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百九 列傳九十六
二十六年,廷璋劾提督馬龍圖挪用存營公項,命士功嚴讞。會奏龍圖借用公項,已於盤查時歸補,援自首例減等擬徒。上以龍圖敗露后始行歸補,且將登記數簿焚毀,又增舞文之罪,不得以自首論,因究詰出何人意,尋覆奏士功主政。上奪士功官,發巴里坤效力自贖。二十七年,廷璋奏閩縣民楊魁等假造敕書承襲世職,投撫標效力。上命巴里坤辦事大臣詰責士功,并令自揣應得處分,贖罪自效。士功輸銀贖罪,命釋回。旋卒。
子玉綸,二十六年進士,自檢討累遷兵部侍郎,督福建學政,復降授檢討。
論曰:疆政首重宜民。紀督鑿井,反貽怨讟。喀爾吉善遂阻開礦、種樹之議,興利誠不易言也。雅爾圖、應階治水,斯盛治社倉,哲治治賑,才有洪纖,效有巨細,要皆有益於民。蘇昌劾大吏,頗見風力,瑚寶等亦各有建樹。自古未有不盡心民事而可以稱善治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