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十 列傳第四十八
楊云翼 趙秉文 韓玉 馮璧 李獻甫 雷淵 程震楊云翼,字之美,其先贊皇檀山人,六代祖忠,客平定之樂平縣,遂家焉。曾祖青、祖郁、考恒,皆贈官于朝。云翼天資穎悟,初學語輒畫地作字,日誦數千言。登明昌五年進士第一,詞賦亦中乙科,特授承務郎、應奉翰林文字。承安四年,出為陜西東路兵馬都總管判官。泰和元年,召為太學博士,遷太常寺丞,兼翰林修撰。七年,簽上京、東京等路按察司事,因召見,章宗咨以當世之務,稱旨。大安元年,翰林承旨張行簡薦其材,且精術數,召授提點司天臺,兼翰林修撰,俄兼禮部郎中。崇慶元年,以病歸。貞祐二年,有司上官簿,宣宗閱之,記其姓名,起授前職,兼吏部郎中。三年,轉禮部侍郎,兼提點司天臺。
四年,大元及西夏兵入鄜延,潼關失守,朝議以兵部尚書蒲察阿里不孫為副元帥以御之。云翼言其人言浮于實,必誤大事。不聽,后果敗。興定元年六月,遷翰林侍講學士,兼修國史,知集賢院事,兼前職,詔曰:“官制入三品者例外除,以卿遇事敢言,議論忠讜,故特留之。”時右丞相高琪當國,人有請榷油者,高琪主之甚力,詔集百官議,戶部尚書高夔等二十六人同聲曰:“可。”云翼獨與趙秉文、時戩等數人以為不可,議遂格。高琪后以事譴之,云翼不恤也。二年,拜禮部尚書,兼職如故。三年,筑京師子城,役兵民數萬,夏秋之交病者相籍,云翼提舉醫藥,躬自調護,多所全濟。四年,改吏部尚書。凡軍興以來,入粟補官及以戰功遷授者,事定之后,有司苛為程式,或小有不合輒罷去,云翼奏曰:“賞罰國之大信,此輩宜從寬錄,以勸將來。”
是年九月,上召云翼及戶部尚書夔、翰林學士秉文于內殿,皆賜坐,問以講和之策,或以力戰為言,上俯首不樂,云翼徐以《孟子》事大、事小之說解之,且曰:“今日奚計哉,使生靈息肩,則社稷之福也。”上色乃和。
十一月,改御史中丞。宗室承立權參知政事,行尚書省事于京兆,大臣言其不法,詔云翼就鞫之,獄成,廷奏曰:“承立所坐皆細事,不足問。向大兵掠平涼以西,數州皆破,承立坐擁強兵,瞻望不進。鄜延帥臣完顏合達以孤城當兵沖,屢立戰績。其功如此,而承立之罪如彼,愿陛下明其功罪以誅賞之,則天下知所勸懲矣。自余小失,何足追咎。”承立由是免官,合達遂掌機務。
哀宗即位,首命云翼攝太常卿,尋拜翰林學士。正大二年二月,復為禮部尚書,兼侍讀。詔集百官議省費,云翼曰:“省費事小,戶部司農足以辦之。樞密專制軍政,蔑視尚書。尚書出政之地,政無大小,皆當總領。今軍旅大事,社稷系焉,宰相乃不得預聞,欲使利病兩不相蔽得乎。”上嘉納之。
明年,設益政院,云翼為選首,每召見賜坐而不名。時講《尚書》,云翼為言帝王之學不必如經生分章析句,但知為國大綱足矣。因舉“任賢”“去邪”、“與治同道”“與亂同事”、“有言逆于汝心”“有言遜于汝志”等數條,一皆本于正心誠意,敷繹詳明。上聽忘倦。尋進《龜鑒萬年錄》、《圣學》、《圣孝》之類凡二十篇。
當時朝士,廷議之際多不盡言,顧望依違,浸以成俗。一日,經筵畢,因言:“人臣有事君之禮,有事君之義。禮,不敢齒君之路馬,蹴其芻者有罰,入君門則趨,見君之幾杖則起,君命召不俟駕而行,受命不宿于家,是皆事君之禮,人臣所當盡者也。然國家之利害,生民之休戚,一一陳之,則向所謂禮者特虛器耳。君曰可,而有否者獻其否;君曰否,而有可者獻其可。言有不從,雖引裾、折檻、斷鞅、軔輪有不恤焉者。當是時也,姑徇事君之虛禮,而不知事君之大義,國家何賴焉。”上變色曰:“非卿,朕不聞此言。”云翼嘗患風痹,至是稍愈,上親問愈之之方,對曰:“但治心耳。心和則邪氣不干,治國亦然,人君先正其心,則朝廷百官莫不一于正矣。”上矍然,知其為醫諫也。
夏人既通好,遣其徽猷閣學士李弁來議互市,往返不能決,朝廷以云翼往議乃定。五年卒,年五十有九,謚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