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齊策六
明日,乃厲氣循城,立于矢石之所(乃)[及],援枹鼓之,狄人乃下。
七 濮上之事章
濮上之事,贅子死,章子走,盼子謂齊王曰:“不如易余糧于宋,宋王必說,梁氏不敢過宋伐齊。齊固弱,是以余糧收宋也。齊國(guó)復(fù)強(qiáng),雖復(fù)責(zé)之宋,可;不償,因以為辭而攻之,亦可。”
八 齊閔王之遇殺章
齊閔王之遇殺,其子法章變姓名,為莒太史家庸夫。太史敫女奇法章之狀貌,以為非常人,憐而常竊衣食之,與私焉。莒中及齊亡臣相聚求閔王子,欲立之。法章乃自言于莒。共力法章為襄王。襄王立,以太史氏女為王后,生子建。太史敫曰:“女無謀而嫁者,非吾種也,污吾世矣。”終身不睹。君王后賢,不以不睹之故,失人子之禮也。
襄王卒,子建立為齊王。君王后事秦謹(jǐn),與諸侯信,以故建立四十有余年不受兵。
秦始皇嘗使使者遺君王后玉連環(huán)曰:“齊多知,而解此環(huán)不?”君王后以示群臣,群臣不知解。君王后引椎椎破之,謝秦使曰:“謹(jǐn)以解矣。”
及君王后病且卒,誡建曰:“群臣可用者某。”建曰:“請(qǐng)書之。”君王后曰:“善。”取筆牘受言。君王后曰:“老婦已亡矣。”
君王后死,后勝相齊,多受秦間金、玉,使賓客入秦,皆為變辭,勸王朝秦,不修攻戰(zhàn)之備。
九 齊王建入朝于秦章
齊王建入朝于秦,雍門司馬[橫戟當(dāng)馬]前曰:“所為立王者為社稷耶?為王(立王)耶?”王曰:“為社稷。”司馬曰:“為社稷立王,王何以去社稷而入秦?”齊王還車而反。
即墨大夫與雍門司馬諫而聽之,則以為可可為謀,即入見齊王曰:“齊地方數(shù)千里,帶甲數(shù)百萬。夫三晉大夫,皆不便秦,而在阿、鄄之間者百數(shù),王收而與之百萬之眾,使收三晉之故地,即臨晉之關(guān)可以入矣;鄢郢大夫,不欲為秦,而在城南下者百數(shù),王收而與之百萬之師,使收楚故地,即武關(guān)可以入矣。如此,則齊威可立,秦國(guó)可亡。夫舍南面之稱制,而西面而事秦,為大王不取也。”齊王不聽。
秦使陳馳由齊王內(nèi)之,約與五百里之地。齊王不聽即墨大夫而聽陳馳,遂入秦,處之共松柏之間,餓而死。先是齊為之歌曰:“松邪!柏邪!(住)[往]建共者客耶?”
十 齊以淖君之亂章
齊以淖君之亂秦。其后秦欲取齊,故使蘇涓之楚,令任固之齊。
齊明謂楚王曰:“秦王欲楚不若其欲齊之甚也。其使涓來,以示齊之有楚,以資固于齊。齊見楚,必受固。是王之聽涓也,適為固驅(qū)以合齊、秦也。齊、秦合,非楚之利也。且夫涓來之辭,必非固之所以之齊之辭也。王不如令人以涓來之辭謾固于齊,齊、秦必不合。齊、秦不合,則王重矣。王欲收齊以攻秦,漢中可得也。王即欲以秦攻齊,淮、泗之間亦可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