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五十七 列傳第四十五
天順六年使琉球,還,遷都給事中。成化六年三月偕同官上言:“近雨雪愆期,災異迭見。陛下降詔自責,躬行祈禱,詔大臣盡言,宜上天感格。而今乃風霾晝晦,沴氣赤而復黑,豈非應天之道有未盡歟?夫人君敬天,不在齋戒祈禱而已。政令乖宜,下民失所;崇尚珍玩,費用不經;后宮無序,恩澤不均;爵濫施于賤工,賞妄及于非分,皆非敬天之道。愿陛下日御便殿,召大臣極陳缺失而厘革之,庶災變可弭。”時萬妃專寵,群小夤緣進寶玩,官賞冗濫,故榮等懇言之。帝不能用。是年遷南京太常少卿。
又七年,就擢戶部右侍郎。尋改右副都御史、總督南京糧儲。積奇羨數萬石以備荒。十七年召為戶部左侍郎,尋署部事。英國公張懋等四十三人自陳先世以大功錫爵,子孫承繼,所司輒減歲祿,非祖宗報功意。榮等言:“懋等于無事時妄請增祿,若有功何以勸賞?況頻年水旱,國用未充,所請不可許。”事乃寢。中官趙陽等乞兩淮鹽十萬引,帝已許之。榮等言:“近禁勢家中鹽,詔旨甫頒,而陽等輒違犯,宜正其罪。”帝為切責陽等。
南京戶部尚書黃鎬罷,以榮代之。孝宗嗣位,謝政歸。賜月廩、歲夫如制。九年卒,年七十有八。贈太子太保。
夏時正,字季爵,仁和人。正統十年進士。除刑部主事。景泰六年以郎中錄囚福建,出死罪六十余人。中有減死、詔充所在濱海衛軍者,時正慮其入海島為變,轉發之山東,然后以聞。因言:“凡福建減死囚,俱宜戍之北方。”法司是其言,而請治違詔罪。帝特宥之。時正又言:“通番及劫盜諸獄,以待會讞。淹引時月,囚多瘐死。請令所司斷決。”詔從之,且推行之天下。
天順初,擢大理寺丞。久之,以便養,遷南京大理少卿。成化五年遷本寺卿。明年春命巡視江西災傷。除無名稅十余萬石,汰諸司冗役數萬,奏罷不職吏二百余人,增筑南昌濱江堤及豐城諸縣陂岸,民賴其利。嘗上奏,不具赍奏人姓名,吏科論其簡恣。帝宥其罪,錄彈章示之。遂乞休歸。僦居民舍,布政使張瓚為筑西湖書院居之。家食三十年,年近九十而卒。
時正雅好學。閑居久,多所著述,于稽古禮文事尤詳。
贊曰:金純等黽勉奉公,當官稱職。加之禔躬清白,操行無虧,固列卿之良也。鄭辰之廉事,周瑄之治獄,皆有仁人之用心,君子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