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協議(公司財務人員)(精選18篇)
保密協議(公司財務人員)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保密協議,共同遵守保密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 保密信息的定義
1.1 本協議所稱保密信息(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具體包括甲方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和規章制度中列為絕密、機密級的各項文件。
1.2 技術信息指甲方擁有或獲得的有關生產和產品銷售的技術方案、制造方法、工藝流程、計算機軟件、數據庫、實驗結果、技術數據、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說明書、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一切有關的信息,以及有關生產和產品銷售的技術知識、信息、技術資料、制作工藝、制作方法、經驗、方法或其組合,并且未在任何地方公開過其完整形式的、未作為工業產權來保護的其他技術。
1.3 經營信息指有關商業活動的市場行銷策略、貨源情報、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合同、交易相對人資料、客戶名單等經營信息。
1.4 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和有關協議約定,應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也屬本保密協議所稱的商業秘密。
1.5 乙方對上述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本協議之簽訂可認為甲方已對其商業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第二條 保密義務
2.1 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中關于保密的規定,履行保密職責。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披露和使用商業秘密。
2.2 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下列第_______種(沒有做出選擇的,視為無限期保密):
(1) 無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
(2) 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3 乙方因承擔保密義務,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保密費。保密費的支付方式為下列第____種:
(一) 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_________元。
(二) 雙方約定,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已經包含保密費。勞動關系解除或終止,甲方不另行支付保密費。
第三條 違約責任
3.1 乙方違反上述約定,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乙方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可以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扣除后仍然不足的部分,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償。
3.2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或者為了完成甲方工作任務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如果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乙方承擔。
3.3 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權行為導致甲方的產品銷售數量下降,其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產品利潤所得之積。
3.4 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上述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獲得的全部利潤。計算方法是,乙方從每件與違約行為直接關聯的產品獲得的利潤乘以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所得之積,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業秘密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為損失賠償額。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第四條 爭議處理及其他
4.1 因本協議而引起的糾紛,如果雙方無法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裁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2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協議(公司財務人員) 篇2
保密協議
本協議由下列各方于【時間】在【地點】簽署:
甲方:
乙方:【專業機構】
甲方因收購【目標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聘請乙方提供專業服務。為保證收購事項的順利進展,甲方要求包括乙方在內的所有專業機構對于執業過程中所獲知的信息予以嚴格保密,乙方亦同意按照執業準則對該等信息予以保密。為此,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保密信息的范圍
為本協議之目的,以下信息屬于保密信息:
甲方關于收購目標公司的計劃、進展情況;
收購的商業條件;
收購完成后關于目標公司的重整計劃、治理結構的調整方案;
參與收購的中介機構及工作人員;
關于目標公司的所有非公開披露信息;
收購法律文件;
其他任何在依照法律、法規和政府部門的規章予以公開披露前,乙方獲知的與本次收購的有關信息。
下列信息不在本協議規定的保密信息之列:
已公開的信息;
并非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甲方或目標公司獲得,亦非來源于負有保密義務的第三方,而是乙方通過自行收集、研究而獲得的信息;
義務與責任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向任何無關的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或者提供獲得保密信息的途徑。乙方之雇員、附屬機構、分支機構的行為均視為乙方的行為。
保密信息將由乙方以機密的方式持有并對待,并將不會被乙方用于除協助甲方完成上述收購外的其他方面,不過,基于以下兩種情形可以披露:
任何此等信息可以披露給受聘于乙方并由于工作需要而知道這些信息的乙方的雇員和代理人,所有這些人都將由乙方告知此等信息的機密性質并將在乙方的指導下以機密的方式對待此等信息;
此等信息的任何披露屬法律要求、主管部門要求或征得甲方同意。
甲方同意乙方為介紹本身的業績,在任何場合提及參與本次收購,但乙方不得介紹任何未經公開的信息。
爭議解決
任何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以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協商未能達一致,則應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均應主動履行。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和(或)雙方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司】(蓋章)
代表: (簽字)
日期:乙方:(蓋章)
代表: (簽字)
日期:
保密協議(公司財務人員) 篇3
保密協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愿意就【 】進行合作,鑒于雙方在本項目中互相披露保密資料,為了促進協議雙方的洽談、合同的簽訂及履行,明確協議雙方的保密責任,甲乙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以共同信守。
第1條 定義
1.1 信息的公開所謂“公開”,只要該信息已經在本行業中成為公知事項,即意味該信息已經被公開。
1.2 披露方所謂“披露方”是指披露“保密信息”的一方。
1.3 接受方所謂“接受方”是指接受“保密信息”的一方。
1.4 關聯方所謂“關聯方”是指控制該方的、被該方控制的或處于包括該方在內的各方共同控制之下的任何公司或其他經營實體。就該方而言,“控制”一詞是指對該方的絕大部分資產或享有表決權的股份的直接或間接所有權。
1.5 保密信息
1.5.1 本協議項下所謂的“保密信息”是指依《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第三款所規定的,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涉及到的范圍是:包括但不僅限于圖紙、電子記憶媒體、電子數據、實驗數據、材料、零部件、客戶名單、貨源情報、合同、價格、成本、產銷策略等協議雙方在洽談、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相互披露的與合作項目相關的內容信息。
1.5.2 本協議項下的“保密信息”還需具備以下條件:(1)如果“保密信息”以書面形式披露,“披露方”需在披露時標明有“內部數據”、“嚴格保密”、“專有信息”、“保密”或其它同等標志。(2)如果“保密信息”以書面形式之外的其它形式被披露,“披露方”需于該等信息被披露后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將該等信息列為“保密信息”的聲明提交到“接受方”處簽字確認。
1.5.3 本協議所規定之保密義務不適用于以下信息:(1)披露時已公開之信息。(2)非因“接受方”過錯,而為第三人知悉且該第三人不負保密義務之信息。(3)披露時為秘密信息,但披露后非因“接受方”過錯,而被公開之信息。(4)披露時已為“接受方”所知悉,且“接受方”不負保密義務的信息。(5)按照政府或主管當局或法院的命令或強行法被要求披露的,但前提是該命令必須立即書面通知被披露方,以此給予被披露方介入的機會。(6)由“接受方”獨立開發的信息。(7)根據雙方的事先合意,發布、公開的信息。(8)由“接受方”從第三方合法獲得的,且“接受方”并未由此而承擔保密義務的信息。
1.6 背景保密信息所謂“背景保密信息”是指本項目開發之前已為甲乙各方所有并于本項目開發期間披露給對方的保密信息。
1.7 新保密信息所謂“新保密信息”是指本項目合作過程中所產生的除“背景保密信息”之外的所有技術、經營保密信息。
第2條 “保密信息”的保密、管理義務
2.1 接受方應以其保護自身同樣重要之類似信息的同等審慎態度保護本協議項下的“保密信息”,但該等審慎度不應該低于合理的注意程度。
2.2 “接受方”只能將本協議項下的“保密信息”披露給有必要知悉該“保密信息”的雇員,“接受方”有義務要求必需知曉該等“保密信息”的接受方雇員承擔保密義務,并經常檢查其雇員對保密義務的履行情況。
2.3 在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期間,非經“披露方”書面同意,“接受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所規定的“保密信息”披露給任何第三方,該等第三方并不包括“接受方”的“關聯方”。如果接受方有必要將本協議項下所規定的“保密信息”進一步披露給第三方,則需經“披露方”事先書面同意。
2.4 “接受方”有權將“保密信息”傳達給其“關聯方”,但條件是該等“關聯方”應接受本協議項下各條款的約束。
2.5 根據雙方的事先合意,各方可以發布、公開有關本協議書描述的“保密信息”。
2.6 甲乙各方任何一方發現來自對方的有關本協議項下的“保密信息”被泄密時,發現方有義務立即通知被泄密方,在被泄密方書面提出請求的情況下,發現方可以協助被泄密方防止該等“保密信息”進一步被泄露。發現方因阻止該等“保密信息”被進一步泄露采取合理措施所花費用,由被泄密方承擔。
2.7 披露方披露給獲取方的保密信息不得復制,特殊情況下,經披露方書面同意,獲取方可以對披露方所披露的保密信息資料進行少量的復制。如披露方提出要求,獲取方應按照要求將復制的保密信息資料歸還給披露方,或者在提供書面證明的情況下予以銷毀。
第3條 “保密信息”的產權、使用權
3.1 本項目開發之前所產生的“背景保密信息”仍為各方所有,本保密協議的簽署并不產生“背景保密信息”所有權的轉移;但針對本開發項下所產生的成果,如需以“背景保密信息”為基礎,則接受方可以免費使用該等“背景保密信息”。
3.2 本項目開發期間所產生的“新保密信息”,歸 雙方共同 所有。雙方另有約定除外。第4條 保證條款“披露方”保證其有權進行本協議項下的披露。但任何一方均未在本協議項下做出任何其它保證,包括對于商業適銷性、適合于特定目的性的保證。
第5條 “接受方”保密義務期限協議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1)接受方的保密期限為:自接受保密信息起至【 】年 【 】月【 】日止;(2)接受方的保密期限為:自接受保密信息起滿【 】 年時止;(3)接受方的保密期限為:自接受保密信息起永久保密,除非該保密信息已經被合法地成為公開信息。
第6條 繼受及受讓本協議應對本協議每一方各自的繼受人及受讓人具有約束力并適用于該等繼受人及受讓人的利益。不過,未獲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之前,任何一方均不得轉讓本協議或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但當任何一方通過吸收合并、重組、新設合并或出售其全部或實質上全部資產的方式轉讓給某一權益繼承人時,則無須該等同意。
第7條 違約責任7.1 出現以下情況時,獲取方應承擔違約責任:7.1.1 獲取方及獲取方的員工等未經披露方的書面同意擅自向第三方泄露保密信息的;7.1.2 獲取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7.1.3 獲取方的其他行為泄露保密信息的。7.2 出現上述情況時,獲取方應立即停止其違約行為并采取措施避免披露方損失的擴大,同時,獲取方應賠償披露方因此所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8條 爭議解決
8.1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任何與協議有關的爭議、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8.2 如自爭議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仍無法得到妥善解決,則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權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9條 舉證甲乙各方任何一方在主張本合同項下“保密信息”相關利益時,需證明該“保密信息”是秘密的、有一定價值的并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予以保密的。
第10條 其它
10.1 適用法律本協議的效力、履行及解釋均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0.2 協議語言如果本協議以中英文簽署,以中文為準,英文只具參考之用。
10.3 協議修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不得任意修改本協議項下任何條款,對本協議所做的任何修改,由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保密協議,該補充文件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原保密協議中被修改條款自補充保密協議生效之日自動失效,原保密協議中其它條款不受影響繼續有效。
10.4 協議生效本協議自雙方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5 協議效力
10.5.1 本協議構成雙方之間有關本協議標的的完整協議,吸收并取代雙方之前有關其保密義務的所有交流。
10.5.2 本協議是商務合同、各類協議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如果本協議與商務合同、各類協議所規定內容發生沖突,以商務合同、各類協議為準。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保密協議(公司財務人員)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在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甲方商業秘密保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內容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商業秘密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技術信息:技術方案、工程設計、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等。
2.經營信息:_________________包括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等。
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為乙方的發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并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經營、生產項目和科研項目的設計與開發,并將生產、經營、設計與開發的成果、資料交甲方,甲方擁有所有權和處置權。
3.乙方不得刺探非本職工作所需要的商業秘密。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進行新產品的設計與開發和撰寫論文向第三方公布。
5.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開甲方所擁有的未被公眾知悉的商業秘密。
6.雙方協定競業限制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內乙方不得到生產同類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7.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8.甲方安排乙方任職涉密崗位,并給予乙方保密津貼。
三、保密期限
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下列第__________種。
1.無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
2.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離職之日起__________年。
四、保密津貼
甲方同意就乙方離職后承擔的保密義務向其支付保密津貼,保密津貼的支付方式為: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萬元,同時,甲方有權一次性收回已向乙方發放的所有保密費。
2.如果因為乙方的違約行為造成了甲方損失,乙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六、勞動爭議處理
當事人因本合同產生的一切糾紛由雙方友好、平等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本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
1.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閱過合同內容,完全了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并知悉和認可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2.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抵觸,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的修改必須采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3.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門的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保密協議(公司財務人員) 篇5
(上市企業)與(參與*項目的證券公司或其它主體)關于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項目之保密協議
本《保密協議》(下稱“本協議”)由以下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
甲方: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鑒于:
1、甲方正在進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項目(以下簡稱“項目”),乙方協助甲方進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項目的總體策劃及具體實施工作;
2、乙方為根據中國法律法規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專業證券經營機構(具有財務顧問、代辦股份轉讓、證券承銷及保薦、資產管理、證券經紀、證券投資咨詢顧問等從業資格);
3、在項目合作中,一方(“披露方”)已經或將要向對方(“接收方”)披露某些保密信息,且該保密信息屬披露方合法所有或掌握。
為此,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誠信的原則達成如下條款:
第1條保密信息的定義
1.1本協議所指保密信息是指:披露方向接收方提供的披露方與項目有關的、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披露方帶來經濟利益或一旦公布會對披露方造成實質性的不利影響、具有實用性并經披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1.2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數據、文字及記載上述內容的資料、光盤、軟件、圖書等有形媒介體現,也可通過法律法規認可的其他介質形式傳遞。
第2條雙方權利與義務
2.1接收方保證該保密信息僅用于與項目有關的用途。接收方不得利用保密信息進行本項目以外的其他用途。如甲方在掛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過程中進行股權融資,需要乙方向甲方推薦投資方或需要乙方將甲方股權融資項目推薦給投資方,則乙方有權按照甲方授權向相關投資方提供保密信息。
2.2接收方保證對披露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按本協議約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不低于對接收方自身的保密信息之保護手段進行保密。
2.3接收方為與項目有關的目的,僅可向其有知悉必要的董事、監事、高管、雇員或咨詢顧問(合稱“關聯人員”)披露保密信息,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不得向關聯人員以外的人披露保密信息。在關聯人員知悉該保密信息前,接收方應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應承擔的保密義務,并促使關聯人員履行與接收方同等的保密義務。
2.4上述條款不適用于以下情況:
2.4.1披露方向接收方披露該保密信息之時,該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屬接收方所有或由接收方知悉;
2.4.2非因接收方原因,該保密信息已經公開或能從公開領域獲得;
2.4.3保密信息是接收方從對披露方沒有保密或不透露義務的第三方獲得的;
2.4.4該保密信息是接收方或其關聯或附屬公司或關聯人員獨立開發或獲得的;
2.4.5經披露方事先或事后書面同意對外披露保密信息;
2.4.6接收方應法院、仲裁機構、證券交易所、行業協會或其他司法、行政、立法機構、證券/金融監管機構、自律機構等有權機關之要求,或法律、法規、行政規章、或其他監管規定要求披露保密信息。
2.5披露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時,如以書面形式提供,應注明要求保密等相關字樣;如以法律法規認可的其他介質形式透露,應在透露前告知接收方為保密信息。
2.6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商業秘密及知識產權的情況,披露方應對由此產生的糾紛承擔全部法律責任,接收方不對此侵權行為負責,披露方應賠償接收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損失或承擔的責任和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他人對接收方提出權利請求或索賠、接收方進行調查、準備、抗辯所支出的所有費用支出),以使接收方免受損害。
2.7若披露方要求歸還或銷毀保密信息,接收方應立即歸還或銷毀保密信息,但接收方根據監管和行業自律要求必須保留存檔的除外。
2.8如果披露方、第三方或有權機關指控接收方,接收方有權為了辯解之目的而使用或披露保密信息,雙方應共同努力,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盡量避免、減少因披露保密信息而造成的損失。
第3條排他條款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就進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項目,非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應再與任何其他實體簽署與本協議目的、內容相同或相類似的戰略合作協議或其他類型的文件;乙方應作為甲方開展本項目唯一的合作伙伴。
第4條違約責任
4.1任一方(“違約方”)或其關聯人員未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條款均被視為違約,違約方應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2無論本協議其他條款是否有相反約定,一方對另一方因本協議項下行為而導致的期待收益或可得利潤損失、未實現預期的成本節約、商業信譽損失等其他損失不承擔責任。
第5條協議有效期
5.1本協議經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并于文首載明簽署之日起生效。
5.2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協議保密期限截至項目完成之日或甲方書面通知提前終止本項目之日起12個月止。
項目完成之日是指甲方股票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之日。
第6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6.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與解釋。
6.2因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平等協商解決,如雙方無法協商解決,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3當產生任何爭議及任何爭議正按前條規定進行解決時,除爭議事項外,雙方應繼續行使本協議項下的其他權利,履行本協議項下的其他義務。如經法院或仲裁機構認定本協議的部分條款為無效,并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和執行。
第7條不可抗力
7.1不可抗力包括任何不可預見、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國家政策法規的重大變化、金融危機、地震、水災、傳染性疾病、國際制裁以及戰爭等情形,而這種客觀情況已經或可能將會對本協議的一方或多方的業務狀況、財務狀況、公司前景或本協議的履行產生重大實質性不利影響。
7.2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嚴重影響一方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則該方有權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內中止履行,而不應被視為違約。如果一方因違反本協議而延遲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后發生不可抗力,則該方不得以不可抗力的發生為由免除責任。
7.3.宣稱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迅速書面通知本協議另一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內提供證明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及其持續的足夠證據。
7.4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本協議雙方應立即互相協商,以找到公平的解決辦法,并且應盡一切合理努力將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減小到最低限度,否則,未采取合理努力方應就擴大的損失對另一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如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或后果對本項目造成重大妨礙,并且本協議雙方未找到公平的解決辦法,則一方可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終止本協議。
第8條通知
8.1本協議項下的所有通知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按以下聯系方式用傳真發出或快遞方式發出。如果該等通知以傳真方式發出,則于發件人傳真機顯示傳真業已發出時視為送達;若以快遞方式發出,則于郵件寄出后的第三個工作日視為送達。
8.2本協議雙方的寄送地址及傳真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收件人:
地址:
郵編:
傳真:
電話: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證券有限公司
收件人:
地址:
郵編:
傳真:
電話:
8.3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任何一方的上述聯系方式中的任何事項發生變化時,該方應在變化發生之日起五日內通知另一方。如逾期未通知,則另一方依據本條規定向上述地址發出的通知將被視為已被送達。
第9條其他
9.1本協議中標題僅為閱讀方便,在任何情況下不得作為對本協議內容的解釋。
9.2本協議對雙方及其權利義務繼承人均有約束力。
9.3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協議中的權利或義務。
9.4本協議中如有一項或多項條款在任何方面根據任何適用法律是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執行的,且不影響到本協議整體效力的,則本協議的其它條款仍應完全有效并應被執行。
9.5一方當事人沒有或延遲行使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或救濟不構成對該權利的放棄,任何權利的放棄必須以書面形式正式做出。
9.6本協議及其附件(如有)構成了甲方和乙方之間就本協議項下相關事宜達成的全部和唯一的協議,并取代了一切先前達成的諒解、安排、約定或通信。
9.7本協議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系_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關于掛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項目之保密協議之簽字蓋章頁)
甲方:
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協議(公司財務人員) 篇6
保密協議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地:
聯系方式:
鑒于乙方在甲方單位工作,已經(或將要)獲悉甲方保密信息,為了確保乙方履行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訂立本保密協議。
第一條 保密信息的定義
本協議所稱保密信息是指:
(一)乙方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或乙方自行獲取的相關業務、技術秘密、圖紙、軟件、計算機程序(包括自行開發及甲方付費購買的第三方提供的軟件和相關資料)、代碼、數據庫、專利、工業版權等。
(二)乙方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或乙方自行獲取的交易方面的書面或者其他形式的資料信息、客戶信息,反映公司財務狀況、人事管理的信息以及重大決策及發展戰略。
(三)下述資料和信息除外:
1.已經公布于眾的資料,但不包括任何主體違反保密義務或侵權所進行的披露。
2。在披露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為該方知悉的非保密信息。
第二條 保密責任
乙方除事先已經取得甲方書面批準外,乙方自與甲方形成勞動關系之日起,及至日后的任何時間都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乙方負有遵守甲方保密制度,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非事前經甲方許可不得將工作期間所獲悉的保密信息提供、泄露、披露給任何第三方,無論這種泄密是有償或無償的,亦無論是故意或過失。
(二)甲方的保密制度或本協議未規定或規定不明之處,乙方應秉持謹慎、誠信的原則,采取必要且合理的措施,盡力維護其于履職期間獲悉或持有的任何甲方可能涉密的信息(亦包括甲方持有且對第三方負有保密義務或可能負有保密義務的信息)的機密性。
(三)乙方除應對自身因履職需要掌握的甲方之保密信息負有嚴格保密責任外,還應采取合理的必要保護措施,防止第三人自乙方或乙方負責管的部門獲取其所負責保管或接觸的保密資料。
(四)乙方不得為自己或他人利益使用、利用甲方的保密信息。
(五)乙方不得取得或接觸按其職權或級別不應取得或接觸的保密信息。
(六)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編制、制作、使用或持有的與甲方業務有關的任何文件、手冊等均屬甲方所有。乙方需在與甲方解除勞動關系前將上述文件(包括正本及所有副本)交付給甲方,并不得保留上述文件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的復制文件。
(七)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完成的與甲方業務相關(包括依賴甲方設備或工作場所完成)的發明創造、技術秘密或其他秘密信息,除乙方與甲方另行書面約定為乙方獨享知識產權外,均屬于職務成果,甲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第三方轉讓。
在雙方就此項成果的歸屬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甲方就使用并進行生產經營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八)本協議之約定不妨礙甲方受其他相關法律有關商業秘密、商標、專利、著作權等有關知識產權法律之保護。
第三條保密期限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屬于當然保密期限。
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退職,離退職后三年內仍有義務保守保密信息的機密性。
第四條法律責任
(一)乙方應對其故意或過失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的行為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二)乙方自愿或受他人指使竊取甲方商業秘密為己所用或提供給第三方的,無論是否以營利為目的,且無論是否實際獲利,甲方均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侵害、賠償損失,并將非法所得交付給甲方,情形嚴重的提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三)甲方對違反本協議的行為,有權任意采取如下措施的任一項或幾項:
1.內部處理:扣發工資獎金、給予處分、直至辭退、開除,同時可要求乙方承擔經濟損失;
2.可對乙方提起違約或侵權之訴;
3.通過司法機關追究乙方刑事責任。
(四)因乙方違約或侵權應當賠償甲方的范圍,包括甲方的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甲方要求乙方賠償損失的同時,還可向乙方追索甲方因乙方泄密行為造成全部損失金額的300%作為違約金。
第五條 獎勵機制
(一)甲方鼓勵員工嚴格遵守保密制度,鼓勵主動防止和制止泄密、竊密行為。
(二)如乙方舉報泄密、竊密行為一經查實并協助甲方挽回損失的,甲方將予以一定經濟獎勵,并在人事任免及職級晉升方面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第六條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一)對因本協議或者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或者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和爭議,本協議雙方不可撤銷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二)雙方當事人就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應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任何一方均可以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依法向 法院起訴;
(二)依法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七條 其他約定
(一)本協議與勞動合同聯合使用,同時生效;
(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協議由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公司財務人員) 篇7
保密協議
議范本可能不適合貴方使用要求,僅供貴方參考。我方不保證本協議的適用性,而且我方不承擔因使用本協議范本而產生的任何責任。
B>于20xx年月日由
1,[披露方](以下稱“披露方”)和
2,[接受方](以下稱“接受方”)簽訂,
披露方和接受方以下共稱為“雙方”
>
A.接受方理解披露方已經或即將披露有關的資料,這些過去、現在或后來披露給接受方的資料以下稱為披露方的“產權資料”
1.對披露方披露的產權資料,接受方在此同意:(i)嚴守產權資料機密,并采取所有預防措施保護該產權資料(包括但不僅限于接受方為保護其自有機密材料所采用的措施),(ii)不泄露任何產權資料或源自于產權資料的任何資料給任何第三方,(iii)除用于內部評估其與披露方的關系之外,任何時候均不得利用該產權資料,以及(iv)不復制或顛倒設計該產權資料。接受方應爭取其接受產權資料或能接觸產權資料的雇員、代理、和分包商簽訂一份保密協議或類似的協議,此協議的實質內容應與本協議相似。
2.未準予任何權利或許可的條件下,披露方同意上述條款不適用于披露后五年以后的任何資料,也不適用于接受方能說明其具有下述情形的任何資料:(i)已經或正在變成(不是通過接受方或其會員、代理、咨詢單位或雇員的不正確作為或不作為而導致變成的)普通大眾可以獲取的資料,或者(ii)能書面證明接受方從披露方收到資料之前已經擁有或熟知的資料,除非接受方非法占有該資料,或者(iii)由第三方合法披露給他的資料,或者(iv)未使用披露方的產權資料,由接受方獨立開發出來的資料。只要接受方采取勤勉合理的努力來減少泄密且允許披露方尋求保護令,接受方可以應法律或法庭命令的要求披露資料。
3.任何時候,只要收到披露方的書面要求,接受方應立即歸還全部產權資料和文件、或包含該產權資料的媒體及其任何或全部復印件或摘要給披露方。如果該產權資料屬于不能歸還的形式、或已經復制或轉錄到其他資料中,則應銷毀或刪除之。
4.接受方理解本協議(i)并不要求披露任何產權資料或者(ii)并不需要披露方進行任何交易或發生任何關系。
5.接受方進一步承認并同意,對于提供給接受方或其顧問的產權資料的完整性準確性,披露方或者其任何一個主管、官員、雇員、代理或顧問現在或將來均沒有進行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意思表示或保證,并且現在或將來均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接受方應自己負責評估該產權資料。
6.任何一方在任何時間任何期限里沒有享受其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并不能解釋為他已經放棄了該權利。如果本協議的任何部分、條款或規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執行的,協議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仍不受影響。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分配或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未經雙方事先書面達成一致意見,本協議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協議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證具有欺詐性,本協議業已包含了雙方對合約事項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關意思表示、書面材料、談判或諒解。
7.本協議受披露方所在地法律管轄(如披露方所在地不只一個國家,則為其總部所在地)(“地域”)。雙方同意將由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提交給地域內的非排他性法庭審理。
[披露方][接受方]
簽字: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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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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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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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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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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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協議(公司財務人員) 篇8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保密協議。
第一條商業秘密范圍
第一類___公司經營中的商業秘密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保密事項;
2、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4、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公司尚未公開的企劃方案、預算;
6、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等資料;
7、公司出資開發、研制、購買的軟件;
8、公司設計方案、圖紙、報價表、效果圖,客戶資料;
9、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如管理流程、行政、人力資源及各部門管理資料及工作手冊。
第二類財務方面機密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所列;
1、財務部的收款、存款、付款、現金流量等財務狀況;
2、客戶資料情況,合作伙伴情況,以及公司將要發展方向的方針、策略;
3、材料設備采購方式、采購價、采購渠道,采購合同,分包商資料情況;
4、項目成本核算、經營成本、勞動力成本、機械成本、管理成本;
5、合同及分包商合同、協議;
6、在經營活動中的保密行為;
7、公司領導臨時交待的保密事項;
特別說明:如乙方無法確定屬于商業秘密,則可向上級及公司咨詢。在得到上級或公司明確答復“不屬于商業秘密”之前,乙方應按商業秘密對待。
第二條不泄露、不使用商業秘密
乙方同意,在甲方聘用期間以及聘用期終止后,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決不公開發表或對其他人泄露甲方的任何商業秘密,決不為其他目的而是用甲方的任何商業秘密,決不復印、轉移含有甲方商業秘密的資料。
第三條脫密期
乙方同意,因乙方的特殊崗位,如乙方合同到期或將離職,甲方有權在合同到期或離職前的三個月內將乙方調離現崗位(薪酬相應調整)直至離職,乙方應予配合。
第四條限制競爭性行為
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間,決不直接地或者間接地從事同甲方業務具競爭性的業務,決不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決不對甲方競爭對手提供(無論直接地或者間接的)咨詢性、顧問性服務,決不聘用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為自己工作,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接受外辦聘用。
第五條禁止惡意損壞行為
鑒于乙方受聘用期間職位的特殊性,可能會掌握甲方更多、保密等級更高的商業秘密,乙方承諾:無論在甲方受聘用期間或者聘用結束(無論因何原因而結束)后,無論出自任何原因,乙方到工商、稅務、勞動等相關單位進行所謂的投訴、舉報等發泄私憤的行為的,均為蓄謀惡意損壞甲方名譽及利益的行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聘用期終止后的義務
1、當聘用期無論由于何種原因終止時,或者甲方有要求時,乙方同意立即向甲方移交自己所掌握的,包含有職務開發中商業秘密的文檔、記錄、筆記、提綱、數據、源程序、目標程序、模型、樣品以及任何其他材料,并辦妥有關手續。
2、乙方同意,在聘用期終止后仍然嚴密地保守自己在甲方任職期間所了解的甲方的商業秘密,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中成為公知性信息為止。
3、乙方同意:由于乙方崗位的特殊性,在乙方終止或解除聘用的三個月內,如因財務方面的需要,乙方仍應配合甲方提供適當咨詢、解答、交接、指導工作。
第七條法律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中的任何義務的,均視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補償。
2、乙方利用甲方無形資產獲取的利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交付給甲方,并保留訴訟的權利。
3、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向甲方支付___50萬元違約金。同時,乙方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調查費用、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證費用等。
第八條附則
1、雙方是否構成勞動關系以雙方簽署的其它協議為準,本協議不作為勞動關系的證據。
2、本協議自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協議(公司財務人員) 篇9
保密協議
本協議于[ 年 月 日]由以下雙方簽署:
(1) (公司)以及
(2) (“接受方”)。
鑒于
(A) 為了使接受方能夠考慮參與項目的可能性,公司需要向接受方提供某些信息。
(B) 接受方同意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對公司向其披露的保密信息保密,公司同意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
雙方同意:
1. 定義
本協議中,除非內容另有要求:
(1) “保密信息”指在本協議簽署之前或之后、公司或公司要求的任何人向接受方或接受方的管理者、雇員和專業顧問提供的任何形式的所有信息,而不論是否采用書面形式、通過肉眼閱讀或機器閱讀的形式、或任何其他形式,這些信息包含了全部的或部分的與項目或公司有關的技術、經營、管理、經濟、計劃、業務或財務性質的材料,或包含了任何性質的知識產權;保密信息也包括上述信息的所有副本,這些副本包括書面副本、在任何電腦中的儲存和在其他信息存取系統的儲存。
(2) “項目”指[ ]。
2. 保密信息的披露和使用
鑒于公司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接受方同意:
(1) 接收方僅以考慮和評估其本身參與項目的可能性為目的使用保密信息;
(2) 對所有保密信息保密,并且不向任何人披露其任何部分;以及
(3) 遵守本協議條款。
3. 保護和控制
為了確保保密信息的保密,接受方應采取類似于為保護自己的保密信息而作的努力,特別是(但不僅限于)在實施此述義務方面,接受方應:
(1) 把文件形式的保密信息與接受方的所有文件和其他信息隔離;
(2) 建立和維持足夠的保護措施(包括公司不時提出的任何合理保護措施),以保護保密信息不受到未經授權的接觸或使用;
(3) 不在公共使用的電腦上使用、復制、轉移或儲存任何保密信息;
(4) 如果任何保密信息發生或懷疑發生任何未經授權的使用、復制或披露,應立即通知公司。
4. 承認和賠償
(1) 接受方承認其知曉任何對本協議的違反都將導致公司遭受損失和損害。
(2) 如果由于接受方違反本協議而直接或間接地導致公司遭受或發生損失或損害,接受方應給予公司所有該損失或損害的賠償。
5. 知識產權
雙方承認,除了本協議所包含的以外,本協議未提供任何知識產權(包括但不僅限于保密信息的任何知識產權)的任何權利。
6. 終止
(1) 當接受方完成了上述第2條所述的考慮和評估,或如果接受方于任何時候決定不參與項目,接受方必須立即通知公司,本協議也將立即終止;
(2) 公司可以于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接受方終止本協議,該終止通知立即生效;
(3) 一旦本協議終止,接受方使用保密信息的權利將停止,并且接受方應于3天內,根據公司的如下選擇,處理接受方占有或控制的保密信息:
(A) 將其交還公司;或
(B) 銷毀保密信息并向公司書面保證該銷毀;或
(C) 銷毀保密信息并允許公司目擊該銷毀
本協議終止后___年內,其包含的保密和不使用義務將繼續有效。
7. 其他
本協議以中文書就,兩者具有相等效力。
8. 管轄法律
本協議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解釋。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之任何爭議,應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按照其現行仲裁規則解決。
有鑒于此,本協議于開頭所述之日期生效。
授權代表簽字
.簽字
【 】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
簽字
【 】公司蓋章
保密協議(公司財務人員) 篇10
協議書編號:
保密協議
甲方(資料提供方)乙方(資料接收方)鑒于:甲乙雙方正在就進行會談或合作,需要取得對方的相關業務和技術資料,為此,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保密資料的定義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給對方的明確標注或指明是保密資料的相關業務和技術方面的書面或其它形式的資料和信息(簡稱:保密資料),但不包括下述資料和信息:
(一)已公布于眾的資料;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前已為乙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資料。
第二條雙方責任
(一)甲乙雙方互為保密資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負有保密義務,承擔保密責任;
(二)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和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資料。
除非乙方在為甲方項目申報過程中,需向國家相關部門提供的資料;
(三)除經過雙方書面同意而必要進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將保密資料復印、復制或者有意無意地提供給他人;
(四)如果合作項目不再繼續進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項目,經對方在任何時候提出書面要求,另一方應當在五個工作日內銷毀或向對方返還全部保密資料以及包含或體現了保密資料的全部文件。
第三條保密資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權保存必要的保密資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項目工作中所承擔的法律、規章與義務時使用該等保密資料;
(二)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或者其他形式的允許情況下,可以披露使用保密資料。
第四條爭議解決和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對因本協議或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和爭議、訴訟或程序,本協議雙方不可撤銷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的管轄。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保密協議(公司財務人員) 篇1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關于禁止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的若干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則下訂立以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公司商業秘密范圍
1、甲方經營信息:包括甲方經營方針決策、投資決策意向、發展規劃、經營計劃方案、經營狀況和實際實力、認證模式和服務定價、市場分析、營銷策略等;
2、甲方交易信息:包括與有合作關系企業和客戶名單、客戶資料、合作意向、投資合同條款、營銷網絡和渠道、客戶抵押物信息、成本價格、拍賣標的底價、收費標準、購買理財產品的客戶資料、成交或商談的價格等;
3、甲方管理信息:包括財務預算、財務報表、統計資料、財務分析報告、資產狀況、工資薪酬資料、人事資料、理財投資客戶材料、業務投資資料(客戶調查審查報告、會談記錄、公證書、合同、表格等)、業務標準規范和流程、業務培訓資料等。
4、甲方其他信息:乙方在甲方從業期間因工作關系而獲得的所有其它應當保密的信息。
第二條 保密期限
1、雙方簽署同意的勞動合同期內。
2、勞動合同解除或期滿終止后兩年內,乙方依然應當堅守職業操守和職業道德,保守對甲方的保密承諾。
第三條 保密費用
甲方對乙方的技術成果給予的獎勵,獎金中含有保密費,其獎金和保密費的數額,視技術成果的作用及其創造的經濟效益而定。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任職期間必須遵守雙方約定的保密條款。除履行職務需要之外,無論在正常或非正常的情況下,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乙方均應本著謹慎負責的態度,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任何(單位內部無權知悉該項秘密的、外部的)人員泄露自己知悉或持有的屬于甲方的、或者不屬于甲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機密信息。
2、乙方承諾在甲方任職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參與組織、策劃或者參加任何與甲方相競爭的項目和活動,不在與甲方經營項目類似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內任職或為其提供幫助和服務。
第五條 違約責任
在勞動合同期內,如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約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并承擔接受處罰或賠償甲方損失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經濟損失,但給甲方正常經營活動帶來不良影響的,將酌情予以乙方警告、扣除當月績效處罰;
2、合同解除或期滿終止后兩年內,如乙方未履行對甲方的保密承諾,并對甲方的經濟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可依據有關法律規定,選擇司法訴訟等辦法,依法處理。
第六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七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當事人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公司財務人員) 篇12
甲方:
負責人:
聯系電話:
地址: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臨時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號。
鑒于甲方系合法存續的企業,乙方系符合勞動法規定的勞動者,乙方在甲方和或甲方關聯公司任職,并獲得相應勞動報酬。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的保密及競業限制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秘密信息及知識產權
1.1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 “秘密信息”是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未曾公開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和財務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專有技術、專利、制作工藝、制作方法、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管理訣竅、產品或服務的銷售網絡、采購情況、銷售渠道、銷售狀況、定價政策、客戶名單、市場開發及售后服務情況、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乙方承認在為甲方工作期間可能直接或間接地通過書面、口頭、圖表、音像資料等獲得或通過觀察全部或部分設備、產品等獲得這些秘密信息。
1.2甲乙雙方同意,上述“秘密信息”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過錯而進入公眾領域的公開信息。
1.3甲方排他的享有乙方在履行職務工作過程中創造的任何工作成果的知識產權。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發明創造、技術改進、工具模型、專有技術、專有設計、專利、管理模式、商業模式、管理方法等,甲方可按照甲方制度和法律規定給予乙方適當的獎勵或報酬。雙方一致同意工作成果屬 “秘密信息”范疇。
第二條 對秘密信息的保密
2.1乙方承諾,嚴格保守自己在為甲方工作期間所獲得有關甲方及甲方項目的一切秘密信息。
2.2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項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種秘密信息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以任何方式,無論口頭、書面,還是磁盤、通信網絡等介質向任何其他方,包括個人、公司、商社、其他經濟組織等泄露秘密信息。
第三條 禁止非法使用秘密信息
3.1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項目的工作需要并為甲方利益而使用此種秘密信息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或授權,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以任何方式許可或協助他人使用秘密信息。
第四條秘密信息的停止使用
4.1在甲、乙雙方的勞動關系無論何種原因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停止使用所有的秘密信息,而且只要此種秘密信息尚未依法進入公眾領域,乙方就不得繼續使用,也不得向任何個人、公司、商社、其他經濟組織等披露此種秘密信息。
4.2在甲、乙雙方的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及終止或解除后,一旦甲方要求,乙方應立即按甲方要求將從甲方及甲方項目獲得的一切資料文件及其復制件歸還甲方或雙方銷毀,包含該商業秘密資料的媒體及其任何或全部復印件或摘要。如果該技術資料屬于不能歸還的形式、或已經復制或轉錄到其他資料或載體中,則應刪除。乙方承諾在勞動關系解除前向甲方出具書面《承諾函》,承諾終身保守本協議所稱秘密不被非本協議以外的第三人知悉。
第五條保密期限
5.1雙方同意本協議規定的保密期限為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雙方簽署書面解密協議之日止。
5.2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離職,仍須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5.3本協議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乙方從甲方領取工資為標志,并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任職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及休息時間,而無論乙方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
5.4本協議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系的時間為準。乙方書面提出辭職或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甲方書面解聘或拒絕發給甲方全部或部分工資的行為,視為將甲方解聘。
第六條 競業限制
6.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在與甲方的勞動關系存續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為自己或他人從事與甲方相競爭的商務活動,包括并不限于乙方在與甲方所處行業相同或相近的行業兼職,乙方從事與其在甲方崗位、工作內容相同或相近的工作等。
6.2乙方離職之后仍應遵循競業限制的約定,經雙方協商確定。甲方在乙方競業禁止期間暫按月支付乙方補償金,標準為乙方任職期間工資報酬的20%,期限為從雙方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2年。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支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相當于乙方任職期間取得的勞動報酬總額的25%。如果甲方的損失超過前述約定違約金數額,以甲方的實際損失額為準進行賠償。
7.2由于乙方違約而使甲方遭受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損失、可得利益等間接損失及調查費、律師費、訴訟費用。并且乙方還應采取各種合理方法挽回泄密造成的影響,盡可能使秘密信息繼續處于保密狀態;同時,本協議繼續有效。
7.3乙方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的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無論違約金及損失賠償金給付與否,甲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乙方的勞動關系,乙方對此沒有任何異議。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及法律適用
8.1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并按照中國的法律進行解釋。由于本協議的簽訂、履行或解釋而產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
8.2發生爭議后,任何一方可直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依法訴訟。
第九條其他
9.1通知,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通知須用中文書寫,并應由專人交付或郵遞、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發出,地址以本協議為準。如聯系方式發生變更,變更方應于變更事項發生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否則本協議地址視為有效地址。
9.2效力,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署后生效。若本協議中某條款與現有或將來相關法律有抵觸而導致某條款無效,各方保證此條款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履行,本協議其它條款對各方仍舊具有約束力。本協議的所有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本協議所稱立即,如無其他特殊約定,應理解為接到通知之日起2日內。
9.4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并不能解釋為他已經放棄了該權利。
9.5任何一方不得單方或私自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未經雙方事先書面達成一致意見,本協議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
9.6本協議系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所有條款是雙方在充分協商、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礎上達成的一致合意,不存在任何重大誤解、顯失公平、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在任何情況下,本協議均不得理解為單方提供的格式協議,甲乙雙方對此無異議。
9.7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以書面進行,并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對本協議的修改和補充,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9.8本協議附件系本協議有效組成部分,與協議本文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以中文書寫。本協議一式二份,效力等同,甲乙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公司財務人員) 篇13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簡述:
接受方理解披露方已經或即將披露有關________的資料,這些過去,現在或后來披露給接受方的資料以下稱為披露方的“產權資料”。
有效條款:
1、對披露方披露的產權資料,接受方在此同意:
(i) 嚴守產權資料機密,并采取所有預防措施保護該產權資料(包括但不僅限于接受方為保護其自有機密材料所采用的措施);
(ii) 不泄露任何產權資料或源自于產權資料的任何資料給任何第三方;
(iii) 除用于內部評估其與披露方的關系之外,任何時候均不得利用該產權資料;
(iv)不復制或顛倒設計該產權資料。接受方應爭取其接受產權資料或能接觸產權資料的雇員,代理,和分包商簽訂一份保密協議或類似的`協議,此協議的實質內容應與本協議相似。
2、未準予任何權利或許可的條件下,披露方同意上述條款不適用于披露后五年以后的任何資料,也不適用于接受方能說明其具有下述情形的任何資料:
(i) 已經或正在變成(不是通過接受方或其會員,代理,咨詢單位或雇員的不正確作為或不作為而導致變成的)普通大眾可以獲取的資料;
(ii) 能書面證明接受方從披露方收到資料之前已經擁有或熟知的資料,除非接受方非法占有該資料;
(iii) 由第三方合法披露給他的資料;
(iv)未使用披露方的產權資料,由接受方獨立開發出來的資料。只要接受方采取勤勉合理的努力來減少泄密且允許披露方尋求保護令,接受方可以應法律或法庭命令的要求披露資料。
3、任何時候,只要收到披露方的書面要求,接受方應立即歸還全部產權資料和文件,或包含該產權資料的媒體及其任何或全部復印件或摘要給披露方。如果該產權資料屬于不能歸還的形式,或已經復制或轉錄到其他資料中,則應銷毀或刪除之。
4、接受方理解本協議
(i)并不要求披露任何產權資料;
(ii)并不需要披露方進行任何交易或發生任何關系。
5、接受方進一步承認并同意,對于提供給接受方或其顧問的產權資料的完整性準確性,披露方或者其任何一個主管,官員,雇員,代理或顧問現在或將來均沒有進行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意思表示或保證,并且現在或將來均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接受方應自己負責評估該產權資料。
6、任何一方在任何時間任何期限里沒有享受其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并不能解釋為他已經放棄了該權利。如果本協議的任何部分,條款或規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執行的,協議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仍不受影響。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分配或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未經雙方事先書面達成一致意見,本協議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協議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證具有欺詐性,本協議業已包含了雙方對合約事項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關意思表示,書面材料,談判或諒解。
7、本協議受披露方所在地法律管轄(如披露方所在地不只一個國家,則為其總部所在地)(“地域”)。雙方同意將由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提交給地域內的非排他性法庭審理。
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至________ 年 ____月 ____日。
披露方(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賬號:
email:
接受方(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賬號:
email:
披露方單位(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簽字地點:
簽字日期:
接受方單位(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簽字地點:
簽字日期:
保密協議(公司財務人員) 篇14
甲方:_________(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_____________(員工姓名)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后的必須期間,均會接觸或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為了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現就有關保密事項協議如下:
一、甲方的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設計、程序、操作等方面的軟件,產品方案,產品策略,制作方法,客戶名單,貨源及技術情報,財務資料,供應商、經銷商資料,以及乙方依約或依法對第三方負有保密職責的第三方的商業秘密等信息。
二、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應為其供給工作所必需的各種信息、資料、設備和軟件,以充分發揮其聰明才智。
三、甲方應制定相應的保密制度,對商業秘密的資料、范圍、保密期限等作出規定,以便乙方遵循。
四、乙方同意采取必要及有效的措施,維護其于受雇期間所知悉或持有的商業機密。除職務上的正常、合理使用外,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甲方的商業秘密泄露、告知、交付或轉移給甲方(包括甲方之關系企業)以外的第三方,或為自我或第三方使用。
五、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保證不私自保留、復制和泄露任何商業秘密資料,不在其他公司兼職;保證不私自從外部將任何有侵權可能的信息和資料攜人甲方,并擅自使用,否則,乙方愿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職責。乙方離職后1年內,保證不在甲方以外的任何場所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與甲方競爭;甲方為此支付乙方保密費用元。
六、乙方離職時,應立即將自我所持有的甲方所有的'商業秘密資料、軟件等物品移交甲方所指定的人員,并辦妥相關手續。
七、甲、乙雙方均愿嚴格執行本協議。任何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愿承擔全部賠償職責。此外,乙方違約的,甲方能夠解除其勞動合同。
八、本協議為勞動合同的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保密協議(公司財務人員) 篇15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為規范公司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我公司員工手冊等相關規定,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在職期間及離職以后保守甲方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一、需要保密的信息
1、本保密協議中所涉指的需要保密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所有非公開的規章制度、管理流程以及所有下發的文件;
(2)甲方簽訂的所有非公開的合同、法律文件以及其中所有非公開的數據和內容;
(3)甲方的重要報告、重要外部來函、各類會議紀要以及其他存檔材料;
(4)甲方重要客戶資料、客戶統計臺帳等客戶資料和信息;
(5)甲方各類統計數據和報表;
(6)甲方所有的技術資料及現有科研成果、技術秘密;
(7)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信息。
(8)乙方任職期間從甲方獲得的工資數額及工作期間依職權得知他人工資數額。
2、保密信息的載體包括但不限于:書面、視頻、音頻、計算機軟件以及記錄甲方秘密的任何載體等。
二、保密責任
1、乙方必須對所有來自甲方的保密信息嚴格保密,包括執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規程。
2、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
3、乙方不能透露涉及商業使用權、專利權、復制權、商標、技術機密、商業機密或其他歸甲方專有的權利給第三方。
三、保密期限
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后三年內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四、違約責任
1、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或法律強制性規定,甲方按照乙方自動離職處理,或者視情況給予扣除績效、降薪、降職直至開除等處分決定。并且甲方對乙方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2、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乙方須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萬元并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包括因追究違約責任所產生的所有合理費用等;根據泄密造成的損失的大小,嚴重者甲方可按《刑法》泄密罪追究刑事責任。
五、特別約定
1、乙方認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2、雙方同意,本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仍獨立有效至保密期滿。
3、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蓋章: 簽字:
日期: 日期:
保密協議(公司財務人員) 篇16
保密協議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在甲方任職,其在工作過程中可能知悉或接觸到甲方的商業秘密,雙方當事人就乙方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本著自愿、公平及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下列具體條款:
一、商業秘密的范圍
第一條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是指 。
第二條 本協議所稱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內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保密義務
第三條 乙方應履行下列保密義務: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密期限
第四條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到商業秘密脫密時止。乙方的保密義務并不因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而免除。
四、法律責任
第五條 乙方必須保守甲方保密信息,在職期間,故意或過失導致甲方保密信息泄露的,甲方可根據規章制度給予乙方相應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情節嚴重的,甲方可以將乙方移送司法行政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條 乙方違反保密協議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同時乙方應當支付甲方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出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保全費等)。
五、爭議解決
第七條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雙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本協議第七條的約定不影響甲方請求公安、工商、知識產權等政府管理部門對乙方侵權行為或違法行為進行處理的權利。
六、其他約定
第九條 本協議若與雙方以前的任何協議有沖突,以本協議約定為準。
第十條 本協議的補充和修改必須用書面達成且經雙方簽署后才能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二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密協議(公司財務人員) 篇17
甲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
乙方因參與甲方的有關工作,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關于該公司的商業秘密。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訂立本保密協議。
第一條 保密的內容和范圍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的商業秘密范圍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
1、技術信息:___________
包括甲方的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以及有關溝通的數據記錄,元件的照片相片等等。
2、經營信息:___________
包括甲方的客戶名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標投中的標底及表率內容、數據等;
3、甲方的交易秘密:___________
包括商品產、供、銷渠道,客戶名單,買賣意向,成交或面談價格,商品性能、質量、數量、交貨日期。
4、甲方的管理秘密
包括財務資料、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等。
5、 其他
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相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或者乙方在職期間因工作關系而獲得、交換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與甲方有關的保密信息。
第二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
對第一條所稱的該公司商業秘密,乙方承擔以下保密義務:___________
1、主動采取加密措施對上述所列及之商業秘密進行保護,防止不承擔同等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者知悉及使用。
2、乙方不得未經甲方授權或者許可,以檢索、瀏覽、摘抄、復制、傳真、拍照、電子郵件等方式占有、傳播、出售、使用或允許他人(包括不該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的其他職員)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
3、不得向不承擔同等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關于該公司的商業秘密。
4、不論因何種原因終止參與甲方關于該公司的工作后,都不得在該公司之商業秘密公開之前向任何人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其他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自辦企業)。
5、該公司的商業秘密所有權始終全部歸屬甲方,乙方不得利用自身對公司不同程度的了解申請對于該公司的商業秘密所有權。
6、如發現甲方關于該公司的商業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過失泄露秘密,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甲方公司書面報告。
7、乙方與甲方的勞動關系終止(包括解除)的,應當辦理商業秘密的交接手續,銷毀或者交還從甲方及甲方公司獲得的一切資料及其復制件,未辦理或者未辦理完全商業秘密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
第三條 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本協議簽訂時開始,直至乙方從本公司離職兩年為止。乙方是否繼續參與甲方的工作,不影響保密義務的承擔。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違反此協議任何條款,甲方有權要求其賠償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實際損失及其他因其擅自使用、披露或許可第三方使用上述保密信息而得到的收益。如乙方因違約而受有利益,還應將所得利益支付給甲方。
3、因乙方的違約行為造成了其他第三方財產或名譽損失,乙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4、因乙方的違約行為導致甲方須向第三人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5、以上所稱的損失賠償費用還應包括調查費用、訴訟費用和律師費用等。
6、乙方在職期間違反此協議任何條款的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的勞動關系。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雙方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六條 協議的效力和變更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起生效。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_(簽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字)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保密協議(公司財務人員) 篇18
保密協議
【當事人情況】
第一條 合同主體描述
1. 本保密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由以下雙方于【 】年【 】月【 】日(以下簡稱“生效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 】(添加具體簽署地址)共同簽署:
(1)【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披露方”、“用人單位”或“公司”),一家根據中國法律組建并合法存續的有限公司,其注冊號為【 】,聯系地址位于【 】,法定代表人為【 】。
(2)【 】(以下簡稱“接受方”、“勞動者”或“員工”),一位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其公民身份號碼:【 】,聯系地址:【 】,電子郵箱:【 】,聯系電話:【 】。
2.為本協議之目的,披露方和接受方在本協議中單稱“一方”,合稱“雙方”。
第二條 合同目的描述
1. 鑒于:
(1)披露方和接受方于【 】年【 】月【 】日簽訂了一份《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根據該勞動合同,披露方雇用接受方作為其正式員工,在公司從事【 】崗位的工作,其屬于披露方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接受方理解并同意,接受方在公司履行其職責和工作過程中將不可避免地直接及間接接觸公司大量的商業秘密(以下簡稱“商業秘密”,具體定義如下),應當對公司的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
(2)雙方理解并同意,商業秘密是披露方有價值的財產,而錯誤使用或在未經授權下透露將實質性地損害商業秘密的價值,并給披露方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
據此,本著平等自愿與誠實信用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保密等有關事宜,雙方一致達成如下條款和條件,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三條 術語定義
1. 離職:指員工自動離職、協商一致解約、嚴重違法違紀被披露方辭退、合同期滿終止等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各種情形。
2. 創作文件:指在創作過程中可能產生或足以產生知識產權的文件及(或)各類機密資料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草稿、圖面、個人筆記、會議記錄、軟件等。
3. 商業秘密:指由披露方所有的、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披露方帶來經濟利益或競爭優勢、具有實用性并經披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4. 保密信息:指披露方向接受方披露的全部信息或接受方在履行雙方合作事宜時而獲知的披露方的信息,不管上述信息是以何種方式披露或者以何種方式獲得(本協議約定的非保密信息除外)。
5. 關聯公司:指披露方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子公司/實體組織、直接或間接控制其的母公司/實體組織、直接或間接被同一母公司/實體組織控制的公司/實體組織、各分公司以及其他與披露方具有關聯關系的公司。
第四條 保密信息的范圍
1.本協議項下的“保密信息”是指披露方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書面、口頭、或以樣品、范本、計算機程序或其它形式)向接受方披露的與業務相關的任何信息。
······
因涉及相關知識產權,如需,可與昆明合同律師網申波律師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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