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九 志第十九
魏元帝咸熙二年二月,太行山崩,此魏亡之征也。其冬,晉有天下。
武帝泰始三年三月戊午,大石山崩。四年七月,泰山崩墜三里。京房《易傳》曰:"自上下者為崩,厥應泰山之石顛而下,圣王受命人君虜。"及帝晏駕,而祿去王室,惠皇懦弱,懷愍二帝俱辱虜庭,淪胥于北,元帝中興于南,此其應也。
太康五年五月丙午,宣帝廟地陷。六年十月,南安新興山崩,涌水出。七年二月,朱提之大瀘山崩,震壞郡舍,陰平之仇池崖隕。八年七月,大雨,殿前地陷,方五尺,深數丈,中有破船。
惠帝元康四年,蜀郡山崩,殺人。五月壬子,壽春山崩,洪水出,城壞,地陷方三十丈,殺人。六月,壽春大雷,山崩地坼,人家陷死,上庸亦如之。八月,居庸地裂,廣三十六丈,長八十四丈,水出,大饑。上庸四處山崩,地墜廣三十丈,長百三十丈,水出殺人。皆賈后亂朝之應也。
太安元年四月,西墉崩。
懷帝永嘉元年三月,洛陽東北步廣里地陷。二年八月乙亥,鄄城城無故自壞七十余丈,司馬越惡之,遷于濮陽,此見沴之異也。越卒以陵上受禍。三年七月戊辰,當陽地裂三所,廣三丈,長三百余步。京房《易傳》曰:"地坼裂者,臣下分離,不肯相從也。"其后司馬越茍晞交惡,四方牧伯莫不離散,王室遂亡。三年十月,宜都夷道山崩。四年四月,湘東需阝黑石山崩。
元帝太興元年二月,廬陵、豫章、武昌,西陽地震山崩。二年五月,祁山地震,山崩,殺人。三年,南平郡山崩,出雄黃數千斤。時王敦陵傲,帝優容之,示含養禍萌也。四年八月,常山崩,水出,滹沲盈溢,大木傾拔。
成帝咸和四年十月,柴桑廬山西北崖崩。十二月,劉胤為郭默所殺。
穆帝永和七年九月,峻平、崇陽二陵崩。十二年十一月,遣散騎常侍車灌修峻平陵,開埏道,崩壓,殺數十人。
升平五年二月,南掖門馬足陷地,得鐘一,有文四字。
哀帝隆和元年四月丁丑,浩亹山崩,張天錫亡征也。
安帝義熙八年三月壬寅,山陰地陷,方四丈,有聲如雷。十年五月戊寅,西明門地穿,涌水出,毀門扇及限,此水沴土也。十一年五月,霍山崩,出銅鐘六枚。十三年七月,漢中成固縣水涯有聲若雷,既而岸崩,出銅鐘十有二枚。
惠帝元康九年六月夜,暴雷雨,賈謐齋屋柱陷入地,壓謐床帳,此木沴土,土失其性,不能載也。明年,謐誅焉。
光熙元年五月,范陽國地燃,可以爨,此火沴土也。是時,禮樂征伐自諸侯出。
《傳》曰:"皇之不極,是謂不建,厥咎眊,厥罰恒陰,厥極弱。時則有射妖,時則有龍蛇之孽,時則有馬禍,時則有下人伐上之痾,時則有日月亂行,星辰逆行。"皇之不極,是謂不建。皇,君;極,中;建,立也。人君貌言視聽思心五事皆失,不得其中,不能立萬事,失在眊悖,故其咎眊也。王者自下承天理物。云起于山,而彌于天;天氣亂,故其罰恒陰,一曰:"上失中,則下強盛而蔽君明也。"《易》曰:"亢龍有悔,貴而亡位,高而亡民,賢人在下位而亡輔。"如此,則君有南面之尊,而亡一人之助,故其極弱也。盛陽動進輕疾。禮,春而大射,以順陽氣。上微弱則下奮驚動,故有射妖。《易》曰:"云從龍。"又曰:"龍蛇之蟄,以存身也。"陰氣動,故有龍蛇之孽。于《易》,《乾》為君,為馬。任用而強力,君氣毀,故有馬禍。一曰,馬多死及為怪,亦是也。君亂且弱,人之所叛,天之所去,不有明王之誅,則有篡殺之禍,故有下人伐上之痾。凡君道傷者,病天氣。不言五行沴天,而曰"日月亂行,星辰逆行"者,為若下不敢沴天,猶《春秋》曰"王師敗績于貿戎",不言敗之者,以自敗為文,尊尊之意也。劉歆《皇極傳》曰有下體生于上之痾。說以為下人伐上,天誅已成,不得復為痾云。
恒陰
吳孫亮太平三年,自八月沈陰不雨,四十余日。是時,將誅孫綝,謀泄。九月戊午,綝以兵圍宮,廢亮為會稽王,此恒陰之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