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百八十二 列傳第一百四十一
檜死,起為浙西提刑、知臺州,治尚清凈,民安之。黃巖令受賄為兩吏所持,令械吏置獄,一夕皆死,幾詰其罪。或曰:"令,丞相沈該客也。"治之益急。
賀允中薦,召對,以疾辭,除直秘閣,歸故治。未幾,復召對,幾言:"士氣久不振,陛下欲起之于一朝,矯枉者必過直,雖有折檻斷鞅、牽裾還笏、若賣直干譽者,愿加優容。"時帝懲檜擅權之弊,方開言路,應詔者眾,幾懼有獲戾者,先事陳之。帝大悅,授秘書少監。
幾承平已為館職,去三十八年而復至,須鬢皓白,衣冠偉然。每會同舍,多談前輩言行、臺閣典章,薦紳推重焉。詔修《神宗寶訓》,書成,奏薦,帝稱善。權禮部侍郎。兄楙、開皆嘗貳春官,幾復為之,人以為榮。
吳、越大水、地震,幾舉唐貞元故事反覆論奏,帝韙其言。他日謂幾曰:"前所進陸贄事甚切,已遣漕臣振濟矣。"引年請謝,上曰:"卿氣貌不類老人,姑為朕留。"謝曰:"臣無補萬一,惟進退有禮,尚不負陛下拔擢。"上閔勞以事,提舉玉隆觀,紹興二十七年也。除集英殿修撰,又三年,升敷文閣待制。
金犯塞,中外大震,帝召楊存中偕宰執對便殿,諭以將散百官,浮海避之。左仆射陳康伯持不可。存中言:"敵空國遠來,已闖淮甸,此正賢智馳騖不足之時。臣愿率先將士,北首死敵。"帝喜,遂定議親征,下詔進討。有欲遣使詣敵求緩師者,幾疏言:"增幣請和,無小益,有大害,為朝廷計,正當嘗膽枕戈,專務節儉,經武外一切置之,如是雖北取中原可也。且前日詔諸將傳檄數金君臣,如叱奴隸,何辭可與之和耶?"帝壯之。
孝宗受禪,幾又上疏數千言。將召,屢請老,乃遷通奉大夫,致仕,擢其子逮為浙西提刑以便養。乾道二年卒,年八十二,謚文清。
幾三仕嶺表,家無長物,人稱其廉。早從舅氏孔文仲、武仲講學。初佐應天時,諫官劉安世亡恙,黨禁方厲,無敢窺其門者,幾獨從之,談經論事,與之合。避地衡岳,又從胡安國游,其學益粹。為文純正雅健,詩尤工。有《經說》二十卷、文集三十卷。
二子:逢仕至司農卿,逮亦終敷文閣待制,而逢最以學稱。
開字天游。少好學,善屬文。崇寧間登進士第,調真州司戶,累遷國子司業,擢起居舍人,權中書舍人。掖垣草制,多所論駁,忤時相意,左遷太常少卿,責監大寧監鹽井,匹馬之官,不以自卑。召還,時相復用事,監杭州市易務。除直秘閣,知和州,徙知恩州。請祠,得鴻慶宮,判南京國子監。復為中書舍人,罷。提舉洞霄宮。
欽宗即位,除顯謨閣待制、提舉萬壽觀、知潁昌府,兼京西安撫使。奪職,奉祠。建炎初,復職,知潭州、湖南安撫使。逾年求去,復得鴻慶宮,起知平江府、廣東經略安撫使。奉詔駐潮陽招捕處寇,訖事,乃之鎮。居二年,盡平群盜。提舉太平觀。
復以中書舍人召,首論:"自古興衰撥亂之主,必有一定之論,然后能成功。愿講明大計,使議論一定,斷而必行,則功烈可與周宣侔矣。"又論:"車駕撫巡東南,重兵所聚,限以大江,敵未易遽犯,其所窺伺者全蜀也。一失其防,陛下不得高枕而臥矣。愿擇重臣與吳玠協力固護全蜀。"屢請去,進寶文閣待制,知鎮江府兼沿江安撫使。
召為刑部侍郎。言:"太祖懲五季尾大不掉之患,畿甸屯營,倍于天下,周廬宿衛,領以三衙。今禁旅單弱,愿參舊制增補之。"帝悉嘉納。
遷禮部侍郎兼直學士院。時秦檜專主和議,開當草國書,辨視體制非是,論之,不聽,遂請罷,改兼侍讀。檜嘗招開慰以溫言,且曰:"主上虛執政以待。"開曰:"儒者所爭在義,茍為非義,高爵厚祿弗顧也。愿聞所以事敵之禮。"檜曰:"若高麗之于本朝耳。"開曰:"主上以圣德登大位,臣民之所推戴,列圣之所聽聞,公當強兵富國,尊主庇民,奈可自卑辱至此,非開所敢聞也。"又引古誼以折之。檜大怒曰:"侍郎知故事,檜獨不知耶?"他日,開又至政事堂,問"計果安出?"檜曰:"圣意已定,尚何言!公自取大名而去,如檜,第欲濟國事耳。"然猶以梓宮未還,母后、欽宗未復,詔侍從、臺諫集議以聞。開上疏略曰:"但當修德立政,嚴于為備,以我之仁敵彼之不仁,以我之義敵彼之不義,以我之戒懼敵彼之驕泰,真積力久,如元氣固而病自消,大陽升而陰自散,不待屈己,陛下之志成矣。不然,恐非在天之靈與太后、淵圣所望于陛下者也。"檜曰:"此事大系安危。"開曰:"今日不當說安危,只當論存亡。"檜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