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寫房屋轉讓合同書3(精選3篇)
怎樣寫房屋轉讓合同書3 篇1
甲方(出讓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為《成都布恩職業技能培訓學校》(以下簡稱學校)的法定代表
人(舉辦者)。持有學校 %的出資額(股權)。現甲方自愿將其所持有的 %的出資額(股權)、學校的經營管理(辦學資格)權以及甲方因投資學校而享有的其他一切權利轉讓給乙方(上述權利以下統稱出資額。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原則,經充分協商,就轉讓事宜
達成如下協議,以資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 學校名稱及狀態
學校名稱:《成都布恩職業技能培訓學校》辦學許可證編號為:勞社民2255A055X0125。學校登記證書編號為:川成民政第060105。上述證書信息詳見附后的復印件(加蓋民辦非企業單位公章)。
二、學校資產
1、甲方保證真實準確的向乙方提供學校的資產狀況及運營情況,未向乙方如實提供學校資產狀況及運營情況,致使乙方受到損失的,除承擔合同總價款30%的違約金還應當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2、甲方若對學校資產另行聘請(包括學校的業務主管部門指派)審計機構進行審計或聘請評估機構進行資產評估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3、審計報告,評估報告只能作為合同價款的參考,不直接認定為轉讓款。
三、轉讓價款
1、甲乙雙方確認,甲方所持出資額(股權)、學校的經營管理(辦學資格)權以及甲方因投資學校而享有的其他一切權利的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 )。
2、甲乙雙方同意本次轉讓所涉稅費(如存在)由甲方承擔,不包含于轉讓價款之中。
四、轉讓價款支付
1、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出資證明,在有效期內的《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以下簡稱許可證)《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以下簡稱登記證書)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 元(大寫 );
2、學校的內部決策機構及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變更舉辦者以及許可證、登記證書的法定代表人(舉辦者)變更登記為乙方,甲方將其所有的出資財產交付乙方及出資額變更手續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人民幣 元(大寫: )
3、剩余轉讓款款人民幣 萬元(大寫: )作為甲方協助乙方協調與 關系的保證金,待乙方全面接受經營管理(辦學資格)權以及學校如期、正常開學之后____日內,乙方將剩余轉讓款支付給甲方。
五、出資額移交
1、甲方負責自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____日內完成許可證和登記證書的法定代表人(舉辦者)變更登記,學校經營管理(辦學資格)權變更手續以及出資額(股權)變更手續。出資額(股權)變更手續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出具學校資產清單、資產證明文件、租(房)地合同、資產取得相關票據、修改民辦非企業單位章程等,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2、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完成許可證、登記證書的法定代表人(舉辦者)變更登記、學校經營管理(辦學資格)權變更手續以及出資額(股權)變更手續的,乙方有權拒絕支付未付的轉讓價款,且甲方每日向乙方按已付轉讓價款的3%乙方支付違約金。
六、先決條件
1、甲方保證學校經營管理(辦學資格)權以及資產無任何瑕疵,不存在抵押、查封等產權瑕疵,可以對抗任何第三人。
2、甲方保證出資額的轉讓通過相關的政府部門的批準。
3、甲方保證出資的財產以及出資額在權利上沒有任何瑕疵。
4、甲方承諾學校章程中,未有學校的出資額(股權)以及經營管理(辦學資格)權不得向第三人轉讓的規定。
5、甲方在經營學校期間學校及甲方產生的所有債務及一切不利于乙方的法律責任均有甲方承擔,
6、甲乙雙方違反本條規定的,違約一方須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小寫: )。
7、甲方違反上述義務,應當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并承擔合同轉讓價款30%的違約金。
七、交接及后續事宜
1、甲方承諾自許可證和登記證書的法定代表人(舉辦者)變更登記之日起以學校名義開戶的帳號及公章交付乙方進行管理。
2、甲方承諾自許可證和登記證書的法定代表人(舉辦者)變更登記之日起退出學校的日常管理和經營,不得帶走任何與學校相關的業務文件資料。
3、在許可證和登記證書的法定代表人(舉辦者)變更登記
之日起甲方以學校名義舉辦的各種學習、培訓等辦學外的拓展業務,在合同簽訂后由乙方管理經營。
4、許可證和登記證書的法定代表人(舉辦者)變更登記前學校出現的問題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八、違約責任
1、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項下其承擔的任何義務,均構成違約,應依照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項下其承擔的任何義務,超過本合同約定期限____日或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視為根本違約,守約一方有權解除合同,違約一方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小寫: )并承擔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3、乙方接手學校后甲方因出資的財產及出資額權利上的瑕疵導致乙方承擔任何風險的,視為甲方違約,甲方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并支付轉讓價款30%的違約金。
4、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所約定的任何一項義務,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九、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學校留存一份。
2、本合同約定與辦理變更登記時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的資料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約定為準。
3、資產清單、資產證明文件、租地(房)合同、資產取得相關票據、等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與本合同相關的一切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應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提起訴訟解決。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怎樣寫房屋轉讓合同書3 篇2
轉讓方(甲方): ,男,身份證號:,女,身份證號:
受讓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愿將自有的位于 房屋包括地下室轉讓給乙方,甲方現持有 頒發的 號《房屋所有權證》。
二、上述房屋包括附屬設備,雙方議定房屋轉讓價款為人民幣 萬元 ,該款項乙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甲方收到房款后,應向乙方出具收據。
三、在乙方付款的同時,甲方應向乙方交付房屋及與房屋有關的房產證、購房發票、購房協議等證照、文件資料,乙方應在交付清單上簽字確認。
四、本協議簽訂后 日內,甲方應協助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交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登記資料。如甲方遲延履行該義務,每日應按購房款的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六、房屋交付前如有應繳納費用概由甲方負責,房屋過戶發生的過戶登記費、契稅、估價費、印花稅等均由乙方負擔。
七、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房屋有完全的所有權,該房屋在向乙方轉讓時不存在未付費用、未抵押、未出租或設定其他權利限制。乙方買受后,如該房屋產權有糾紛而影響乙方權利的行使時,概由甲方負責處理,并賠償乙方損失。
八、本協議生效后,在將產權證過戶至乙方名下之前,甲方不得反悔或將房屋出售給第三人。房屋交付乙方占有使用后,如遇國家拆遷,所得補償款歸乙方所有,交付后房屋發生的一切糾紛,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執行或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捺印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附:1、甲方身份證、結婚證;
2、乙方身份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房屋產權證。
甲方(簽字捺印): 乙方(簽字捺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怎樣寫房屋轉讓合同書3 篇3
拆遷人或代辦拆遷人(以下簡稱甲方):
被拆遷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就橫山鎮中街房屋拆遷安置達成以下協議:
一、拆除房屋面積及搬遷時間
1.乙方在橫山鎮中街( )號房屋(產權證號、國土證號碼: ),房屋總面積為( )㎡,其中門面面積為( )㎡住房面積為( )㎡,愿意服從城市建設需要,接受甲方按政策規定進行補償和安置。
2.房屋不得任意拆除,必須由甲方拆除,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拆除的材料由甲方處理。
3.在拆遷及修建過程中發生傷亡和一切糾紛等安全事故,一律由甲方自行承擔。如果原有房屋遺留糾紛由乙方負責。
二、安置地點
甲方拆除乙方房屋后,商定在臨街安置門面誤差3㎡,甲方根據設計調整,具體安置住房位置見后款。
三、搬遷過渡方式
乙方自已負責找過渡房,甲方不負責任何費用。
四、拆遷補償條款
1.乙方原有壹間門面房,甲方新建后歸還乙方門面壹間,產權面積約 ㎡,多余面積由甲方處理。設計需要位置可能調整,門面保證臨街面。
2.簽協議時須交出房屋產權證和土地使用證,證件不齊者,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相關一切費用由乙方全權負責。
3.原有水、電、氣、光纖及電話戶頭安裝在門面上,門面產權和國有土地使用證由甲方代辦,乙方不再付一切費用。(如原有面積未達到拆遷面積或年限未達到國家規定住房年限,乙方要按國家規定補交完畢一切稅費)。
4.門面總高為5.7米,夾層由甲方負責蓋板,夾層不計算面積,所有權歸乙方。
5.住房公攤面積按國家規定執行。
6.住房補償:
(1)甲方補償乙方住房產權面積約 ㎡,乙方選擇臨街面戶型。
(2)乙方選擇的住房面積大于安置面積,超出部分,甲方優惠10㎡,按低于實際價格500/㎡售予乙方,超出10個平方以外乙方按當時實際銷售價格補給甲方,房屋買賣由甲方負責。
(3)甲方還給乙方的住房面積小于安置面積,不足部分甲方按實際同等銷售價格給乙方。
(4)住房的水、電、氣、光纖由甲方代辦,費用乙方按國家規定加給甲方。
(5)乙方集體產權證轉國有產權證一切稅費由甲方負責。建成后所辦理新的產權、土地使用證(國有)一切稅費由乙方負責。
五、其他約定事項
六、附則
(1)本協議的各項條款所涉及的房屋拆遷安置補償事項,必須符合國務院發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和省、市人民政府貫徹執行《條例》所規定的政策原則。
(2)本協議一經簽定,即具有法律效力。若有違約行為,按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追究違約方責任。
(3)本協議一式四份(即: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4)安置房以外的門面及住房歸甲方所有,所涉及的房屋買賣由甲方全權負責,乙方無權干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