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身工》必修一
⑶ 社會背景:
家庭生活困難,被迫賣身給帶工老板,帶到上海的日本紗廠工作。
“一二·八”戰爭以后,日本在中國的紗廠需要大量的廉價勞工,于是“大量用這種沒有結合力的包身工來代替普通的勞動者”。
工作性質:
“清晨四點一刻,天還沒有亮,睡在擁擠的工房里的人們已經被人吆喝著起身了。”
“兩粥一飯,十二小時工作,勞動強化,工房和老板家庭的義務勞役,豬一般的生活,泥土一般地被踐踏。包身契上寫明三年期間,能夠做滿的大概不到三分之二。工作,工作,衰弱到不能走路還是工作,手腳象蘆柴棒一般的瘦,身體象弓一般的彎,面色象死人一般的慘,咳著,喘著,淌著冷汗,還是被壓迫著做工。”
“紗廠工人的三大威脅就是音響,塵埃和濕氣。沒有人關心他們的勞動條件,這大概是自然現象吧,人在這三種威脅下面工作,更加容易疲勞。”
待遇:吆喝、呼喊、命令似的高叫、沒有做工和不做工的自由。
工資待遇低:“最初工錢是每天十二小時大洋一角至一角五分”,“幾個星期之后就調到鋼絲車間、條子間、粗紗間去工作……工資不及男工三分之一”。
⑷ 包身工給資本家帶來的好處是什么?
“在一種特殊的低優惠的保護之下,吸收著廉價勞動力的滋養,在中國的日本紗廠飛躍地膨大了。單就這福臨路的日本廠子講……創立第一廠的時候,錠子還不到兩萬,可是三十年之后,他們已經有了六個紗廠,五個布廠,二十萬個錠子,三千張布機,八千工人和一千二百萬元的資本。”
⑸ 作者對“包身工”這一現象的評價是什么?
“看著這種飼養小姑娘謀利的制度,我不禁想起孩子時候看到過的船戶養墨鴨捕魚的事了。
“我也想警告某一些人,當心呻吟著的那些錠子上的冤魂!”
⑹ 根據課文內容,理解包身工的含義并為包身工下定義。
(讀出語言信息,進行整體歸納。)
示例:包身工是指二三十年代(時間),在上海東洋紗廠里(地點),為外國人工作的女工(工作性質)。因為這些女工在進廠時已經簽訂了賣身契,失去了人身的自由權,所以被稱為“包身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