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堰河——我的保姆教案
大堰河是個童養媳,她的名字就是她出生的那個村莊的名字。她的村莊叫大葉荷,大堰河是諧音。大葉荷這個村子很小。這個女孩子從小嫁到畈田蔣做童養媳,度過了勞碌悲苦的一生,死時只有一口很簡陋的棺木,一手把紙錢的灰,用幾把稻草蓋一蓋棺材,旁邊也圍點稻草,就算是一個墳墓。
大堰河的確是一個勤勞樸素的農婦,我的姑母早年喪夫失子,住在畈田蔣,時常贊嘆大堰河,說她很勤快,可惜死得太早了。舊社會的童養媳都是悲苦的,連一個自己的名字都沒有。我們村子里就有許多童養媳,都像大堰河一樣,用出生的村莊的名字代替她們的名字。
有人問,大堰河在勞動時還含著笑,是不是實寫?我說,看看魯迅寫祥林嫂到魯四家開始做工的那一段,寫到“然而她反滿足,口角邊漸漸有了笑影,臉上也白胖了”就可懂得“笑”里所包含的深刻悲劇意味。大堰河的“含著笑”,一方面說明大堰河的要求多么卑微,另一方面也說明在舊時代窮苦人要謀生,哪能哭喪著臉去惹東家或旁人的不愉快呢?
有人問:艾青被捕后,父親哭到天亮,是不是真的?在我的記憶中,這是真的。因為兒子走的不是與他同一條路,他的幻想破滅了。他曾盼望艾青早日從法國巴黎回家,照他的意愿干事,但等而又等,兒子尚未回來,他竟吟詠起溫庭筠的詞句來了:“過盡千帆皆不是,斜暉脈脈水悠悠!奔爸羶鹤踊貒,不但沒有衣錦榮歸,而且是“兩手空空,什么也沒有——除了那些叛亂的書籍,和那些狂熱的畫幅,和一個殖民地人民的深刻的恥辱與仇恨”,現在又被關進了監獄,由于對兒子的絕望,確曾一夜哭到天亮。
(選自《艾青研究論文集》,新疆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有刪節)
2、創作回憶(艾青)
《大堰河——我的保姆》是我1933年1月寫于獄中的一首抒情詩。
我在1932年4、5月間從法國回到上海。不久,我參加了“左翼美術家聯盟”,與江豐、力揚等一些美術青年,組織了“春地美術研究所”(即春地畫會)。1932年7月12日,我們12人就被國民黨當局逮捕,押在第二特區法院看守所。后來,江蘇省高等法院第三分院以“宣傳與三民主義不相容主義”“危害民國緊急治罪法第六條、第十條,刑法第九條、第四十二條”為罪名,判處我有期徒刑六年。一天早晨,我從看守所的窗口看到外面下雪,想起了我的保姆,一口氣寫下了這首詩。我完全是按照事實寫的,寫的全是自己的真實情感,寫完之后也沒有什么改動。因為看守所的生活也不允許我反復修改。
我出生在浙江金華畈田蔣村一個姓蔣的地主家庭。我是這個家庭生下的第一個兒子,按理說這是要喜慶的。但因為母親難產,算命先生說我會“克死”爹娘。父母迷信,因此不喜歡我,一生下來就遭到家庭的歧視。很快,就被送到本村一位貧苦的農婦家里撫養。這位婦女很小的時候從一個叫“大葉荷”的鄰村賣到我們村,這個村離我們村大概五華里!按笱吆印边@名字,小時候只是聽口音的,1973年我回家鄉,鄉親們談起這首詩時告訴我,“大堰河”其實是“大葉荷”的誤寫,我們家鄉的土音“大葉荷”和“大堰河”完全一樣。所以,我在詩里寫到:“大堰河,是我的保姆。/她的名字就是生她的村莊的名字,/她是童養媳……”她卑微到連自己的名字也沒有,從哪里來就叫哪里的名。我在“大堰河”家一直住了五年。詩里寫了:“我是地主的兒子,/在我吃光了你大堰河的奶之后,/我被生我的父母領回到自己的家里!蔽鍤q那年,因為我要去念書了,被父母帶回去了。在“大堰河”家里的五年,使我感染了農民的那種憂郁和傷感,使我對中國農民有了一種朦朧的初步印象;氐礁改讣依铮沂窃谝环N被冷漠、被歧視的空氣中長大的。所以,我長大一點后,總想早點離開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