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十八 禮七十八 開元禮纂類十三 吉禮十
初刺史將朝,中書侍郎以諸州鎮表方別為一案,俟於西門外,給事中以祥瑞案俟於東門外,俱令史絳公服對舉案,侍郎、給事中俱就侍臣班。初刺史將入門,中書侍郎降,引表案入,詣西階下,東面立;給事中降,引祥瑞案詣東階下,西面立。刺史將升奠,中書令、黃門侍郎俱降立於階下。刺史執贄升階,中書令、黃門侍郎各執所奏之文以次升。初戶部尚書奏退復位訖,中書令前跪奏諸方表訖,黃門侍郎又進跪奏祥瑞,各還侍位,侍郎與給事中引案退。司儀曰:"再拜。"贊者承傳,文武群官、刺史以下及諸國蕃客俱再拜。訖,通事舍人以次引北面位者出就門外位。
侍中前奏稱:"侍中臣某言,禮畢。"俯伏,興,還侍位。皇帝興,太樂令令撞蕤賓之鐘,左五鐘皆應,太和之樂作,皇帝乘輿降自北陛,警蹕侍衛如來儀,入行宮,樂止。通事舍人引東西面位者以次出。設會如正會之儀。
○考制度
朝覲之明日,左右丞相以考制度事奏聞。命太常卿采詩陳之,以觀百姓之風俗。命市納賈,以觀百姓之所好惡。命典禮者考時月、定日、同律,觀禮樂、制度、衣服,正之。山川神祇有不舉者為不敬,宗廟有不順者為不孝,不孝不敬者則長官黜以爵。革制度、衣服者為叛,叛者長官有討。有功德於百姓者加爵賞。
五月南巡狩至於南岳,如東巡狩之禮。八月西巡狩至於西岳,如南巡狩之禮。十有一月北巡狩至於北岳,如西巡狩之禮。歸格於宗禰,用特,如別禮。若告封禪,如別儀。
《通典》 唐·杜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