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紀六十一 起閼逢攝提格,盡強圉大荒落,凡四年
李訓奏僧尼猥多,耗蠹公私。丁巳,詔所在試僧尼誦經不中格者,皆勒歸俗。禁置寺及私度人。
時人皆言鄭注朝夕且為相,侍御史李甘揚言于朝曰:"白麻出,我必壞之于庭!"癸亥,貶甘封州司馬。然李訓亦忌注,不欲使為相,事竟寢。
甲子,以國子博士李訓為兵部郎中、知制誥,依前侍講學士。
貶左金吾大將軍沈為邵州刺史。八月,丙子,又貶李宗閔潮州司戶,賜宋若憲死。
丁丑,以太仆卿鄭注為工部尚書,充翰林侍講學士。注好服鹿裘,以隱淪自處,上以師友待之。注之初得幸,上嘗問翰林學士、戶部侍郎李玨曰:"卿有鄭注乎?亦嘗與之言乎?"對曰:"臣豈特知其姓名,兼深知其為人。其人奸邪,陛下寵之,恐無益圣德。臣忝在近密,安敢與此人交通!"戊寅,貶玨江州刺史。再貶沈柳州司戶。
丙申,詔以楊承和庇護宋申易,韋元素、王踐言與李宗閔、李德裕中外連結,受其賂遺。承和可驩州安置,元素可象州安置,踐言可恩州安置,令所在錮送。楊虞卿、李漢、蕭浣為朋黨之首,貶虞卿虔州司戶,漢汾州司馬,浣遂州司馬。尋遣使追賜承和、元素、踐言死。時崔潭峻已卒,亦剖棺鞭尸。己亥,以前廬州刺史羅立言為司農少卿。立言贓吏,以賂結鄭注而得之。鄭注之入翰林也,中書舍人高元裕草制,言以醫藥奉君親,注銜之。奏元裕嘗出郊送李宗閔,壬寅,貶元裕閬州刺史。元裕,士廉之六世孫也。時注與李訓所惡朝士,皆指目為二李之黨,貶逐無虛日,班列殆空,廷中恟恟,上亦知之。訓、注恐為人所搖,九月,癸卯朔,勸上下詔:"應與德裕、宗閔親舊及門生故吏,今日以前貶黜之外,馀皆不問。"人情稍安。
鹽鐵使王涯奏改江淮、嶺南茶法,增其稅。
庚申,以鳳翔節度使李聽為忠武節度使,代杜悰。
憲宗之崩也,人皆言宦官陳弘志所為。時弘志為山南東道監軍,李訓為上謀召之,至青泥驛,癸亥,封杖殺之。
鄭注求為鳳翔節度使,門下侍郎、同平章事李固言不可。丁卯,以固言為山南西道節度使、注為鳳翔節度使。李訓雖因注得進,及勢位俱盛,心頗忌注。謀欲中外協勢以誅宦官,故出注于鳳翔。其實俟既誅宦官,并圖注也。注欲取名家才望之士為參佐,請禮部員外郎韋溫為副使,溫不可。或曰:"拒之必為患。"溫曰:"擇禍莫若輕。拒之止于遠貶,從之有不測之禍。"卒辭之。
戊辰,以右神策中尉、行右衛上將軍、知內侍省事王守澄為左、右神策觀軍容使,兼十二衛統軍。李訓、鄭注為上謀,以虛名尊守澄,實奪之權也。
己巳,以御史中丞兼刑部侍郎舒元輿為刑部侍郎,兵部郎中知制誥、充翰林侍講學士李訓為禮部侍郎,并同平章事。仍命訓三二日一入翰林講《易》。元輿為中丞,凡訓、注所惡者,則為之彈擊,由是得為相。又上懲李宗閔、李德裕多朋黨,以賈餗及元輿皆孤寒新進,故擢為相,庶其無黨耳。訓起流人,期年致位宰相,天子傾意任之。訓或在中書,或在翰林,天下事皆決于訓。而涯輩承順其風旨,惟恐不逮。自中尉、樞密、禁衛諸將,見訓皆震慴,迎拜叩首。壬申,以刑部郎中兼御史知雜李孝本權知御史中丞。孝本,宗室之子,依訓、注得進。
李聽自恃勛舊,不禮于鄭注。注代聽鎮鳳翔,先遣牙將丹駿至軍中慰勞,誣奏聽在鎮貪虐。冬,十月,乙亥,以聽為太子太保、分司,復以杜悰為忠武節度使。鄭注每自負經濟之略,上問以富人之術,注無以對,乃請榷茶。于是以王涯兼榷茶使,涯知不可而不敢違,人甚苦之。
鄭注欲收僧尼之譽,固請罷沙汰,從之。
李訓、鄭注密言于上,請除王守澄。辛巳,遣中使李好古就第賜鴆,殺之,贈揚州大都督。訓、注本因守澄進,卒謀而殺之,人皆快守澄之受佞而疾訓、注之陰狡,于是元和之逆黨略盡矣。乙酉,鄭注赴鎮。
庚子,以東都留守、司徒兼侍中裴度兼中書令,馀如故。李訓所獎拔,率皆狂險之士,然亦時取天下重望認順人心,如裴度、令狐楚、鄭覃皆累朝耆俊,久為當路所軋,置之散地,訓皆引居崇秩。由是士大夫亦有望其真能致太平者,不惟天子惑之也。然識者見其橫甚,知將敗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