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兒觀念:不要隨便給孩子物質獎勵
——《教育漫話》閱讀筆記(1)
我小時候,爸媽常這樣激勵我:好好學習,這次要是考了第一,爸媽一定給你買什么什么。記憶中,最大的一次物質獎勵是考上初中后,家人給我買了一塊雙獅的女表(父母一定攢了好久吧)。在村中學,那算是數得著的好表,極大地滿足了我的虛榮心。
類似于這樣與成績掛鉤的獎勵,在中國家庭中似乎司空見慣、不足為奇,一茬茬的孩子就這樣在物質的誘惑下慢慢成長。我不知道別的孩子是不是有很強的虛榮心,反正我有,而且花了很長很長的時間來培養正視它的勇氣,目前依然在努力改正的路上。
讀約翰·洛克的《教育漫話》時,我被某些章節的內容震撼了。如果我的媽媽,多年前能有機會讀到這本書就好了,如果有更多的媽媽看到這本書就好了。這本書,寫作于17世紀,至今依然不斷有新的譯本出版發行。
“看到他念了書,就用美味酬勞他;要他做一些小事,就允諾給他鑲有花邊的領巾和漂亮的新衣服;你給予的這種種報酬和獎勵,不就是認為這些東西是好的,是他應該追求的,從而鼓勵他去向往這些東西,使他習慣于把自己的快樂放在這些東西上面嗎?除此之外,難道還有什么別的解釋嗎?”
所有好的行為都用物質來獎勵,這是不是也在告訴孩子們,這個世界上最棒的東西就是物質?我們應該用盡一生的精力來追求它?再也沒有比物質更值得我們付出的了?當然,不得不承認,在中國很多家庭中,尤其是處于社會底層的家庭中,父母一輩子都在為生存奔波,他們視吃好穿好用好為成功人生,對子女的要求也大抵如此。對于窮人來講,價值觀的問題遠不如生存的問題那么迫切。作子女的,當然不能苛責父母,但應以此為誡。
和我同齡的一位媽媽說:“我小的時候,沒玩過什么玩具,也沒穿過好衣服,現在有能力了,什么都想給孩子買好的。小區里的孩子有什么,我家孩子一定得有,不能虧了孩子。”
我聽了覺得十分耳熟:哦,原來我小的時候,我媽媽也經常講這樣的話,不過把“小區里的孩子”換成了“鄰居家的孩子”。
為什么在養育孩子上,歷經那么多年,竟然沒有絲毫進步呢?我們依然在用物質來表達對孩子的愛,以為這就是給了孩子最好的生活?
近日,讀到一則故事:
一對年輕的夫婦,想給他們快滿周歲的兒子一份特別的生日禮物。
可是,送什么好呢?一番思量之后,這對年輕夫婦在一個早晨,換上工作裝,一人手拿一把鐵鏟,去自家院子里開始挖地。
他們工作很繁忙,只能每天抽出一點時間去挖坑。一天一天地積累下來,幾個月后,院子里終于出現了一個挖得規規矩矩的坑。年輕夫婦在這個坑里填入沙子——一個很漂亮的沙坑便出現了。這個沙坑便是他們送給兒子的生日禮物。
這份禮物令兒子快樂極了,小家伙每天都在沙坑里拿著小鏟和小桶跌跌絆絆地玩沙子,那個沙坑帶給他的童年樂趣,就像沙子一樣多得數不清。
這個小男孩就是現在的日本皇太子德仁。
“孩子的玩具不應該全部通過購買得到。不買玩具的好處是,可以防止兒童常常由于購買而擁有過多的玩具,從而養成一種見異思遷、貪多務得的心理,內心總也不得安寧,雖然并不知道自己究竟需要什么,卻時時都在追求更多的東西,對自己已有的東西總也不感到滿足,在說話之前就學會了驕傲、虛榮和貪婪。……殊不知,從小奠定節制欲望的良好基礎,乃是成就知足常樂的幸福人生的一條捷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