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子心切還是愛已心切?
傍晚從保姆那接到后,帶著他去一個有很多游樂項目的廣場玩。隨著夜幕降臨,廣場上的孩子也越來越多。有的玩滑滑梯,有的蕩秋千,當然更多都在玩要錢的項目,比如小火車、飛行器那些。一到那里就讓老媽我的支出額達到了二十多元。想當年那是我大半個星期的伙食費啊。
到晚上七點半,我抱著打算回家,經過那個巨型的淘氣寶時,卻看到兩派家長正在爭執。一個孩子正在號啕大哭。
哭泣的孩子大約有六七歲,長得高大壯實,他的父母也是高大壯實型的;而另一個孩子則顯得瘦小很多,應該只有三四歲。他由媽 媽陪著。也許是兩個小孩子在淘氣寶里玩的過程中發生了小糾紛,然后小孩子將大孩子給打了而且抓了,大孩子就哭了。
我經過時,聽見大孩子的父親狠狠地說:“你去打他!打死他!”這個孩子的母親則一邊和小孩子的母親理論,一邊抽出空來問兒子:“是你先打他的,還是他先打你的?”哭泣的兒子回答說是對方先打的自己,母親于是聲音更大了:“你看看,是你家孩子先打人的!哪有這種樣子的!小小孩子會打人!”小孩子的母親也不甘示弱:“我這孩子比你家的小多少啊,能打得動嗎?”
兩派家長越吵越兇,大孩子的父母恨不得將那小孩子一口吃掉的樣子,而小孩子的母親雖然感覺有些理虧,但在對方的強硬態度下也絲毫不肯讓步,兩個女人互相指著對方的臉,越挨越近,而大孩子的父親則似乎要動手揍人了。
家長們在吵得一塌糊涂,那個覺得受到了莫大欺負的大孩子也仍然在配合地哇哇大哭。哭聲已經明顯是干嚎,偶爾還“休息”一下,一見兩邊家長出言更不密集些,便加大聲音“嗨嗨嗨”地大哭。而小孩子好象還在玩自己的,我沒有看到他的表情。總之,雙方家長似乎都在關注自己的孩子,但全不是真正在關心孩子,沒有人理解一下兩邊孩子的心情,及時共情,而是在為自己的情緒拼命地通過爭執來發泄。
其實,我自己真的不是個大度的人。經常為了一點小事情就計較得厲害。但是,還是實在不明白這兩邊的家長,就因為孩子們打了一架,便要如此大吵大鬧的理由。與其說是愛子心切,不如說他們愛已心切。
只要孩子到達一周八或者兩周歲以上,就都會有一些社交意識。越大的孩子,越喜歡有玩伴。而玩在一起的孩子們,出現爭執、搶奪,那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由此而引發吵架和打架,也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我相信在孩子們心中,其實并沒有誰欺負誰、仇恨誰或者誰強誰弱的概念,如果一定要說有,那么,這種概念的灌輸者,恰恰是他們的父母!我在有孩子后發現一個比較好玩的規律:很多做父母的,礙于面子,當孩子被熟悉的人的孩子“欺負”后,常常勸孩子要謙讓,但如果孩子是被陌生孩子“欺負”,那可了不得,一定要爭個水落石出!一定要討回“公道!”而孩子們不知道如何來爭執和討“公道”,自然就由父母出面,爭得臉紅脖子粗甚至要動手了。在父母的“榜樣”作用下,孩子們立即聰明地知道配合父母,打了人的孩子臉上一幅“我打了就打了,你敢把我怎么樣?我爸媽也在這呢!”而被打的孩子則像前面說到的大孩子那樣,拼命地用哭聲來暗示父母:“你一定要給我報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