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三十四 禮九十四 開元禮纂類二十九 兇禮一
義服
為族曾祖母,報。(曾祖兄弟之妻。) 為族祖母,報。(祖之同堂兄弟之妻。) 為族母,報。(父之再從兄弟之妻。) 為庶孫之婦。 女子子適人者為從祖伯叔母。(同堂伯叔母。) 為庶母。(父妾有子者。) 為乳母。 為婿。(女子子之夫,報。) 為妻之父母。(從妻服之。) 為夫之曾祖高祖父母。 為夫從祖祖父母,報。(夫之祖兄弟及妻。) 為夫之從祖父母,報。(夫之父同堂兄弟及其妻。) 為夫之外祖父母,報。 為夫之從祖兄弟之子。(夫之再從兄弟之子。) 為夫之從父兄弟之妻。 為夫之從父姊妹在室及適人者。 為夫之舅及從母,報。
○改葬緦(子為父母,妻妾為夫,既葬除之。)
右降正義服,冠縗同十五升去其半,有事其縷,無事其布。冠右縫不厭。(婦人布總,精粗如男子之冠。)澡麻斷本以為绖,首绖大三寸七分,五分首绖去一以為腰绖,大二寸九分。布帶。吉屨,無絇。皇家所絕旁親服者,皇弟子為之皆降一等。凡童子不緦,當室則緦。
○縗裳制度
凡縗外削幅,裳內削幅,幅三袧。(削猶殺也。袧者,謂辟兩側空中央也。凡裳,前三幅,后四幅。)若齊,裳內縗外。(齊,緝也。凡五服之縗,一斬四緝。緝裳者內展之,緝縗者外展之。)負廣出於適寸;(負,在背者也。適,辟領也。負出於辟領外旁一寸。)適博四寸,出於縗;(博,廣也。辟領廣四寸,則與闊中八寸,兩之為尺六寸。出於縗者,旁出縗外也。)縗長六寸,博四寸。(廣長當心。)衣帶下尺。(衣帶下尺者,腰也廣尺,足以掩裳上際。)衽二尺有五寸。(衽所以掩裳際也。上正一尺,燕尾二尺五寸,凡用布三尺五寸。)袂屬幅。(屬猶連也。連幅謂不削也。)衣二尺有二寸,(此謂袂中也。衣自領至腰二尺二寸,倍之四尺四寸。加辟領八寸,又倍之。凡衣用布一丈四寸。)袪尺二寸。(袪,袖口也。)
《通典》 唐·杜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