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四 魏世家第十四
二年,城安邑、王垣。【集解】:徐廣曰:“垣縣有王屋山也。”【索隱】:按:紀(jì)年十四年城洛陽及安邑、王垣。徐廣云“垣縣有王屋山,故曰王垣”。【正義】:括地志云:“故城漢垣縣,本魏王垣也,在絳州垣縣西北二十里也。”
七年,伐齊,至桑丘。【正義】:年表云“齊伐燕,取桑丘”,故魏救燕伐齊,至桑丘也。括地志云:“桑丘故城俗名敬城,在易州遂城縣界也。”九年,翟敗我于澮。【索隱】:古外反。于澮,於澮水之側(cè)。【正義】:括地志云:“氵會(huì)高山又云澮山,在絳州翼城縣東北二十五里,澮水出此山也。”使吳起伐齊,至靈丘。【正義】:靈丘,蔚州縣也。時(shí)屬齊,故三晉伐之也。齊威王初立。【索隱】:按紀(jì)年,齊幽公之十八年而威王立。
十一年,與韓、趙三分晉地,滅其後。
十三年,秦獻(xiàn)公縣櫟陽。十五年,敗趙北藺。【正義】:在石州,趙之西北。屬趙,故云趙北藺也。
十六年,伐楚,取魯陽。【正義】:今汝州魯山縣也。武侯卒,【索隱】:按紀(jì)年,武侯二十六年卒。子■立,是為惠王。
惠王元年,初,武侯卒也,子■與公中緩【正義】:中音仲。爭為太子。公孫頎【索隱】:音祈。自宋入趙,自趙入韓,謂韓懿侯【索隱】:哀侯之子。曰:“魏■與公中緩爭為太子,【索隱】:按:紀(jì)年“武侯元年封公子緩。趙侯種、韓懿侯伐我,取蔡,而惠王伐趙,圍濁陽。七年,公子緩如邯鄲以作難”,是說此事矣。君亦聞之乎?今魏■得王錯(cuò),【集解】:徐廣曰:“汲冢紀(jì)年惠王二年,魏大夫王錯(cuò)出奔韓也。”挾上黨,固半國也。因而除之,【集解】:徐廣曰:“除,一作‘倍’。”【正義】:按:除,除魏■及王錯(cuò)也。破魏必矣,不可失也。”懿侯說,乃與趙成侯【索隱】:系本云:“成侯名種。”合軍并兵以伐魏,戰(zhàn)于濁澤,【集解】:徐廣曰:“長社有濁澤。”魏氏大敗,魏君圍。趙謂韓曰:“除魏君,立公中緩,割地而退,我且利。”韓曰:“不可。殺魏君,人必曰暴;割地而退,人必曰貪。不如兩分之。魏分為兩,不彊於宋、衛(wèi),則我終無魏之患矣。”趙不聽。韓不說,以其少卒夜去。惠王之所以身不死,國不分者,二家謀不和也。若從一家之謀,則魏必分矣。故曰“君終無適子,其國可破也”。【索隱】:此蓋古人之言及俗說,故云“故曰”。
二年,魏敗韓于馬陵,敗趙于懷。三年,齊敗我觀。【集解】:徐廣曰:“齊世家云獻(xiàn)觀以和齊。年表曰伐魏取觀。今之衛(wèi)縣也。”【索隱】:田完系家云:“敗魏於濁津而圍惠王,惠王請獻(xiàn)觀以和解。”【正義】:觀音館。魏州觀城縣,古之觀國。國語注:“觀國,夏啟子太康第五弟之所封也,夏衰,滅之矣。”五年,與韓會(huì)宅陽。【正義】:括地志云:“宅陽故城一名北宅,在鄭州滎陽縣東南十七里也。”城武堵。為秦所敗。【集解】:徐廣曰:“秦年表曰敗韓、魏洛陰。”六年,伐取宋儀臺(tái)。【集解】:徐廣曰:“一作‘義臺(tái)’。”【索隱】:按:年表作“義臺(tái)”,然義臺(tái)見莊子,司馬彪亦曰臺(tái)名,郭象云義臺(tái),靈臺(tái)。九年,伐敗韓于澮。與秦戰(zhàn)少梁,虜我將公孫痤,【集解】:徐廣曰:“年表云虜我太子也。”取龐。秦獻(xiàn)公卒,子孝公立。
十年,伐取趙皮牢。彗星見。十二年,星晝墜,有聲。
十四年,與趙會(huì)鄗。十五年,魯、衛(wèi)、宋、鄭君來朝。【索隱】:按:紀(jì)年魯恭侯、宋桓侯、衛(wèi)成侯、鄭釐侯來朝,皆在十四年,是也。鄭釐侯者,韓昭侯也。韓哀侯滅鄭而徙都之,改號(hào)曰鄭。十六年,與秦孝公會(huì)杜平。侵宋黃池,宋復(fù)取之。
十七年,與秦戰(zhàn)元里,秦取我少梁。圍趙邯鄲。十八年,拔邯鄲。趙請救于齊,齊使田忌、孫臏救趙,敗魏桂陵。
十九年,諸侯圍我襄陵。筑長城,塞固陽。【正義】:塞,先代反。括地志云:“棝陽縣,漢舊縣也,在銀州銀城縣界。”按:魏筑長城,自鄭濱洛,北達(dá)銀州,至勝州固陽縣為塞也。固陽有連山,東至黃河,西南至夏、會(huì)等州。棝音固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