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百七十 列傳第二百二十九
◎佞幸○弭德超 侯莫陳利用 趙贊 王黼 朱勔 王繼先 曾覿(龍大淵附)張說 王抃 姜特立(譙熙載附)
人君生長深宮之中,法家、拂士接耳目之時少,宦官、女子共啟處之日多,二者,佞幸之梯媒也。剛明之主亦有佞幸焉,剛好專任,明好偏察,彼佞幸者一投其機,為患深矣。他日敗闕,雖能殄除,隳城以求狐,灌社以索鼠,亦曰殆哉!宋世中材之君,朝有佞幸,所不免也。太宗有弭德超,趙贊,孝宗有曾覿、龍大淵,二君固不可謂非剛明之主也。作《佞幸傳》。
弭德超,滄州清池人。李符、李琪薦之,給事太宗晉邸。太宗即位,補供奉官。太平興國三年,遷酒坊使、杭州兵馬都監,又為鎮州駐泊都監。
初,太宗念邊戍勞苦,月賜士卒銀,謂之月頭銀。德超乘間以急變聞于太宗曰:"樞密使曹彬秉政歲久,得士眾心;臣從塞上來,聞士卒言:'月頭銀曹公所致,微曹公我輩餒死矣。'"又巧誣彬他事。上頗疑之,出彬為天平軍節度。以王顯為宣徽南院使,德超為宣徽北院使,并兼樞密副使。
德超譖曹彬事成,期得樞密使,乃為副使;又柴禹錫與德超官同,先授,班在其上。故德超視事月余,稱病請告,居常怏怏。一日詬顯及禹錫曰:"我言國家大事,有安社稷功,止得線許大官。汝等何人,反在我上,更令我效汝輩所為,我實恥之。"又大罵曰:":汝輩當斷頭,我度上無守執,為汝輩所眩惑。"顯告之,太宗怒,命膳部郎中、知雜滕中正就第鞫德超,具伏,下詔奪官職,與其家配隸瓊州禁錮,未幾死。
侯莫陳利用,益州成都人,幼得變幻之術。太平興國初,賣藥京師,言黃白事以惑人。樞密承旨陳從信白于太宗,即日召見,試其術頗驗,即授殿直,累遷崇儀副使。雍熙二年,改右監門衛將軍,領應州刺史。三年,諸將北征,以利用與王侁并為并州駐泊都監,擢單州刺史。四年,遷鄭州團練使。前后賜與甚渥,依附者頗獲進用,遂橫恣無復畏憚。其居處服玩皆僣乘輿,人畏之不敢言。
會趙普再入中書,廉知殺人及諸不法,盡奏之。太宗遣近臣案得奸狀,欲貸其死,普固請曰:"陛下不誅,是亂天下法。法可惜,此何足惜哉!"遂下詔除名,配商州禁錮。初籍其家,俄詔還之。
趙普恐其復用,因殿中丞竇諲嘗監鄭州榷酤,知利用每獨南向坐以接京使,犀玉帶用紅黃羅袋;澶州黃河清,鄭州用為詩題試舉人,利用判試官狀,言甚不遜。召諲至中書詰實,令上疏告之。又京西轉運副使宋沆籍利用家,得書數紙,言皆指斥切害,悉以進上。太宗怒,令中使臠殺之,已而復遣使貸其死,乘疾置至新安,馬旋濘而踣,出濘換馬,比追及之,已為前使誅矣。
趙贊,并州人,性險诐辯給,好言利害。初為軍小吏,與都校不協,因誣營中謀叛,劉繼元屠之無遺類,稍署贊右職。太原平,隸三司為走吏,又許本司補殿直,太宗頗任之。遷供奉官、閤門祗候,提舉京西、陜西數州錢帛,發摘甚眾。又自乞捕盜,至永興,得兵士盜錢二百,欲磔諸市,知府張齊賢奪而釋之。太宗命御史臺按問,停贊官數月。復令專鉤校三司簿,令贊自選吏十數人為耳目,專伺中書、樞密及三司事,乘間白之。太宗以為忠無他腸,中外益畏其口。會改三司官屬,以贊為西京作坊副使、度支都監。
時又有鄭昌嗣者,宣州人,亦起三司役吏,稍遷侍禁。奉使西川,回奏在官不治者數十人,太宗嘉其直。會市物吏因緣為奸,列肆屢謁開封訴之,乃置雜買務,使昌嗣監之。昌嗣乞著籍便殿門,許非時入奏,與贊親比相表里,累遷至西上閣門副使、鹽鐵都監。二人既得聯事,由是益橫恣,所為皆不法。太宗頗知之,以問左右,皆畏二人,無敢言其惡。
至道元年上元節,京城張燈,太宗以上清宮成,臨幸。贊與昌嗣邀其黨數人,攜妓樂登宮中玉皇閤,飲宴至夜分;掌舍宦者不能止,以其事聞。太宗大怒,并摭諸事,下詔奪贊官,許攜家配隸房州禁錮,即日驛遣之。昌嗣黜唐州團練副使,不署事。既數日,并賜死于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