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安全的經驗和教訓(精選3篇)
關于安全的經驗和教訓 篇1
近日,公司組織學習了重慶12.23井噴事故和青島11.22管道爆燃事故的安全教訓分析。從集團公司到管道局,各級領導、各部門都高度重視此次安全教訓的學習,對事故視頻進行了層層傳達落實,并要求深刻領會,反思深層次原因,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中心質量安全環保部要求在各部門中開展接受事故教訓為主題的安全大討論、大反思的自查自糾活動。
我們在學習了事故通報后,心里非常震動,進行了深刻的反思。在想這些事故為什么會發生呢?是什么原因造成了這一起又一起的重大傷亡事故?石油石化行業是高危行業,從國家到單位再到個人,都深知安全的重要性,各項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已非常完善,但是事故的發生總是不能避免,為什么呢?我想究其根源還是人的原因,是“違章、麻痹、不負責任”的具體體現。 “違章、麻痹、不負責任”充分詮釋了事故發生的原因。“違章”就是不按規章制度,不按操作規程來做事,本來是可以妥善解決的事故卻總是重視不夠,一心想著不報告、不通知、不疏散的偷偷摸摸的解決問題,掩飾錯誤,在事故發生是首先想到的是掩飾,隨后便釀成了更大的悲劇和后果。還有一些人憑著自己的個人主觀意識來做事,久而久之就變成了習慣性違章;習慣性違章進一步發展就產生了“麻痹”思想,未認真分析工作過程中的所有環節,不認真履行工作流程和規程,總認為自己這么做沒什么大不了,自己是對的,圖方便、圖省事,從而導致了事故的發生;“不負責任”就表現在多方面,管理上的不負責任,監督上的不負責任,具體工作者的不負責任,即管理不到位、監督不到位、執行不到位。
安全工作天天抓、天天講,為什么還會出安全事故呢? 如果日常安全防護可靠、如果日常監管到位、如果工作前已消除隱患、如果不違章指揮、作業……“ 11.22”事故怎么可能發生?這就是思想麻痹,重視不夠,放松了安全意識,導致事故發生。事故的發生總逃不掉人的原因,從設計、施工到監督,那一個環節不到位都有可能導致事故的發生,因此我們要堅決杜絕工作中各種不負責任的行為,對自己,對同事,對領導,對公司的我們必須承擔起責任。試想,如果因為你的不負責任,導致了安全事故發生,會給同事、領導、家人帶來多大的傷害,會給公司的財產帶來多大的損失。
所以,我們在工作時,一定要牢記安全,“常懷責任之心,常行責任之事”做安全生產明白人,認真遵守規章制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強化安全監督,不放過任何細節和小事。安全無小事,用我們認真的責任心來換取持續的安全無事故。
關于安全的經驗和教訓 篇2
一、9月26日電26日14時30分許,昆明市明通小學發生踩踏事故,截至當日17時已造成學生6人死亡、26人受傷。
據介紹,當天學校預備鈴打響后,學生從午休樓下樓時發生踩踏事故,造成學生6人死亡、26人受傷,主要是一二年級學生。所有受傷學生都已送到醫院,傷情平穩,沒有生命危險。事故原因正在調查之中。
據了解,當天下午預備鈴響后,他和同學們像往常一樣去上課,走著走著看到前面一塊棉墊倒下來,蓋住了走在前面的幾個學生,后面的同學不知道有人被蓋住了,就踩了上去,然后引發了混亂,由此發生了人員傷亡。
二、20xx年2月15日早上6點半左右,蘇州木瀆鎮花苑街與香港街交界處發生一起車禍。一輛民工子弟學校校車與一輛小轎車相撞,校車失控側翻。當時,校車上共有1名司機、1名帶隊老師和5名小學生。事故發生后,有好心路人第一時間參與了救援。慶幸的是,車禍沒有造成人員傷亡。警方初步調查發現,出事校車為一輛通過審核的二手車,事故原因可能是校車司機操作不當。
關于安全的經驗和教訓 篇3
4月1日,復旦大學20xx級在讀研究生黃洋喝了一口寢室的飲用水后出現惡心、嘔吐并伴有發燒,病情危重卻多日找不出病因,直到一條神秘短信出現,才找到病源——飲用水遭投毒!而被警方認定有重大嫌疑并刑拘的,竟是黃洋的同寢室室友林某。
16日下午,年僅28歲的黃洋離開了人世。但這起投毒致死案引來的社會關注和反思,卻遠沒有結束。在林某尚在接受調查的同時,人們早已開始對這一投毒事件的可能原因進行了各種猜測,更多的人開始反思:這究竟是事出偶然,還是管理出現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