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十三 列傳第一
弘治十七年,周太后崩。孝宗御便殿,出裕陵圖,示大學士劉健、謝遷、李東陽曰:“陵有二隧,若者窒,若者可通往來,皆先朝內臣所為,此未合禮。昨見成化間彭時、姚夔等章奏,先朝大臣為國如此,先帝亦不得已耳。欽天監言通隧上干先帝陵堂,恐動地脈,朕已面折之。窒則天地閉塞,通則風氣流行。”健等因力贊。帝復問祔廟禮,健等言:“祔二后,自唐始也。祔三后,自宋始也,漢以前一帝一后。曩者定議合祔,孝莊太后居左,今大行太皇太后居右,且引唐、宋故事為證,臣等以此不敢復論。”帝曰:“二后已非,況復三后!”遷曰:“宋祔三后,一繼立,一生母也。”帝曰:“事須師古,太皇太后鞠育朕躬,朕豈敢忘?顧私情耳。祖宗來,一帝一后。今并祔,壞禮自朕始。且奉先殿祭皇祖,特座一飯一匙而已。夫孝穆皇太后,朕生母也,別祀之奉慈殿。今仁壽宮前殿稍寬,朕欲奉太皇太后于此,他日奉孝穆皇太后于后,歲時祭享,如太廟。”于是命群臣詳議。議上,將建新廟,欽天監奏年方有礙。廷議請暫祀周太后于奉慈殿,稱孝肅太皇太后。殿在奉先殿西,帝以祀孝穆,至是中奉孝肅而徙孝穆居左焉。帝始欲通隧,亦以陰陽家言,不果行。
孝肅周太后,英宗妃,憲宗生母也,昌平人。天順元年封貴妃。憲宗即位,尊為皇太后。其年十月,太后誕日,帝令僧道建齋祭。禮部尚書姚夔帥群臣詣齋所,為太后祈福。給事中張寧等劾之。帝是其言,令自后僧道齋醮,百官不得行香。二十三年四月上徽號曰圣慈仁壽皇太后。孝宗立,尊為太皇太后。
先是,憲宗在位,事太后至孝,五日一朝,燕享必親。太后意所欲,惟恐不歡。至錢太后合葬裕陵,太后殊難之。憲宗委曲寬譬,乃得請。孝宗生西宮,母妃紀氏薨,太后育之宮中,省視萬方。及孝宗即位,事太后亦至孝。太后病瘍,久之愈,誥諭群臣曰:“自英皇厭代,予正位長樂,憲宗皇帝以天下養,二十四年猶一日。茲予偶患瘍,皇帝夜吁天,為予請命,春郊罷宴,問視惟勤,俾老年疾體,獲底康寧。以昔視今,父子兩世,孝同一揆,予甚嘉焉。”
弘治十一年冬,清寧宮災,太后移居仁壽宮。明年,清寧宮成,乃還居焉。太后弟長寧伯彧家有賜田,有司請厘正之,帝未許也,太后曰:“奈何以我故骫皇帝法!”使歸地于官。
弘治十七年三月崩,謚孝肅貞順康懿光烈輔天承圣睿皇后,合葬裕陵。以大學士劉健、謝遷、李東陽議,別祀于奉慈殿,不祔廟,仍稱太皇太后。嘉靖十五年,與紀、邵二太后并移祀陵殿,題主曰皇后,不系帝謚,以別嫡庶。其后穆宗母孝恪、神宗母孝定、光宗母孝靖、熹宗母孝和、莊烈帝母孝純,咸遵用其制。
景帝廢后汪氏,順天人。正統十年冊為郕王妃。十四年冬,王即皇帝位,冊為皇后。后有賢德,嘗念京師諸死事及老弱遇害者暴骨原野,令官校掩埋之。生二女,無子。景泰三年,妃杭氏生子見濟,景帝欲立為太子,而廢憲宗,后執不可。以是忤帝意,遂廢后,立杭氏為皇后。七年,杭后崩,謚肅孝。英宗復位,削皇后號,毀所葬陵,而后仍稱郕王妃。景帝崩,英宗以其后宮唐氏等殉,議及后。李賢曰:“妃已幽廢,況兩女幼,尤可憫。”帝乃已。
憲宗復立為太子,雅知后不欲廢立,事之甚恭。因為帝言,遷之外王府,得盡攜宮中所有而出。與周太后相得甚歡,歲時入宮,敘家人禮。然性剛執。一日,英宗問太監劉桓曰:“記有玉玲瓏系腰,今何在?”桓言當在妃所。英宗命索之。后投諸井,對使者曰:“無之。”已而告人曰:“七年天子,不堪消受此數片玉耶!”已,有言后出所攜鉅萬計,英宗遣使檢取之,遂立盡。正德元年十二月薨,議祭葬禮。大學士王鏊曰:“葬以妃,祭以后。”遂合葬金山。明年上尊謚曰貞惠安和景皇后。
憲宗廢后吳氏,順天人。天順八年七月立為皇后。先是,憲宗居東宮,萬貴妃已擅寵。后既立,摘其過,杖之。帝怒,下詔曰:“先帝為朕簡求賢淑,已定王氏,育于別宮待期。太監牛玉輒以選退吳氏于太后前復選。冊立禮成之后,朕見舉動輕佻,禮度率略,德不稱位,因察其實,始知非預立者。用是不得已,請命太后,廢吳氏別宮。”立甫逾月耳。后父俊,先授都督同知,至是下獄戍邊。謫玉孝陵種菜,玉從子太常少卿綸、甥吏部員外郎楊琮并除名,姻家懷寧侯孫鏜閑住。于是南京給事中王徽、王淵、朱寬、李翱、李鈞等合疏言玉罪重罰輕,因并劾大學士李賢。帝怒,徽等皆貶邊州判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