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生活必需品保供應急預案范文(精選9篇)
超市生活必需品保供應急預案范文 篇1
為及時有效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等突發事件,確保商品供應穩定市場秩序,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需求,維護正常市場秩序,界首市商務糧食局特制定生活必需品市場保供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市場調節和政府調控相結合,建立生活必需品的市場監測預警信息報告制度,采取有效的應急處理措施,確保突發事件發生時市場生活必需品的供應,穩定市場,穩定物價,促進社會的安定和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二、主要職責
在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領導下,負責指揮、組織、協調生活必需品供應和應急處理工作。
三、建立生活必需品市場監測報告制度
(一)認真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場監測工作。對生活必需品的購進、銷售、庫存、價格等情況實行定期監測報告制度,制定科學的市場運行綜合評價標準和預警標準。根據監測信息和評價標準進行分析預測,對整個市場運行做出準確判斷和評價,達到預警標準時及時發出預警信號,作為各級領導進行決策、采取措施的科學依據。
(二)對生活必需品實施監控,及時了解重點企業的商品購進、銷售、庫存等信息。研究制定應對市場異常波動的有效調控措施,并組織實施。
四、應急狀態
(一)一級狀態(特急狀態):指緊急狀態持續10天以上,生活必需品價格持續上漲100%以上,生活必需品供應極度緊張,市民恐慌,搶購現象嚴重,大部分地區出現生活必需品脫銷。
(二)二級狀態(緊急狀態):指緊張狀態持續10天,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50%,生活必需品供應緊張,市民搶購生活必需品并出現恐慌,部分區域出現生活必需品供應脫銷。
(三)三級狀態(緊張狀態):指生活必需品的供應較為緊張,市場價格在一個月內持續上漲30%,市民爭購生活必需品,個別地區出現生活必需品搶購現象。
五、建立完善生活必需品應急保供聯系和儲備制度
為應對突發事件引起的市場波動,建立生活必需品應急保供建立聯系和儲備制度。
(一)確定華聯、聯華、萬家福超市等數家生活必需品應急保供骨干企業。應急保供骨干企業要密切關注市場動態變化,認真做好儲備商品的收購管理、調撥運輸和市場供應,確保生活必需品儲得進、調得動、用得上,發揮保供主渠道作用。
(二)各骨干保供企業要積極拓寬供貨渠道,增加儲備居民生活必需品庫存,建立應急預案,確保一旦出現緊急突發情況,能有效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供應,避免出現商品短缺造成搶購等現象。
六、應急準備
(一)建立市場監測信息系統。在重點流通企業、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和重點農貿市場設立生活必需品供應監測點,進行日常監控。
(二)定期進行生活必需品的供求動態分析。
(三)結合應急要求,落實應急條件下生活必需品運輸銷售,設立應急生活必需品投放點,確保市場供應。
七、相關保證工作
(一)確保生活必需品的運輸暢通。對運輸生活必需品的車輛開辟綠色通道,確保通行及停靠方便開辟綠色通道,確保通行及停靠方便。
(二)依法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場和質量衛生安全。商務糧食局會同市場監管、發改委等部門,加強對市場的監管,對囤積居奇、哄抬物價、制假售假等不法行為進行嚴厲打擊,確保正常的市場秩序。
(三)做好輿論宣傳工作,穩定人心。對造謠、蠱惑人心者,配合公安機關調查,依法打擊。
超市生活必需品保供應急預案范文 篇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機制,有效預防和及時消除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維護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商務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辦法》、《遼寧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適用范圍
1.3.1本預案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糧食、食用油、肉類、蔬菜、蛋品、奶制品、水產品、食鹽、食糖等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或供求嚴重失衡,在較大范圍內引起搶購、價格猛漲或商品脫銷,影響社會穩定需要立即處置的應急工作。
1.3.2本預案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因洪水、臺風、地震以及其他一些原因造成大量市民短期內沒有必要的生活必需品供應需要立即處置的應急工作。
1.4工作原則
1.4.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根據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由事發地所在的市(縣)區、鄉鎮、街道分級負責組織處置工作。
1.4.2明確職責,分工合作。各有關單位要切實履行職責,認真做好日常信息收集、監測預警和信息通報等應急準備工作,根據事件分類協同合作,參與指導、協助開展應對處置工作。
1.4.3快速反應,科學處置。各有關單位做好突發事件情況下市場供應工作,建立突發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應急處理機制,提高快速反應和科學處置能力。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應急指揮部
市政府成立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指揮部,負責本行政區域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工作。
成立營口市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場供應應急指揮部),由市政府分管商務局的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商務局局長任副組長,市發改委、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局、市氣象局、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為成員。
市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場供應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商務局,由市商務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根據事件處置需要,由各成員單位抽調人員組成若干工作組,開展各項應對工作。
2.2市場供應應急指揮部職責
2.2.1市場供應應急指揮部職責
統一領導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工作,指揮、協調應急響應處置行動,研究解決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工作重大問題,總結部署年度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工作,辦理市政府交辦的有關事項。
2.2.2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負責組織執行市場供應應急指揮部的決策指令,編制實施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工作計劃,收集、分析和發布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的信息,受理、處理市場異常波動的預警信息,協調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工作的有關問題,承擔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2.3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市商務局:負責生活必需品市場運行監測,完善監測網絡體系,加強信息發布;建立健全應急商品投放網絡,疏通供應渠道;做好蛋糕、面包、榨菜、礦泉水等應急物質的儲備工作;根據需要組織應急商品的進口,負責向市政府和市生活必需品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提出動用市級儲備申請。
市交通運輸局:會同市公安局保障應急商品的公路暢通,負責生活必需品運輸車輛。
市公安局:負責組織生活必需品市場應急供應工作中的治安保障,負責組織生活必需品市場應急供應的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保障。維護供應場所治安秩序,打擊造謠、擾亂市場、蠱惑人心、破壞社會穩定等不法行為。
市財政局:負責應急物資的儲備資金和市場供應應急處置所需經費的合理安排和及時撥付。
市農業農村局:組織糧油企業做好加工銷售工作,負責全市糧食、蔬菜種植,畜禽養殖生產指導,穩定糧食、蔬菜、肉類產量,做好生豬屠宰工作。
市發改委:負責市儲備糧、油的投放和市場供應,負責生活必需品市場價格穩定應急工作。
市市場局:負責應急食品安全監管。
市氣象局:負責應急期間天氣情況的預警預報工作。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負責制訂轄區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的應急預案;負責轄區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的平抑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轄區相關企業對其他地區的應急援助工作。
其他相關部門按照本部門職責,配合開展相關工作。
3.預警機制
3.1預警信息監測
建立和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預警信息監測體系,各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場預警監測工作,及時交流和發布有關監測信息。
3.2預警信息收集和報告
3.2.1列入生活必需品市場監測預警范圍的樣本企業和應急商品數據庫重點聯系企業應準確、及時填報生活必需品價格、銷售量等相關信息;大型批發、零售企業如出現搶購生活必需品,在較大范圍內價格異常波動或商品脫銷等情況,應立即向市商務局報告;市商務局負責開展市場調查,及時掌握情況,對接報和掌握的市場異常波動預警信息,按規定報告市政府和上級商務主管部門,適時啟動應急預案。
3.2.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市商務局應當在接到報告1小時內,向市政府報告:
(1)發生地震、泥石流、冰凍雨雪、洪水、干旱等嚴重自然災害,造成市場異常波動的。
(2)發生群體性疾病、水源污染等公共衛生事件或動植物疫情,造成市場異常波動的。
(3)戰爭、恐怖襲擊等引發公眾恐慌,造成市場異常波動的。
(4)大型批發、零售企業出現搶購,導致生活必需品價格一周內上漲50%以上或出現脫銷斷檔現象;市(縣)區商務主管部門、糧食主管部門發現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的。
3.2.3報送信息的內容包括:報送單位名稱、人員姓名和聯系方式、事發時間、地點、起因、造成的影響、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進一步危害、下一步應采取的措施及建議等。
3.3預警分級和發布
3.3.1預警級別
根據事件嚴重性和緊急程度,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預警分為三級,由低到高依次用藍色(三級)、橙色(二級)和紅色(一級)標識。
3.3.2可能發生三級市場異常波動的,市商務局應在核實確證1小時內向市政府報告,由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藍色預警。
3.3.3可能發生二級、一級市場異常波動的,市商務局應在核實確證1小時內向市政府報告,屬于二級、一級市場異常波動的,由市商務局報請省商務廳發布橙色、紅色預警。
3.3.4預警取消按照“誰發布、誰取消”的原則執行。
4.應急響應
4.1市場異常波動分級
按照事件影響范圍、強度和發展趨勢,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分為三級,本市發生的,根據發展趨勢不會波及其他城市的市場異常波動為三級;二級、一級由市政府確定。
4.2分級響應
4.2.1三級市場異常波動由市商務局啟動應急響應,負責指揮應對處置工作。
4.2.2可能發生二、一級市場異常波動報送市政府,由政府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響應,并負責指揮應對工作,市商務局服從市協調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指揮調配。
4.3應急處置措施
4.3.1引導輿論。迅速采取協調新聞媒體、發送手機信息等措施發布市場供求狀況,消除公眾恐慌心理,正面引導生產經營和市場預期。
4.3.2保障供應。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指揮部針對生活必需品脫銷或價格大幅上漲的市場異常波動狀況,可采取如下措施:
(l)企業供應鏈采購。督促流通企業積極組織貨源,動用商業庫存,增加市場供應。
(2)區域間調劑。從周邊未發生市場波動的地區緊急調運商品,進行異地商品余缺調劑,穩定市場供應。
(3)動用儲備。按照規定程序和權限,先投放地方儲備物資,后依次申請投放市級、省級、中央儲備物資。
(4)申請組織進出口。當國內資源不足時,迅速組織進口或按照國家貿易管制政策規定限制出口。
(5)定量或限量銷售。在情況特別嚴重時,對食品等基本生活品暫時實行統一發放、分配和定量銷售。
(6)依法征用。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
4.4應急信息發布
各級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指揮部會同新聞宣傳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做好信息發布工作。
5.應急保障
5.1經費保障
對于按照各級政府指令組織調運、投放應急商品發生的各項費用,各級財政應合理補助。
5.2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和交警部門應加大交通運輸方面的協調,建立應急商品“快速通道”,確保應急商品運輸暢通。
5.3治安維護
公安、市場、商務部門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牟取暴利、破壞市場經濟秩序以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損害消費者利益等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實行價格干預措施或緊急措施。農業、市場監管部門應加大食品衛生監管,確保食品質量安全。
6.后期處置
6.1應急結束
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后,由啟動應急響應的應急指揮部終止應急響應,并由指揮部辦公室通報有關單位做好評估、總結工作。
6.2獎勵與責任
依照有關法規對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的先進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沒有按要求履行應急處置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依紀予以行政處罰和處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6.3征用物資的補償
市場異常波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結束后,事發地市(縣)區、鄉鎮、街道要積極穩妥地做好善后工作。對組織調運、投放應急商品產生的費用,以及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按照有關規定申報給予補助或補償。
7.監督管理
7.1宣傳
做好輿論宣傳工作,消除消費者心理恐慌,正確引導消費。對造謠、蠱惑人心者,應當依法嚴厲打擊。
7.2監督檢查
市商務局、市應急局會同市有關單位(部門)對本預案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應急措施到位。
8.附則
8.1名詞術語
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是指因突然發生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或其他事件,造成糧食、食用油、肉類、蔬菜、蛋品、奶制品、水產品、食鹽、食糖和飲用水等商品供求嚴重失衡,在較大范圍內引起搶購、價格猛漲或出現商品脫銷等狀態。
生活必需品市場監測預警范圍的樣本企業是指本地從事生活必需品經營,且有穩定的數據報送和信息員聯絡隊伍的企業,包括超市、農貿市場和農副產品批發市場。
8.2預案修訂與更新
市商務局應根據情況變化修訂和完善生活必需品預案,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實施。市商務局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及時對本預案提出修改意見。
8.3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商務局負責解釋
8.4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超市生活必需品保供應急預案范文 篇3
為應對新冠疫情發生時封控區的生活物資能順利配送到戶,有效保障我鎮群眾的基本生活需求,結合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總體要求
(一)制定配送流程。重點制定好疫情發生時生活物資如何從集中配送點分送到戶的工作路徑、聯絡機制、分配方式等流程,確保生活物資能順利配送到居民手中,有效保障當地群眾基本生活需求。
(二)突出重點環節。設置生活保障物資的儲存點,如超市、便利店、臨時倉庫等,負責存儲和接收物資;各村根據小區、組、戶數等實際情況,每個村設置1個以上集中配送點,負責分裝物資;各組合理配備志愿者數量。
二、組織領導
指揮長:熊雨春鎮黨委書記
副指揮長:
成員:
各村駐村工作隊隊長、第一書記、村“兩委”主要負責人。
三、主要工作任務
(一)摸清人員情況。鎮政府組織轄區內各村,以村為工作單元,通過網格摸排方式提前對轄區內居民信息進行收集、登記,至少包括居民姓名、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具體到門牌號)和聯系電話,提前摸清人員信息。
(二)規劃集中配送點和組織配送力量。疫情發生時,生活保障物資由鎮儲存點(超市、便利店、臨時倉庫等)迅速運往村里的集中配送點,再由集中配送點按照合理標準進行分裝,志愿者根據服務的區域到相應集中配送點領取物資,進行配送到戶。
1.合理確定集中配置點數量。以村為單元,充分考慮到各組的戶數,合理安排各村需要設置的集中配送點數量,用于臨時存放、分裝物資。
2.科學選取集中配送點。以村為單元,充分考慮到各組的戶數和區位分布等,選取配送點位置。充分利用村里小賣部、物業用房、空曠場地等,搭建臨時帳篷、備桌椅、設登記處,設置一米安全線,按要求對配送點周圍環境進行消殺,設置醒目標識牌。
3.有效配備配送人員。以村為單位,利用網格,用好聯戶長和志愿者,按組合理配備配送員數量。每個村要根據實際情況,提前規劃人員及工作流程,明確安排接貨人員、卸貨人員、配送人員及聯系方式等。對于交通不便、道路較遠的農戶,在實際分配配送人員時,要適當予以傾斜,確保配送力量有一定充裕度,確保封控村生活物資配送到戶。
(三)嚴格執行封控區配送流程。封控區的生活必需品配送實行套餐制,主要品種為米、油、蔬菜、肉類等生活必需品,并明確價格。按照足不出戶原則,物資送達配送點,由配送點負責人進行清點登記,并聯系戶長和志愿者在做好個人防護情況下送到每家每戶門口,配送員離開后居民方可開門領取,避免與配送人員直接接觸。
(四)提前做好動員宣傳準備。要做好“前期準備”宣傳工作,主要宣傳配送流程、集中配送點位置信息、集中配送時間段等,讓群眾了解到各種配送信息、配送方式,提高實際配送效率,減少矛盾糾紛。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值班值守。要堅決落實好疫情防控物資保障相關工作,嚴格執行領導帶班和24小時值班制度,做好信息報送和突發事件處置工作。根據應急預案,按程序及時啟用生活物資配送方案,保障新冠疫情期間人民群眾的基本生活。
(二)加強宣傳引導。利用各村、各網格微信群、村委會小喇叭等多種形式進行宣傳,提高群眾知曉率,缺少物資不要慌,蔬菜到了不要搶,安心在家等配送,確保疫情期間能讓廣大人民群眾安心居家防疫。
超市生活必需品保供應急預案范文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有效監測、及時控制和消除因突發事件引發的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滿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促進市場經濟持續穩定健康發展,依據商務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辦法》、商務部《全國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預案》、《云南省商務系統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預案》、《大理州商務局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預案》、《大理州地震應急預案》、《巍山縣地震應急預案》、《大理白族自治州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結合巍山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適用于因突然發生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或其他事件,造成肉類、蔬菜、蛋品、奶制品和衛生清潔用品等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求關系突變,在較大范圍內導致價格異常波動或商品脫銷、滯銷的狀態(以下簡稱市場異常波動狀態)。
第三條本預案規定的市場異常波動按照影響范圍大小,分為二級:一級市場異常波動是指全縣的大部分市場異常波動;二級市場異常波動是指1個鄉鎮較大范圍的市場異常波動。
第四條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工作應當遵循統一協調、分級負責、分類管理、做好預案、科學監測、及時反應、處置得力的原則。
第五條縣商務局應當建立嚴格的市場異常波動防范和處置責任制,加強市場異常波動信息交流和區域合作,加強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培訓,建立完善市場異常波動監測系統和必要的應急措施和手段,并保證經費。
第二章應急準備
第六條縣商務局負責制定全縣商務系統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預案。
縣商務局應按屬地管理原則,要求轄區內縣級應急保供企業制定與當地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預案相銜接的應急方案并向縣級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第七條縣商務局成立由局長擔任總指揮、全體副局長擔任副總指揮的縣商務局應對市場異常波動指揮部,局辦公室、市場流通管理股為指揮部成員,成員股室根據職責分工,確定組成人員,明確工作職責,預案啟動后立即按照職責開展工作。成員股室及工作職責:
局辦公室:負責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綜合協調工作;傳達省、州商務廳、局、縣委、縣政府等關于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的重要指示;協調工作經費,保障指揮部后勤供應,完成總指揮交辦的其他任務。
市場流通管理股:組織部分生活必需品的供應,在需動用商務所轄各級儲備商品穩定市場時,及時向指揮部提出建議。
協調成品油應急供應。
協調落實應急保供相關外援項目。
第八條編制完善全縣生活必需品市場保供應急企業聯系表,聯系表應包含企業名稱、法人代表、聯系人、聯系方式等信息,商貿股負責指導轄區內相關儲備企業真實、準確地填報信息,并在企業相關信息發生變化時及時向州商務局備案。
第九條縣商務局應建立健全以大型批發、零售企業為主體的應急設施、設備、生活必需品等物資投放網絡。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應急調運機制,確保運輸暢通。
第三章監測預警
第十條建立健全全縣生活必需品市場監測預警體系,實現信息共享。縣商務局應安排專人負責市場監測工作,并定期開展市場調查,及時掌握市場總需求、總供給(現有庫存、本地生產能力、外地可采購能力)和銷售、價格變化情況;指導列入全州生活必需品市場監測預警范圍的樣本企業準確、及時填報信息。
第十一條縣商務局根據全縣經濟發展狀況和居民生活消費需求的變化,及時調整需要監測的生活必需品品種。
第十二條監測預警工作應當根據市場異常波動的特點,科學分析、綜合評價監測數據,掌握市場運行情況。對早期發現的潛在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市場異常波動,縣商務局應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和州商務局做出預警報告,并向有關主管部門通報。
第四章報告與信息發布
第十三條建立全縣市場異常波動應急報告制度和市場異常波動信息報告系統。縣商務局監測到轄區范圍內市場異常波動或接到市場異常波動報告,應當在1個小時之內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同時向上一級商務主管部門報告。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縣商務局應當在接到報告30分鐘之內向縣人民政府和州商務局報告:
(一)發生地震、泥石流、冰凍雨雪、洪水、干旱等嚴重自然災害,造成市場異常波動的;
(二)發生群體性疾病、水源污染等公共事件或動植物疫情,造成市場異常波動的;
(三)戰爭、恐怖襲擊等引發公眾恐慌,造成市場異常波動的。
第十四條大型批發、零售企業及有關單位發現市場異常波動的,應當立即向縣商務局報告。
第十五條縣商務局監測到市場異常波動或接到市場異常波動報告,應當依照預案規定報告的同時,立即組織力量進行調查核實、確證,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時報告調查情況。
第十六條縣商務局對發生的一級市場波動或影響較為嚴重的二級市場異常波動應當立即向縣政府和州商務局報告。
第十七條在市場異常波動消除之前,縣商務局均需執行24小時零報告制度。
第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市場異常波動信息,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漏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漏報。
第十九條建立健全全縣市場異常波動的信息發布制度,縣商務局負責在請示縣政府同意后,通過電臺、廣播、網絡等媒體向社會發布全縣的市場異常波動和應急處置工作的信息。
縣商務局負責向社會發布本行政區域內市場異常波動和應急處置工作的信息。
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全面。
第五章應急處置
第二十條應急處置采取分級響應、分級處置的原則,縣商務局對市場異常波動進行綜合評估,初步判斷市場異常波動的級別,提出是否啟動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預案的建議:在鄉鎮區域內發生二級市場異常波動的,由縣市商務局報縣政府啟動應急預案,縣商務局組織進行及時處置,并將市場異常波動情況上報州商務局;在全縣范圍內發生一級市場異常波動的,由縣商務局報縣政府啟動應急預案,并報州商務局,請州商務局協助縣商務局組織進行及時處置。并將市場異常波動情況上州商務局。
第二十一條市場異常波動發生后,縣商務局應當及時協調有關部門保證應急處置所需生活必需品的生產、運輸。
針對下列突發事件,縣商務局應會同有關部門重點做好以下商品的市場供應:
(一)發生地震、泥石流等局部性地質類災害,要重點做好方便食品、瓶裝飲用水、防寒衣被、照明用品、帳篷、凈水器、衛生清潔用品等市場供應;
(二)發生冰凍雨雪、洪水、干旱等大范圍氣象災害,要重點做好耐儲存蔬菜、糧食、肉類、雞蛋、方便食品、照明用品、防寒衣被等市場供應;
(三)發生群體性疾病、動物疫情等易擴散公共衛生事件,要重點做好衛生清潔用品、防護用品、糧食、食用油、食鹽、畜禽產品、方便食品等市場供應;
(四)發生事故災難,要重點做好糧食、食用油、食鹽、方便食品、瓶裝飲用水、防輻射用品的市場供應。
第二十二條針對生活必需品脫銷或價格大幅上漲的市場異常波動狀況,縣商務局應會同有關部門可采取如下措施:
(一)及時發布市場信息,正確引導市場預期;
(二)督促流通企業組織貨源,通過企業供應鏈采購、動用商業庫存,增加市場供應;
(三)開展緊缺物資跨區域調運,進行異地生活必需品余缺調劑;
(四)組織投放政府儲備物資,按照規定程序和權限,先投放地方儲備物資,后投放省級和中央級儲備物資;
(五)當縣內生活必需品儲備量不足時,縣市商務局可報請州商務局,迅速組織物資調配;
(六)定量、限量銷售,或實行統一發放、分配;
(七)依法征用,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需要。
第二十三條針對生活必需品中鮮活農產品滯銷的市場異常波動狀況,縣商務局會同有關部門可采取如下措施:
(一)及時發布市場信息,引導生產經營;
(二)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產銷對接活動;
(三)引導農產品加工企業擴大加工規模,增加采購數量;
(四)指導有儲存條件的企業增加商業庫存,必要時建立臨時性政府儲備;
鮮活農產品出現嚴重滯銷情形時,縣商務局可倡導大型批發、零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采取積極有效的救助措施。
第二十四條根據市場異常波動應急處置的需要,縣商務局會同有關部門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有權統一緊急征集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
對組織企業調運投放物資產生的相關費用,以及緊急調集、征用的物資和進口商品企業的損失等,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助或補償。
第二十五條重大突發事件造成商業網點嚴重損毀,影響市場供應的,縣商務局應迅速組織建立臨時性商業網點,保障生活必需品供應渠道暢通。
第二十六條市場異常波動消除后,縣商務局應當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停止執行依據本預案規定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并上報州商務局。
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縣商務局應就本次突發事件對相關生活必需品中遠期市場供應的影響做出研判,提出工作建議,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商務主管部門報告,并做好后續監測工作,及時向社會公布相關信息。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九條縣商務局對全縣市場異常波動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督察和指導,各鄉鎮應當予以配合。
第三十條縣商務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各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保供企業預案制定和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第三十一條縣商務局建立全縣市場異常波動舉報制度,公布報告、舉報電話。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縣商務局報告市場異常波動隱患,有權舉報不履行市場異常波動應急處置職責,或者不按照規定履行職責的情況。接到報告、舉報,應當立即組織對市場異常波動隱患、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規定履行市場異常波動應急處置職責的情況進行調查處置。對報告、舉報市場異常波動有功的單位和個人,可予以獎勵。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縣商務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州商務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造成嚴重危害后果的,建議依法給予開除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按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隱瞞、緩報、謊報、漏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漏報市場異常波動的;
(二)未按照規定完成市場異常波動應急處理所需要的設施、設備和商品等物資供應和儲備的;
(三)未按照規定履行市場監測職責的;
(四)未按照規定及時采取控制措施的;
(五)在應急處置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
(六)對上級商務主管部門的督察、指導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礙、干涉的。
第三十三條生活必需品銷售和儲運單位及其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商務主管部門會同相關單位根據情節,依法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罰款、警告;造成嚴重危害后果,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按照規定履行市場異常波動報告職責,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漏報的;
(二)未按照規定報送監測資料的;
(三)購進、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及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的;
(四)未按照規定及時采取組織貨源等預防控制措施的;
(五)拒絕服從商務主管部門調遣的;
(六)拒絕、阻礙或者不配合現場調查、資料收集及監督檢查的。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預案是巍山縣商務系統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專項應急預案。
巍山縣商務局根據市場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補充。
本預案由巍山縣商務局制定,并負責解釋和組織實施。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超市生活必需品保供應急預案范文 篇5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市、區兩級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城鄉困難群眾和弱勢群體基本生活及防護物資保障工作相關要求,切實保障轄區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和口罩等必要的防護物資供給,現結合我辦實際,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保障范圍
1、建檔立卡貧困戶;
2、低保戶、特困人員;
3、貧困殘疾人;
4、空巣老人;
5、失獨家庭;
6、因疫情影響無收入來源、生活難以保障、申請需要臨時救助的困難群眾;
7、其他確需臨時救助的困難群眾。
二、保障標準
堅持“一戶一策”、“一人一策”,問需于民,因需救助,落實落細保障措施。對城鄉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農村五保戶和城鄉特困人員、貧困殘疾人、空巢老人和失獨家庭等要主動服務,關心關愛,落實好“八個一”救助措施,為每戶救助一箱菜、一袋米、一袋面、一桶油、一個體溫計、一瓶84消毒液、一瓶75%酒精和三只口罩。對因疫情影響無收入來源基本生活難以保障的的困難群眾,按照相關程序給予每人200x300元的臨時救助;對其他確需救助的困難群眾根據實際情況一戶一策,落實相應救助措施,確保城鄉困難群眾和各類弱勢群體基本生活和必要的防護物資需求。
三、救助途徑
成立疫情防控期間城鄉困難群眾和其他弱勢群體基本生活和防控物資保障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黨工委書記陳平鴿同志擔任,副組長由人大主席周江峰、黨工委副書記何云、紀委書記張鵬、副主任張衛朋、維穩辦主任范琳、武裝部長杜鵬、司法所所長、維穩辦副主任曾恩杰擔任,成員組辦有民政辦、財政所、黨政辦、黨建辦、食藥所、創文辦、紀委辦、環衛所、治霾辦、經發中心、應急辦、農業組、獸醫站、便民大廳、土地辦、計生辦等,辦公室設在區民政辦,具體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工作。具體工作由區民政辦牽頭抓總,相關部門各負其責,街道黨工委統一組織,各村具體負責實施。各成員要履職盡責,盡快做好困難群眾摸排工作,確保不漏一戶、不漏一人。通過電話聯絡、了解困難,因需救助、代購服務等多種形勢,真正將困難群眾和各類弱勢群體包抓到戶、包抓到人,確保把黨和政府的溫暖送到城鄉困難群眾和各類弱勢群體家中,確保城鄉困難群眾和各類弱勢群體基本生活和身體健康。
四、責任分工
1、由民政辦負責,做好城鄉低保戶、城鄉特困人員摸排工作,設立臨時救助熱線,匯總困難群眾和各類弱勢群體需求;做好建檔立卡貧困戶摸排工作,同時,做好城鄉困難群眾和各類弱勢群體匯總工作。做好全辦貧困殘疾人和其他確需救助的殘疾人摸排工作。做好面向貧困群眾和各類弱勢群體的社會捐助銜接和物資分配工作。簡化低保審批和臨時救助流程,確保困難群眾及時得到救助;
2、由民政辦牽頭,便民大廳、農業組和各村委會配合,做好轄區流浪乞討人員摸排救助工作;
3、由計生辦負責,做好全辦空巢老人、失獨家庭摸排工作,同時協助民政辦做好全辦困難群眾和各類殘疾人相關防護物資保障工作;
4、由經發中心、土地辦、食藥所負責,做好轄區企業、工地和門店中外省市滯留人員統計和服務工作;
5、由計生辦負責,協調衛生院和區衛健局,確保有就醫需求的困難群眾和各類弱勢群體及時就醫;
6、由便民大廳負責,各村配合,做好轄區困難群眾就業需求的摸排統計工作,同時協調轄區企業提供就業崗位,促進困難群眾就地就近就業;
7、由紀委辦負責,黨建辦、民政辦配合,做好參與包抓黨員干部督查工作;
8、由財政所負責,做好城鄉困難群眾和各類弱勢群體基本生活和防護物資的采購和資金保障工作,協調黨政辦、計生辦等相關部門做好物資保障工作。
五、工作要求
為了將困難群眾和各類弱勢群體保障救助工作落到實處,按照區委主要領導指示精神,現就做好這項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各村和各組辦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著眼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和全面小康社會建設全局,正確認識疫情防控的嚴峻形勢,正確認識和對待此項工作,真真正正地把城鄉困難群眾和各類弱勢群體的保障救助工作抓實抓細抓具體,切切實實地兜牢兜實民生底線,確保城鄉困難群眾和各類弱勢群體的根本利益,確保我轄區疫情防控期間絕不能出現民生極端事件。
2、各組辦要加強工作力量,全辦干部參與此項工作。
超市生活必需品保供應急預案范文 篇6
為做好新冠疫情突發時的生產生活相關物資保供工作,落實疫情防控物資保障責任,確保全縣正常運轉,維護社會秩序穩定,依據《突發事件應對法》《新冠疫情防控生活物資保障工作指南(試行)》等,制定工作預案。
一、組織領導
(一)成立物資保障工作專班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辦公室設在經濟發展局,李建剛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王璟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日常組織協調。
(二)工作專班主要職責任務
領導小組下設四個工作專班。
1.生活物資保障工作組,負責糧油菜肉蛋奶等物資需求統計、物資調撥運輸儲備、分配投送和價格監測監管。
2.隔離酒店保障工作組,負責隔離酒店儲備、統計、改造、騰退、協議簽訂和移交。
3.水電氣暖和成品油基礎保障工作組,負責水電氣暖及成品油保供工作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督促制定應急預案,保障基礎供給,及時解決斷停斷供問題。
4.企業生產保障工作組,負責聯系生產企業,制定應急預案,落實工作專班做好封閉式生產經營工作。
二、措施要求
(一)成立疫情防控生活物資保障工作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辦公室設在招商引資中心,張臨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組織協調。
1.保障機構:由安心超市(供給范圍影劇院以東-朱家灣)、客都超市(賓館家屬樓-華庭苑小區)、科隆達超市、榮興家園超市(槐里坪新城區)、永旺超市(影劇院以西-美華酒店)5家超市和科隆達、西河子溝2個農貿市場及各鎮街負責供應保障。
2.需求來源:招商引資中心聯系統計5家超市和2個農貿市場日進貨量和日銷售量,各鎮街各社區每日統計各村組各小區生活物資需求,每日18:00上報工作組,工作組根據需求量進行投送,在配送保障能力難以滿足居民個性化需要時,采取標準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
3.物資來源:一是調用各大商超和農貿市場存儲;二是啟用糧食和物資儲備中心庫存(糧食和物資儲備中心存儲成品糧750噸,油類8萬斤);三是向市商務局緊急調撥。
4.物資投送:一是根據商超、農貿市場、鎮街需求總量配送到各商超、農貿市場、鎮街;二是由各社區和鎮街組織工作人員和志愿者投送至各小區和村組臨時發放點。
5.價格監管:價格認證中心每日對商超、農貿市場22種生活必需品進行價格監測,進行價格干預,對以次充好、囤積居奇、串通漲價、哄抬價格等違法行為予以嚴厲打擊并曝光。
6.輿情管控:利用新聞發布會、專家解讀、新媒體等多種方式,加強生活物資供應情況方面的信息發布和宣傳報道,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二)成立疫情防控隔離酒店保障工作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辦公室設在經濟發展局,李杰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組織協調。
基本情況:延長縣常住人口11.79萬人,按照每萬人40間隔離病房標準要求,需儲備隔離房間472間。全縣已儲備集中隔離酒店7家共計房間475間,其中60間以上4處326間(分別為安林酒店75間、檸檬酒店109間、碧景園酒店60間,舊中醫院82間);40-60間3處149間(分別為博凱悅酒店45間、美華酒店57間、延長賓館47間);政府集中醫學隔離點32間,合計507間。
1.落實三區兩通道要求:隔離酒店實施“一店一案”,按要求對“三區兩通道”進行全面改造(生活區、醫學觀察區、物資保障供應區,工作人員通道、隔離人員通道),嚴格按“三區兩通道”對隔離場所進行設置。
2.簽訂租賃協議:經發局和隔離酒店簽訂租賃協議,隔離酒店根據縣新冠疫情防控應對辦工作指令及時啟動和終止。
3.隔離酒店啟用方案:隔離酒店啟用按照縣應對辦(24小時/48小時/72小時投入使用)三步方案實施。依次投入使用順序為24小時投入使用交口集中醫學隔離觀察點、博凱悅酒店和安林酒店。48小時投入使用美華酒店和檸檬酒店。72小時投入使用碧景園酒店、延長賓館和舊中醫院。
4.限時騰退:根據縣應對辦6小時騰空方案,疫情緊急狀態下備用酒店接到指令后6小時內全部撤離旅客,按照“三區兩通道”要求,做好隔離準備,隔離酒店全部騰退后,由衛生部門工作專班接管使用。
(三)成立水電氣暖保障工作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辦公室設在項目辦,呼富強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組織協調。
1.職責劃分:供水公司負責縣域生產生活用水,鎮街負責鄉鎮居民用水。供電公司負責縣域內生產企業和居民生活用電。城燃公司負責供氣,城市管理執法局負責供暖,招商引資中心負責成品油供給。
2.各企業和相關單位要制定具體工作預案,成立工作專班,安排專人值班值守,突發停供斷供第一時間上報經發局,及時啟用預案進行搶修保供。
(四)成立生產企業正常運行保障工作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相關企業負責人
辦公室設在能源建設服務中心,李菊玲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組織協調。
各企業要嚴格執行縣封控措施,制定封閉式運行預案,成立工作專班嚴格人員進出管理,合理安排生產。
超市生活必需品保供應急預案范文 篇7
按照縣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關于進一步做好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平戰轉換、應急處置各專班工作職責體系建設的工作方案》(防發〔20__〕x號)要求,為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戰時主要生活物資保供工作,確保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況
社區居委會下設網格、網格、網格、網格,總人口xx人,常住人口xx人。劃分為x個片區,x個網格,x個微網格。
二、組織機構
建立xx社區居委會疫情防控應急物資儲備保供工作專班。專班組成人員如下:
班長:xx社區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
副班長:xx社區黨支部副書記
工作地點:x社區居委會
三、工作職責
(一)班長為總協調人,負責總體協調疫情防控應急物資儲備保供工作,并與轄內商超簽訂儲備和保供協議。
(二)副班長為生活物資保障儲備工作第一負責人。各成員負責配合副班長做好生活物資保障和儲備工作、負責做好本轄區所需和儲備物資的統計報送工作、負責運輸車輛和人員的信息報送和通行證的領取;負責生活物資的儲運、配送、供應等環節的有效銜接;負責督促指導各網格員和愛心服務人士的配送任務分配;負責協調帳款的結算工作。
(三)各網格員負責所轄網格所需生活物資的統計、配送和結算工作。
(四)工作方案
以一周為單位,共計需要肉650斤,蛋406斤,奶1612升,油163升,面2594斤,菜1621斤,其他方便面80箱,火腿腸80箱,榨菜400袋,礦泉水500瓶,衛生巾340包,衛生紙375斤。有2個供應商。
超市生活必需品保供應急預案范文 篇8
為有效應對疫情,確保居民生活必需品物資供應通暢,根據《區生活必需品物資保障應急預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具體如下:
一、工作目標
為防止轄區居民在肺炎疫情期間出現生活物資短缺情況,有效保障居民糧、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的物資供應,合理整合轄區資源,優化配置人力資源,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二、配送點設置
經過測算,轄區內現有居民15329戶,按照1戶蔬菜糧食周用量13公斤測算,每周20萬公斤。設置集中送貨點1個,在區乒乓球學校訓練館,用于集中儲存和分裝。
三、人員安排
街道物資集中分撿點設置工作人員100人,人員缺口需要區里統一調配合。另外,其他12個配送點,平均每個點配送1277戶,每個點設置7名工作人員,平均每人配送182戶。
四、相關要求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街道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要對物資配送工作負總責,每名班子成員包保2個配送點。兩個社區居委會主任提前規劃工作,掌握工作流程。
二是確保人力投入。街道社區工作人員,應按照街道統一部署開展工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確保第一時間啟動到位。
三是加強宣傳發動。一方面鼓勵年輕的居民加入到物資保障志愿者中來,充實力量。另一方面提高群眾知曉率,缺少物資不用慌,蔬菜到了不能搶,安心在家等配送。
超市生活必需品保供應急預案范文 篇9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措施,切實發揮應急救災物資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并在應對突發疫情防控救災物資需求保障工作中提供強有力支持,特制定如下工作預案。
一、預案編制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生命重于泰山。依據《浙江省應急管理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用于疫情防控工作救災物資管理使用的通知》(浙應急減災〔20xx〕18號)《浙江省應急管理廳關于進一步明確疫情應急物資調配使用工作的通知》(浙應急減災〔20xx〕21號)《寧波市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預案的通知》(甬防辦〔20xx〕99號)《寧波市大規模社區新冠核酸篩查操作指引》(甬防辦〔20xx〕4號)《關于加強應急救災物資保障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甬減災〔20xx〕9號)要求,以建立統一指揮、綜合協調、職責明確、運轉有序、反應迅速的應急物資保障儲運體系,提高救災物資調運中的快速反應和處理能力為目標,制定本預案。
二、響應程序
本預案應急響應,結合疫情防控發展態勢和應急救災物資保障情況,并根據寧波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防控領導小組”)的指令,本市范圍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疫情防控期間非醫療應急救災物資保障出現短缺時,在市減災辦的指令下啟動本預案。
三、工作原則
(一)健全制度,科學應對。疫情防控非醫療應急救災物資保障是應急管理預案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市減災辦日常管理工作,為常態化疫情防控應急處置提供制度性保障,切實做好應急救災物資應急響應保障工作。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非醫療應急救災物資保障工作調撥使用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明確責任人及調撥權限,各司其職,密切配合。
(三)常備不懈,依法規范。及時做好應對疫情防控非醫療應急救災物資保障的預案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做到儲備物資品種適宜、質量可靠、數量充足、常備不懈。
(四)協調配合,快速反應。根據疫情防控形勢變化及非醫療應急救災物資需求保障,及時與相關部門密切協調,做到信息及時準確傳遞,應急處置工作反映靈敏、快速有效,保證非醫療應急救災儲備物資調得出、用得上。
四、組織保障
在市減災辦領導下,成立應對疫情防控非醫療應急救災物資保障工作組(以下簡稱“保障工作組”),分管領導任組長,局辦公室、指揮中心、協調處、防汛處、火災防治處、地質地震救援處、信息中心處室負責人為副組長,處室相關人員為聯絡員。保障工作組設辦公室,辦公室職責由應急管理信息中心承擔。副組長協助組長做好相關議事機構成員單位應急物資調撥使用工作,以及相關方面人員、運力、財力保障。
(一)保障工作組職責:
1、提出啟動和終止本預案;
2、提出應急救災儲備物資的調動、嚴重緊缺物資的計劃采購、物資使用和回收管理等重大處置措施;
3、協調發改委、財政、交通、公安、商務等相關部門應急救災物資儲備、計劃采購、運力保障和物資供應工作;
4、提出對外新聞發布方案;
5、提出其他重大事項。
(二)辦公室職責:
1、執行保障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的決定,及相關協調工作,確保保障工作落實;
2、組織信息收集、傳達、通報、發布工作;
3、檢查督導相關物資儲備部門和物資使用管理部門(單位)的執行情況,并及時向相關部門反饋;
4、對應急救災物資的調動、使用效果進行總結,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
5、完成保障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人員組成:
組長:
許武松市應急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副組長:
聯絡員:
五、應急物資準備
(一)加強應急儲備物資的日常管理。提前做好應急救災物資清查,協調市發改委做好應急保障準備,協調交通、公安、商務做好應急救災物資運輸保障和供應。精準做好賬篷、棉大衣、應急生活包、行軍(折疊)床等非醫療應急救災物資的統籌調度,最大限度提高物資使用效率。統計匯總各區縣(市)應急物資準備情況,建立上下聯動機制。加強儲備物資盤查、清點,對過期失效的及時予以更換。
(二)加強社會力量應急物資儲備保障。充分利用各超市經營庫存,進一步整合物資儲備。對本市緊缺且缺乏生產能力的物資,應當在保證一定數量儲備的基礎上,與市外建立暢通的物資調劑供應的渠道,以便需要時能夠迅速從本市外調入所需物資。
(三)健全完善部門聯動機制。利用省減災救災管理系統,建立健全物資儲備體系,加強與各相關部門協商,做好物資儲備數據庫的維護工作,并根據應急情況變化及時調整物資的種類、數量、存放地點、更新年限等,切實保障所需應急儲備物資的及時供應。
六、響應措施
(一)加強疫情防控應急救災物資監測。建立應急救災物資監測機制,各區縣(市)、鄉鎮(街道)作為監測點,加強對應急救災物資使用監控,收集供求信息,分析預測需情,并及時向政府和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提出意見建議。應急救災物資保障重點大規模社區新冠核酸篩查采樣點、臨時隔離區、臨時救護區等功能區,以及一線執勤人員及醫務人員需要。
(二)做好應急救災物資調撥配送。本預案啟動后,保障工作組實行24小時應急值班制度,及時收集信息,在第一時間內報送,保持物資儲備信息網的通暢。加強與相關單位、部門的聯系,掌握物資流動狀況,做好記錄并及時上報情況,確保物資按要求安全送達。
(三)加強應急救災物資使用管理。應急救災物資調撥嚴格按照《浙江省救災物資儲備管理辦法》《寧波市應急管理局寧波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應急物資調撥使用規程(試行)》相關規定逐級申請,首先使用本級儲備應急救災物資,在本級物資全部使用仍無法滿足應急需要時,申請調撥上一級物資,并及時向市發改委、市財政協商,有針對性進行緊急采購,跟進補充緊缺物資。緊急情況下,根據疫情重點地區的需求,及時統籌調度下一級應急救災物資進行調撥支援。及時掌握使用動態,做好應急救災物資回收管理,嚴禁救災物資損壞、流失。
(四)應急救災物資響應要求。在接到疫情防控非醫療應急救災物資需求指令后,迅速組織救災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的調運,準確及時地將救災物資安全運送到災區。確保調出物資符合國家相關質量要求,確保足額調出救災物資,市內調運在4小時內送達受災地,市外調運12小時送達。
保障工作組嚴格遵守市委、市政府工作紀律要求,在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市減災辦的統一安排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凡在工作中玩忽職守、敷衍塞責、推諉扯皮的,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七、附則
本預案由寧波市應急管理局制定并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