工廠發生火災應急預案(精選3篇)
工廠發生火災應急預案 篇1
1、目的
為了在木工加工廠發生火災事故時,能迅速對事故進行應急處理和救援,避免或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能在最短時間內處理好事故,特制定本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適用范圍
適用于項目部木工加工廠火災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理。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組織機構
木工加工廠火災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3.2職責分工
3.2.1組長職責
(1)統一指揮事故發生后的應急救援處理。
(2)負責向項目處、項目部領導匯報事故情況。
(3)負責聯系當地醫院、公安、消防等有關部門,進行事故現場各部門之間的協調等工作。
3.2.2副組長職責
(1)負責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指揮工作。
(2)負責與組長、各救援部門之間的聯系。
(3)負責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并進行監督。
3.2.3組員職責
(1)協助副組長對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處理。
(2)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具體實施。
(3)負責指揮事故應急救援狀態下的生產和物資投入使用。
(4)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監護工作。
(1)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
(2)負責向副組長反映救援物資使用情況。
4、應急處理程序
木工加工廠發生火災事故后,發現者立即報告應急救援小組組員。
(2)組員立即匯報組長。
(3)組長立即組織人員趕赴事故現場,同時準備好車輛等搶救物資。
(4)立即將遭受火災的患者送往沙灣縣醫院進行搶救。
(5)如發生大范圍火災時,立即撥打急救電話119、120,請專業人員來現場進行急救。
(6)組長負責向上級領導匯報和對外救援聯系。
(7)組長組織人員和車輛,對遭受火災的患者邊救治邊送往醫院搶救。
(8)應急救援小組組員在事故發生后,立即疏散站內無關人員,并禁止與應急救援無關車輛和人員的進入,防止造成人員傷亡和交通堵塞。
5、物資儲備
工廠發生火災應急預案 篇2
一、意外停電:
1、售樓處如發生臨時停電事故,值班或其他發現人員應立即報告售樓處事物主管;
2、事物主管應立即報告開發商值班人員,并通知安管做好售樓處秩序維護工作;
3、應及時聯系主管電力部門,盡快恢復售樓處正常用電;
4、恢復電力后應在整個售樓處區域巡視一遍,檢查有無跳閘、短路和其他故障。是夠有設備、照明未關閉;
5、事故處理后寫出事故情況和處理報告;
二、火情處理:
1、當班安管不要慌張,保持頭腦清醒;
2、及時通知隊長與工程維修人員,使用最近的消防設備進行自救;
3、安管要按照消防預案及相關消防知識對火情進行控制,并及時上報各部門領導;
4、所有值班人員對客戶進行疏散,維護現場秩序;
5、在第一時間上報售樓處領導由售樓處領導是否打火警電話;
6、事故處理后由相關部門進行拍照備案、清點損失;
7、通知保潔人員對現場進行清理工作。
三、刑事治安事情的處理:
1、向當地派出所報警即撥“110”;
2、必須保護好現場,控制售樓處各出入口并安排安管維護好現場秩序;
3、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4、若有人員受傷應及時組織搶救;
5、等待公安人員到達現場后全力協助開展偵破工作。
四、發生搶劫的處理:
1、遇有盜匪持械進入售樓處內打劫,應保持鎮靜,沉著,迅速發出警報警號:(110);
2、設法制服案犯;
3、案犯逃竄時,應及時記下案犯的人數、衣著、相貌等特征;
5、及時記下案犯的'作案工具和交通工具、并留意逃竄的方向;
五、停車場車門、車窗未關的處理:
1、如停車場發現車輛車門或車窗未關好及時報告當值領班或主管與車主聯系、切勿觸動車輛的任何位置;
六、售樓處聚眾鬧事的處理:
1、時間發生時(白天)
A、應及時在最短的時間內及時通知當值領導并報警;
B、掌握處理狀況及發生情節,以便配合警方詢問調查;
C、部門領導應立即至事發現場進行協調;
2、事件處理后
A、調查清點人員及財產損失情況并進行拍照取證;
B、提出報告及改善方案;
C、填寫特別事件處理報告呈報公司本部及相關單位,若因聚眾鬧事造成設備設施損壞除拍照取證外并協助相關單位維護;
3、監控錄像處理
1、注意各監視器、監視歹徒的一舉一動;
2、遇有情況迅速匯報領導及警方;
3、檢查錄像帶是否將聚眾人員破壞行為拍攝收錄、并提供警方參考調查;
4、立即趕至現場實施封鎖管制;
5、警方抵達現場后交由警方全權處理;
6、保護好現場等待警方到達,并配合警方詢問調查;
7、時候寫好事情經過報告交由上級領導;并提出改善方案(自身);
2、(晚上)
1、如遇情況需在最短時間內通知上級領導及當地派出所進行處理;
2、做好現場的維護工作,事后協助警方進行調查、詢問
事后處理:
1、配合警方做好事后處理;
2、維護好現場的秩序,閑人勿接近;
3、對事后損壞的財務進行拍照,預留證據;
4、寫好事件經過交由上級領導。
工廠發生火災應急預案 篇3
一、 前言
為切實加強消防管理,防止和減少突發火災危害,確保港口生產、物資、設施和人身安全,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消防應急預案》。
本《消防應急預案》適合于公司火災事故的防范和應急救援。
二、 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能
2.1 消防應急領導小組的構成
公司的“港口設施保安應急小組”是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的領導小組。該組織由公司董事總經理、安全及風險管理、操作部、設備部及資訊部等部門負責人組成。日常工作由安全及風險管理部負責。
下表為“港口設施保安應急小組及聯系方式”
成員 姓名 職位 具體任務 聯系方式
組長 李博方 董事總經理 應急組織指揮
齊媛媛 總經理助理 協助應急指揮
副組長 李華齋 公司副總經理 協助應急指揮;落實部門應急措施。
副組長 王永興 安全及風險管理部代理總監 協助應急指揮;落實部門應急措施。
成員 聞學鋒 安全及風險管理部主管 口門管理、交通管理、治安管理
成員 湯勇 操作部副總監 落實部門應急措施。
成員 竇曉娟 人力資源部總監 落實部門應急措施。
成員 林德勝 財務部經理 落實部門應急措施。 1
成員 林秀峰 集裝箱事業部總監 落實部門應急措施。
成員 徐肖雄 件雜貨部總監 落實部門應急措施。
成員 封傳江 資訊部經理 計算機系統維護;落實部門應急措施。
成員 朱兆斌 工程規劃部經理 工程及設備管理維護;落實部門應急措施。
成員 王永興 企劃部經理 落實部門應急措施。
在啟動本《消防應急預案》時,由公司董事總經理任總指揮、安全及風險管理部總監任副總指揮,負責全公司消防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和指揮。
2.2 消防應急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1. 負責本《預案》的制定、審查、批準和修訂。
2. 組織實施本《預案》,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和《預案》演練。
3. 檢查落實火災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4. 火災現場的組織指揮:發布命令、事故報警、滅火救援、現場警戒、治安保衛、人員物資疏散、道路管制、內外聯絡等。
5. 組織事故調查處理。
6. 安排受損設施搶修,恢復生產。
7. 本《預案》明確聞學鋒、張利達、龔雁飛、陳剛、徐利銘為日常消防工作責任人。
8. 本《預案》在公司發生火災危害時啟動。對于一般火情,公司保安在接報后,立即向119報警,同時迅速地組織撲救工作。
9. 重大火災事故應急指揮地點:安全及風險管理部(或火災現場)。
三、 港口防火重點部位
A. 倉庫、變電所、加油站、水廠;
B. 木材、瀝青、化工原料、紙漿、卷筒紙等易燃易爆物品作業現場和堆存區域;
C. 辦公及生活區域、勞務基地;
D. 在港船舶發生火災時,公司負責配合協助當地(水上)消防部門、海事部門等開展滅火救護工作。
四、 重大火災應急反應程序
4.1 關于火災應急通訊的規定
1. 固定電話報警號碼(操作部中控室):
2. 閘口保安:
3. 安全及風險管理部:
4. 高頻報警通訊頻道:
操作部中控室、現場調度: 1頻道
安全及風險管理部: 6頻道
5. 警笛(小區內警報裝置鳴號)
6. 火警電話:119
4.2 消防設施及人員配置
1. 港口各部位消防器材由各部門責任人定期檢查,確保符合規定使用標準。
2. 消防地栓、管道等消防設施由保安專職人員負責定期檢查,確保符合規定使用標準。
3. 消防重點部位設置防火禁煙標志。
4. 繪制港口消防設施、器材平面布局圖。
5. 警報裝置、電話、對講機等聯絡設備確保開啟,使用暢通。
6. 保安(消防)人員確保24小時值勤。
7. 保安人員24小時定期或不定期對上述消防重點部位進行巡查;倉庫、變電所、加油站、水廠由庫場隊、設備部負責自查。
8. 保安隊按規定對進出港口的人員、車輛、物資進行檢查;對可疑人員、物資或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港口嚴格盤問檢查。
4.3 消防重點部位出現一般火情的應急措施
1. 火情所在部位發現人員應立即向保安(或中控)報告;根據火情實際情況同時向119報警。
2. 保安消防人員必須在5分鐘內趕赴現場撲救。
3. 相關部門兼職消防人員或其他有關人員就近利用消防設施進行滅火撲救,及時疏散人員和重要物資。
4.4 消防重點部位出現重大火災的應急措施
1. 發生重大火災,必須按照“救人重于滅火、防范勝于救災”的原則,積極組織力量,快速實施人員疏散和滅火救援行動。
2. 公司相關部門職責分工:
(1) 按《預案》要求領導小組成員進入指定位置,進行現場組織指揮,領導滅火救災工作。總指揮發布滅火救災、人員物資疏散、暫時停工停產、應急終止、恢復生產等命令及對外信息發布;相關部門負責人根據職責分工,立即進入應急狀態。
(2) 安全及風險管理部負責協助總指揮開展滅火救援工作,及時向119報警;組織公司內部保安(消防)人員及有關人員進行撲救;負責現場警戒、治安保衛、道路管制、內外聯絡等;組織進行事故調查處理;配合當地消防部門開展滅火行動。
(3) 設備部負責拉斷電源,確保水源;負責火災后港口受損設施、設備的修復。
(4) 操作部、庫場隊、機械隊根據火情按“火災應急領導小組”要求負責下達停產、人員和物資疏散指令;調遣必要的設施、機械和人員投入火災救援行動。
4.5 辦公生活小區、勞務基地發生火災時的應急措施
1. 發現火情立即向保安報警(或大聲呼叫報警)。
2. 保安(消防)人員5分鐘內到達火災現場,根據現場情況開展滅火行動;及時向發現者了解情況,采取控制措施,防止蔓延;查明火源和人員是否受到威脅。
3. 對范圍不大的小火,立即使用附近滅火器材進行撲救;并及時向安全及風險管理部報告現場情況。
4. 如發現火情蔓延,難以撲救,應拉響警報,撥打119向當地消防部門求援。
5. 迅速切斷電源;關閉鍋爐和液化汽;關閉火災區域的門窗、通風系統,控制火勢擴大;注意保護、隔離其他區域。
6. 利用廣播、喊話穩定人員情緒,維持秩序,由現場保安將公司機關、后勤或勞務人員從小區大門(勞務基地大門)迅速向周圍安全地帶轉移疏散。
7. 組織搶救重要物資、貴重物品、檔案等。
8. 配合當地消防部門開展撲救工作。
9. 當確認火已熄滅,立即排煙、抽水,徹底撲滅余火;布置人員值守,嚴防余火復燃。在沒有得到有關部門許可前,任何人不得擅自破壞現場。
10. 詳細記錄火警發生時間、地點、火警發現者、火災種類、施救情況等。
五、 培訓與演練
A. 運用各種工具、手段,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消防意識,明確防火滅火在港口企業的重要意義。
B. 積極采取外培和內培的辦法,加強專、兼職消防人員的培訓教育,不斷提高業務技術水平,熟練掌握、使用消防器材。
C. 除晝夜巡查外,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消防)檢查和法定假日前的安全(消防)大檢查。
D. 根據生產和季節特點,每年組織一次消防演練,提高實戰水平。
六、 《應急預案》的維護
A. 本《消防應急預案》由安全及風險管理部負責制訂。
B. 安全及風險管理部應加強《預案》的跟蹤管理,適時對有關措施進行檢測、修訂、調整,使其更加適應災情突發時的救援實際。
C.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原公司《消防管理辦法》中與本《預案》有沖突時以本《預案》為準。
D. 本《預案》最終解釋權歸安全及風險管理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