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安全工作制度
一、認真做好幼兒園安全消防工作,加強宣傳教育。
二、明確門衛職責,認真做好幼兒園的安全保衛工作,節假日和夜晚來訪要登記,做好防盜工作。
三、非本單位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園住宿,如有親朋好友來探親,必須經領導同意,并辦理好登記手續。
四、注意保護幼兒,加強安全教育和增強幼兒自我保護意識,每天做好值班工作。
五、藥物必須妥善保管,吃藥時要仔細核對。藥物保管和服用由保健醫生負責。
六、經常檢查幼兒園房屋及各種活動器械,發現有破損不安全因素,及時修理和排除危害因素,保證幼兒安全。
七、易燃、易爆、易腐、化學藥等必須按危險藥品、物品管理規定,按其性質,單位設柜加鎖存放。
八、認真做好消防工作,配足必要的滅火器,并由經消防培訓的專業人員負責消防工作。
九、廚房工作人員下班處理好余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