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委托代合同協議書(精選3篇)
2024委托代合同協議書 篇1
委托人:
法定地址:
受托人:
合同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協議如下:
一、本合同會計代理范圍為:
1、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對會計業務建賬建制,受托人采用會計電算化辦理賬務。
2、辦理會計業務記賬,會計原始憑證由委托人提供,并送達到受托人進行整理記賬。
3、按規定進行會計傳票裝訂成冊。裝訂成冊的會計傳票由受托人代為保管(期間委托人借閱帶走后,遺失或缺失,由委托人自負),定期移交,辦理交接手續。
4、受托人負責按規定編制會計報表,滿足委托人查詢和調閱的需求,可以采用電子郵箱傳送方式,為了保密委托人財務狀況,受托人郵箱固定為:。經被代理企業批準后,方可向相關部門提供委托人會計信息和會計資料,依法查詢的除外(但要以電話方式通知委托人)。
5、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會計業務、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代理方式及期限
代理的方式為:兼職代理、非專職。
代理的期限為:受托人應自20_年_月1日至_年_月1日完成該委托項目。代理委托協議約定的履行期滿,雙方如有續約意向,應及時協商并另行簽訂。
三、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約定事項的代理費用每年為人民幣(大寫):壹仟元整,如做復雜記帳工作,費用另行協商。
2、上述費用簽約之日起上半年第一季度支付500元,下半年第一季度支付500元,分兩次付清。可以現金或者轉賬方式支付,存入到受托人穆敏(勃利縣工商銀行個人銀行卡_)賬戶內,存款回單作為付款依據(代收據)。代理費用連續2個月逾期,受托人有權終止辦理業務。
3、如委托人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代理費用不退;如受托人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代理費用全部退還委托人。
四、委托人的責任和義務
1、委托人不得強行要求受托人編制違法的會計賬目,受托人有權對此予以拒絕。
2、對于受托人不稱職的行為,耽誤委托人會計業務處理,委托人有權辭退受托人。
五、受托人的責任和義務
1、對委托人的賬務保密。因屬于兼職代理,非坐班制,工作時間不受委托人限制。
2、受托人不得再自立收費項目和標準,確因業務需要產生的費用,必須經委托人同意。
六、合同生效時間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人、受托人、中證人各持一份
委托人(簽字):受托人(簽字):中證人(簽字):
簽訂地點:
2024委托代合同協議書 篇2
甲方(委托方)
乙方(產權經紀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合同各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委托標的基本情況
1.1委托標的名稱 。
1.2委托標的轉讓底價為人民幣(小寫) 萬元【即人民幣(大寫) 元】。
委托標的受讓底價為人民幣(小寫) 萬元【即人民幣(大寫) 元】,受讓價格高于底價的,由甲方決定。
第二條 委托事項
2.1甲方委托乙方通過 權交易所進行以下委托業務 。
2.2甲方委托乙方的其他事項 。
第三條 委托期限
委托的期限 。
第四條 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4.1服務費包括咨詢服務費以及按照上海產權交易市場規定收取的交易手續費。
4.2咨詢服務費
4.2.1乙方本次服務收取的咨詢服務費為人民幣(小寫) 元【即人民幣(大寫) 元】,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
4.2.2如本次產權交易因甲方自身原因未能完成,甲方應支付已發生的咨詢服務費。
4.3交易手續費
4.3.1如本次產權交易以協議轉讓方式完成的,甲方按照上海產權交易市場交易手續費收費標準(詳見附件)支付交易手續費計人民幣(小寫) 元【即人民幣(大寫) 元】。
4.3.2如本次產權交易以網絡競價方式完成的,甲方按照實際轉讓價格,根據上海產權交易市場交易手續費收費標準(詳見附件)支付交易手續費。
4.3.3如本次產權交易以拍賣方式完成的,甲方根據上海產權交易市場的有關規定,按照轉讓價格的 %支付交易手續費。
4.3.4如本次產權交易以招標方式完成的,甲方根據上海產權交易市場的有關規定,按照轉讓價格的 %支付交易手續費。
4.4若本次交易不成立或甲方在委托期限內要求解除委托的,甲方應在條件成就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已發生的服務費用。
4.5產權交易涉及的權證變更費用由 方承擔。
4.6產權交易手續費在 產權交易所統一結算。甲方應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 個工作日內將本合同約定的交易手續費支付至 產權交易所的指定銀行賬戶(賬戶名稱 ,賬號 )。
第五條 權利和義務
5.1甲方承擔委托事項中涉及的清產核資、審計、評估、盡職調查等相關費用,并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咨詢服務費和交易手續費。
5.2甲方保證提供的交易材料真實、完整、有效。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及市場交易規則從事委托代理行為。
5.3甲方在 產權交易所掛牌期間不得自行進行場外交易。
5.4乙方應當恪盡職守,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項、要求和期限進行委托業務活動。
5.5未經對方事先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泄露本合同及附件中的內容。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甲方如在 產權交易所掛牌期間自行進行場外交易的,應當按委托轉讓產權底價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若逾期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服務費,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支付部分費用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6.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項、要求和期限進行委托業務活動,并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全額退還已收取的相關服務費,并賠償甲方損失。
6.3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合同約定,并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6.4其他違約責任 。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7.1在本合同委托期限內,一方當事人如欲變更本合同條款的,經另一方當事人同意,可訂立補充合同。
7.2在本合同委托期限內,一方當事人如欲解除本合同的,應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并結清已發生的費用。因解除合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于當事人的事由外,應當賠償損失。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8.1本合同及產權交易中的行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8.2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可以協商解決,也可向 產權交易所申請調解,或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附則
9.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9.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產權交易所留存壹份用于備案。
甲方(轉讓方或受讓方): 乙方(產權經紀機構):
(蓋章或簽字)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蓋章或簽字) (蓋章或簽字)
住 所: 住 所:
電 話: 電 話:
開戶銀行賬號: 開戶銀行賬號: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2024委托代合同協議書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年___月____日
第一條委托人委托受托人處理________________事務的。
第二條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的權限與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委托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條委托人(是/否)允許受托人把委托處理的事務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
第五條受托人有將委托事務處理情況向委托方報告的義務。
第六條受托人將處理委托事務所取得的財產轉交給委托人的時間、地點及方式:_____________
第七條委托人支付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所付費用的時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報酬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執行。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