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玻璃強制認證協議書(通用3篇)
安全玻璃強制認證協議書 篇1
1.簽約方
1.1 甲方:_________
1.2 乙方:_________
2.協議范圍
2.1 認證中心按照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授權的強制認證業務范圍向乙方提供認證服務。
2.2 乙方確保向認證中心提供為實施認證所需的信息和設施。
3.認證人員
3.1 認證中心確保使用經評定合格的評審人員和技術專家或本機構的專職人員,對乙方實施認證檢查和證后監督。
4.費用
4.1 認證中心按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發布的強制認證收費管理辦法,向乙方收取認證費用。
4.2 乙方確保按甲方要求的時限繳納相關認證費用。
4.3 認證中心檢查員/技術專家實施認證的差旅費由乙方支付。
5.協議的終止
5.1 本協議的終止條件包括:
5.1.1 當乙方不能滿足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相關規定時,甲方有權決定終止本協議,并不退回乙方已支付的相關費用;
5.1.2 當乙方決定終止時,應書面通知甲方,本協議立即終止。
5.2 本協議終止之日,乙方應立即將認證證書及相關附件交回甲方。
6.權利與義務
6.1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向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訴的權利。
(2)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書面申請,并按甲方的要求提交質量手冊等體系文件。
(3)乙方確保按甲方要求的時限繳納相關認證費用。
6.2 當乙方是獲證方時,乙方具有以下權利和義務;當乙方不是最終獲證方時,乙方應確保獲證方享有以下權利并承擔相應義務。
6.2.1 獲證方的權利
(1)在證書有效期內,認證證書可用作廣告、展銷會、訂貨會或推銷產品時進行宣傳和展示。
(2)可在獲準認證的產品上正確使用認證標志。
(3)獲證方有向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訴的權利。
6.2.2 獲證方的義務
(1)按甲方的要求,獲證方應為審核組提供必要的方便,包括為審核人員提供檢查文件、提供檢測樣品、進入所有區域的安排、調閱所有記錄和訪問人員的方便。
(2)當獲證方對質量體系實施了可能影響其符合性的更改或獲證方的地址、聯系方式發生變更時,獲證方應在更改后的1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告。
(3)如發生客戶重大投訴和(或)重大質量事故時,獲證方應將相關信息及所采取的糾正措施以書面形式報告甲方。
(4)獲證方應事實求是地宣傳被認證的產品,不得損害甲方的聲譽。
(5)按照《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管理辦法》正確使用認證標志。
(6)當認證被暫停或撤銷/注銷時,獲證方應立即停止涉及認證內容的廣告宣傳,并按甲方要求交回所有認證文件。
(7)按甲方的要求繳納有關費用。
6.3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照《安全玻璃強制性認證實施規則》等有關規定,在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授權的業務范圍內,對乙方按《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目錄》申請的產品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
(2)甲方應委托經過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的檢測實驗室嚴格按照相關產品的國家標準對獲證方的產品實施檢驗。
(3)甲方按照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規定頒發符合要求的認證證書。
(4)不向乙方(獲證方)提供認證咨詢服務。
(5)甲方或其授權的代表有權在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對獲證方生產廠、倉庫內標有認證標志的產品進行監督抽查,如由于乙方變更地址或聯系方式未通知甲方,導致甲方無法進行監督審核時,甲方有權暫停直至撤消乙方持有的認證證書。
7.保密承諾
7.1 甲方及其工作人員、檢查員保證在未經乙方許可的情況下,不向除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有關乙方的商業秘密。
7.2 甲方承諾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和終止后始終遵守本條規定,但下列情況除外:
(1)任何已成為或法律上應成為公開信息的信息;
(2)任何甲方可以從其他公開途徑得到的信息;
(3)為獲得認可應公開的其他信息。
8.仲裁
8.1 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議,均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9.更改
9.1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相關條款的更改,需經雙方協商后達成書面協議方為有效。
10.其他
10.1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0.2 因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文件,均以中文原件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玻璃強制認證協議書 篇2
承租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執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減少與避免施工現場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特簽訂“安全管理協議書”并與“租賃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國家行業標準《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 )與《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DBJ101-62- )和 年《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北京市地方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管理規程》等相關規定。
一、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在簽訂“租賃合同”前要審查乙方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等相關證照。同出租單位及時簽訂塔吊安全管理協議書。
2、按照乙方提供的塔吊路基施工圖紙及技術條件要求進行施工,施工完畢經甲乙雙方驗收合格后填寫“塔式起重機基礎檢驗記錄”并經雙方負責人簽字后,乙方才能立塔。
3、塔吊安裝完畢由出租或安裝單位提供“鄭州市塔式起重機拆裝統一檢查表格” (表AQ-C8-1)并經安裝單位(法人單位)蓋章后,甲方才能使用。
4、負責編制“塔吊作業方案”,并經甲方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與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
5、負責配備專業指揮信號工(持有效的特種作業資格操作證),按操作規程負責塔吊信號指揮工作,如需隔樓吊裝,要加配接力信號指揮,對信號指揮人員應配備信號工服裝。
6、負責對塔司、信號工、掛鉤工上崗前的應知應會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對甲方信號工、掛鉤工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根據“塔吊作業方案”及規程、規定等,同乙方聯合向塔機組人員和信號工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所有接受交底人員要履行簽字手續。
7、負責定期與不定期的安全檢查測定記錄,每月至少兩次定期檢查,遇有6級以上(含6級)大風及大雨后不定期檢查測定記錄,發現隱患及時通知乙方檢修。
8、負責收集與整理甲乙雙方的塔吊相關資料。
9、未按上述1~8項條款履行責任,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有關責任及相關的經濟損失。
二、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下述真實有效的相關資料:
(1)出租單位的相關資料
①出租單位資質證書、營業執照等有關證照(復印件蓋法人單位公章);
②塔吊租賃合同、安全管理協議書(由甲乙雙方簽訂的原件);
③起重機械設備統一編號(復印件蓋法人單位公章);
④塔式起重機驗收檢驗報告(復印件蓋法人單位公章);
⑤塔式起重機安全檢驗合格證(復印件蓋法人單位公章);
⑥塔吊操作人員操作證(復印件蓋法人單位公章);
⑦出租單位對塔機組人員的安全技術交底及簽字手續(塔吊使用前辦理);
⑧塔吊出租單位自檢、月檢記錄,維修保養記錄,隱患整改記錄(塔吊使用后每月月底向甲方提供)。
(2)拆裝單位的相關資料
①拆裝單位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蓋法人單位公章);
②拆裝單位的“拆裝合同”(原件);
③塔吊拆裝安全管理協議書(復印件);
④拆裝單位的“塔吊安(拆)裝施工方案”,要有編制人、審核人、審批人(企業技術負責人)簽字并蓋公章(原件);
⑤鄭州市塔式起重機拆裝統一檢查表格(表AQ-C8-1)原件;
⑥拆裝人員操作證(復印件蓋公章);
⑦對拆裝人員的安全技術交底及簽字手續。
2、根據向甲方提供的塔吊路基施工圖紙與技術條件要求對其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填寫“塔式起重機基礎檢驗記錄”并經甲乙雙方負責人簽字后才能夠立塔。
3、塔吊安裝完畢后,向甲方提供“鄭州市塔式起重機拆裝統一檢查驗收表格”(表AQ-C8-1)并經拆裝的法人單位蓋章后,方可交付甲方使用。
4、對進入施工現場塔吊拆裝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與做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并報甲方專職安全員一份存檔。
5、同甲方聯合對塔機組人員和信號工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并報甲方專職安全員一份存檔。乙方機組人員進駐現場后,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教育培訓及應知應會考核。
6、對塔吊定期與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維修。并要求操作人員每天要做好班前班后的安全運行檢查與交接班記錄,填寫“施工起重機械運行記錄”(AQ-C8-2),此表由出租單位自備,填寫后存放在塔司負責人處備查。如發現問題及時檢修,禁止帶故障運行與違章操作,將自檢、月檢記錄、維修保養記錄,隱患整改記錄報甲方專職安全員存檔。
7、乙方塔吊操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十不吊”的原則與“安全操作規程”,禁止違章操作,有權拒絕甲方人員的違章指揮,
8、乙方未按上述1~7項條款履行責任,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與相關的經濟損失。
9、因塔吊設備問題和塔吊在拆裝與進出場過程中,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或其它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與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10、乙方工作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管理人員正確的工作安排,保證24小時正常運轉。乙方每月有24小時的保養維修時間,超出的時間,甲方有權對乙方經濟處罰,超出半小時以里,罰款一千元,超出1-2小時,罰款五千元,超出4-8小時,罰款一萬元,超出48小時以上罰款三萬元。造成其他的經濟損失,按實際的損失賠償。
11、乙方的塔吊司機在盲區工作時,必須服從現場信號員的指揮,在可視區工作時,一旦發生事故,造成經濟損失,信號員和塔吊司機有連帶責任。根據損失的程度給與賠償,并給與五百至兩千元的罰款。所有罰款,為現金罰款,三天之內交齊,超出三天罰款加倍。超出七天,甲方有權從乙方的租費里成倍的扣除。
三、本協議書中未明確的相關責任以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北京市政府與行業部門的相關規定為準。
四、本“安全管理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至塔吊拆除退場后自行終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項目負責人(簽字) 現場負責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玻璃強制認證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了貫徹甲方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的規章制度以及政府有關部門的職業健康安全法規,保障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職業健康安全與勞動保護,提高經濟效益,貫徹落實責任,強化預防,持續改進,確保生產安全與健康的方針,時時事事都注意職業健康安全,杜絕重大傷亡事故,經_________工程項目經理部(下稱甲方)與_________建工/勞務公司施工班組(下稱乙方)友好協商,簽訂如下職業健康安全經濟責任合同,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下列事項:
第一條 職業健康安全施工
一、甲方應負責的事項
1、乙方工人入場后,甲方有關領導(工地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和有關部門必須進行職業健康安全三級教育,并留書面記錄。
2、乙方施工生產中職業健康安全工作做出好成績,施工季無重傷、死亡事故、中毒、輕傷事故、無重大違章行為、無勞資糾紛,按《施工現場職業健康安全獎罰暫行規定》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3、乙方所有進場工人或更換工種的工人上崗操作前,甲方必須針對工作性質和特點對其進行職業健康安全技術交底。
二、乙方應負的責任
1、經甲方允許乙方分包的,乙方應在所有分包進場工人或更換工種的工人上崗操作前,必須針對工作性質和特點對其進行職業健康安全技術交底,乙方應在每月25日前將職業健康安全技術交底記錄交由甲方保存。
2、乙方領導應定期組織職工進行職業健康安全教育和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知識的學習。乙方班長要組織班前職業健康安全教育活動(各班每周至少三次應留有記錄(書面材料須在當月25日之前送甲方安全員一份))。
3、乙方進入工地的各種人員要相應地固定,不得單方隨意更換,如需更換須報甲方同意,乙方進場人員進入現場前,應及時將名單報甲方,包括從事建筑施工的各種證件,特殊工種(如焊工等)應具操作許可證,進場交甲方保存,另交二張一寸照片,作為制備出入卡用。
4、乙方職工必須遵守現場職業健康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勞務管理制度。乙方應積極配合現場管理人員做好進場人員的勞務手續的辦理、登記及教育培訓和管理等工作。執行國家、省、市的規程、規范、規定。乙方應嚴格執行勞務合同中有關職業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及勞務管理的有關要求和規定,如有違者,按《施工現場職業健康安全獎罰暫行規定》相關條款給予處罰,嚴重的,甲方可提請市、區職業健康安全監督站進行處理。
5、乙方應根據人數配備兼職或專職安全員:_________人配兼職安全員1人,_________人配專職安全員(名單報項目職業健康安全組),專職安全員要持有效證件。
6、乙方應在簽完本合同后按每十五人抽一人的原則,配備義務治安消防員,并將名單報送項目職業健康安全組。
三、責任劃分:乙方人員在施工現場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職業健康安全事故,如屬乙方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引起的,事故的處理和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并按照本制度及廈門市有關部門的有關規定承擔罰款。
第二條 治安、消防、保衛
為了搞好綜合治理,加強治安管理,維護本單位生產、工作秩序和公共職業健康安全,防止打架斗毆、流氓、盜竊、火災事件的發生,承包單位必須做到如下幾點:
一、六不準:不準在公共場所尋釁鬧事,打架斗毆;不準酗灑;不準賭博;不準損壞公司財產;不準擅自留宿外來人員或窩藏包庇壞人,不準在現場擅自使用明火及生活區擅自接拉電線、擅自使用電爐、電炒鍋、煤油爐、火爐、煤爐、液化汽灶等器具,杜絕火災事故。
二、在外架、施工現場、倉庫、木工場等易燃易爆場所,一律嚴禁煙火。
三、嚴禁所屬人員偷盜施工現場的物資、設備、零星配件,一經發現以破壞生產論處并給予當事人及所在班組經濟制裁。
四、各區域內部設立的警告牌、警戒、鐵絲網、職業健康安全設施和消防栓、消防水管,未經充許,不得私自搬動、挪用和任意拆除。
五、乙方人員應嚴格遵守《工地臨時住宿管理規定》。
六、乙方人員在外一切行為,不代表甲方。
以上條款如有違反者,承包班組必須接受公司或當地公安機關的處罰。根據違反合同條款的情節輕重,損失大小,將分別酌情給予當事人或班組進行賠償損失、罰款,解除合同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條 考核標準
一、考核內容(滿分200分,140分為合格)
本合同經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施工任務完成后,最后一人辦理離開手續后失效。
本合同一式貳份,項目生產職業健康安全組一份,承包單位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施工現場職業健康安全獎罰暫行規定
一、罰則:
1、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個人,罰款_________元,情況嚴重的,罰款_________元,或清退出場,觸犯刑律的,送交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1.1 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不按規定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1.2 攀登、跨越各種欄、網、架、墻、乘坐非載人提升設備上下,從上拋擲物料、垃圾;
1.3 無證進行特種作業;
1.4 擅自改變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方案,拆改、移動或故意損壞職業健康安全設施,職業健康安全標志;
1.5 亂拉亂接臨時用電線路,擅自動用電器設備的;
1.6 未經項目批準在宿舍區使用煤油爐、液化汽灶、煤爐、火爐、電爐及其它電熱器具的;
1.7 擅自留宿非本工地工作人員的;
1.8 擅自帶未滿16歲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1.9 在宿舍區亂倒垃圾、亂潑臟、廢水的、亂扔煙頭、亂倒剩飯剩菜、亂吐痰的;
1.10 在宿舍區進行大聲喧嘩、吵架、斗毆、賭博、酗酒的;
1.11 損害公物,擅自移動宿舍區鋪位的,擅自損壞、拆除、改裝宿舍區床鋪、桌子、椅子及其他設備設施的;
1.12 不服從管理,拒絕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檢查人員指導,威脅、漫罵、侮辱、毆打管理人員的;
1.13 違章行為造成隱患、險情、未遂事故、事故或傷害他人,違反操作規程作業的,不配合管理人員對事故、案件進行調查處理的;
1.14 拆改、移動防護設施后,不按要求恢復,也不采取彌補措施的;
1.15 在木工房、食堂、倉庫、配電房、樓層、外架及其它易燃易爆部位抽煙或未批準使用明火的;
1.16 偷盜現場的物資、設備、零星配件的。
2、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班組(隊)(班、隊長)罰款_________元,情節嚴重的,罰款_________元,情節特別惡劣的,應清通出場,觸犯刑律的,應將責任人送交當地公安機關處理,造成損失的,應按實賠償;
2.1 不按規定按時做班前職業健康安全教育、交底活動的,每月不按時組織職業健康安全講評活動的(以資料為憑據);
2.2 項目、公司組織活動,未經批準不參加的;
2.3 變動本班組人員,不及時將人員變動情況上報項目的;
2.4 苛扣本班組工人工資,不及時處理工人糾紛引發事故或不良影響的;
2.5 每周三次不在現場領導本工種工作、碰到緊急情況不及時趕到現場及高危作業時未到場監督的;
2.6 唆使、威脅或采用其它手段鼓動、縱容工人鬧事的;
2.7 不服從項目、公司管理的;
2.8 違章指揮行為造成隱患、險情、未遂事故或傷害他人的;
2.9 不對本班組從事高空、懸空、人工挖孔作業的人員或其它從事特殊工種人員進行身體檢查的;
2.10 與公司簽訂勞務合同后,未與項目簽定職業健康安全及治安管理責任合同,擅自進入施工現場并開工的;
2.11 未做到落手清的;
2.12 隨意亂倒建筑垃圾的;
2.13 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
2.14 不積極主動配合公司、項目的檢查活動的,對提出的隱患不積極整改的;
2.15 不及時提交本班組兼(專)職安全員、治安消防員名單及其它資料的;
2.16 因違章指揮或其他違章行為造成事故的,對直接責任班組成員罰款1000-30000元,班組(隊)長罰款5000-50000元,并由班組承擔所有經濟損失。
二、獎則:
1、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個人,可以給予100-1000元的獎勵;
1.1 模范遵守公司、項目的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及治安管理制度的;
1.2 發生緊急情況及時排除、制止或報告的;
1.3 發生工傷事故及時搶救人員及保護現場的;
1.4 對本項目提出合理化建議并經采納的;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班組,可以給予200-500元的獎勵
2.1 季度或整個施工過程(不滿季度的)不發生輕傷、重傷、死亡事故、勞務手續健全、每月評分季平均分達220分以上(含220分)的;
2.2 對本項目提出合理化建議并經采納的;
2.3 整個施工過程中,未違反職業健康安全及治安管理合同的;
2.4 項目認定的其它情況。
三、獎罰兌現:
1、將罰數額由項目專職安全員填寫獎勵通知單或違章罰款單,每月與勞務決算書一起報送和兌現。
附件二:工地臨時住宿管理規定
凡本公司承建工程范圍內的臨時搭蓋、未竣工、完工的建筑物均屬臨時住宿范圍(下稱宿舍區),經批準的住宿人員,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一、勞務班組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向項目部提供進入本工地住宿人員的花名冊,由項目部統一安排,勞務班組負責人不得隨意更換住宿人員,如有更換應及時通知項目部。
二、住宿人員必須辦理好暫住證、上崗證、就業證、審檢證,辦理不完整的,不得留宿(在入場前,勞務負責人及項目安全員共同進行驗證)。
三、勞務負責人應安排本班組宿舍內的衛生值日員,并將衛生值班員名字寫于宿舍門口的值班牌上,衛生值日員必須負責宿舍內的清潔衛生、被子、蚊帳及帽子生活用具等整齊擺放的監督等工作,衛生值日員一天內至少不少于兩次清潔、整理室容,宿舍內的垃圾由衛生值日員按項目指定地點傾倒。
四、宿舍區內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火爐、煤氣灶及其它電熱器具。
五、嚴禁將炸藥、雷管、導火線、汽油等易爆易燃物品帶進宿舍區擱置、儲藏。
六、宿舍區內的臨時用電、用水線路、管道由項目部統一安裝、維護,任何人不得擅自進行更動、布設。
七、在宿舍區內嚴禁亂丟煙頭、垃圾,亂吐痰,亂倒剩飯剩菜,不得隨地大小便。
八、不得隨意帶小孩、家屬及非本工地施工人員進入宿舍區,來訪人員經門衛登記后,由接受拜訪人員帶進,來訪人員必須在晚間10點之前離開。
九、嚴禁在宿舍區內酗酒、斗毆、賭博或進行其它違法活動。
十、不得隨意挪用工地、建筑物、宿舍區的材料、門、窗、床、水、電器材料等公物,住宿人員應注意愛護、保護公物,不得損壞、遺失,私人物品必須注意妥善保管,防止失竊。
十一、凡在宿舍區范圍內發生違反上述規定或出現案情時,住宿人員有責任予以制止、舉報、提供線索、協助調查、處理、破案。
十二、勞務負責人對本班組人、物的文明、衛生、職業健康安全負領導責任,應認真組織學習,執行以上規定,確保職業健康安全、文明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