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五十七 列傳第四十五
敦事親孝,持身廉。同官有為不義者,輒厲色待之,其人悔謝乃已。性好學,公退,手不釋卷。六年,卒官,年六十二。
郭琎,字時用,初名進,新安人。永樂初,以太學生擢戶部主事。歷官吏部左、右侍郎。仁宗即位,命兼詹事府少詹事,更名琎。
宣宗初,掌行在詹事府。吏部尚書蹇義老,輟部務,帝欲以琎代。琎厚重勤敏,然寡學術。楊士奇言恐琎不足當之,宜妙擇大臣通經術知今古者,帝乃止。逾年,卒為尚書。諭以呂蒙正夾袋,虞允文材館錄故事。琎由是留意人才。識進士李賢輔相器,授吏部主事,后果為名相。時外官九年考滿,部民走闕下乞留,輒增秩復任。琎慮有妄者,請覆實。從之。
琎雖長六卿,然望輕。又政歸內閣,自布政使至知府闕,聽京官三品以上薦舉;既又命御史、知縣,皆聽京官五品以上薦舉。要職選擢,皆不關吏部。正統初,左通政陳恭言:“古者擇任庶官,悉由選部,職任專而事體一。今令朝臣各舉所知,恐開私謁之門,長奔競之風,乞杜絕,令歸一。”下吏部議。琎遜謝不敢當,事遂寢。
正統六年,御史曹恭以災異請罷大臣不職者。帝命科道官參議。琎及尚書吳中、侍郎李庸等被劾者二十人。琎等自陳,帝切責而宥之。琎子亮受賂為人求官。事覺,御史孫毓等劾琎。乃令琎致仕,而以王直代。
鄭辰,字文樞,浙江西安人。永樂四年進士,授監察御史。江西安福民告謀逆事,命辰往廉之,具得誣狀。福建番客殺人,復命辰往。止坐首惡,釋其余。南京敕建報恩寺,役囚萬人。蜚語言役夫謗訕,恐有變,命辰往驗。無實,無一得罪者。谷庶人謀不軌,復命辰察之,盡得其蹤跡。帝語方賓曰:“是真國家耳目臣矣。”十六年超遷山西按察使,糾治貪濁不少貸。潞州盜起,有司以叛聞,詔發兵討捕。辰方以事朝京師,奏曰:“民苦徭役而已,請無發兵。”帝然之。還則屏騶從,親入山谷撫諭。盜皆感泣,復為良民。禮部侍郎蔚綬轉粟給山海軍,辰統山西民輦任。民勞,多逋耗,綬令即山海貸償之。辰曰:“山西民貧而悍,急之恐生變。不如緩之,使自通有無。”用其言,卒無逋者。丁內艱歸,軍民詣御史乞留。御史以聞,服闋還舊任。
宣德三年召為南京工部右侍郎。初,兩京六部堂官缺,帝命廷臣推方面官堪內任者。蹇義等薦九人。獨辰及邵玘、傅啟讓,帝素知其名,即真授,余試職而已。
英宗即位,分遣大臣考察天下方面官。辰往四川、貴州、云南,悉奏罷其不職者。云南布政使周璟居妻喪,繼娶。辰劾其有傷風教,璟坐免。正統二年,奉命振南畿、河南饑。時河堤決,即命辰伺便修塞。或議自大名開渠,引諸水通衛河,利灌輸。辰言勞民不便,事遂寢。遷兵部左侍郎,與豐城侯李彬轉餉宣府、大同。鎮守都督譚廣撓令,劾之,事以辦。八年得風疾,告歸。明年卒。
辰為人重義輕財。初登進士,產悉讓兄弟。在山西與同僚杜僉事有違言。杜卒,為治喪,資遣其妻子。
柴車,字叔輿,錢塘人。永樂二年,以舉人授兵部武選司主事,歷員外郎。八年,帝北征,從尚書方賓扈行。還遷江西右參議。坐事,左遷兵部郎中,出知岳州府,復入為郎中。
宣德五年擢兵部侍郎。明年,山西巡按御史張勖言,大同屯田多為豪右占據,命車往按。得田幾二千頃,還之軍。
英宗初,西鄙不靖。以車廉干,命協贊甘肅軍務。調軍給餉,悉得事宜。初,朵兒只伯寇涼州,副總兵劉廣喪師。不以實聞,顧飾功要賞。車劾其罪,械廣至京。賜車金幣,旌其直。岷州土官后能冒功得升賞,車奏請加罪。能復請,命宥之。車反覆論其不可,曰:“詐冒如能者,實繁有徒,臣方次第按核。今宥能,何以戢眾?若無功得官,則捐軀死敵者,何以待之?”朝廷雖從能請,然嘉車賢,遣使勞賜之。
正統三年,以破朵兒只伯功,增俸一級。在邊,章數十上,悉中時病。同事多不悅,車持益堅。嘗建言:“漠北降人,朝廷留之京師,雖厚爵賞,其心終異。如長脫脫木兒者,昔隨其長來歸,未幾叛去。今乃復來,安知他日不再叛,宜徙江南,離其黨類。”事下兵部,請處之河間、德州。帝報可。后降者悉以此令從事。稽核屯田豪占者,悉清出之,得六百余頃。四年進兵部尚書,參贊如故。尋命兼理陜西屯田。明年召還,命與僉都御史曹翼歲更代出鎮。及期病甚。詔遣大理寺少卿程富代翼,而命車歸治疾。未及行,六年六月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