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警裝置加工合同(精選3篇)
報警裝置加工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承攬人:______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第一條加工物、數量、報酬、交貨期限
第二條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第三條承攬人對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的檢驗標準、時間及提出異議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加工物的技術標準、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承攬人對定作物質量負責的期限及條件:____________
第六條加工物的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定作人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的時間、辦法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承攬人發現定作人提供的圖紙、技術要求不合理的,在____日內向定作人提出書面異議。定作人應在收到書面異議后的____日內答復。
第九條定作人(是/否)允許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
第十條加工物的交付方式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加工物的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報酬的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定作人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定金(大寫)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四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定作人未向承攬人支付報酬的,承攬人(是/否)可以留置加工物。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承攬人鑒(公)證意見:
定作人(章):承攬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鑒(公)證機關(章)
賬號
賬號:經辦人: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年月日
監制部門:印制單位:
報警裝置加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一,制作內容: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泡沫實型及材質要求制造鑄鐵件或鑄鋼件(以下統稱鑄件)。具體內容請參看甲方提供的各項目的清單。
二,技術要求:
1,請參看甲乙雙方簽訂的《鑄件技術協議》。
2,如甲方有特殊技術要求,甲方提前以電子郵件或傳真的方式通知乙方,作為本合同
的附件,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進行制作,以確保甲方所需品質。
三,鑄造費用及結算:
1,FC300: 元/噸
2,FCD600: 元/噸
3,ICD-5: 元/噸
4,MoCr: 元/噸
5,G50CRMO4: 元/噸
6,FGS600-3A: 元/噸
7,以上價格含17%的增值稅,含乙方運至甲方的費用。
8,付款方式:以月結方式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鑄件后,通知乙方,乙方開具17%
的增值稅發票,甲方在收到增值稅發票后的三個月內以銀行承兌或現金付清款項。
四,交貨周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泡沫實型后,15個工作日內將鑄件分批次送至甲方公司。甲方在甲方現場驗收,甲方可來人到乙方公司內驗收(因自然災害或人無可抗拒造成鑄件延期甲乙雙方另議,不含運輸日期)。
2,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交貨延誤,以每遲交貨一天罰該批鑄件總額的3‰的款項
五,品質保證:
乙方鑄件如在品質上有問題,甲方應以照片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派人員進行處理。如因乙方鑄件品質不良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對甲方的損失進行賠償,賠償金額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
六,重量:
雙方執行:稱重誤差千分之三為正常范圍
七,合同有效期:
1、自雙方簽章后,本合同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2、本合同生效后,雙方之前所簽訂的《鑄件制造合同》均作廢,雙方之前所簽訂《鑄件技術協議》及其它關于質量要求的協議同樣有法律效力。
3、今后合作中,甲方如對價格作出調整必須在保麗龍模型送出前通知乙方,否則視為同意此合同價格;乙方如對價格作出調整必須在保麗龍模型到達乙方工廠前通知甲方。否則視為同意此合同價格;
八,其它事項
雙方友好協商執行合同執行中出現的問題,必要時雙方可嚴格按《合同法》處理本
合同本合同糾紛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本合同經雙方簽署蓋章后生效。合同雙方各持一份正本。
甲方: X有限公司 乙方:X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人(簽章): 乙方代表人(簽章):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報警裝置加工合同 篇3
廣告制作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電話:
銀行帳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協商一致,特就甲方向乙方訂做廣告牌事項訂立以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標的為 木吊牌、科室牌、制度牌等
第二條質量標準: 乙方保證質量符合甲方要求的標準,只要不是人為破壞,終身保修。
第三條數量與價格: 示范村木吊牌、科室牌、制度牌、刮墻等總價款肆仟柒佰伍拾捌元
柒角正(4758.70)。
第四條交貨地點:由乙方送貨到甲方,并負責安裝完畢。
第五條交貨時間:20xx年9月24日前安裝完畢即交貨。
第六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安裝完畢后經甲方驗收合格,憑乙方開具的正規發票付款。
第七條 違約責任:乙方必須按協議約定的時間、地點、質量標準進行制作或安裝,雙方
交接清楚,付清約定的款項,如任何一方違約,應按總價款的10%支付給對方違約金。
第八條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提交當地法院裁決。
第十條合同生效時間為最后一方簽字或蓋章之日。
甲方:蓋章 乙方: 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