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氣一廠供氣的安全協議(精選3篇)
采氣一廠供氣的安全協議 篇1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安全生產法》和國家有關法規,明確是雙方安全、生產責任,確保供氣、用氣安全,經協商一致,雙方在簽訂供氣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安全協議。
第一條 供氣基本概況
1.1 名稱:采氣一廠 向 供氣。
1.2 氣質參數:外供氣壓力≤2.0MPa。H2S含量為19.37mg/m3,水露點為5℃。
第二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3.1 有權要求乙方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標準,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控制危險點源。
3.2 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認真執行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3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氣質情況報告。
3.4 告知乙方天然氣及硫化氫的基本屬性。
第四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4.1有權對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改進意見。
4.2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相關的安全技術資料。
4.3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
4.4嚴格落實天然氣使用過程中的相關要求。
4.5 乙方應建立合理的管線超壓應急措施,認真履行險情(突發事件)報告義務,做好事故處理。
4.6 負責乙方自行使用管理的天然氣管路、閥門等分界區域內的安全責任。
第五條 甲乙雙方安全責任具體約定
5.1由于目前集氣站工藝流程限制,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天然氣未經脫硫、脫碳、脫水、加臭處理,乙方自行采取相應的工藝措施,對由于氣質產生的任何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5.2由于工藝限制,甲方的供氣直接由外輸口供壓,外輸壓力在5.0-6.0 MPa之間,乙方應采取合理的分級降壓措施,以防止管線、設備超壓。
5.3甲方負責集氣站內設備及管線的正常運行維護管理,乙方負責集氣站圍墻外輸氣管線的正常運行及維護和管理。
5.4甲乙雙方若遇突發事件,不能正常供氣或不能直接接氣時,應及時通知對方采取緊急措施。
5.5乙方管線需要停氣改造時必須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做好施工過程中集氣站內的各項安全措施。
5.6乙方必須定期對用氣管線各法蘭、接頭進行驗漏,防止因泄漏造成的人員中毒、火災爆炸事故。
5.7 乙方不得私自采取打眼、鉆孔、切割天然氣管路。
5.8本合同附件部分,視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乙方應認真閱讀,仔細領會,并在具體操作中貫徹落實。
第六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糾紛,當事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銀川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與訴訟只能選擇其一)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乙方因違反雙方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由此引發的所有責任。
由乙方原因造成地方行政部門實施行政處罰或者其他行政處理的,由乙方負責整改或者協調處理。
第八條 其他事項
8.1本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行政章后生效。
8.2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持貳份,乙方持貳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8.3本協議是供氣主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未盡事宜或者需要變更的事項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備同等效力。
8.4本協議的附件包括天然氣屬性介紹、硫化氫屬性及危害性介紹等。
甲方: (印章)
● (我對本協議內容已閱讀并完全理解)
負責人(委托代理人):(簽印)
乙方: (印章)
● (我對本協議內容已閱讀并完全理解)
負責人(委托代理人):(簽印)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采氣一廠供氣的安全協議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供應商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確保人身、設備安全,統一規范安全生產管理行為,遵照“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經雙方共同協商,特訂立以下安全管理協議。
一、甲方權力與義務:
1、甲方應對乙方的資質、即有關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等資質證書進行驗證后方可簽訂有關合同。
2、乙方合格的商品送達甲方廠區后,卸貨、保存、使用的安全責任即轉移給甲方。
3、甲方應有符合要求的危化品倉庫,應分開存放,倉庫應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4、甲方在危化品使用過程中,應有相應的防護措施,并應對操作工進行監督實施。
5、甲方在危化品使用中應注意安全。
二、乙方權力與義務:
1、乙方應具備有關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等資質證書。
2、乙方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以及相關的安全生產法規、行業規程。
3、乙方必須建立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措施,設置現場安全員,安全人員應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4、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完整合格的營業執照、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等復印件。
5、乙方提供的危化品應符合相應國家標準的規定。
6、乙方提供的所有危化品應全部經過安全性能檢驗、在檢驗周期內使用,無明顯損傷。
7、乙方用于危化品運輸的汽車和司機均應具備相應的資質并負責運輸途中的安全,包括負責在甲方公司內外的運輸安全。
三、其他:
1、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單方面負責,運輸過程中甲方不負任何安全責任。
2、如發生勞動安全糾紛,可提請勞動安全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使用單位(甲方):(蓋章) 供貨單位(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采氣一廠供氣的安全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強化學生的紀律觀念和法律意識,明確學生人身傷害事故發生時學校與學生雙方的責任,保護學生、學校的合法權益,保證學校工作的順利進行,經協商,參與集體外出活動的社團與學校雙方簽定如下協議:
一、參與外出活動的社團要特別注意社團人員的人身和財物安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須遵守下列規定:
(1)必須是自愿參與社團活動的社團成員;
(2)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校紀校規、交通規則,尊重民族地區的風俗習慣;
(3)嚴禁在危險場所從事活動,不得到險要地帶游玩(不得私自下海,服從組織安排。)
(4)聯系用車必須到正規的客運單位,使用由專門線路駕駛員駕駛的專用車輛;
(5)注重禮貌待人,體現一名大學學生良好的精神風貌;(親子活動安全協議書)
(6)必須重視對流行性疾病的預防工作,不到人員密集且通風較差的室內活動;
(7)按照社團統一安排開展活動,不得單獨行動;
(8)積極協助社團做好社團成員的安全事宜,杜絕各種安全事故的發生。
(9)不得打架斗毆,嘩眾取寵,不得做危險的活動。如若違背,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害,自行負責。一切活動聽從社團帶隊人員安排。
二、如因違反法律法規、學校有關規定及以上條款而在校外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責任自負。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學校、外出活動社團各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社聯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團委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