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三 列傳第九十一
帝欲南幸,舒芬、黃鞏切諫得罪,給事御史遂不敢爭。及帝將親征宸濠,元錫復諫沮。宸濠就執,元錫、寰偕六科馳疏請回鑾。十五年,帝在南京,元錫等復屢申前請,且言:“供億繁費,使牒旁午。奸宄冒官校,少女充離宮。陛下不以宗社為重,專事逸游,豈能長保天下。”語甚危切。
中旨以內官晁進、楊保分守蘭州、肅州,元錫等言:“二州逼強寇,不可增官守,累居民。”群小不悅,矯旨責之。詔改團營西官廳為威武團練營,以江彬、許泰等提督之,別擇地為團營教場。元錫言:“拓地則擾居民,興工則費財力,以朝廷自將之軍而彬等概加提督,則僣名分。”不從。會帝崩,事已。
世宗即位,疏言:“都督郤永以附江彬下獄,宜釋而用之。錦衣都指揮郭鰲等十人皆彬黨,宜下獄治。”咸報可。張銑、許泰系獄,帝忽宥其死。元錫爭,不聽。屢遷至太仆卿。嘉靖六年,帝以李福達獄下三法司于理。元錫不能平,有后言,聞于張璁,并下獄奪職。后用薦起故官。歷戶部左、右侍郎,致仕,卒。
邢寰,黃梅人。正德三年進士。數言事,有直聲。
寇天敘,字子惇,榆次人。由鄉舉入太學。與崔銑、呂柟善。登正德三年進士,除南京大理評事,進寺副。累遷應天府丞。武宗駐南京,從官衛士十余萬,日費金萬計,近幸求索倍之。尹齊宗道憂懼卒,天敘攝其事,日青衣皂帽坐堂上。江彬使者至,好語之曰:“民窮官帑乏,無可結歡,丞專待譴耳。”彬使累至皆然,彬亦止。他權幸有求,則曰:“俟若奏即予。”禁軍攫民物,天敘與兵部尚書喬宇選拳勇者與搏戲。禁軍卒受傷,慚且畏,不敢橫。其隨事禁制多類此。駕駐九月,南京不大困者,天敘與宇力也。
嘉靖三年,以右僉都御史巡撫宣府。未行,改鄖陽。甫二月,又改甘肅。回賊犯山丹,督將士擒其長脫脫木兒。西域貢獅子、犀牛、西狗,天敘請卻之,不聽。進右副都御史,巡撫陜西。寇入固原,擊敗之,斬首百余。又討平大盜王居等,累賜銀幣。織造太監至,有司議奏罷之。天敘曰:“甫至遽請罷,即不罷,焰且益張。”會歲祲,乃請蠲租稅,發粟振饑民;因言織造非儉歲所宜設,帝立召還。歷兵部右侍郎,卒。家貧,喪事不具。天敘在太學時,嘗聞父疾,馳六晝夜抵家,父疾亦廖。
唐胄,字平侯,瓊山人。弘治十五年進士。授戶部主事。以憂歸。劉瑾斥諸服除久不赴官者,坐奪職。瑾誅,召用,以母老不出。嘉靖初,起故官。疏諫內官織造,請為宋死節臣趙與珞追謚立祠。進員外郎,遷廣西提學僉事。令土官及瑤、蠻悉遣子入學。擢金騰副使。土酋莽信虐,計擒之。木邦、孟養構兵,胄遣使宣諭,木邦遂獻地。屢遷廣西左布政使。官軍討古田賊,久無功,胄遣使撫之其魁曰:“是前唐使君令吾子入學者。”即解甲。擢右副都御史,巡撫南、贛,移山東。遷南京戶部右侍郎。十五年改北部,進左侍郎。帝以安南久不貢,將致討,郭勛復贊之。詔遣錦衣官問狀,中外嚴兵待發。胄上疏諫曰:
今日之事,若欲其修貢而已,兵不必用,官亦無容遣。若欲討之,則有不可者七,請一一陳之:
古帝王不以中國之治治蠻夷,故安南不征,著在《祖訓》。一也。
太宗既滅黎季筼,求陳氏后不得,始郡縣之。后兵連不解,仁廟每以為恨。章皇帝成先志,棄而不守,今日當率循。二也。
外夷分爭,中國之福。安南自五代至元,更曲、劉、紹、吳、丁、黎、李、陳八姓,迭興迭廢,而嶺南外警遂稀。今紛爭,正不當問,奈何殃赤子以威小丑,割心腹以補四肢,無益有害。三也。
若謂中國近境,宜乘亂取之。臣考馬援南征,深歷浪泊,士卒死亡幾半,所立銅柱為漢極界,乃近在今思明府耳。先朝雖嘗平之,然屢服屢叛,中國士馬物故者以數十萬計,竭二十余年之財力,僅得數十郡縣之虛名而止。況又有征之不克,如宋太宗、神宗,元憲宗、世祖朝故事乎?此可為殷鑒。四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