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的名稱
組合單位的名稱與其符號表示的順序一致,符號中的乘號沒有對應的名稱,除號的對應名稱為“每”字,無論分母中有幾個單位,“每”字都只出現一次。例如,比熱容的單位符號是J/(kg·K),其名稱是“焦耳每千克開爾文”,而不是“每千克開爾文焦耳”或“焦耳每千克每開爾文”。
乘方形式的單位名稱,其順序應是指數名稱在前,單位名稱在后,指數名稱由相應的數字加“次方”二字構成。例如,截面二次矩單位符號為m4,其名稱為“四次方米”。
如果長度的二次和三次冪分別表示面積和體積,則相應的指數名稱為“平方”和“立方”,其它情況均應分別為“二次方”和“三次方”。例如,體積單位符號是m3,其名稱為“立方米”,而截面系數單位符號是m3,其名稱為“三次方米”。
書寫組合單位名稱時,不加任何表示乘或(和)除的符號或(和)其它符號。例如,電阻率單位的符號是Ω·m,其名稱為“歐姆米”,而不是“歐姆·米”、“歐姆-米”、“[歐姆][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