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身工》必修一
就在昨天的《南方都市報》上,也有一個員工因勞累而死的報道:深圳華為公司25歲的四川員工因長期加班,勞累過度死亡。這種“巧合”,似乎告訴我們還有多少私企的員工在過度透支自己的生命。也許有人說,他們是為了生存,多掙工資。可報道分明告訴我,3、4兩個月,除去伙食費,甘紅英凈收入1700元,月工資只有850元。在私企打工,你不按工廠的“紀律”加班,老板一罰款,你是所得無幾的。
一個月前的“五一”節期間,媒體報道了各地的勞動保障部門紛紛提醒勞動者莫忘加班費,要維權等等。今天的《信息日報》就有一條工人維權的新聞──《10名工人拒絕超時加班,被指煽動“罷工”遭解雇》,看標題,就知道結果了。夏衍筆下的包身工是“替帶工賺錢的機器”,今天個別企業的個別老板又何嘗不是把工人當作廉價的機器?《勞動保障法》在許多工廠是不管用的。不知勞動保障部門有沒有辦法對付這些黑心的企業?
1959年,夏衍先生在《從“包身工”引起的回憶》中寫道:“對現在的年青工人來說,大概這些都已經是歷史上的‘陳跡’了,在那個悲慘的時代,今天的青年人還沒有出世。那么,我想,回頭來知道一點過去的事情,應該更深刻地感到作為一個毛澤東時代工人的幸福。”
“想好好睡上一覺”的甘紅英終于永遠的睡去了,已經作古的夏衍先生假如在另一個世界采訪甘紅英,知道距上海的包身工70年之后,還有少數“陳跡”在廣東出現,恐怕又會拿起筆來的。我堅信:在今天的社會制度下,想靠“包身工”發財的老板終究會受到法律和道德的制裁!我們有能力讓包身工永遠成為歷史的“陳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