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機動車輛投保單(一)(精選7篇)
保險公司機動車輛投保單(一) 篇1
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車輛
牌子
牌照
號碼
用
途
噸位
或
座位
車輛損失險
第三者責任險
保險費合計
保險
金額
費
率
保險
費
基本保
險 費
固定保
險 費
< xml:namespace prefix="O">
總保險金額:人民幣(大寫)
地 址:
電 話:
聯系人:
開戶銀行 單位簽章
及帳號
年 月 日
保險費總數:人民幣(大寫)
自 年 月 日 時起
保險期限 個月
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時止
注意:本投保單在未經保險公司同意
或未簽發保險單之前,不生保險效力
保險公司機動車輛投保單(一) 篇2
投保人____編號:
┌──┬──┬─┬───┬────────────┬───┬─────┐
│││││ 車輛損失險 │第三者││
││││││責任險││
│車輛│牌照│用│噸位或├──┬─┬───┬───┼───┤保險費合計│
│型號│號碼│途│座位│保險│費│保險費│基本保│固定保││
│││││金額│率││險費│險費││
├──┼──┼─┼───┼──┼─┼───┼───┼───┼─────┤
│││││││││││
├──┴──┴─┴───┴──┴─┴───┼───┴───┴─────┤
│總保險金額:人民幣│地址:│
├────────────────────┤電話:│
│保險費總額:人民幣│聯系人:│
├────────────────────┤開戶銀行:│
│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起│帳號:│
│保險期限:個月││
│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二十四時止││
├────────────────────┤│
│備注:(1)(務請注明保額來源及計算方式│單位簽章:│
│): │經辦人:│
│(2)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險公司機動車輛投保單(一) 篇3
投保人:________ 編號:________
車輛
牌子
牌照
號碼
用
途
噸位或
座位
車輛損失險
第三者
責任險
保險費合計
保險
金額
費
率
保險費
基本保
險費
固定保
險費
總保險金額:人民幣(大寫)
地址:
電話:
聯系人:
開戶銀行:
帳號
單位簽章:
經辦人:
年月日
保險費總數:人民幣(大寫)
自年月日時起
保險期限個月
至年月日二十四時止
備注:(1)(務請注明保額來源及計算方式):
(2)
保險公司機動車輛投保單(一) 篇4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駕駛證號碼: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租車輛名稱: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
顏色:_____
車號: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甲方將車輛出租于乙方使用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租賃期限:從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時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時止,甲方將______________號車交付給乙方使用。
租金: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
押金: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月租續交租金時間應在租賃到期前三天辦理。
行駛里程:車輛允許行駛______公里(月日),每超出壹公里,加收人民幣________元。
行駛區域: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范圍內。 起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返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
1.依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關費用。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提供乙方所需的車輛。
2.甲方保證所交付的車輛,其性能由車輛檢測部門認定為技術狀況合格且
車輛配置及相關證件齊全。
3.甲方應每月定期對租賃車輛進行檢測及維護。
4.如實告知乙方租賃車輛的相關信息。
5.對所獲得的乙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6.甲方承擔該租賃車輛的保險費及養路費。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如實向甲方提供駕駛人員的駕駛證、身份證證明材料。
2.按時根據合同的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保持車輛原狀。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其他設施。
5.協助甲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6.不得利用甲方車輛,作非法用途,不得裝載易燃易爆物品。
7.保護甲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
轉租所租賃的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盜搶時,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后,再向交警、公安等部門報案并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乙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五條 免除或減輕責任
1.雙方因不可抗力(指:《民法典》第 7條第2款所稱)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
2.損失是由乙方自己過錯造成的,其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3.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積極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損失部分要求賠償;違約方應當承擔對方為防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損失擴大部分的數額為限。
第六條 違約責任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費用、使用和保管租賃車輛的,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納租金總額的3%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根據所租車輛型號按日租收取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退租的,應按一個月租金數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甲方在扣除違約金后將余款退還乙方。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提前3日通知甲方續租的,在租賃期滿后,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4.乙方有下列行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不退還保證金和押金。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的;
(3)轉讓、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5.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 未協助甲方按時參加租賃車輛車檢或維修保養、不按車輛性能及操作程序使用車輛致使車輛修理、停運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非因甲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8.乙方違反交通法規所造成的車輛及人員傷亡(如喝酒,違章駕駛等)等其他原因致使保險公司不予受理或拒絕賠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9.如發生事故,事故修理費在 xx年的按30%,兩年以上的按xx年,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為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托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簽運單確定,所簽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后 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并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貨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民法典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附:運單編號:
簽發時間: 年 月 日 裝運時間: 年 月 日
簽發地點: 省 市 區 路 號 裝運地點: 省 市 區 路 號
發貨人: 承運人:
托運人簽章 承運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險公司機動車輛投保單(一)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出借人、質押權人)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出質人)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貸款方(質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方(質押人):_________________
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根據《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立此合同,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①乙方將自己名下的汽車,牌照號為:_________________型號為:__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___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________向甲方作質押(約定該車輛于乙方收到甲方借款時,交由甲方占有)。
②乙方應提供汽車相關文件已提供文件打“√”
1、機動車登記證書
2、行駛證正副本原件
3、身份證原件
4、身份證復印件
5、車鑰匙把
6、保險
7、車船使用稅
8、購車發票
9、附加費原件(完稅證)
③汽車內一切其它物品乙方已清理干凈,質押車輛內乙方未清理物品,一律視作乙方放棄。
④汽車外觀狀況⑤其它
第二條甲、乙雙方認可現在該車輛的評估價值: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元。質押汽車已行駛里程數為: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第四條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第五條借款利息、費用:_________________借款叁拾日(月)利息%;綜合費用
。借款同時繳清首期(月)利息、綜合費用。第六條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_______________日止。
第七條車輛質押提前還款約定:_________________不足一個月利息,按足月收取利息。
第八條逾期交納綜合費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額日加收0.5%違約金。超五日乙方未交綜合費及利息,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按規定處置質物。
第九條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先將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一次性交給甲方或將現金打進甲方帳戶(卡上),再提車驗車。
第十條保證條款: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到期不能償還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權對質押物進行處理,乙方到期如數償還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綜合費用時,甲方將質押物退還給乙方。
2、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的規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非法活動。
3、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綜合費用。
4、乙方違約,甲方變賣汽車所得價款超過雙方認定價值部分歸甲方所有。包含違約金、賠償金和甲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稅費等);不足認定價值乙方須向甲方補齊至足以清償借款本息及綜合費用。
第十一條乙方保證: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質押物一旦發生被甲方處分,乙方無條件、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一)乙方是合法的獨立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二)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準及授權,不存在法律上的瑕疵;
(三)乙方對所質押的車輛擁有全部、有效、無爭議、獨立的所有權或處置權,如質押車輛為共有的,其將質押車輛應已獲得所有的必要的同意和批準,并告知甲方此車輛共有人詳實情況;
(四)乙方向甲方所提供該車輛的全部證件、憑證、票據、資料等均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五)乙方所質押的車輛,在此前未向第三人設置抵押或第三人承諾不就該車輛設置抵(質)押,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
(六)乙方所質押的車輛,在此前未發生任何交通肇事及其他違法行為牽涉;
(七)乙方車輛質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所質押的車輛贈與、轉讓、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給第三人,如經甲方同意而取得的轉讓費等價款,應優先用于償還本合同下的借款本息以其他一切有關費用和款項。
(八)乙方所質押的車輛的價值非因甲方原因明顯減少的,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擔保當物。
(九)乙方應協助甲方實現質押權并不會設置任何障礙。
乙方以上保證如有任何虛假作偽,乙方愿意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與甲方無涉。
第十二條本合同與質押車輛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公證、登記等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本合同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訴訟管轄地為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有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自然人簽字即可)之日起生效,若質押車輛為多人共同共有,所有共有人應在本合同公證時,簽署有效的相關文件。
第十五條質物的占管:_________________
(一)本合同項下的質物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占有和保管。
(二)乙方應將有關質物所有權證書或使用權證明文件的原件交甲方保管。第十六條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本息和綜合費用、不辦理續期手續、不交納續期利息和綜合費用,則甲方有權處理質押車輛,按雙方簽約時共同認定的價值出售車輛。若甲方暫未出售車輛,甲方享有質押車輛的使用權、收益權。
2、甲方在車輛質押期間,可以按每日10公里的車程行駛車輛以維護車輛或移庫。在每日10公里行程范圍內汽車輕微刮蹭,甲方除負責恢復外,不負責其它賠償;質押車輛在質押期間出現交通事故,由保險公司及責任人賠償,且乙方有責任以車主身份負責處理事故,甲方不負責其它任何賠償。
3、甲方在質押期間遺失車輛有關文件,由甲方支付費用,乙方配合補辦相關手續,甲方不負擔乙方誤工等其它損失。
4、甲方在質押期間車輛被盜、燒毀、意外損壞,由保險公司賠償,甲方不負責任何賠償;沒有保險的車輛,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的損失(按雙方認定價值)。
5、如乙方未履行此約定,甲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賠償金及違約金等,行使質押權。
第十七條本合同在乙方還清借款本金、利息、綜合服務費后,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質押物和證件等返還乙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八條提示條款: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并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本合同由甲、乙簽字手印后立即發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
1、車輛手續及車輛所有證件;
2、車輛過戶委托書;
3、車輛交接證明;
4、質押人身份證復印件。
甲方(出借人、質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險公司機動車輛投保單(一) 篇6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XX大霸王車牌號為_______________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并且告知車況,乙方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留復印件備存。
第三條 租賃期限
該車租賃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乙方在租期內無償使用甲方該車輛。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 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于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回收車輛;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特別約定: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持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險公司機動車輛投保單(一) 篇7
公司車輛使用管理協議書
甲 方:
乙 方:
公民身份號碼:
為加強公司車輛管理,提高公司車輛使用的效率和車輛使用的合理性,經公司研究決定,特對公司因業務需要配置給員工使用的車輛達成以下協議:
車輛基本情況
車輛品牌(型號):
車牌號:
發動機號:
二、雙方的權利與責任
1、甲方對配置給員工的使用的車輛擁有所有權及對車輛財產處置權、管理權、調配權。
2、甲方根據公司業務情況,隨時有權對車輛使用進行合理的調配權利,乙方必須服從公司的安排。
3、甲方配置給員工的車輛,僅作為業務性質使用,乙方無權對公司車輛進行處置(抵押)或者變賣。
4、乙方在使用期間,必須以公司利益為重,愛惜和妥善保管好公司配置給車輛,因為個人的行為造成公司車輛(財產)損失的,必須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5、乙方在使用期間出現的非安全駕駛和違章(交通事故、違章駕駛處罰)造成的責任(經濟和法律)由本人承擔,公司概不負責。
6、乙方在使用期間,根據車輛使用狀況,隨時對車輛狀況進行檢查和向公司車輛主管部門匯報,定期進行保養和維護。
7、甲方配置給乙方使用的車輛,由公司統一進行管理和調度。可根據業務隨時進行征用,乙方不得拒絕。配置給乙方使用的車輛,甲方可視情況隨時收回車輛的使用權。
8、甲方配置給乙方使用的車輛的維修保養工作,由公司統籌管理,指定定點單位進行維修保養,其維修費用由公司承擔。無車輛主管單位領導同意,擅自維修的,費用自行承擔,公司不予以報銷。
9、甲方配置給乙方使用的車輛,其工作期間的油費、過路橋費用、停車費用由公司承擔。每個月統一按規定的額度予以報銷。
10、甲方配置給乙方使用的車輛,其車輛的保險費用、年檢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和承辦。
11、乙方在使用期間,不得將公司的車輛借給他人使用或公車私用,否則取消配車資格。
12、乙方在使用期間,因管理不善,造成車輛遺失的,由本人承擔車輛購置費用,(按使用年限折舊及評估價格)全額賠償。
13、乙方在使用期間,遇節假日,如無工作和業務安排,原則上車輛應當停放在公司,如需要用車的,必須申請。
三、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承擔因其違約行為造成的全部損失,公司有權根據公司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相應的處罰。
四、其他
1、協議期間,如遇協議履行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而實現債權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鑒定費、公證費、交通費等其他合理費用)。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4、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合約期滿后,甲方根據情況另行簽訂。
5、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協議為清潔打印文本,未經甲乙雙方同意,任何增刪涂改均為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
簽訂日期:
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