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秦策一
三 秦惠王謂寒泉子章
秦惠王謂寒泉子曰:“蘇秦欺(寡人)[敝邑],欲以一人之智反覆(東山)[山東]之君,從以欺秦。趙固負(fù)其眾,故先使蘇秦,以幣帛約乎諸侯。諸侯[之]不可一,猶連雞之不能俱(止)[上]于棲(之)[亦]明矣。寡人忿然含怒日久,吾欲使武安子起往喻意焉。”寒泉子曰:“不可。夫攻城墮邑,請使武安子;善我國家,使諸侯,請使客卿張儀。”秦惠王曰:“敬受命。”
四 泠向謂秦王章
泠向謂秦王曰:“向欲以齊事王,使攻宋也。宋破,晉國危,安邑王之有也。燕、趙惡齊、秦之合,必割地以交于王矣,齊必重于王。則向之攻宋也,且以恐齊而重王,王何惡向之攻宋乎?向以王之明為先知之,故不言。”
五 張儀說秦王章
張儀說秦王曰:“臣聞之,弗知而言為不智,知而不言為不忠。為人臣不忠當(dāng)死,言不審亦當(dāng)死。雖然,臣愿悉言所聞,大王裁其罪。 “臣聞,天下‘陰燕陽魏,連荊固齊,收馀韓,成從,將西(南)[面]以與秦為難。’臣竊笑之。世有三亡,而天下得之,其此之謂乎!臣聞之曰:‘以亂攻治者亡,以邪攻正者亡,以逆攻順者亡’。今天下之府庫不盈,囷倉空虛,悉其士民,張軍數(shù)千百萬,白刃在前,斧質(zhì)在后,而皆(去)[卻]走不能死(罪)[也],[非]其百姓不能死也,其上不能殺也。言賞則不使,言罰則不行,賞罰不(行)[信],故民不死也。
“今秦出號令,而行賞、罰,(不)[有]攻無攻相事也。出其父母懷衽之中,生未嘗見寇也,聞戰(zhàn)頓足徒裼,犯白刃,蹈煨炭,斷死于前者比是也。夫斷死與斷生也不同。而民為之者是貴奮也。一可以勝十,十可以勝百,百可以勝千,千可以勝萬,萬可以勝天下矣。今秦地(形)斷長續(xù)短,方數(shù)千里,名師數(shù)百萬。秦之號令賞罰,地形利害,天下莫如也。以此與天下,天下不足兼而有也。是知秦戰(zhàn)未嘗不勝,攻未嘗不取,所當(dāng)未嘗不破也。開地數(shù)千里,此甚大功也。然而甲兵頓,士民病,蓄積索,田疇荒,囷倉虛,四鄰諸侯不服,伯王之名不成,此無異故,謀臣皆不盡其忠也。
“臣敢言往昔,昔者,齊南破荊,中破宋,西服秦,北破燕,中使韓、魏之君,地廣而兵強(qiáng),戰(zhàn)勝攻取,詔令天下,(濟(jì)清河濁)[清濟(jì)濁河]足以為(限)[阻],長城鉅坊足以為塞。齊五戰(zhàn)之國也,一戰(zhàn)不勝而無齊。(故)由此觀之,夫戰(zhàn)者萬乘之存亡也。且臣聞之曰:‘削柱掘根,無與禍鄰,禍乃不存。’秦與荊人戰(zhàn),大破荊,襲郢,取洞庭、五都、江南。荊王亡(奔)走,東伏于陳。當(dāng)是之時,隨荊以兵,則荊可舉。舉荊,則其民足貪也,地足利也。東以強(qiáng)齊、燕,中[以]陵三晉。然則是一舉而伯王之名可成也,四鄰諸侯可朝也。而謀臣不為,引軍而退,與荊人和。(今)令荊人收亡國,聚散民,立社主,置宗廟,令帥天下西面以與秦為難,此固已無伯王之道一矣。天下有比志而軍華下,大王以詐破之,兵至梁郭,圍梁數(shù)旬,則梁可拔。拔代碼,則魏可舉。舉魏則荊、趙之志絕。荊、趙之志絕,則趙危。趙危而荊孤。東以強(qiáng)齊、燕,中[以]陵三晉,然則是一舉而伯王之名可成也,四鄰諸侯可朝也。而謀臣不為,引軍而退,與魏氏和,令魏氏收亡國,聚散民,立社主,置宗廟,此固已無伯王之道二矣。前者穰侯之治秦也,用一國之兵,而欲以成兩國之功。是故兵終身暴靈于外,士民潞病于內(nèi),伯王之名不成,此固已無伯王之道三矣。趙氏中央之國也,雜民之所居也。其民輕而難用[也],號令不治,賞罰不信,地形不便,上非能盡其民力,彼固亡國之形也,而不憂民氓,悉其士民,軍于長平之下,以爭韓之上黨,大王以詐破之,拔武安。當(dāng)是時,趙氏上下不相親也,貴賤不相信,然則是邯鄲不守,拔邯鄲,完河間,引軍而去,西攻脩武,踰羊腸,降代、上黨。代三十六縣,上黨十七縣,不用一領(lǐng)甲,不苦一民,皆秦之有也。代、上黨不戰(zhàn)而已為秦矣,東陽、河外不戰(zhàn)而已反為齊矣,中[山]、呼池以北不戰(zhàn)而已為燕矣。然則是舉趙則韓必亡,韓亡則荊、魏不能獨立。荊、魏不能獨立,則是一舉而壞韓,蠹魏,挾荊,以東弱齊、燕,決白馬之口,以流魏氏。[是]一舉而三晉亡,從者敗。大王拱手以須,天下(徧)[編]隨而伏,伯王之名可成也。而謀臣不為,引軍而退,與趙氏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