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百二十七 列傳第八十六
登州婦人惡其夫寢陋,夜以刃斮之,傷而不死。獄上,朝議皆當之死,安石獨援律辨證之,為合從謀殺傷,減二等論。帝從安石說,且著為令。
二年二月,拜參知政事。上謂曰:"人皆不能知卿,以為卿但知經術,不曉世務。"安石對曰:"經術正所以經世務,但后世所謂儒者,大抵皆庸人,故世俗皆以為經術不可施于世務爾。"上問:"然則卿所施設以何先?"安石曰:"變風俗,立法度,正方今之所急也。"上以為然。于是設制置三司條例司,令判知樞密院事陳升之同領之。安石令其黨呂惠卿預其事。而農田水利、青苗、均輸、保甲、免役、市易、保馬、方田諸役相繼并興,號為新法,遣提舉官四十余輩,頒行天下。
青苗法者,以常平糴本作青苗錢,散與人戶,令出息二分,春散秋斂。均輸法者,以發運之職改為均輸,假以錢貨,凡上供之物,皆得徙貴就賤,用近易遠,預知在京倉庫所當辦者,得以便宜蓄買。保甲之法,籍鄉村之民,二丁取一,十家為保,保丁皆授以弓弩,教之戰陣。免役之法,據家貲高下,各令出錢雇人充役,下至單丁、女戶,本來無役者,亦一概輸錢,謂之助役錢。市易之法,聽人賒貸縣官財貨,以田宅或金帛為抵當,出息十分之二,過期不輸,息外每月更加罰錢百分之二。保馬之法,凡五路義保愿養馬者,戶一匹,以監牧見馬給之,或官與其直,使自市,歲一閱其肥瘠,死病者補償。方田之法,以東、西、南、北各千步,當四十一頃六十六畝一百六十步為一方,歲以九月,令、佐分地計量,驗地土肥瘠,定其色號,分為五等,以地之等,均定稅數。又有免行錢者,約京師百物諸行利入厚薄,皆令納錢,與免行戶祗應。自是四方爭言農田水利,古陂廢堰,悉務興復。又令民封狀增價以買坊場,又增茶監之額,又設措置河北糴便司,廣積糧谷于臨流州縣,以備饋運。由是賦斂愈重,而天下騷然矣。
御史中丞呂誨論安石過失十事,帝為出誨,安石薦呂公著代之。韓琦諫疏至,帝感悟,欲從之,安石求去。司馬光答詔,有"士夫沸騰,黎民騷動"之語,安石怒,抗章自辨,帝為巽辭謝,令呂惠卿諭旨,韓絳又勸帝留之。安石入謝,因為上言中外大臣、從官、臺諫、朝士朋比之情,且曰:"陛下欲以先王之正道勝天下流俗,故與天下流俗相為重輕。流俗權重,則天下之人歸流俗;陛下權重,則天下之人歸陛下。權者與物相為重輕,雖千鈞之物,所加損不過銖兩而移。今奸人欲敗先王之正道,以沮陛下之所為。于是陛下與流俗之權適爭輕重之時,加銖兩之力,則用力至微,而天下之權,已歸于流俗矣,此所以紛紛也。"上以為然。安石乃視事,琦說不得行。
安石與光素厚,光援朋友責善之義,三詒書反覆勸之,安石不樂。帝用光副樞密,光辭未拜而安石出,命遂寢。公著雖為所引,亦以請罷新法出潁州。御史劉述、劉琦、錢顗、孫昌齡、王子韶、程顥、張戩、陳襄、陳薦、謝景溫、楊繪、劉摯,諫官范純仁、李常、孫覺、胡宗愈皆不得其言,相繼去。驟用秀州推官李定為御史,知制誥宋敏求、李大臨、蘇頌封還詞頭,御史林旦、薛昌朝、范育論定不孝,皆罷逐。翰林學士范鎮三疏言青苗,奪職致仕。惠卿遭喪去,安石未知所托,得曾布,信任之,亞于惠卿。
三年十二月,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明年春,京東、河北有烈風之異,民大恐。帝批付中書,令省事安靜以應天變,放遣兩路募夫,責有司、郡守不以上聞者。安石執不下。
開封民避保甲,有截指斷腕者,知府韓維言之,帝問安石,安石曰:"此固未可知,就令有之,亦不足怪。今士大夫睹新政,尚或紛然驚異;況于二十萬戶百姓,固有蠢愚為人所惑動者,豈應為此遂不敢一有所為邪?"帝曰:"民言合而聽之則勝,亦不可不畏也。"
東明民或遮宰相馬訴助役錢,安石白帝曰:"知縣賈蕃乃范仲淹之婿,好附流俗,致民如是。"又曰:"治民當知其情偽利病,不可示姑息。若縱之使妄經省臺,鳴鼓邀駕,恃眾僥幸,則非所以為政。"其強辯背理率類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