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行為應該承擔法律責任 教案 篇1
違法行為應該承擔法律責任 教案
教學目標
認知目標
識記違法行為的類別,了解什么是違法行為,一般違法行為要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能力目標
在學習違法行為的含義、類別及一般違法行為如何制裁的過程中,提高辨別能力。
思想覺悟目標
通過學習違法行為應承擔法律責任的知識,認識一般違法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增強學生的法律意識。
教學重難點
一般違法行為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教學過程
導入 新課
組織學生觀看投影片:
(投影一):初中學生孫某,不懂法,看到本村常丟東西,居民意見很大,孫某認為是租房的外地菜販子所為,于是萌發了報復“老外地”的想法,曾多次結伙攔劫、打傷過往的外地菜販子,共搶人民幣幾千元。人民法院依據刑法第263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判處孫某有期徒刑8年。
(投影二):1998年1月20日,臨時工劉某下夜班后,到某歌廳玩,吃了水果,喝了一瓶洋酒,服務小姐催他結賬,劉某卻說“我沒錢!”被保安人員拖出歌廳。劉某對此不滿,早7時,他撥打110稱:“有4名男青年持刀搶走我人民幣7000元、手機一部。”公安機關查明事實后,以撥打110取樂,滋擾公安機關工作秩序,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將其拘留。
(投影三):課本P93頁第二個案例。
提問:(1)上述三個案例中的當事人孫某、劉某、朱某的行為有什么共同之處?
(2)朱某認為:“拾到的東西就是我的。”這種看法有什么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