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百九 列傳九十六
吳達善,字雨民,瓜爾佳氏,滿洲正紅旗人,陜西駐防。乾隆元年進士,授戶部主事。累擢至工部侍郎、鑲紅旗滿洲副都統。二十年,授甘肅巡撫。赴巴里坤督理軍需,以勞賜孔雀翎。二十二年,疏言:“軍糧自肅州運哈密至軍,石需費十二、三兩。凱旋官兵糶口糧制衣履,請改二成本色,八成折價。既得隨時支用,亦可稍省運費。”從之。加太子少保。
二十四年,代黃廷桂為陜甘總督,尋復以命楊應琚,改總督銜管巡撫事。奏言:“寧夏橫城堡河漲城圮。相度水勢,分別添筑草壩,俾大溜北注,化險為平。”旋以總督銜調河南巡撫。奏改延津、封丘、胙城、滎澤、盧氏、靈寶諸縣營制,議行。
授云貴總督。二十七年,奏言:“云南、貴州各鎮協營每兵千設藤牌兵百,少不適用。請以七成改習鳥槍,三成改習弓箭。”從之。尋兼署云南巡撫。二十九年,奏改都勻、銅仁二協營制。調湖廣總督,兼署湖北巡撫。巴陵民熊正朝偽稱縣人巡撫方顯子,居省城與紳士交結,乘間盜竊,捕得寘諸法。
三十一年,調陜甘總督,奏言:“木壘地廣土沃。請將招集戶民編里分甲,里選里長,百戶選渠長,鄉約保正。訟獄,守備審理;命盜案,守備驗訊。巴里坤同知審解。”從之。三十三年,復調湖廣總督,兼署荊州將軍。命赴貴州,偕內閣學士富察善、侍郎錢維城按巡撫良卿、按察使高積營私骫法,論如律。三十五年,兼署湖南巡撫。
三十六年,復調陜甘總督,值土爾扈特部內附,上命分賚羊及皮衣。吳達善料理周妥,上嘉其能。以病乞解任。尋卒,贈太子太保,祀賢良祠,賜祭葬,謚勤毅。
崔應階,字吉升,湖北江夏人。父相國,官浙江處州鎮總兵。應階,蔭生。初授順天府通判,遷西路同知。雍正中,擢山西汾州知府。乾隆十五年,授河南驛鹽道。擢安徽按察使。丁母憂,服闋,補貴州按察使。二十一年,擢湖南布政使,署巡撫。總督碩色劾應階子甘肅東樂知縣琇附驛寄家書,應階不檢舉,上特命降調。二十二年,補江南常鎮揚道。再遷山東布政使。
二十八年,遷貴州巡撫,調山東。疏請濬荊山橋舊河,泄積水。二十九年,疏言:“武城運河東岸牛蹄窩、祝官屯,西岸蔡河陂水匯注,俱為堤隔,浸灌民田,請各建閘啟閉。”均如所議。三十一年,疏言:“各州縣民壯有名無實,飭屬汰老弱,選精壯,改習鳥槍,與營伍無二。不增糧餉,省得精壯三千三百馀名。”得旨嘉獎。三十二年,疏言:“武定濱海,屢有水患:一在徒駭尾閭不暢,一在鉤盤淤塞未開。徒駭上游寬百馀丈,至霑化入海處僅十馀丈,紆回曲折,歸海遲延。徒駭舊有漫口,徑二十五里,寬至四五十丈,水漲賴以宣泄。若就此開濬,庶歸海得以迅速。又有八方泊為眾水所匯,伏秋霖雨,下游阻滯,淹及民田。泊東北為古鉤盤河,經一百三十馀里,久成湮廢。若就此開濬,引水入海,則上游不致停蓄,積水亦可順流而下。”皆如所請。
調福建,三十三年,擢閩浙總督,加太子太保。三十四年,劾興泉永道蔡琛貪鄙,論如律。調漕運總督,奏糧道專司漕務,無地方之責,令親押赴淮,不得轉委丞倅。召授刑部尚書,調左都御史。四十五年,以原品休致。尋卒。
王檢,字思及,山東福山人。父趯,官太常寺卿。檢,雍正十一年進士,改庶吉士。乾隆元年,授編修。大考四等,休致。十三年,上幸闕里,召試,復授編修。十四年,授直隸河間知府,遷甘肅涼莊道。以官河間有政聲,即調直隸霸昌道。累擢安徽按察使。奏:“外任官員眷屬外,定例州縣家人二十名,府道以上遞加十名,違者降級。定額本寬,近則州縣一署幾至百人,毋論招搖滋弊,即養廉亦不足供,請申明定例,違數詳參。”又奏:“皖城濱臨大江,歲多劫案,請加重沿江乘危搶奪舊例,邊海有犯視此。”均得旨允行。調直隸,又調山西。二十八年,遷廣西布政使,調甘肅。奏:“各省大計舉劾,例由藩司主稿。請嗣后藩司新任,得援督撫例展限三月,以重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