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精選16篇)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
委托人(甲方):
經紀人(乙方):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乙雙方應提供下列相應證件:
甲方提供:1."銷售許可證";2.權屬證件;3.物業的具體情況;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5.營業執照;6.個人身份證。
乙方提供:1.經紀機構"資質證書";2.經紀人崗位"資格證";3.經紀人身份證;4.營業執照。
第二條 甲方委托乙方據實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共 項:
1. 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
2.具體要求:
3.其他要求:
第三條 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對其委托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應在規定范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委托代理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的 %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租賃的,按年租金的 %一次性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 %計算支付;
其他服務項目支付 元。
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金額、支付方式和結算方法,由甲、乙雙方在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
第四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條服務事項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各項服務費。乙方應將甲方已預付的服務費全部退還。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務項目,則相應減少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具體數額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給乙方服務費,乙方有權按雙方約定服務費的標準,向甲方追索。
第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天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定期將本合同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情況及時通告甲方,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幫助。并有權隨時進行查詢、督促。
乙方將本合同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轉委托其他房地產經紀人的,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乙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委托他人代理的;
3.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的;
4.
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甲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要求乙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不明確,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條件、機會,擅自不履行合同;
3.違反本合同第三條及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按期給付或拒付服務費的;
4.
第九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條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服務,必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在本合同終止后的__日內,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間接地與經紀人最初物色的客戶成交,那么經紀人有權獲得經紀合同中訂立的傭金。
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它書面的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事項,應遵循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后,需要公證的,可按本市公證的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手續。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壹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營業執照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個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注冊地址 注冊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真號碼 傳真號碼
委托代理人 承辦經紀人員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2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經紀人(乙方):_________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乙雙方應提供下列相應證件: 甲方提供:
1.銷售許可證;
2.權屬證件;
3.物業的具體情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5.營業執照;
6.個人身份證。 乙方提供:
1.經紀機構資質證書;
2.經紀人崗位資格證;
3.經紀人身份證;
4.營業執照。
第二條 甲方委托乙方據實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共_________項:
1.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_________;
2.具體要求: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
第三條 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對其委托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應在規定范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委托代理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的_________%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租賃的,按年租金的_________%一次性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_________%計算支付; 其他服務項目支付_________元。 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金額、支付方式和結算方法,由甲、乙雙方在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
第四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
第二條服務事項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的各項服務費。乙方應將甲方已預付的服務費全部退還。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務項目,則相應減少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具體數額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給乙方服務費,乙方有權按雙方約定服務費的標準,向甲方追索。
第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定期將本合同
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情況及時通告甲方,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幫助。并有權隨時進行查詢、督促。 乙方將本合同
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轉委托其他房地產經紀人的,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
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乙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委托他人代理的;
3.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的;
4._________。
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
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甲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要求乙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不明確,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條件、機會,擅自不履行合同;
3.違反本合同
第三條及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按期給付或拒付服務費的;
4._________。
第九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
第二條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服務,必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在本合同終止后的____日內,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間接地與經紀人最初物色的客戶成交,那么經紀人有權獲得經紀合同中訂立的傭金。
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它書面的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事項,應遵循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后,需要公證的,可按本市公證的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手續。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個人身份證號:_________ 個人身份證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址注冊地址: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房地產權證編號: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3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經紀人(乙方):____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乙雙方應提供下列相應證件:
甲方提供:
1.“銷售許可證”;
2.權屬證件;
3.物業的具體情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5.營業執照;
6.個人身份證。
乙方提供:
1.經紀機構“資質證書”;
2.經紀人崗位“資格證”;
3.經紀人身份證;
4.營業執照。
第二條 甲方委托乙方據實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共_________項:
1.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_________;
2.具體要求: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
第三條 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對其委托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應在規定范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委托代理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的_________%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租賃的,按年租金的_________%一次性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_________%計算支付;
其他服務項目支付_________元。
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金額、支付方式和結算方法,由甲、乙雙方在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
第四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條服務事項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各項服務費。乙方應將甲方已預付的服務費全部退還。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務項目,則相應減少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具體數額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給乙方服務費,乙方有權按雙方約定服務費的標準,向甲方追索。
第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定期將本合同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情況及時通告甲方,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幫助。并有權隨時進行查詢、督促。
乙方將本合同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轉委托其他房地產經紀人的,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乙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委托他人代理的;
3.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的;
4._________。
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甲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要求乙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不明確,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條件、機會,擅自不履行合同;
3.違反本合同第三條及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按期給付或拒付服務費的;
4._________。
第九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條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服務,必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在本合同終止后的_________日內,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間接地與經紀人最初物色的客戶成交,那么經紀人有權獲得經紀合同中訂立的傭金。
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它書面的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事項,應遵循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后,需要公證的,可按本市公證的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手續。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個人身份證號:_________ 個人身份證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址/注冊地址: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房地產權證編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4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紀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乙雙方應提供下列相應證件:
甲方提供:1.“銷售許可證”;2.權屬證件;3.物業的具體情況;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5.營業執照;6.個人身份證。
乙方提供:1.經紀機構“資質證書”;2.經紀人崗位“資格證”;3.經紀人身份證;4.營業執照。
第二條?甲方委托乙方據實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共____項:
1.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2.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對其委托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應在規定范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委托代理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的_________%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租賃的,按年租金的_________%一次性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_________%計算支付;
其他服務項目支付________________元。
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金額、支付方式和結算方法,由甲、乙雙方在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
第四條?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條服務事項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各項服務費。乙方應將甲方已預付的服務費全部退還。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務項目,則相應減少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具體數額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給乙方服務費,乙方有權按雙方約定服務費的標準,向甲方追索。
第五條?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六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定期將本合同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情況及時通告甲方,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幫助。并有權隨時進行查詢、督促。
乙方將本合同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轉委托其他房地產經紀人的,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乙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委托他人代理的;
3.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甲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要求乙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不明確,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條件、機會,擅自不履行合同;
3.違反本合同第三條及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按期給付或拒付服務費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條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服務,必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在本合同終止后的____日內,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間接地與經紀人最初物色的客戶成交,那么經紀人有權獲得經紀合同中訂立的傭金。
第十條?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它書面的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事項,應遵循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簽訂后,需要公證的,可按本市公證的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手續。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壹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權證/商品房現(預)售許可證
證件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辦經紀人員:____________________
資格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5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
經紀人(乙方):________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乙雙方應提供下列相應證件:
甲方提供:1.“銷售許可證”;2.權屬證件;3.物業的具體情況;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5.營業執照;6.個人身份證。
乙方提供:1.經紀機構“資質證書”;2.經紀人崗位“資格證”;3.經紀人身份證;4.營業執照。
第二條 甲方委托乙方據實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共__項:
1.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對其委托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應在規定范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委托代理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的_%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租賃的,按年租金的_%一次性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_%計算支付;
其他服務項目支付________元。
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金額、支付方式和結算方法,由甲、乙雙方在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
第四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條服務事項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各項服務費。乙方應將甲方已預付的服務費全部退還。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務項目,則相應減少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具體數額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給乙方服務費,乙方有權按雙方約定服務費的標準,向甲方追索。
第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天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6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
經紀人(乙方):________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乙雙方應提供下列相應證件:
甲方提供:
1.“銷售許可證”;
2.權屬證件;
3.物業的具體情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5.營業執照;
6.個人身份證。
乙方提供:
1.經紀機構“資質證書”;
2.經紀人崗位“資格證”;
3.經紀人身份證;
4.營業執照。
第二條 甲方委托乙方據實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共__項:
1.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對其委托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應在規定范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委托代理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的_%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租賃的,按年租金的_%一次性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_%計算支付;
其他服務項目支付________元。
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金額、支付方式和結算方法,由甲、乙雙方在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
第四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條服務事項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各項服務費。乙方應將甲方已預付的服務費全部退還。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務項目,則相應減少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具體數額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給乙方服務費,乙方有權按雙方約定服務費的標準,向甲方追索。
第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天內)
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定期將本合同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情況及時通告甲方,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幫助。并有權隨時進行查詢、督促。
乙方將本合同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轉委托其他房地產經紀人的,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乙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委托他人代理的;
3.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甲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要求乙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不明確,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條件、機會,擅自不履行合同;
3.違反本合同第三條及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按期給付或拒付服務費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條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服務,必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在本合同終止后的__日內,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間接地與經紀人最初物色的客戶成交,那么經紀人有權獲得經紀合同中訂立的傭金。
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它書面的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事項,應遵循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后,需要公證的,可按本市公證的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手續。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壹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營業執照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個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住址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7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交由乙方房地產中介機構負責代理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不動產基本情況:
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單元第_________層,共
_________(套),房屋結構為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戶型_________;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_,屬于:_________。附房屋狀況表。
二、銷售價格與收款方式:
1、甲方確認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銷售底價為_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_________元人民幣,乙方可視市場情況高于底價銷售,銷售價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_________%、乙方得_________%。若銷售價低于甲方底價,須征得甲方書面認可。
2、甲方確認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戶以_________種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結算方式: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當日將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帳戶;乙方代收購房款,在甲方自行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或委托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后,自房產證過戶完畢之日起三日內乙方將代收購房款轉予甲方。
2、按揭貸款的結算方式: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購房合同后,購房客戶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后開始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接揭貸款手續獲批后,待房產證過戶并辦抵押后,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銀行付清。
四、結算方式:
雙方約定,自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房產證過戶并交房后,方辦理房款結算手續。為保證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產權過戶手續辦妥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須憑本人身份證來乙方處領取房款,如委托他人取款的,應憑經公證的委托書(注明代收房款)及委托人身份證明領取,甲方系法人的,應以合同載明的開戶行和帳號轉帳。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權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2、甲方全權委托乙方在不低于甲方售房底價的情況下與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并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機構銷售該不動產。
4、委托期滿仍未銷出者,甲方授權乙方可在委托底價內下浮_________%出售。
六、代理費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費為本合同所售不動產,在出售成功后按成交總額的_________%收取,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_________%,乙方得_________%。代理費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由乙方從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與乙方客戶正式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乙方客戶支付首期房款后,乙方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費。
3、甲方委托乙方在信息宣傳系統上為該物業發布廣告及帶購房客戶到現場看房,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發布費、產證鑒定費及服務費合計_________元。
七、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產權證明資料,并保證其真實、準確性。
1)《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房主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的復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對原件無誤后將原件交還甲方。
2)已婚夫婦,房屋所有權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過八年的,應征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
3)原購房協議書(另:如房屋是集體土地,應提交鄉、村辦及所屬村委會城管科證明)。
4)房屋平面結構圖及附屬設施說明清單、鑰匙等。
5)房屋是否設定擔保等債權、債務的書面聲明。有委托人代辦的,應出具經公證的房主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證明。
2、甲方保證該不動產的產權清楚,若發生與之有關的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因此給乙方及乙方客戶照成的經濟損失,甲方必須負責賠償。
3、乙方在與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合同后,甲方應在得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內來乙方處簽署銷售確認書,并與乙方客戶會簽購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電話變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概由甲方負責。甲方聯系電話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載的地址為準,經交郵即為送達。
4、甲方與乙方客戶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后,若雙方委托乙方辦理房產證的過戶手續,應支付代辦費。
5、房產證辦理過戶完畢,甲乙雙方結清房款,則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動產代理義務即告完成。
6、原則上,乙方要求甲方應在房產證辦理過戶后,方交付房產給購房客戶。特殊情況下,甲方愿提前交房應書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產的中介機構,依法承擔中介機構的權利義務。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在委托代理期間,將委托不動產出售,并與購房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如購房客戶未履行定房協議書所規定條款,乙方有權終止定房協議書,并沒收定金;如乙方與購房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后甲方反悔的,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乙方客戶繳納給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將該不動產委托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銷售,否則視為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托物業,應以書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則乙方仍按未售物業出售,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必須嚴守誠實、信譽、高效的服務原則,積極、主動、熱情地為甲方進行代理服務,乙方必須嚴守甲方有關商業機密不能外泄。
十、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該仲裁為終局。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本合同附件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8
甲方:(出賣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買受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身份證號碼:
為了保護商品房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認購甲方開發建設的商品房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基本情況:乙方預定甲方開發建設的位于 市 區縣 路 號 樓盤: 號樓 單元 號房屋,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公用建筑分攤面積為 平方米。房屋單價 元(美元)/平方米, 總房款為(小寫) 元(美元),(大寫) 元(美元)。戶型為 。
二、認購期間:甲方承諾為乙方所預定房屋保留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定金:本協議簽訂時,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小寫) 元(美元),(大寫) 元(美元)。乙方須在上述房號保留期限內,攜本協議到甲方售樓處,與甲方協商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有關事宜。上述定金在甲、乙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時,由甲方退還乙方或抵作該房屋的購房價款。
四、付款方式:乙方同意選擇下列 種付款方式,在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后向甲方支付購房價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于簽約當日付 %,剩余房款在 日內分 次付清;
3、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于簽約當日付清房屋總價 %的首付款。
五、證明文件:甲方應向乙方出示下列證件及其附屬材料,甲方保證以下資格認證文件真實無瑕疵。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證號:
2、政府立項證明 證號:
3、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證號:
4、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證號: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包括附圖) 證號:
6、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證號:
7、施工許可證 證號:
8、房屋銷售許可證 證號:
六、甲方承諾:
1、具備商品房銷售(預售)條件,如果甲方故意隱瞞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導致此協議無效,甲方應承擔締約過失責任,除退還乙方定金外,還應賠償乙方利息等資金損失及其他有關財產損失。
2、在本協議簽訂后,須為乙方保留該房屋至保留期屆滿之日止,且不得與第三方簽訂該房屋之《商品房認購協議書》或《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并承諾在乙方攜本協議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時,甲方將完全履行本協議中約定的房屋位置、面積、價款、戶型等條款。如甲方違反上述約定,甲方需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同時本協議自動失效。
七、乙方承諾:在本協議簽訂后,在上述約定的時間內到甲方指定的地點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并承諾在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時,乙方將完全遵循本協議中約定的房屋位置、面積、價款、戶型等條款。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協議書確定的義務,視為乙方自行放棄該房屋的房號保留權,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的履行,并將該房屋另行出售,同時乙方已交付的定金不予返還。
八、其他:甲方出現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協議,甲方應向乙方全額返還定金。
1、甲方依本協議第五條向乙方提供的證明文件不完整、不真實或有瑕疵,導致雙方不能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的;
2、甲方存在其他違法行為導致雙方不能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的;
3、甲、乙雙方經協商未能就補充協議達成統一意見的。
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受到諸如: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戰爭或其他雙方認可的不可預見的不可抗力的直接影響,或無法按照原協議條款執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立即以傳真通知對方,并且在此以后5天內將發生事故地區有關部門開具的事故證明寄給對方。
2、因政府產業政策發生變化而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并免責。
十、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9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經紀人(乙方):____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授權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從事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委托乙方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中介_________;代理_________;咨詢_________;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證明:
1.身份證;國籍_________編號_________
2.營業執照;編號_________
3.房地產權證;編號_________
4.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_________
5.他項權利證書;編號_________
6.其他證明或資料_________
甲方提供的上述證明和資料,證明甲方具備委托本合同事項的合法當事人。
第二條乙方向甲方出示下列有效證明:
1.身份證;國籍_________編號_________
2.營業執照;編號_________
3.房地產權證;編號_________
4.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_________
5.他項權利證書;編號_________
6.其他證明或資料_________
乙方提供的上述證明和資料,證明乙方具備委托本合同事項的合法當事人。
第三條甲方委托乙方據實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共_________項;
1.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_________。
2.具體要求: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
第四條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對其委托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應在規定范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1.居間介紹、代理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的_________%計算支付;居間介紹、代理房地產租賃的,按月租金的_________%一次性計算支付;
2.居間介紹、代理房地產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_________%計算支付;
3.咨詢服務的支付_________元。
4.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金額、支付方式和結算方法,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履行。
第五條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三條乙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乙方同意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各項服務費。甲方已預付的服務費全部退還。乙方不能完全履行的,則相應減少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具體數額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給乙方服務費的,乙方有權按雙方約定償付服務費的標準,向甲方追索。
第六條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須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七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將本合同第三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履行情況及時告知甲方,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幫助。并有權隨時進行查詢、督促。乙方發生將本合同第三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事項轉委托其他房地產經紀人的,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約定,追償因乙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委托他人代理的;
3.利用為甲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為自己牟取不當利益的;
4.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的;
_________。
第九條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約定,追償因甲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要求乙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不明確,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
2.甲方利用獲得乙方提供的信息、條件、機會、擅自不履行合同;不給付約定的服務費;或中途委托他人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3.違反本合同第四條及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按期給付或拒付服務費的;
_________。
第十條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三條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服務,必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一條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它書面的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內空格部分填寫的,及本合同補充條款中書面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事項。應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自愿按本合同嚴格執行。一方違反或不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中的約定索賠。
第十四條本合同簽訂后,需要公證的,可按本市公證的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有關手續。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天內,由乙方按規定,將本合同交上海市_________區_________縣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備案。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_________;
2.向簽訂合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_________。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上海市_________區_________縣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住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注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承辦經紀人員(簽字):_________
(資格證編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備注欄
甲、乙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定的本合同(編號:_________),業已經備案。
經辦人:_________(簽字)
房地產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蓋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0
沈陽市房產管理局、沈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監制
房地產經紀(居間)合同說明
1、本合同所稱房地產經紀(居間),是指房地產經紀機構及目前單獨從業的經紀人居間介紹,促使當事人進行存量房地產各類交易的經營活動
2、本合同所列條款未盡事宜,當事人需要另作約定的,雙方當事人可協商增加補充條款,經簽字生效附在合同后。
3、本合同正文前的“合同編號”由所在的市中心市場或區市場編號、經紀機構或經紀人資格證書號碼、合同流水號等3部分號碼構成,填寫時不能缺項。
4、本合同正文中凡括弧內有多項供選擇內容的,按其交易行為只在該括弧前的空格處先填其中一項。
5、本合同要用藍黑或碳素墨水筆填寫。
6、在簽訂本合同前,乙方、丙方有權要求甲方出示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的相關證件。
7、本合同條款由沈陽市房產管理局和沈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房地產經紀(居間)合同
(合同編號: )
經紀機構或經紀人(甲方)
名稱或姓名: 資格證書號:
住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資格證書號: 電話:
委托人:(乙方)
名稱或姓名: 身份證號:
住所: 電話: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住所: 電話:
委托人(丙方)
名稱或姓名: 身份證號:
住所: 電話: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住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是甲方向乙方、丙方提供訂立合同的機會和中介服務,乙方、丙方向甲方支付酬金的合同。
第二條 具體事項條款:
(1)乙方自愿將坐落于沈陽市 區(縣) 街(路) 巷 號樓 單元 層 號,權屬證載明的建筑面積 平方米的房地產 (轉讓、出租、交換)給丙方。該房朝向 , (所有權證、租賃證)號碼 。轉讓總價款(大寫) 人民幣。
(2)租賃:丙方承租前項坐落位置房屋,期限為 年;租金 元/月;年租金(大寫) 人民幣。
(3)交換:丙方向乙方提供的房地產坐落于沈陽市 區(縣) 街(路) 巷 號樓 單元 層 號,權屬證明的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所有權、使用權)的房地產交換給乙方。該房朝向 , (所有權證、租賃證)號碼 。
(4)丙方向乙方預付定金(大寫) 元人民幣,于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交付。丙方中途反悔,不履行合同,無權向乙方要回定金;乙方中途反悔,不履行合同,按收取定金額雙倍返還丙方。
(5)乙方、丙方向甲方交付中介服務費(大寫) 元人民幣,其中乙方交付 元人民幣,丙方交付 元人民幣。此項中介服務費于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付清。
(6)乙方與丙方保證提供的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沒有爭議,未被查封、抵押,沒有法律、法規禁止交易的情況。
第三條 甲方、乙方、丙方約定的以上事項,如因甲方提供虛假情況,有損乙方、丙方的利益,則不得收取報酬,還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大寫)人民幣,損失超大型過違約金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提供(轉讓、出租、交換)的房地產必須真實準確,若因其提供虛假情況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大寫)元人民幣,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五條 丙方向甲方作出(受讓、承租、交換)房地產的承諾應真實況現,中途反悔,給甲、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大寫)元人民幣,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六條 本合同簽訂后,由方負責辦理(轉讓、租賃、交換)手續。
第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
(2) ;
(3) 。
第八條 合同糾紛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糾紛,當事人應協商解決或提交有關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約定采取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向沈陽仲裁委員會依法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有關規定處理。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份,效力等同,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1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因公司發展需要,為充實我們公司專業技術人才,經過真誠友好協商,甲方同意聘用乙方,雙方達成如下聘用條款:
一、 聘用條件要求、聘用期及聘用工資
1、聘用的條件要求:具有注冊房地產估價師掛靠合同所要求的資格,完全符合注冊條件,滿足繼續教育學時要求,提供符合轉注冊要求的相關資料。
2、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為年,即從甲方注冊成功之日(以注冊房地產估價師注冊證時間為準)起計算。聘用工資為稅后人民幣元/年(大寫),工資按年支付,協議簽定后,乙方將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證書原件和注冊所需材料掃描件交與甲方,注冊成功(以中國房地產估價師協會公告日為準)3個工作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工資。
二、甲方權利與義務
1、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僅有權使用乙方的注冊資格申報甲方公司的企業資質及年檢,辦理乙方證書變更注冊、續期注冊、執業年檢、工作業績資料申報、繼續教育、業務培訓等相關手續,并承擔其中的一切費用。
2、甲方使用乙方的執業證書期間,不得涂改,倒賣,出租,或者其他形式非法轉讓注冊證書執業印章以及其他法律規定規章禁止的其他行為。甲方在經營活動中,若出現一切意外,均有甲方獨立承擔,乙方不承擔一切責任,特此提出免責聲明。
3、協議有效期內,甲方負責乙方每年的繼續教育報名及學習費用;必須乙方本人到場學習的,往返差旅食宿費由甲方負責。
4、甲方在達成聘任意向后,將聘用合同郵寄給乙方。乙方在收到聘用合同后,將畢業證、身份證復印件、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證等文件郵寄給甲方,甲方在收到證件原件后三日內,支付乙方元定金,以轉帳形式支付。如注冊成功,定金在聘用工資中扣除,如未成功注冊,參照本協議第二項第6款規定處理。甲方應妥善保管乙方的注冊證書及其他有關資料。畢業證書原件等資料應在注冊成功十日內返回后立即返還給乙方,執業證件待合同期結束后返還。
5、協議有效期內,甲方辦理資質年檢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檢查等工作時,如需要乙方配合,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并承擔乙方為此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6、甲方負責辦理注冊手續,如屬甲方原因注冊不成功,甲方5日內將收到的證書等原件返還乙方,且乙方不退還定金,合同失效。屬乙方資料或其他原因至使甲方注冊成功后不能通過年檢或審查的,乙方以轉賬形式全額返還甲方所付金額,合同失效。
7、在聘用合同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變更證書信息,不得有掛失、注銷證書等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行為。
8、協議合同期內,乙方不做甲方的企業法人、股東、簽字估價師,不得擅自以甲方名義開展工作,不得損害甲方利益。
9、如因管理機構對房地產估價師的評估報告有數量要求,甲方可以征詢乙方意見,并提供管理機構對房地產估價師相關要求文件。乙方應自行決定是否在甲方提供的評估報告上簽字。如因此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續期注冊,甲方不承擔任務責任。
三、證書保管
完成注冊后,乙方同意將證書原件交由甲方管理至合同期結束,甲方應妥善加以保管。
四、解聘:
1、合同期滿前兩個月如果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簽意向的,甲方應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通知乙方解約,并無條件為乙方辦理變更注冊所需的、應由甲方提供的所有資料手續,并郵寄給乙方。如果甲方不郵寄或因主管部門必須乙方到達甲方所在地轉出,乙方往返差旅食宿費由甲方負責,同時還應返還乙方留存在甲方處的所有證明文件(注冊證書、繼續教育證等)。
2、在下列情況下,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資;
(2)甲方做出有損乙方信譽和形象之行為;
五、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按時支付乙方聘用工資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協議,甲方應無條件為乙方辦理變更所需的一切手續。
2、如果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協議,或協議期滿協議自動解除、雙方又沒有續簽協議的,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變更注冊的,視為甲方故意刁難,在聘用期滿后無法將資格注銷或變更注冊到其他公司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額按人民幣50元/日計算,至甲方出具相關資格注銷或變更注冊資料為止。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資格證、職稱證、注冊證丟失或吊銷;甲方賠償乙方相關損失,其相關損失計算方法如下:
(1)如因甲方超出本合同規定用途,不當使用而導致乙方房地產估價師證被注銷、吊銷或產生相關法律責任,甲方無條件幫助乙方重新獲取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或消除相關法律責任,無法重新執業或無法消除相關法律責任的,甲方需對乙方造成的影響或損失進行經濟賠償。資格證、注冊證丟失,甲方應負責為乙方補辦;不耽誤乙方正常注冊,否則自對乙方產生影響之日至證書補辦交付乙方之日,甲方按50元/日的標準支付乙方違約金。甲方應負責配合乙方補辦,承擔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費、餐費、住宿費、誤工費等)。
(2)大學畢業證書和執業證書因甲方原因丟失或損毀,產生任何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負責,乙方補辦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并按50元/天計算經濟賠償費,直到證書下來為止。
4,乙方已提供給甲方的任何證件因甲方丟失而造成不能成功注冊,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5、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的后果,甲方概不負責。
6、乙方必須在本協議期滿后,才可以同甲方協商轉注,如提前解聘,須賠付甲方違約金伍萬圓整。
7、甲方必須在本協議期滿后,才可以同乙方協商解聘,如提前解聘,須賠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伍萬圓整。
8、乙方雖然為注冊在職,但不坐班,乙方積極配合甲方相關年檢簽字報告數量要求及相關檢查必需到現場的事情(甲方提前5天通知乙方,費用由公司支付)。
六、本協議條款貨幣形式均為人民幣。
七、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雙方有意簽訂續聘協議,具體條件由雙方另行商議,格式可采用本協議,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原則上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簽約地法院裁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2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_市智高點商務策劃咨詢公司
為了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互相配合、講求實效、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的有關事宜,簽訂本合同書。
一、策劃(咨詢)項目
1.
二、委托項目進度
策劃工作分為兩個階段:
1.第一階段:策劃市場調查,包括商圈調查、目標人群調查、目標市場調查、產業鏈調查和競爭對手調查5個內容,并對整體項目進行初步定位,雙方溝通達成共識后進入第二階段,本階段完成供雙方溝通用的的中期匯報演示文本,限期為自合同書生效之日起至個工作日。
2.第二階段:在甲方認可乙方對項目得出的定位主體的前提下,對定位策劃有關內容作出進一步完善,完成,限期為至個工作日。
上述工作在程序上順延,總體累計時間不超過個工作日。
三、合同金額及付款方式
1.策劃咨詢費用為元人民幣(元)。
1)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的50%作為預付款,即人民幣元(元)。
2)乙方完成項目一整體策劃方案后,通過正式的演示文稿,向乙方當場做出演示講解,甲方認可后日內,甲方足額支付策劃費余款人民幣元(元),乙方方能將的正式文本交付甲方。
2.乙方去往甲方處進行策劃(咨詢)工作,往返路費甲方承擔,在甲方處調查工作的交通、住宿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責任與權利
1.甲方須指派專人(須書面制定),作為聯絡人,負責與乙方聯絡并協助乙方工作;
2.為乙方工作及時提供所需的背景資料和信息;
3.為乙方各階段成果提出建議性要求,并在審定通過后及時給予書面確認;
4.及時向乙方支付報酬;
5.如果就委托項目內容、期限做出原則性改變的決策,應及時通知乙方,并采取適當措施,便于乙方及時調整工作。
五、乙方責任與權利
1.由擔任專家組總負責人,指派專人擔任專門聯絡人;
2.按進度計劃完成各階段任務,保證質量,及時與甲方溝通;
3.按甲方提出的指導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階段策劃成果;
4.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涉及的保密內容。
六、成果歸屬與冠名宣傳
1.成果歸屬甲方所有;
2.乙方在保守甲方項目相關商業機密的前提下,對成果有冠名宣傳的權利。
七、違約責任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中斷,應承擔違約責任,并支付當期款項;
八、合同終止
1.本合同履行完畢自動終止;
2.一方違約并承擔責任后自動終止;
3.任何一方無權單方面要求中止。待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終止協議。
4.甲、乙雙方同意終止時須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合同爭議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爭議時,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并以補充協議形式載明,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僅視為達成策劃意向;自甲方支付第一筆款項_萬元到達乙方賬戶之日起,本合同正式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地址:省市區街(路)號郵編:
電話: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地址:郵編:
開戶行:賬號:
電話:
簽約地:年月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3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項目的房地產估價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估價內容、估價目的、估價時點
1、估價內容:
2、估價目的:甲方因的需要,委托乙方對上述房地產的價值進行評估。
3、估價時點
二、雙方責任和協作事項:
1、甲方應將委估房地產的權屬證書等有關資料提供給乙方,并對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2、甲方應配合乙方實地勘察委估房是產的狀況。
3、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有關資料應妥善保管,并盡保密之責,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開或泄露給他人。
4、乙方力求估價結果客觀、公正、合理,自資料齊全、實地勘察后,在個工作日內每宗房地產向甲方出具一式份房地產估價報告書,并對出具的房地產估價報告書負責。
三、估價收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每宗房地產估價按物價部門規定的標準支付評估費用,具體協商確定按方式收費。收費方式分別如下:
(1)按累進費率計:
(2)按物價部門規定,經協商確定:本項業務按
2、支付方式:
(1)合同簽訂時,甲方先支付定金人民幣xx元。
(2)乙方交付房地產估價報告書時,甲方支付全額評估費(已支付定金予以抵沖)
四、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完成委估房地產估價報告書前,甲方提出中斷估價請求的,乙方有權不退還已支付的定金;乙方提出中斷估價請求的,甲方有權要求雙倍返還已支付的定金。
2、在乙方完成委估房地產估價報告書后,無論甲方是否提出中斷估價請求,乙方均不退還已去付的定金,并有權向甲方提出收取全額評估費。
五、爭議解決方式
1、甲方接到乙方出具的估價報告書之日起5日內,如對估價結果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可向乙方提出書面復核申請,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復核申請之日起5日內向甲方出具復核意見書。甲方如對乙方出具的復核意見書仍有異議的,可以按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1)向法院起訴。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當乙方完成委估房地產估價報告書10日后,甲方仍未支付評估費用的,乙方可以按以上第種方式處理。
3、在履行本公司過程中發生爭議的,可按以上第種方式處理。
六、其它約定事項。
七、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隨意變更。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聯系人:
聯系人:
簽訂地點: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4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 地址:
經營 地址:
乙方:
性別:
學歷:
年齡: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 住址:
郵政 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 雙方合同期為年,即從_ _年_ 月日起至 年 _ 月_日止,其中,從_ _年_ __月____日起至_ _年__月 日為試用期,試用期為 個月。在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所謂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
①乙方體檢或身體健康未能通過甲方入職前所要求的;
②乙方在日前未能完備所規定的手續的;
③乙方不能達到所擔任崗位的績效指標或者相應的要求的;
④乙方的背景調查或者在履歷中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⑤乙方頂撞上司或在工作期間發生毆斗行為的;或者其他任何主管認為乙方不能符合該職位的要求的;;
2. 乙方未滿合同期限而提出辭職,乙方應給予甲方三個月工資補償;
二、 工 作 內 容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 部門,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工作地點為:,其主要工作職責見其“職務說明書”。
2、 甲方根據工作經營需要,以及乙方的實際能力(專業、工作、體力)可作適
當臨時性調整是不對本合同相應條款作出修改的調整。乙方根據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和要求,按質、按量、按時地完成任務并接受甲方的考核。如
果甲方欲與乙方作出非臨時性的調整,將同乙方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后修訂本合同條款中的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才予以實施,對此乙方表示同意并接受。
三、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 _工作制。
四、勞動報酬
1、乙方基本工資依據職位和崗位等級標準支付,正式錄用后每月基本工資為人民幣_____元;每年依據工作表現調整,但不低于國家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甲方根據公司的經營效益和乙方的個人表現和業績發放獎金,獎金的數額沒有明確的規定,完全根據甲方效益和乙方績效來確定。
3、甲方向乙方支付薪金的期限為次月的號 15日 前足額發放乙方上月的工資,乙方收到工資后如有異議應當在3天內提出,否則視為無異議處理。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沈陽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它。凡需乙方繳納的,甲方在發工資時代扣代繳。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歷、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沈陽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工作午餐。
第十五條 乙方享公司所規定的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婚喪假、計劃生育及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休假等有關待遇,具體規定詳見員工手冊。
六、 保密條款和競業限制原則性約定
第十三條 乙方對甲方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詳見《保密協議》及《競業限制協議》。
第十五條 乙方在任職期間不得任職、兼職其他企業的職務,不得
自營或為他們經營與甲方競爭企業、競爭性業務或與甲方相關聯的業務。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及第十三條所規定的事項的,
甲方可以立即終止本合同,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并乙方須賠償甲方違約金(半年工資);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按實際損失的金額承擔賠償責任。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相應變更有關內容。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扣發崗位工資、向乙方要求經濟賠償直至追究司法責任。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構成瀆職、犯罪和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9、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0、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11、 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8、患病或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9、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
第二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安排在經勞動部門認定為保護不完備的地方或讓乙方從事法律不允許的工作;
3、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福利待遇的。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可協商,續訂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歷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
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八條若乙方無其他過失行為,甲方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
1、乙方從事解除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被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甲方處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后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中五年前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若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甲方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5點的規定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
2、勞動者已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責令關閉的;
6、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單位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沈陽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 其他
第三十七條 甲方以下的規章制度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 員工手冊 職務說明書 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自乙方赴甲方處報到之日起并經甲方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修改和變更。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法人代表:
蓋 章:
乙 方:
簽 字: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建房屋一棟,由乙方承包施工。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平等協商,雙方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用具設備
二、承建項目
乙方按照設計圖紙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主要包括主體房屋三層、單獨兩間院內平房、院墻、大門樓。
三、工程工期
1、甲方規定動工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乙方不得提前和推后。
2、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因下雨和建筑材料原因交房日期可順延,若因乙方人為原因工期延時,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總施工費____%。
四、
五、承包價格付款方式每平方米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元整_,建筑面積按竣工后實際測量為準。
工程全部完工,交驗完畢付到____%,預留___%為質量保證金,完工一年內無質量問題,清尾款。
六、質量要求
乙方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房屋質量標準和要求組織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負責返工,返工費由乙方負責或由甲方在乙方施工費中扣除。
房屋建成后一年內,若出現屋頂、墻體炸裂;墻體傾斜等質量問題的,乙方必須進行免費維修,并且甲方不再付給乙方全部質量保證金。
七、安全生產及其它
安全施工,杜絕一切不安全事故。如果乙方施工人員因自身原因或乙方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出現工傷,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損傷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故意長期停工或多加工錢,如果違反本條款,乙方必須賠嘗違約金____萬元,已做工程不再支付工錢,本合同終止。
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按國家以及本地標準從嚴執行。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甲方負責采購施工所需的建筑材料,乙方負責施工,并負責所有施工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章):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6
售房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購房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關于乙方向甲方購房事宜,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房屋具體情況:
1、位置:**市**區**縣**小區樓單元號
2、房屋類型,建筑面積**平方米,結構樓層 ,房屋走向:,房屋形狀:,用途。該房產的總占地面積:。
3、該房產連同地產總計房價*拾*萬*千*百*拾*元整。
二、甲方銷售該房屋應具備合法的《房屋所有權證》,如買賣該房屋引發產權糾紛,概由甲方負責處理.
《房屋所有權證》書證號:
土地證編號:
三、房屋四界:東: 西:南: 北:
四、付款方式:
(1)該房產總價格為人民幣叁拾柒萬元整,協議簽定之后,首付拾萬元訂金。
(2)甲方完全搬走之后,再付款人民幣貳拾萬元。
(3)房產產權轉讓手續順利辦完之后,再付清剩余柒萬元。
五、甲方應有手續證明,所售房屋質量過關,并非危房。
六、甲方應保證所售房產、地產與周邊四鄰及其他單位沒有所有權糾紛。
七、乙方屬于殘疾人福利事業,在購房過程中,甲方應該向有關部門協調,減免或免除房屋交易稅、土地交易稅和其他費用。
(1)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征收甲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
(2)乙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征收乙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稅費
八、甲方應給乙方協調大門的位置及免除重建大門、重新安裝水表、電表的費用。
九、甲方幫助乙方和郾城區藥監局共同協調化糞池、下水道等共用設施的使用方式。
十、乙方購買甲方該項房產,所有費用均屬于個人出資購買,其所有權完全屬于個人所有。
十一、附件
(一)《房屋所有權證》
(二)《國有土地使用證》
(三)賣方上級主管部門或房產主管部門允許賣房的批文。
(四)該項房產的房地產評估報告。
(五)該項房地產的結構、層高、形狀、土地面積、四鄰測繪圖紙。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 本協議壹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甲方:(單位簽章) 乙方:(簽字簽章)
代表:(簽 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