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志第一
◎禮樂一由三代而上,治出于一,而禮樂達(dá)于天下;由三代而下,治出于二,而禮樂為虛名。古者,宮室車輿以為居,衣裳冕弁以為服,尊爵俎豆以為器,金石絲竹以為樂,以適郊廟,以臨朝廷,以事神而治民。其歲時聚會以為朝覲、聘問,歡欣交接以為射鄉(xiāng)、食饗,合眾興事以為師田、學(xué)校,下至里閭田畝,吉兇哀樂,凡民之事,莫不一出于禮。由之以教其民為孝慈、友悌、忠信、仁義者,常不出于居處、動作、衣服、飲食之間。蓋其朝夕從事者,無非乎此也。此所謂治出于一,而禮樂達(dá)天下,使天下安習(xí)而行之,不知所以遷善遠(yuǎn)罪而成俗也。
及三代已亡,遭秦變古,后之有天下者,自天子百官名號位序、國家制度、宮車服器一切用秦,其間雖有欲治之主,思所改作,不能超然遠(yuǎn)復(fù)三代之上,而牽其時俗,稍即以損益,大抵安于茍簡而已。其朝夕從事,則以簿書、獄訟、兵食為急,曰:"此為政也,所以治民。"至于三代禮樂,具其名物而藏于有司,時出而用之郊廟、朝廷,曰:"此為禮也,所以教民。"此所謂治出于二,而禮樂為虛名。故自漢以來,史官所記事物名數(shù)、降登揖讓、拜俯伏興之節(jié),皆有司之事爾,所謂禮之末節(jié)也。然用之郊廟、朝廷,自搢紳、大夫從事其間者,皆莫能曉習(xí),而天下之人至于老死未嘗見也,況欲識禮樂之盛,曉然諭其意而被其教化以成俗乎?嗚呼!習(xí)其器而不知其意,忘其本而存其末,又不能備具,所謂朝覲、聘問、射鄉(xiāng)、食饗、師田、學(xué)校、冠婚、喪葬之禮在者幾何?自梁以來,始以其當(dāng)時所行傅于《周官》五禮之名,各立一家之學(xué)。
唐初,即用隋禮,至太宗時,中書令房玄齡、秘書監(jiān)魏征,與禮官、學(xué)士等因隋之禮,增以天子上陵、朝廟、養(yǎng)老、大射、講武、讀時令、納皇后、皇太子入學(xué)、太常行陵、合朔、陳兵太社等,為《吉禮》六十一篇,《賓禮》四篇,《軍禮》二十篇,《嘉禮》四十二篇,《兇禮》十一篇,是為《貞觀禮》。高宗又詔太尉長孫無忌、中書令杜正倫李義府、中書侍郎李友益、黃門侍郎劉祥道許圉師、太子賓客許敬宗、太常卿韋琨等增之為一百三十卷,是為《顯慶禮》。其文雜以式令,而義府、敬宗方得幸,多希旨傅會。事既施行,議者皆以為非。上元三年,詔復(fù)用《貞觀禮》。由是終高宗世,《貞觀》、《顯慶》二禮兼行。而有司臨事,遠(yuǎn)引古義,與二禮參考增損之,無復(fù)定制。武氏、中宗繼以亂敗,無可言者,博士掌禮,備官而已。
玄宗開元十年,以國子司業(yè)韋縚為禮儀使,以掌五禮。十四年,通事舍人王嵒上疏,請刪去《禮記》舊文而益以今事,詔付集賢院議。學(xué)士張說以為《禮記》不刊之書,去圣久遠(yuǎn),不可改易,而唐《貞觀》《顯慶禮》,儀注前后不同,宜加折衷,以為唐禮。乃詔集賢院學(xué)士右散騎常侍徐堅、左拾遺李銳及太常博士施敬本撰述,歷年未就而銳卒,蕭嵩代銳為學(xué)士,奏起居舍人王仲丘撰定,為一百五十卷,是為《大唐開元禮》。由是,唐之五禮之文始備,而后世用之,雖時小有損益,不能過也。
貞元中,太常禮院脩撰王涇考次歷代郊廟沿革之制及其工歌祝號,而圖其壇屋陟降之序,為《郊祀錄》十卷。元和十一年,秘書郎、脩撰韋公肅又錄開元已后禮文,損益為《禮閣新儀》三十卷。十三年,太常博士王彥威為《曲臺新禮》三十卷,又采元和以來王公士民昏祭喪葬之禮為《續(xù)曲臺禮》三十卷。嗚呼,考其文記,可謂備矣,以之施于貞觀、開元之間,亦可謂盛矣,而不能至三代之隆者,具其文而意不在焉,此所謂"禮樂為虛名"也哉!
五禮:
一曰吉禮。
大祀:天、地、宗廟、五帝及追尊之帝、后。中祀:社、稷、日、月、星、辰、岳、鎮(zhèn)、海、瀆、帝社、先蠶、七祀、文宣、武成王及古帝王、贈太子。小祀:司中、司命、司人、司祿、風(fēng)伯、雨師、靈星、山林、川澤、司寒、馬祖、先牧、馬社、馬步,州縣之社稷、釋奠。而天子親祠者二十有四。三歲一祫,五歲一禘,當(dāng)其歲則舉。其余二十有二,一歲之間不能遍舉,則有司攝事。其非常祀者,有時而行之。而皇后、皇太子歲行事者各一,其余皆有司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