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ān)于忠誠與背叛的讀后感
監(jiān)察委員會之類的紀律約束,既是早期革命得以順利開展的保障,也是當前黨加強自身建設、保持先進性的重要保障。除了這一外部約束,我們還當建立起一種內(nèi)部約束,那就是對訂立契約的慎重。
面臨危險,為什么有那么多的黨員選擇了退黨或叛變?大概他入黨之前就不曾預料到這些,或者,他選擇入黨只是為了好玩!所以,選擇入黨是一件極需慎重的事情,不應是為了虛榮、不應是為了利益、更不應該是隨波逐流!
我們所要做的事情,就是切實做到內(nèi)外這兩種約束。不僅僅是對于黨而言,對于整個社會而言也是如此。也就是要培養(yǎng)起全民族尊重契約的精神、建立起一個完整的契約秩序。
推而廣之,“有法可依”固然是法治社會建設的前提,但“有法必依”才是法律存在的真正意義。有了對違約的嚴厲處罰和制裁,那么,對訂立契約的慎重就成為自然而然的事情。如果是商業(yè)合同違約少了,則國家經(jīng)濟運行通暢;如果是婚姻合同,則社會離婚率降低,家庭更趨穩(wěn)定;等等。如此一來,忠誠就會成為大家的首選,背叛就要付出高昂的代價,進而,社會更和諧,人們更幸福。
社會契約精神的培養(yǎng)、契約秩序的建立是靠所有的,至少絕大部分的社會成員的共識和身體力行才能夠?qū)崿F(xiàn)的。我想,這一歷史使命,必然要靠有識之士的倡導與犧牲方可完成的。
這就是我看電影《忠誠與背叛》之后所想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