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紀九 起重光赤奮若,盡昭陽單閼,凡三年
戊戌,以太子少保蘇威兼納言、度支尚書。
初,蘇綽在西魏,以國用不足,制征稅法頗重,既而嘆曰:"今所為者,譬如張弓,非平世法也。后之君子,誰能弛之!"威聞其言,每以為己任。至是,奏減賦役,務從輕簡,隋主悉從之,漸見親重,與高颎參掌朝政。帝嘗怒一人,將殺之;威入邠進諫,帝不納,將自出斬之,威當帝前不去;帝避之而出,威又遮止。帝拂衣而入,良久,乃召威謝曰:"公能若是,吾無憂矣。"賜馬二匹,錢十余萬。尋復兼大理卿、京兆尹、御史大夫,本官悉如故。
治書侍御史安定梁毗,以威兼領五職,安繁戀劇,無舉賢自代之心,抗表劾威。帝曰:"蘇威朝夕孜孜,志存遠大,何遽迫之!"因謂朝臣曰:"蘇威不值我,無以措其言;我不得蘇威,何以行其道。楊素才辯無雙,至于斟酌古今,助我宣化,非威之匹也。威若逢亂世,南山四皓,豈易屈哉!"威嘗言于帝曰:"臣先人每戒臣云:'唯讀《孝經》一卷,足以立身治國,何用多為!'"帝深然之。
高颎深避權勢,上表遜位,讓于蘇威,帝欲成其美,聽解仆射。數日,帝曰:"蘇威高蹈前朝,颎能推舉。吾聞進賢受上賞,寧可使之去官!"命颎復位。颎、威同心協贊,政刑大小,帝無不與之謀議,然后行之。故革命數年,天下稱平。
太子左庶子盧賁,以颎、威執政,心甚不平,時柱國劉昉亦被疏忌。賁因諷昉及上柱國元諧、李詢、華州刺史張賓等謀黜颎、威,五人相與輔政。又以晉王廣有寵于帝,私謂太子曰:"賁欲數謁殿下,恐為上所譴,愿察區區之心。"謀泄,帝窮治其事,昉等委罪于賓、賁。公卿奏二人當死,帝以故舊,不忍誅,并除名為民。
庚子,隋詔前代品爵,悉依舊不降。
丁未,梁主遣其弟太宰巖入賀于隋。
夏,四月,辛巳,隋大赦。戊戌,悉放太常散樂為民,仍禁雜戲。
散騎常侍韋鼎、兼通直散騎常侍王瑳聘于周。辛丑,至長安,隋已受禪,隋主致之介國。
隋主召汾州刺史韋沖為兼散騎常侍。時發稽胡筑長城,汾州胡千余人,在涂亡叛。帝召沖問計,對曰:"夷狄之性,易為反覆,皆由牧宰不稱之所致。臣請以理綏靜,可不勞兵而定。"帝然之,命沖綏懷叛者,月余皆至,并赴長城之役。沖,敻之子也。
五月,戊午,隋封邗公雄為廣平王,永康公弘為河間王。雄,高祖之族子也。
隋主潛害周靜帝而為之舉哀,葬于恭陵;以其族人洛為嗣。
六月,癸未,隋詔郊廟冕服必依《禮經》。其朝會之服、旗幟、犧牲皆尚赤,戎服以黃,常服通用雜色。秋,七月,乙卯,隋主始服黃,百僚畢賀。于是百官常服,同于庶人,皆著黃袍。隋主朝服亦如之,唯以十三環帶為異。
八月,壬午,隋廢東京官。
吐谷渾寇涼州,隋主遣行軍元帥樂安公元諧等步騎數萬擊之。諧擊破吐谷渾于豐利山,又敗其太子可博汗于青海,俘斬萬計。吐谷渾震駭,其王侯三十人各帥所部來降。吐谷渾可汗夸呂帥親兵遠循。隋主以其高寧王移茲裒為河南王,使統降眾。以元諧為寧州刺史,留行軍總管賀婁子干鎮涼州。
九月,庚午,將軍周羅睺攻隋故墅,拔之。蕭摩訶攻江北。
隋奉車都尉于宣敏奉使巴、蜀還,奏稱:"蜀土沃饒,人物殷阜。周德之衰,遂成戎首。宜樹建藩屏,封殖子孫。"隋主善之。辛未,以越王秀為益州總管,改封蜀王。宣敏,謹之孫也。
壬申,隋以上柱國長孫覽、元景山并為行軍元帥,發兵入寇;命尚書左仆射高颎節度諸軍。
初,周、齊所鑄錢凡四等,及民間私錢,名品甚眾,輕重不等。隋主患之,更鑄五銖錢,背、面、好、肉皆有周郭,每一千重四斤二兩。悉禁古錢及私錢。置樣于關;不如樣者,沒官銷毀之。自是錢幣始壹,民間便之。
隋鄭譯以上柱國歸第,賞賜豐厚。譯自以被疏,呼道士醮章祈福,為婢所告,以為巫蠱,譯又與母別居,為憲司所劾,由是除名。隋主下詔曰:"譯若留之于世,在人為不道之臣;戮之于朝,入地為不孝之鬼。有累幽顯,無所置之。宜賜以《孝經》,令其熟讀。"仍遣與母共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