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宗孝順皇帝
〔二八〕“十二”,姚本同,御覽卷二一五引亦同,聚珍本作“十三”,唐類函卷五五引同。按“十二”不誤,書鈔卷五六引續(xù)漢書、范曄后漢書左雄傳皆云謝廉、趙建年十二。
〔二九〕“應(yīng)化而至”,此句御覽卷二一五引同,姚本作“應(yīng)召而至”,陳禹謨刻本書鈔卷六三、唐類函卷五五引與姚本同。聚珍本作“
召而至”。
〔三0〕“疏勒王盤遣使文時詣闕” ,此句至“尾端茸毛大如斗”諸句原無,范曄后漢書順帝紀(jì)陽嘉二年六月載:“疏勒國獻(xiàn)師子、封牛。”李賢注引東觀漢記云:“疏勒王盤遣使文時詣闕。”又御覽卷八八九引東觀漢記云:“陽嘉中,疏勒國獻(xiàn)師子、封牛,師子形似虎,正黃,有髯耏,尾端茸毛大如斗。” 此句至“尾端茸毛大如斗”諸句即據(jù)李賢注和御覽所引增補(bǔ)。事文類聚后集卷三六、卷五六,玉海卷一五四,箋注倭名類聚抄卷七亦引,字句與此略同。聚珍本漏輯 “師子形似虎”云云諸句。
〔三一〕“冬十月庚午”,此句至“ 如舊典”諸句原無,隋書音樂志下引為東觀漢記順帝紀(jì)中文字,今據(jù)增補(bǔ)。此句上原有“陽嘉二年”四字,因與上文重出,今刪去。范曄后漢書順帝紀(jì)李賢注、玉海卷一0四僅引“元和以來,音戾不調(diào),修復(fù)如舊典”三句。玉海卷六兩引,一引字句與隋書音樂志下所引全同,一引字句與范書順帝紀(jì)李賢注所引相同。范書順帝紀(jì)陽嘉二年載:“冬十月庚午, 行禮辟雍,奏應(yīng)鐘,始復(fù)黃鐘,作樂器隨月律。”
〔三二〕“四年”,此下三句原無,范曄后漢書順帝紀(jì)陽嘉四年載:“夏四月甲子,太尉施延免。”李賢注引東觀記云:“以選舉貪污,策罷。” 今據(jù)李賢注,又參酌范書增補(bǔ)。書鈔卷五一引東觀漢記云:“太尉張酺、鄭洪、徐防、趙喜、隨延、寵桓,并以日蝕免。”“隨延”疑即“施延”之訛。
〔三三〕“詔曰”,此句至“京師不覺”諸句原無,范曄后漢書順帝紀(jì)李賢注引,今據(jù)增補(bǔ)。此句上原有“陽嘉四年”四字,因與上文重出,今刪去。
〔三四〕“零陵言日食”,司馬彪續(xù)漢書五行志六載:“陽嘉四年閏月丁亥朔,日有蝕之,在角五度。史官不見,零陵以聞。”陽嘉四年閏六月。
〔三五〕“永和元年”,此句至“追號為開封君”諸句原無。書鈔卷四八引東觀漢記順帝紀(jì)云:“大將軍夫人躬先率下,淑慎其身,超號為開封君。即大將軍梁冀之妻也。”“大將軍夫人”云云,似為順帝詔文。末句系虞世南所加注釋之語,且又有訛誤。范曄后漢書梁商傳載:陽嘉“三年,以商為大將軍,固稱疾不起。四年,使太常桓焉奉策就第即拜,商乃詣闕受命。明年,夫人陰氏薨,追號開封君,贈印綬”。所謂“明年”,即永和元年,司馬彪續(xù)漢書五行志二載: “永和元年十月丁未,承福殿火。先是爵號阿母宋娥為山陽君,……追號后母為開封君,皆過差非禮。”所謂 “后母”,即梁商妻陰氏。從范書、司馬彪書記載來看,書鈔“超號”二字當(dāng)作“追號”,“梁冀”二字當(dāng)作 “梁 商”。今據(jù)書鈔所引,又參酌范書、司馬彪書增補(bǔ)“永和元年”至“追號為開封君 ”諸句。
〔三六〕“六年十二月詔”,此句至 “食租稅”諸句原無,書鈔卷四七引東觀漢記順帝紀(jì)有此段文字,今據(jù)增補(bǔ)。此句上原有“永和”二字,因與上文重出,今刪去。
〔三七〕“其以漢中南鄭之武陽亭封賢孫承先為武陽亭侯”,范曄后漢書西羌傳載:永和“ 五年夏,且凍、傅難種羌等遂反叛,攻金城,與西塞及湟中雜種羌胡大寇三輔。……拜馬賢為征西將軍,…… 且凍分遣種人寇武都,燒隴關(guān),掠苑馬。六年春,馬賢將五六千騎擊之,到射姑山,賢軍敗,賢及二子皆戰(zhàn)歿。順帝愍之,賜布三千匹,谷千斛,封賢孫光為舞陽亭侯,租入歲百萬”。與此略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