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寫字,以后再說吧,即然放不下就難過的堅持,像鮮所說的,我不小,還有希望,不是嗎?陽光總在風雨后,是吧!
二
我今年19歲了,因為寫很多很多好看的文字是我的夢,所以生話在這個城市的邊境,我很寂寞。
總會在一個星期天的晚上,獨自一人走在那條僻靜的馬路上,對著昏黃的世界大聲地唱著歌,雖然那有的是我聽錯了音的歌,但我卻不愿改。“當孤單已經變成一種習慣,習慣到我已不能沒有孤單。”
“當你孤單你會想起睡,你想不想找個人來陪?”
……
很多很多讓人心酸的歌,唱起來心里很舒服。
有人從身邊走過就故作姿態地用手指纏已經零亂的長發,或者看看手表,然后再唱。
他一定會認為我是一個并不寂代的女孩子。
后來,回到宿舍,看書,睡覺,形單影只地來來去去,向一個自生自滅的人。
有時高興了,就給同宿舍的一個可愛女孩講講一個人在路上遇見的可笑的事,然后看著她們佩服的眼神自得。
我曾告訴她們,我一個在晚上走在廣場的路上,有一個中年男人對我大聲地叫,“嗨,靚妹,等我一下嗎,一起走啦!”我就回過頭站在那里等他走近,等他快走到時,我大罵:“他媽的……”聲音很大,嚇得那個人拐個彎走掉了。“為什么他怕你啊?”一個女孩大笑著問。“因為當他走近之后,我看見他并像個太壞的人,就敢大叫啊,我一叫,所有人都朝這邊看,他害怕就走啦。”我說得清松,其實當時我也挺害怕的。
“平時看你不怎么說臟話的嗎?沒想到一說起來比我還毒哩。”那女孩笑得開心。
我告訴她,我一個人坐在商場外吃東西,有兩個男人直直地盯著我瞧,然后被我以摔筷子摔東西的方式告訴他們我在生氣之后,又睜大眼睛直盯盯地把他們給瞪了回去,后來那兩個人也不好意思地走了,再后來我就被現場的人公認為是個好看的瘋女孩。有兩個女孩子還以敬佩的目光看了我好半天。
“受不了!”她說,一邊笑著。
“我看你以后出去最好還是叫一個人和你一起好了,別裝什么英雄了,早晚會有事的。”一次,她聽我的說的,勸道。
“我喜歡一個人。”我說。心里卻一陣難受,在這個環境里我是寂寞的,不是嗎?曾經多少次,我也試著叫一個人一起出去,但是別人好忙。曾經我也試著叫一個不忙的人一起出去,但是卻玩得一點也不開心。曾經,我也多么地想要有一個相隨自己記遠的朋友啊!可是,沒有那個人,所以我只能一個人走著,危險著。
我是一個愛上寫字的女孩,我生活在這個喧囂的城市里,所以注定寂寞。
我喜歡一個人安靜地看書,喜歡在心里煩躁的時候用看書鋒利的筆尖寫一些見血的文字。我總是充滿無窮地幻想,我渴望有一個人可以很關心很關心我,然后我也會用盡所有的能量去關心他,我渴望有一個人可以陪我去公園散步,去看大海可以在晚上過馬路時牽著我冰涼的手……可是,找不到那個神密的人在哪里生活。
或許是因為我不是一個襯職的朋友吧!我不會在別人想要去逛街時放棄看書,陪他一起去。我不會在別人都大聲說話時放棄寫字一起加入。我不能和周圍的人說共同的話題,是的,最大的原因可能是我們不是一類人吧!
我一個人寂寞著,唱著歌,笑著,站在人來人往的街頭,像個干凈的流浪狗。
我是個自私的人,所以我活該這樣落寞?
不是的,不是這樣子的。我沒有那么自私,我只是很決對,只是我找不到一個人可以讓我為他放棄我喜歡東西去和他一起揮霍美好的青春。
找不到,在這個環境里。
我想要一個朋友,他有修養、他講義氣、他誠實善良他可以對我像小孩子一樣地包容著。但他樣本身都還像個不懂事的小孩子。
從前寫的東西,雖然有一點幼稚,但現在看起來,卻也那么地真實!(作者自評)
我想要一個朋友,他能和我說文學、說夢想,但他們只會和我講他們的生活是多么的煩躁,媽媽的飯是多么地讓人懷念。
※本文作者:哩啊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