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一十二 列傳第三十七
臣聞"常厥德,保厥位;厥德匪常,九有以亡"。愿陛下不作無益,不啟私門,不差刑,不濫賞,則惟德是輔,惟人之懷,天祿永終矣。
睿宗善之,拜監察御史。
開元中,轉殿中侍御史,監嶺南選。時市舶使、右威衛中郎將周慶立造奇器以進,澤上書曰:"'不見可欲,使心不亂',是知見可欲而心必亂矣。慶立雕制詭物,造作奇器,用浮巧為珍玩,以譎怪為異寶,乃治國之巨蠹,明王所宜嚴罰者也。昔露臺無費,明君不忍;象箸非大,忠臣憤嘆。慶立求媚圣意,搖蕩上心。陛下信而使之乎,是宣淫于天下;慶立矯而為之乎,是禁典之所無赦。陛下新即位,固宜昭宣菲薄,廣示節儉,豈可以怪好示四方哉!"書奏,玄宗稱善。歷遷太子右庶子。為鄭州刺史,未行,卒,贈兵部侍郎。
澤從祖范、奭。
范,貞觀中為侍御史,時吳王恪好田獵,范彈治之。太宗曰:"權萬紀不能輔道恪,罪當死。"范進曰:"房玄齡事陛下,猶不能諫止畋獵,豈宜獨罪萬紀?"帝怒,拂衣起。頃之,召謂曰:"何廷折我?"范謝曰:"主圣則臣直,陛下仁明,臣敢不盡愚?"帝乃解。高宗時,歷尚書右丞、揚州大都督府長史。
奭字子邵。以父隋時使高麗卒焉,故往迎喪,號踴盡哀,為夷人所慕。貞觀中,累遷中書舍人。外孫為皇后,遷中書侍郎,進中書令。皇后挾媚道覺,罷為吏部尚書。后廢,貶愛州刺史。許敬宗等構奭通宮掖,謀行鴆毒,與褚遂良朋黨,罪大逆。遣使殺之,沒其家,期以上親并流嶺表,奭房隸桂州為奴婢。
神龍初,乃復官爵,子孫親屬緣坐者悉免。開元初,澤兄渙為中書舍人,上言:"臣從伯祖奭,去顯慶三年與褚遂良等五門同被譴戮,雖被原雪,而子孫殆盡,唯曾孫無忝客籍龔州。陛下先天后詔書,嘗任宰相家并錄其后。況臣之伯祖無辜被誅,今藁窆未還,后嗣僑處,愿許伯祖歸葬,孤孫北遷。"于是詔無忝護奭柩歸鄉里,官給喪事。無忝后歷潭州都督。
馮元常,相州安陽人,其先蓋長樂信都著姓。曾祖子琮,北齊右仆射。叔祖慈明,有文辭,仕隋為內史舍人。奉詔討李密,為密將所縛,身數創,密厚禮之,情謂曰:"東都危蹙,我欲率四方賢豪建功業,幸公同之。"慈明曰:"公家事先帝,名在王室,乃挾玄感舉兵,亡命至今,復圖反噬,何耶?"密囚之。俄為翟護所殺。武德初,贈吏部尚書,謚壯武。
元常舉明經及第,調浚儀尉。高宗時,擢累監察御史、劍南道巡察使,興利除害,蜀人順賴。歷尚書左丞。嘗密諫帝中宮權重,宜少抑,帝雖置其計,而內然之,由是為武后所惡。元常在職脩舉,識鑒澄遠,帝委遇特厚。及不豫,詔平章百司奏事。武后擅朝,嵩陽令樊文進瑞石,后暴石朝堂示百官。元常奏石妄偽,不可以示群臣。后怒,出為隴州刺史。會天下岳牧集乾陵,后不欲元常得會,故道徙眉州刺史。劍南有光火盜,夜掠人,晝伏山谷。元常喻以恩信,約悔過自新,賊相率脫甲面縛。賊平,轉廣州都督,詔便驛走官。安南酋領李嗣仙殺都護劉延祐,劫州縣,詔元常討之。率士卒航海,馳檄先示禍福,賊黨多降,元常縱兵斬首惡而還。雖有功,猶以拂旨見怨,不錄功。凡三徙,終不得至京師,卒為酷吏周興所陷,追赴都,下獄死。
元常閨門雍睦,有禮法,雖小功喪不御私室。神龍中,旌其家,大署曰"忠臣之門"。天下高其節,凡民族皆愿通婚。
從弟元淑,及后時,歷清漳、浚儀、始平三縣令,右善去惡,人稱為神明。與奴仆日一食,馬日一秣,所至不挈妻子,斥奉余以給貧窮。或譏其近名,元淑曰:"吾性也,不為苦。"中宗降璽書勞勉,付狀史官。元淑約潔過于元常,然剛直不及也。終祠部郎中。
蔣欽緒,萊州膠水人。頗工文辭,擢進士第,累遷太常博士。中宗始親郊,國子祭酒祝欽明建言,皇后應亞獻,欲以媚韋氏。天子疑之,詔禮官議。眾曲意阿徇,欽緒獨抗言不可,諸儒壯其節。
歷吏部員外郎。始,韓琬為高郵主簿,使京師,自負其才,有不遇之言題客舍。它日,欽緒見之,笑曰:"是子嘆后時耶?"久之,琬舉賢良方正,欽緒擢其文異等,因謂曰:"朋友之過免未?"琬曰:"今日乃見君子之心。"其務薦引士類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