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一百四十一 起屠維赤奮若正月,盡上章攝提格七月,凡一年有奇
戊子,以起居郎范成大為金國祈請使,求陵寢地及更定受書禮。
初,紹興約和,禮文多可議者,而受書之儀特甚。凡金使者至,捧書升殿,北面立榻前跪進,帝降榻受書,以授內(nèi)侍。及再和,仍循其例,帝頗悔之。至是虞允文議遣使,帝問誰可使者,允文薦李燾及成大。退,以語燾,燾曰:“今往,金必不從,不從必以死爭之,是丞相殺燾也。”更召成大告之,成大即承命。臨行,帝謂之曰:“卿氣宇不群,朕親加選擇。聞官屬皆憚行,有諸?”成大臣:“臣已立后,為不還計。”帝曰:“朕不發(fā)兵敗盟,何至害卿!嚙雪餐氈或有之。”成大請國書并載受書禮一節(jié),弗許,遂行。
兵部尚書黃中從容言于帝曰:“陛下圣孝及此,天下幸甚。然今欽廟梓宮未返,朝廷置而不問,則有所未盡于人心,且敵人正以此而窺我矣。”
辛卯,吏部尚書陳良祐言:“遣使乃啟釁之端,萬一敵騎南侵,供輸未有息期。將帥庸鄙,類乏遠謀,孰可使者?臣未敢保其萬全。且今之求地,欲得河南,曩歲嘗歸版圖,不旋踵而失之。如其不許,徒費往來;若其許我,必邀重幣。陛下度可以虛聲下之乎?況止求陵寢,地在其中;曩亦議此,觀其答書,幾于相戲。若必須遣使,則請欽宗梓宮,差為有詞。”詔以良祐妄興議論,不忠不孝,貶筠州居住,尋改信州。
癸巳,以梁克家為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
己亥,臣僚言:“方今重征之弊,莫甚于沿江,如蘄之江口,池之雁汊,自昔號為大小法場,言其征取酷如殺人。比年不止兩處,凡溯流而上,至于荊、峽、虛舟往來,謂之‘力勝’;舟中本無重資,謂之‘虛喝’;宜征百金,先拋千金之數(shù),謂之‘花數(shù)’;騷擾不一。請行下沿江諸路監(jiān)司,嚴行禁革,及刷沿江置場繁并處取旨廢罷。”從之。
壬寅,詔:江東諸郡多被水,漕臣黃石不即躬親按視,可降兩官。”
癸卯,詔:“建康、太平被水縣,今年身丁錢并與放免。”
甲辰,資政殿學(xué)士、提舉洞霄宮辛次膺卒,謚簡穆。次膺以禮自防,雖崎嶇亂離,貧不自聊,而一介不妄受。立朝謇諤,仕宦五十五年,無絲毫掛吏議。為政貴清靜,先德化,所至人稱其不煩。
是月,置舒州鐵錢監(jiān),從發(fā)遣使史正志之請也;每歲以五十五貫為額。
六月,丁卯,尚書吏部員外郎張栻言:“近日陛下治徐考叔請托之罪,并及徐申罷之,英斷赫然。臣為諸臣言,陛下懲奸不私于近,有君如此,何忍負之!”帝曰:“朕意正欲群臣言事,如其不言,是負朕也!”又言:“謀國當先立一定之規(guī),周密備具,按而行之,若農(nóng)服田力穡,以底于成。”帝曰:“弈者舉棋不定猶且不可,況謀國而無定規(guī)乎?”
癸酉,置蘄州蘄春監(jiān)、黃州齊安監(jiān)鑄鐵錢。
乙亥,趙廓權(quán)發(fā)遣江南東路兵馬鈐轄回,論治軍務(wù)要嚴整,又論州兵須以正兵夾習(xí),帝曰:“嚴整乃治軍之要;州兵當兼正兵同赴功。”
張栻上疏曰:“臣竊謂陵寢隔絕,言之至痛。然今未能奉辭以討之,又不能正名以絕之,乃欲卑詞厚禮以求于彼,則于大義為已乖。而度之事勢,我亦未有必勝之形。夫必勝之形,當在于蚤正素定之時,而不在于兩陳決戰(zhàn)之日。今但當下哀痛之詔,明復(fù)仇之義,修德立政,用賢養(yǎng)民,選將練兵,以內(nèi)修外攘、進戰(zhàn)退守之事通而為一。且必治其實而不為虛文,則必勝之形,隱然可見矣。”
先是栻見帝,帝曰:“卿知敵中事乎?”對曰:“不知也。”帝曰:“敵中饑饉連年,盜賊日起。”栻曰:“敵中之事,臣雖不知,然境中之事,則知之詳矣。”帝曰:“何事?”栻曰:“比年諸道歲饑民貧,而國家兵弱財匱,小大之臣,又皆誕謾不足倚仗。正使彼實可圖,臣懼我之未足以圖彼也。”帝默然久之。
秋,七月,壬午,金主秋獵,放圍場役夫。詔:“扈從糧食并從官給。縱畜牧蹂踐禾稼者,杖之,仍償其直。”
癸巳,詔鄂州建岳飛祠宇,以忠烈廟為額,從州人之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