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操作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篇1
1、 升降機必須專人適用、維護,持證上崗。
2、 升降機機房內不得潮濕,禁止煙火和堆放雜物。
3、 升降機嚴重超載。所運貨物應安放均衡,不能過于偏心和靠近籠門,且要采取相應的防動措施,防止貨物在運動中滑動。
4、 升降機嚴禁吊運超長物件和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5、 進入升降機吊籠,嚴禁在內跳躍。
6、 禁止非法維護(禁止短接各線路、開關,手動掀按接觸器和開啟層門)
7、 層門與籠門開、關都要到位(不要用力過猛)。否則,門鎖和平層安全裝置將不起作用。
8、 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現異常聲音或不良現象時,應立即停止使用,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嚴禁帶故障運行。
9、 在維修過程中,如須手動開啟層門時,應注意確定吊籠位置,以防墜入井道。
10、 升降機在適用過程中不得任意改變運行方向,不得忽開忽停。
11、 升降機停用后,必須將吊籠降落到最底層基地,拉斷電源。
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篇2
1、嚴禁學生以手(包括皮膚)接觸,以口嘗或以直接嗅聞任何化學藥品。
2、欲鑒別藥品之氣味,只可用手在容器開口土方輕輕招拂。
3、如有藥液溢出,應立即用水洗凈。如遇酸類或其它腐蝕性藥液滅及衣物而浸至皮膚,應立即除去衣物,以淋浴器沖洗。
4、經如熱之玻璃儀器或其它未能確知溫度之器具,于充分冷卻前不可用手觸摸。如需移動,須使用挾持器具。
5、以試管加熱物質時,不可將試管閉口朝向自己或他人。
6、以水浴器加熱可燃性或揮發性溶劑時,應在排氣櫥內為之,絕不可用火焰直接加熱或將盛裝此等溶劑之容器置于火焰近旁。
7、實驗中如發生意外燃燒,應立即以濕抹布或細沙熄滅,必要時應使用滅火器。如遇衣服著火,應立即沖水熄滅或就地打滾。
8、如有藥液(品)進入眼睛,應立即用洗眼器清洗。
9、操作有機化學實驗時,應將椅子置于桌下(不用)采立姿操作。
10、實驗準備室嚴禁學生進入。貼有「危險!」標志之裝置與器具切勿接近。
11、嚴禁學生在沒有化學老師在場指導之下,私自進入化學實驗室,操作化學實驗。
12、學生應熟讀各種安全規則,并應確知實驗室急救藥箱、消防器材、救護設備等之位置與使用方法。
13、因不慎打破之玻璃器血,其碎片處理須小心且要集中放置于指定容器內。
14、學生不可擅自取用非實驗相關藥品,更不可私自更改藥品添加之方式或藥品種類。
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篇3
(1)塔吊的軌道基礎或混凝土基礎必須經過設計驗算,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礎周圍應修筑邊坡和排水設施,并與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離。
(2)塔吊基礎土壤承載能力必須嚴格按原廠使用規定或符合:中型塔為8~12t/㎡、重型塔為12~16t/㎡。
(3)塔吊的拆裝必須由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拆裝資質證書的專業隊進行,拆裝時應有技術和安全人員在場監護。
(4)拆裝人員應穿戴安全保護用品,高處作業時應系好安全帶,熟悉并認真執行拆裝工藝和操作規程。
(5)風力達到四級以上時不得進行頂升、安裝、拆卸作業。頂升前必須檢查液壓頂升系統各部件連接情況。頂升時嚴禁回轉臂桿和其他作業。
(6)塔吊安裝后,應進行整機技術檢驗和調整,經分階段及整機檢驗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在無載荷情況下,塔身與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過4/1000。塔吊的電動機和液壓裝置部分,應按關于電動機和液壓裝置的有關規定執行。
(7)塔吊的金屬結構、軌道及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應有可靠的接地裝置,接地電阻不應大于4Ω,并應設立避雷裝置。
(8)每道附著裝置的撐桿布置方式、相互間隔和附墻距離應按原廠規定,自制撐桿應有設計計算書。
(9)塔吊不得靠近架空輸電線路作業,如限于現場條件,必須在線路旁作業時,必須采取安全保護措施。塔吊與架空輸電導線的安全距離應符合規定。
(10)塔吊作業時,應有足夠的工作場地,塔吊起重臂桿起落及回轉半徑內無障礙物。
(11)作業前,必須對工作現場周圍環境、行駛道路、架空電線、建筑物以及構件重量和分布等情況進行全面了解。
(12)在進行塔吊回轉、變幅、行走和吊鉤升降等動作前,操作人員應鳴聲示意。檢查電源電壓應達到380V,其變動范圍不得超過+20V、-10V,送電前啟動控制開關應在零位,接通電源,檢查金屬結構部分無漏電方可上機。
(13)塔吊的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作業時應與操作人員密切配合。操作人員也必須持證上崗,作業時應嚴格執行指揮人員的信號,如信號不清或錯誤時,操作人員應拒絕執行。如果由于指揮失誤而造成事故,應由指揮人員負責。
(14)操縱室遠離地面的塔吊在正常指揮發生困難時,可設高空、地面兩個指揮人員,或采用對講機等有效聯系辦法進行指揮。
(15)塔吊的小車變幅和動臂變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鉤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必須齊全完整、靈敏可靠,不得隨意調整和拆除。嚴禁用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
(16)塔吊作業時,起重臂和重物下方嚴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過。重物吊運時,嚴禁從人上方通過。嚴禁用塔吊載運人員。
(17)塔吊機械必須按規定的塔吊起重性能作業,不得超載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況下需超載荷使用時,必須經過驗算,有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經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有專人在現場監護,方可起吊,但不得超過限載的10%。
(18)嚴禁起吊重物長時間懸掛在空中,作業中遇突發故障,應采取措施將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關閉電機或切斷電源后進行檢修。在突然停電時,應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撥到零位,斷開電源總開關,并采取措施將重物安全降到地面。
(19)嚴禁使用塔吊進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設或凝結在地面上的重物。現場澆筑的混凝土構件或模板,必須全部松動后方可起吊。
(20)起吊重物時應綁扎平穩、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須用吊籠或鋼絲繩綁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標有綁扎位置或記號的物件,應按標明位置綁扎。綁扎鋼絲繩與物件的夾角不得小于300°。
(21)遇有六級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塔吊露天作業。在雨雪過后或雨雪中作業時,應先經過試吊,確認制動器靈敏可靠后方可進行作業。
(22)在起吊載荷達到塔吊額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時,應先將重物吊起離地面20~50cm停止提升進行下列檢查:起重機的穩定性、制動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穩性、綁扎的牢固性。確認無誤后方可繼續起吊。對于有可能晃動的重物,必須拴拉繩。
(23)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勻,嚴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動。左右回轉動作要平穩,當回轉未停穩前不得作反向動作。非重力下降式塔吊,嚴禁帶載自由下降。
(24)塔吊吊鉤裝置頂部至小車架下端最小距離:上回轉式2倍率時1000mm,4倍率時為700mm;下回轉式2倍率時為800mm。4倍率時為400mm,此時應能立即停止起吊。
(25)作業中,操作人員臨時離開操制室時,必須切斷電源,鎖緊夾軌器。作業完畢后,塔吊應停放在軌道中間位置,起重臂應轉到順風方向,并松開回轉制動器,小車及平衡重應置于非工作狀態,吊鉤宜升到離起重臂頂端2~3m處。
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篇4
1、對所轄范圍內的一切電器設備負責維護、檢查和監視運行;
2、所管區內外線小修工作,有條件也可做大修;
3、做好幼兒園安全管理節約用電工作,負責檢查和對用戶的安全宣傳;
4、對所管范圍內一切不合理運行的電器設備或可能造成事故的隱患設備,有權停止其使用;
5、當電器設備發生事故時,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正確處理,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6、樹立一切為教學第一線服務的理念。
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篇5
1目的
本規定控制銑床對零部件加工的影響因素,確保滿足產品技術要求及員工的操作安全。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產品的銑床控制管理。
3管理職責
生產部負責銑床的管理及安全操作的監督。
4管理內容及要求
4.1上崗前合理穿戴勞保護具及用品
a)工作服袖口、下襟扣必須系好,嚴禁敞懷、光膀子、穿短褲在現場操作;
b)必須穿勞保鞋,嚴禁穿便鞋或趿拉鞋;
c)操作者在操作銑床時必須佩戴防護鏡,戴耳塞。
4.2上崗要求
操作者必須經過本公司安全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
4.3工作前設備檢查
a)檢查各防護裝置是否齊全和緊固,各部手柄是否在零位,確認正常后,再開始工作;
b)檢查啟動、急停以及行程開關是否好用,前進、后退開關是否正常,如無異常方可進行操作;
c)開機前要保證3~5分鐘的潤滑時間,潤滑中應注意觀察和傾聽各傳動部位是否有異響,發現問題立即停車,并找有關人員檢查處理。
4.4工作流程:
a)工件必須夾緊,夾緊后應立即取下扳手;
b)在開始工作時,應先開動銑軸,然后再進刀。自動進刀應在工件和工具不接觸之前進行;
4.5進行下列工作時必須停車
a)裝卸工件和測量工件時;
b)更換調整刀具和機床部件時;
c)調整切削量和走刀速度時;
d)清除銑刀周圍鐵屑時;
e)離開工作崗位時。
4.6操作安全
a)銑刀在轉動中,不要用手或其它物件接觸銑刀及刀桿工件,銑刀要卡緊;
b)模型和工件找正時,必須戴上壓板,以防掉落;
c)測量工件、機床部件以及夾具有異響或有松動現象時應立即停車。
d)高速切削時應利用好防護罩。
4.7工作結束后要求
a)工作結束后,將各部手柄退回零位,關閉電源,擦抹設備,清理現場;
b)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
4.8禁止項:
a)銑刀在向工件切削時,應逐漸推進,嚴禁撞擊。嚴禁機床轉動時改變轉速;
b)主軸在運轉時禁止變換轉速;
c)銑刀轉動時,嚴禁開啟防護裝置;
d)喝酒及精神狀態不佳者禁止操作設備。
5相關文件及表單
無
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篇6
一、養路工人安全操作規程
1、出工前應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志服,并檢查和帶好各自的勞動工具。
2、工人隨機出工時,要按規定乘坐,放置好隨身工具,嚴禁在機上淡笑、戲鬧,車輛未停穩時嚴禁跳車、扒機。
3、在道路維修作業時,應在作業區域的兩端離作業場所50米處設置施工警示標志,彎道地段應再增設一級警示提示,并對作業區域設置安全防圍防護進行牽線劃塊作業。
4、堅持雨季值班巡路查路,及時處置路面病害,保持排水暢通、路面無堆積雜物。發現溜塌方造成阻車時,應立即設置警示標志,同時將情況報告上級,全力組織勞力搶通受阻路段,盡快恢復通車。
5、遵守勞動紀律,不在作業中打鬧、戲耍,隨時注意來往車輛及行人動態,做好自身安全防范工作。雨天做好防雷安全,不在大樹下躲雨。
6、有權拒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指令。
7、發生工傷事故時,立即搶救傷者送往醫院,并保護現場,同時向上級領導報告。
二、機動車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
1、機動車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并經有關部門考核及格發給證件,方準單獨駕駛。嚴禁無證駕駛,駕駛車輛時應隨身攜帶各種車輛行駛的證件,以便接受有關人員檢查。
2、司機駕駛車輛時,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服從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嚴禁酒后駕車、超限超速行駛,不在行駛中談笑、吸煙。
3、加強車輛維護保養,保障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出車前要認真檢查水箱、油料、輪胎氣壓,要保證制動、轉向、燈光、喇叭、雨刮良好齊全,不帶故障車輛行駛公路。’
4、行駛中做到禮讓三先(先停、先慢、先讓),做到“寧停三分,不搶—秒”,超車時要先嗚喇叭等對方減速禮讓后再超車。
5、服從調度,按指定路線、時間執行任務。未經調度私事用車發生事故,由駕駛人員負責經濟賠償。
三、瀝青工安全操作規程
1、單位在工作前必須向操作人員說明瀝青的性能和防止瀝青燙傷、皮膚過敏的注意事項,并隨時檢查防護用品的配備情況。
2、存放瀝青的地方應將場地平整夯實,一保持通風良好,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禁止將瀝青盛在開口容器中放入庫內。禁止煙火,并設置滅火器等防火器材。
3、在炎熱季節的中午裝卸和搬運瀝青時,如無特殊防護措施,應停止工作搬運瀝青要用手推車或扁擔等工具,禁上用手直接搬運。
4、桷裝瀝青預熱時,先將大小蓋打開,檢查桶內有無積水,如有積水,必須將水放凈或用棉紗沾干。
5、如用明火燒煮瀝青油,應將油桷斜靠在地基墻上,小口朝上大口朝下,使融化的瀝青流入油槽內。
6、地基墻必須高低適宜,鋪砌穩固。
7、預熱時如發現瀝青從桶的砂眼噴氣流出,人員應站在安全的地方斜向用小鐵鍬鏟濕泥涂封,不要在迎面方向進行涂封,也不能用手直接封。
8、預熱過程中,必須隨時注意預防瀝青突然噴出傷人,工作人員嚴禁站在瀝青桶口迎面操作。
9、放入瀝青鍋的瀝青不能過滿,油鍋周圍應有安全防護欄或安全罩,舀油時要用長柄勺。
10、油料脫水要慢慢加熱,并經常攪動,以免因加熱過猛使瀝青溢鍋引起火災。
11、如發現油鍋溢油時,必須立即熄滅爐火。
12、瀝青加熱時不能超過規定溫度,即不能超過瀝青、渣油的閃點溫度。
13、當天熬好的瀝青最好當天用完,以免瀝青反復加熱熬制變質,沒有用完的瀝青也應該用蓋子蓋好,以防雨水、塵土侵入。
四、修理工安全操作規程
1、修理工在參加機修工作前,必須先接受專業技術訓練和培訓,取得專業資格后才能擔任修理技術工作。
2、沒有車輛駕駛執照的修理工,不得從事汽車修理后的駕駛測試。
3、修理工人必須穿工作服上班,袖口必須扣好,長發要壓在帽子里,以免發生機械事故。
4、不準在下列情況下進行修理工作:
①不準在發動機運轉時,進行機件調整工作。
②不準在千斤頂頂起而未加墊實的機車下進行工作。
③不準在懸空舉起的機件下面,如推土機刀架斗下、翻斗車舉起的車身下、平地機架下、拌和機的斗下進行修理作業。在上面幾情況下進行維修工作時,必須把機械平放在平地上,停止發動機運轉,剎住制動器,懸掛部分下面用千斤頂頂住或墊穩木塊增強保險。
④修理或清除瀝青拌和機干燥筒、瀝青鍋時,必須在完全冷卻后才能進行工作。當檢查或修理瀝青拌和機的干燥筒時,滾筒上必須懸掛“滾筒中有人”的警示牌子以免發生意外。
5、在砂輪上研磨刀具時不可去掉防護罩與刀架,以免發生砂輪飛出傷人事故。
6、拆裝搬移蓄電池時,應防止電液濺到皮膚或衣物上,防止電液中的硫酸損傷皮膚和衣物。蓄電池蓋的氣孔應經常檢查有否堵塞,電液平面不可超出規定。充電時蓋子要打開,以免電瓶發生爆炸。硫酸稀釋時,必須注意先注水,然后在攪拌狀況下,一點點地注入硫酸,以免強烈發熱引發危險。
7、輪胎充氣時,禁止人員靠近輪胎壓圈的一邊,以免壓圈突然跳出傷人。
8、各車間內應配置消防設備,并進行定期檢查保持完好有效,所有工人應會使用消防滅火器材。
9、溢漏出來的油料,必須立即鋪撒砂子,并從車間清除出去。,
10、每天應檢查空氣壓縮機的自動調節閥,如發現管路有漏氣現象,應立即修復,以免污染車間內的空氣。
五、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用電規定和各項規章制度。
2、努力學習專業技術,熟練掌握供電方式和狀態、線路走向及所管轄設備的原理技術性能和實際操作。
3、真學習掌握電器知識和國家有關電器安全規范、操作規程,持證上崗。
4、熟練掌握消防滅火器材使用常識,嚴格執行電氣安全操作規程和電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電工有權拒絕安裝不符合規定的電氣設備或在不符合要求的場所安裝電氣設備。
6、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發現有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等狀況,必須立即修理消除隱患。
7、值班電工應對電器設備進行巡視、檢查,做好運行記錄,認真履行交接班手續。
8、使用自備電源發電時,應嚴格執行《柴油發電機運行安全操作規程》。
六、倉管員安全操作規程
1、倉管員應熟練掌握所管倉庫貯存物品的理化性質、滅火方法及危害性。
2、庫區周圍禁止煙火,禁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倉庫。
3、倉庫管理要做到不在倉庫內設置火爐,不亂拉亂接電線,不準吸煙,不準點油燈,不準性質相抵觸的物品混存。貨物堆放要留墻距、垛距、頂距,堆放要整齊劃一。必須輕拿輕放貨物,必須使用不產生火花的工具開啟容器,不準穿帶釘的鞋進入庫內,在可能產生靜電的設備上必須安裝靜電接地裝置。
4、怕陽光照射的易燃易爆危險品不得露天存放。遇水易燃易爆的危險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濕和積水的地點。
5、嚴格用火用電管理,每天要一查門窗關閉情況,二查電源、火源,消除易燃易爆物情況,三查貨物堆垛及倉庫周圍有無異常現象。
6、根據存放貨物的不同性質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定人定期檢查、更新。
七鍋爐工安全操作規程
1、鍋爐投入運行前,應對鍋爐本體、安全附件、給水設備、鼓風機等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確認正常后,才能啟動開機。
2、鍋爐升火、升壓時,應先開引風機通風5分鐘,排出爐膛和煙道內殘存可燃氣體。
3、鍋爐升火速度應緩慢,從冷爐升火至運行狀態時間不得少于1--2小時,從熱爐壓火至運行狀態不得小于0.5小時。
4、每班應定期排污1--2次,確保水位清晰、準確、可靠。水位變動范圍不得超過正常水位±40毫米。
5、應定期排污宜在高水位低負荷時進行,每次排污量約使水位下降30~50毫米。
6、每周應手動安全閥排氣試驗一次,防止閥芯和閥座粘住,確保安全閥靈敏、可靠。
7、每月應沖洗壓力表存水彎管一次,檢查壓力表是否工常、準確。
8、每周應對備用給水設備(如蒸汽楚、注水器)試運轉一次,保訂其運轉良好。
9、每班必須做好鍋爐水質,處理工作。①、采用鈉離子交換器時,應按操作規程作業保證給水符合國家有關標準。②、采用爐內加純堿處理時,應定期投放增加藥量。
10、每班應檢查引風機、爐排等軸承潤滑油脂情況,及時給予補充。
11、每班應清除鍋爐內積灰,沖洗地板,擦凈鍋爐、水泵、風機等設備上的積灰、油脂,保持鍋爐房整潔,做到文明生產。
12、鍋爐運行期間,必須密切監視水位、壓力和燃燒情況,正確調整各種參數,每小時進行一次運行記錄。
13、鍋爐運行期間,應隨時檢查鍋爐人孔、手孔及受壓部件是否有泄漏變形等異常現象。
14、鍋爐運行期間,應定期檢查鼓風機、引風機、水泵爐排等運轉情況。
15、夜間壓火期間,應有專人值班。檢查壓力水位是否正常,檢查爐膛內煤層有否熄滅或復燃等情況。
16、鍋爐對外供汽時,應先打開分汽缸、蒸汽管下的疏水閥排盡冷凝水,而后稍開供汽閥進行暖管,最后再開大供汽閥對外供汽。
17、鍋爐工必須持證上崗,沒有司爐操作證的人員不準上崗獨立操作鍋爐。
八、配電房安全操作規程
1、送電:(大廈供電中斷,需迅速恢復供電)。
①查清是外部輸電線路故障,還是內部配電線路故障。外部故障:變壓器無工作(無響聲,顯示屏無顯示);內部故障:變壓器工作正常(有響聲,顯示屏顯示溫度,風扇運轉指示燈亮)。
②外部線路故障停電,與供電部門聯系后,等待恢復送電。
③內部線路故障停電,迅速查明故障原因并立即排除后送電。
④送電步驟:切斷各路負荷開關(特別是照明部分);按下1#柜、5#柜綠色起動按鈕,電壓表指示正常(400v);逐個閉合各路負荷開關。
⑤若變壓器有工作(有響聲,有溫度顯示),而風扇指示燈不亮,則說明外部輸電線路有停過電,后又立即恢復送電,此時只須啟動冷卻風扇再按送電步驟送電。
2、停電:(設備檢修或其它原因需停電)。
①設備檢修停電:斷開相應的斷路器,經檢驗無電后,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操作措施,(主要有:設備電源線及外殼的接地保護,懸掛“有人操作、禁止合閘”的警示標志牌,做好檢修人員的絕緣防護等),即可進行設備檢修。
②若需全面停電:則必須逐個斷開各斷路器,然后按下1#柜、5#柜紅色按鈕。
③切斷高壓電源必須按高壓環網開關柜操作說明,認真執行。
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篇7
為了加強公司現場安全管理,規范員工作業行為,預防事故發生,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操作規程的編寫:
1、各基層單位(礦井)安全第一責任者負責組織編寫本單位所有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2、各級分管領導負責組織本專業技術人員編寫所管范圍內崗位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各業務科室負責制定本戰線各工種操作規程,并監督執行。定期進行修訂及時補充和完善規程內容
3、安全檢查處、安檢科對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區域公司生產技術處、機電處、通風處、安全檢查處對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內容進行審核。
5、各工種操作規程編寫,應由技術人員、現場管理人員、本崗位從事工作5、年以上的老工人組成。
二、內容要求:
1、操作規程的編寫要涵蓋所有工種,、及各工種操作的全部過程;
2、操作規程要明確對各人員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操作標準,明確違反操作所帶來的后果。
3、操作規程內容要符合實際,層次清晰,語言簡練,通俗易懂。
三、操作規程的學習
1、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本崗位操作規程的學習,熟知本崗位作業操作程序、標準及要領,并經考核合格后上崗,在老工人帶領、指導下進行作業。
2、使用新工藝、新設備使用前必須對操作人員進行操作規程的培訓,離崗3、個月的人員重新上崗前必須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3、各單位的技術人員要負責組織對職工進行操作培訓、考核工作,不斷提高職工的操作技能,、更好的為生產服務。
4、各單位要每年組織不少于一次的崗位工種的技術比武活動,調動員工比本領,提素質的積極性。
三、操作規程的修訂
1、操作規程要根據設備的改進與更新及時評審操作規程的符合性,、并及時修訂。
2、崗位增加時,要及時完善該崗位操作規程。
四、違反操作規程的處理
1、違反操作規程作業的人員,一經發現,、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2、造成事故的,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責任追究;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3、情節輕微,未造成重大損失的,停工學習,重新合格后方可上崗。
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篇8
1、操作時不能持刀指手劃腳,需集中注意力工作;攜刀時不可刀向人。
2、刀具的擺放不可隨手擺于工作臺邊上,以免傷手。
3、切勿將刀具隨意浸在放滿水的池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傷。
4、使用絞肉機、榨汁機等要文明操作,且必須使用專用的填料器推壓;清洗機器時,應切斷電源,清潔刀口時應用一定厚的布,并由中間向外擦。
5、廚房地面必須保持清潔、干燥,油、湯、水撒地后應立即清除。地面鋪面磚塊松動要立即修理。
6、工作鞋要具有防滑性能,不得穿薄底鞋、已磨損鞋、高跟鞋,以及拖鞋、涼鞋,穿的鞋腳不得外露,鞋帶要系緊。
7、使用任何烹調設備或點燃煤氣設備時,必須遵守操作規程。
(1)油鍋或油炸爐使用時嚴禁水份濺入,以免爆濺灼傷人體。
(2)蒸箱使用時,應注意燙傷,首先要關閉閥門,再背向揭開蒸蓋。
(3)烤箱或烤爐在使用時,嚴禁人體直接接觸;煮鍋中攪拌食用要用長柄勺,防止鹵汁濺出燙傷。
8、擺放熱油、熱湯要適量,端起時要用墊布,并提醒別人注意安全。
9、設備的安裝和電源的安置須符合廚房操作的安全,使用者須掌握設備的操作,且在使用前須對設備的安全狀況進行檢查。
10、設備使用時如出現故障,應及時切斷電源,通知工程人員修理,不可帶故障使用或私自進行修理。
11、其它崗位人員不得私自上爐灶進行操作。
12、本制度從XX年XX月XX日開始執行。
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篇9
1.目的
確保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及對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
2.范圍
適用于對特種設備購買、使用、維修、保養、報廢管理及對特種作業人員適應崗位要求。
3.內容
3.1特種設備包括鍋爐、起重機械、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氣瓶等。
3.2企業所購買及使用的特種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特種設備的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及技術規程的要求,必須帶有相應的隨機證明文件。
3.3特種設備的安裝、大修、改造單位必須具備省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或者其授權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頒發的資格證書。
3.4安裝、大修、改造特種設備前,必須持施工方案等相關資料到所在地區的地、市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備案。
3.5安裝、大修、改造后特種設備的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經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后,向規定的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機構提出驗收檢驗申請,并由特種設備檢測檢驗的機構出具檢測檢驗報告,頒發特種設備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后方可投入使用。
3.6安裝、大修、改造的特種設備驗收合格后,負責該項目的施工單位必須將施工的技術文件和資料等轉交與發包方,存入特種設備的技術檔案。
3.7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年檢、月檢、日檢等常規檢查制度,經檢查發現有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處理,嚴禁帶故障運行。檢查應當做詳細記錄,并存檔備案。
3.8按期向使用特種設備所在地的檢測檢驗機構申請定期檢驗,及時更換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安全檢驗合格標志超過有效期的特種設備不得使用。
3.9標準或者技術規程有壽命期限要求的特種設備或者零部件,應當按照相應要求予以報廢處理。特種設備進行報廢處理后,使用單位應當向負責該特種設備注冊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報告。
3.10特種設備一旦發生事故,使用單位必須采取緊急求援措施防止災害擴大,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及有關部門報告。
3.11特種作業人員(電工、鍋爐工、焊接工、水處理工、起重工、機動車輛駕駛人員)必須進行安全生產、安全技術的專業培訓,經考試考核合格后,持特種作業管理部門頒發的操作證后,方準上崗。引進設備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專門培訓,考核合格后方準上崗。
4.引用文件
4.1《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5.記錄
5.1《特種設備檢測報告》
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篇10
1、購置:工廠購置特種設備時,必須進行可行性分析,購置國家定點廠家產品。
2、安裝:特種設備危險性大、承壓高,必須遵守市勞動局規定,請專業單位安裝,及時辦理“許可證”,自已允許安裝的設備必須嚴格規范,仔細驗收,認真試運轉方可交付使用。
3、特種設備嚴格按使用說明管理。
4、特種設備要定人、定期檢查。
5、特種設備有安全附件要保證靈活好用。
6、特種設備操作工,必須經過嚴格培訓,經國家規定機關考試,領取操作證,方可上機操作,操作人員來禁喝酒當班,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
7、必須做好設備的維護保養,對有關設備要做好預防試驗儀表要定期樣對鉛封。安技部門每月組織專家巡查,發現隱患應立即查封或出具整改通知書,使用單位接到通知應停用整改,經安技設備部門驗收后啟封使用。
8、熟練掌握本崗位易發生事故的應急措施。
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篇11
1.1安全生產責任人職責
1.1.1遵守并督促檢查公司各部門遵守特種設備法律、法規、標準和規定以及上級關于職業安全健康指示的執行情況及員工安全學習培訓工作。
1.1.2審批職業安全健康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1.3督促檢查公司各部門對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
1.1.4參加特種設備安裝驗收及試車。
1.1.5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1.1.6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會議,提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
1.1.7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1.1.8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按“四不放過”原則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1.2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及管理人員職責
1.2.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
1.2.2制定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審核安全操作規程。
1.2.3參加特種設備訂購,進廠和安裝的驗收及試車。
1.2.4經常檢查特種設備的運行情況、維修情況和安全附件校驗情況等。
1.2.5協同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1.2.6協同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會議,提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
1.2.7對特種設備的檢驗、修理、改造和報廢等進行技術審查。
1.2.8編制特種設備的年度定期檢驗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1.2.9向當地安全監察機構報送特種設備數量和變動情況的統計報表、定期檢驗計劃的實施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情況等。
1.2.10協同組織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1.2.11參加特種設備事故救援,協助進行事故調查和處理。
1.2.12組織特種設備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及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
1.2.13對特種設備進行使用登記及技術資料的管理。
1.2.14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執行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制度。不違章指揮。
1.2.15對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試驗、檢修等。
1.3生產部及負責人職責
1.3.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
1.3.2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執行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制度。不違章指揮。
1.3.3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會議。
1.3.4合理安排生產,防止特種設備超負荷運行。
1.3.5制定新工藝,使用新技術、新材料時,充分考慮特種設備能力,防止特種設備超負荷運行。
1.3.6協同做好員工的安全培訓工作。
1.3.7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
1.4人事部及負責人職責
1.4.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
1.4.2根據職業禁忌癥的規定,招用新特種設備操作工時,嚴格執行國家規范,做好監督新員工就業前健康檢查工作,并充分考慮員工的文化技術素質和能力。
1.4.3協同各部門做好特種設備安全教育。
1.4.4把員工特種設備安全績效作為考核員工業績的內容之一。
1.5車間(部門)領導職責
1.5.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指揮。
1.5.2制定特種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1.5.3參加新特種設備的安裝驗收及試車。
1.5.4經常檢查特種設備的運行、維修和安全附件校驗等情況。組織本部門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1.5.5對本部門特種設備的檢驗、修理、改造和報廢等進行技術審查。
1.5.6對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
1.5.7協同做好特種設備的年度定期檢驗工作。
1.5.8積極向特種設備管理部門反映特種設備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情況等。
1.5.9協同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1.5.10報告特種設備事故,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救援,協助事故調查和處理。
1.6班組長職責
1.6.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1.6.2組織班組人員,學習、鉆研技術,總結經驗教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操作技能。
1.6.3掌握特種設備的運行參數,督促班組人員正確操作設備,完成各項原始數據的記錄。
1.6.4經常檢查特種設備以及安全附件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向領導報告。
1.6.5設備發生故障時,及時查明和判斷故障的性質、原因,并組織有關人員按規定要求進行處理。
1.6.6協同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1.6.7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救援,協助事故調查和處理。
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篇12
一、醫療設備使用前必須制定操作規程,使用時必須按操作規程操作,不熟悉儀器性能和沒有掌握操作規程者不得開機。
二、建立使用登記本(卡),對開機情況、使用情況、出現的問題進行詳細登記。
三、價值5萬元以上的設備,應由專人保管,專人使用,無關人員不能上機。大型儀器設備須取得衛生部規定的《大型醫用設備應用質量合格證》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員須持有《大型醫療設備上崗人員技術合格證》方能進行操作。
四、醫療設備使用科室,應指定專人負責設備的管理,包括科室設備臺賬、各臺設備的配件附件管理、設備的日常維護檢查。如管理人員工作調動,應辦理交接手續。
五、操作人員在醫療設備使用過程中不應該離開工作崗位,如發生故障后應立即停機,切斷電源,并停止使用;同時掛上“故障”標記牌,以防他人誤用。檢修由技術人員負責,操作人員不得擅自拆卸或者檢修;設備須在故障排除以后方能繼續使用。
六、操作使用人員應做好日常的使用保養工作,保持設備的清潔。使用完畢后,應將各種附件妥善放置,不能遺失。
七、使用人員在下班前應按規定順序關機,并切斷電源、水源,以免發生意外事故。需連續工作的設備,應做好交接班工作。
八、大型設備或對臨床診斷影響很大的設備,發生故障停機時應及時報告院領導,通知醫務部門、臨床科室停止開單,以免給病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九、使用科室與人員要精心愛護設備,不得違章操作。如違章操作造成設備人為責任性損壞,要立即報告科室領導及醫療設備管理部門,并按規定對責任人作相應的處理。
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篇13
一、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訓練,要明了它的構造,性能及用途,熟悉它的操作,駕駛和技術保養。
二、不允許酒后駕駛和操作,不允許無證駕駛和操作,不允許串崗駕駛和操作。
三、工作時必須集中精力,不允許在操作室內放置易燃易爆等物品,禁止煙火的地方,不允許吸煙。
四、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崗,不得將機械交給非指定人員駕駛。
五、機械設備應由機組或專人負責使用和管理,明確責任制,做到愛護機械設備,合理使用,正確操作,使其保持良好狀態。
六、機械人員在工作前應按規定對各部件加注潤滑劑,機械在工作時禁止維修,保養,潤滑,緊固,工作時如發現不正常應先停車后檢查。
七、機械設備不得帶病或超負荷作業,如發現有異常及溫度過高應及時停車檢查。
八、用內燃及蒸汽作動力的'機械,在冬季,每日工作完畢或長期停用時,應放盡機體內和其它規定部位的存水,柴油內燃機,如須明火烤油底殼預熱時,必須有專人看管,汽油內燃機,則嚴禁明火加溫,以防火災。
九、機械的轉動部位應加裝防護罩,女工應戴工作帽,長發不得外落,操作人員和配合人員必須使用合乎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具和用品。
十、凡新的機械設備和經過大修,改造和拆卸后重新安裝的機械設備,須按照機械設備技術試驗規程有關規定進行檢查,鑒定和試運轉,以防機械設備早期損壞。
十一、夜間作業時,作業區和駕駛室內應有足夠的照明設施,燈具要安全好用。
十二、工作完畢后,必須按每班保養規定進行保養,將機械停靠后方可離開。
十三、重型機械和特種車輛行走或拖運時,應事先了解道路及橋涵的承載能力,方可通過以免發生事故。
十四、機械設備的駕駛人員和操作人員除遵守本規定外,還必須遵守各自操作的機械設備和配套機械的一般和具體規定及制造廠的使用說明。
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篇14
1、嚴格執行《遼河油田分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規定》和《遼河油田分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管理辦法》。
2、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必須辦理使用證,嚴禁無證運行。
3、特種設備的安裝、修理、改造、化學清洗必須事先履行審批手續。
4、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齊全,必須實行定期校驗制度,嚴禁超期使用。
5、特種設備的檔案、臺帳、檢驗報告、校驗報告及使用證,必須齊全。設備銘牌、自編號齊全準確,設備銘牌應裸露,且不得涂漆。
6、特種設備液位計、壓力表警示標記齊全準確。
7、特種設備必須實行定期檢驗制度,嚴禁超期運行。
8、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爆炸、著火、變形、鼓包等,應逐級上報,并保護好事故現場。
9、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
10、特種作業人員證件到期時,應提前向安全部門申請復試。
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篇15
1、目的:建立機械設備安全管理程序
2、范圍:適用于公司機械設備操作管理
3、責任者:安全部、工程部、機械設備使用單位
4、程序:
4.1.生產操作的設備,均應制定健全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技術規程,防火制度和維修保養制度,并要經常教育工人貫徹執行。
4.2.各種機械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和修理,都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4.3.凡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革新、技術改造工程項目,必須以安全技術、工業衛生、勞動保護的觀點來確定技術方案,在可能范圍內力求達到機械化和自動化。
4.4.在有毒氣體或粉塵的生產過程,其所有的設備建造應盡量使之密閉化。
4.5.各種壓力機械的施壓部分,以及其它機械對人體有發生傷害的部分,都要設有安全裝置。
4.5.1傳動帶、明齒輪、砂輪、電鋸,接近于地面的聯軸節、轉軸、皮帶輪和飛輪等危險部分,要安設安全裝置。
4.5.2要切實做到不因安全裝置缺陷或失效而造成事故。
4.6.高于地面2米以上的開閉裝置,閘板和附屬設備,應有0.6米以上的走臺,走臺上應圍有高1米以上的堅固可靠的欄桿。
4.7.電動機及動力傳動裝置中,人員可能接觸的部分,應圍以堅固的金屬柵欄或罩子。
4.8.設備的拆卸、貯槽頂部走臺、通道、樓梯及其它使工作人員有墜落危險的場所,須設置堅固的圍柵、扶欄或蓋子。
4.9.發現操作的設備有嚴重故障,并有發生事故的危險時,應立即停止操作逐級報告,并采取適當的安全措施。
4.10.機械設備在停車機械掃除、加油、檢查、修理時,為防止他人啟動,發生意外,應有適當的安全裝置和明顯標志。
4.11.機械在轉動時禁止做以下工作:
4.11.1用手拿拭布清掃軸或軸頭轉動部分。
4.11.2取下或停用安全裝置及設施。
4.11.3進行安裝、拆卸、修理等工作。
4.11.4向轉動輪結合處澆抹潤滑油。
4.12.使用的活門及其它所有計量儀器均應設置在照明充足的適宜地點,以便操作、觀察和檢修。
4.13.使用的活門及其它調整裝置,要便于操縱管理,反扣活門或經常關閉的活門和閘板應掛上明顯的標志。
4.14.被切斷的與生產系統相連的管道應上好盲板,并掛上明顯的標志。
4.15.為防止可燃性氣體產生爆炸應注意檢查:
4.15.1可燃性氣體管道、設備的嚴密程度,要達到防止泄漏的基本要求。
4.15.2在可燃性氣體管道的廠房內、應保證充分的換氣,禁止隨意動火。
4.15.3不允許可燃性氣體管道、設備產生負壓。
4.15.4含有可燃性氣體的管道、設備,停車修理前必須進行置換,分析合格。
4.16.開停車時必須作好檢查與聯系工作,在確認無問題后按規定進行開停車。
4.17.檢修后的設備開車,按《安全生產檢修制度》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4.18.基建部門設備試車前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檢查,設備和安裝應符合設計規范,要知道試車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由合格的操作人員在試車指揮者現場指揮下,方可進行試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