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人員勞動合同(精選9篇)
財務人員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協商,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生效,合同期限為一年,其中試用期為三個月。
二、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需要,擔任
2、乙方自費辦證,持證上崗,按照甲方要求,按時完成甲方交給的工作數量,達到甲方要求。
3、負責工程成本核算及甲方隨機安排一些工作。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勞動保護由甲方提供,費用從乙方工資中扣除,根據工程施工連續性的特點,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提供必要的住所,水電。
四、勞動報酬:
月工資為/月,工資包括各種勞動保護用品、勞動保險等費用。
五、勞動紀律:
1、乙方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財務制度,愛護甲方財物,聽從項目經理的.領導。
2、嚴格遵守財務崗位責任制,詳見附件。
六、罰則:
1、由于乙方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按損失多少照價賠償。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單獨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身體患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七、勞動爭議處理:
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
1、財務崗位責任制和甲方其他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財務人員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勞動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及試用期
(一)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的期限:從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在有效期屆滿即行終止。因甲方工作需要,雙方在完全同意的條件下,可續訂合同。
(二)試用期為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崗位或工種) 財務崗位 工作,按時、按質、按量完成該崗位所承擔的各項內容;乙方同意,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將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為核單員或庫管
(1)正式錄用以后連續 3 個月無法完成月任務業績指標的;
(2)因公司項目撤銷或完成、機構調整、部門撤銷、崗位合并等變化,導致不能安排原崗工作的;
(3)乙方無論何種原因連續 1 個月以上未到崗上班,公司已安排其員工替換乙方原崗位,乙方重新到崗上班的;
(4)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身體狀況以及甲方生產經營的需要等情況,需要調崗的;
(5)績效考核得分不足60分的;
(6)單位規章制度所規定的應調整崗位的情況的。
2、甲乙雙方確認工作地點為濟州島汗蒸休閑會所或濟州島汗蒸休閑會所分店。乙方同意出現下列情況時,甲方可對乙方的工作地點進行調動:
(1)因公司業務收縮或變動、項目撤銷或完成、機構調整、部門撤銷、崗位合并、設備更新等發生變化,導致原工作地點不能安排原崗位工作的;
(2)公司業務拓展,增設新的辦公或經營地址,有與乙方原工作性質相同或近似崗位,需要乙方前去支援的。
3、如乙方的工作地點或工作崗位變動,乙方同意其工資待遇也按公司規章制度隨之變動,實行以崗定薪、崗變薪變。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8 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 40 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人力資源保障(勞動)部門批準,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人力資源保障(勞動)部門批準,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年休假、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經與乙方協商,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支付乙方的工資。
1、乙方每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4000 元;試用期內每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4000 元。
2、雙方約定以 確定乙方工資。
(二)甲方每月 15 日前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三)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它約定 。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六、主要工作職責
(一)負責工商、稅務等相關職能部門的財務審批。
(二)會所內所有消費單據的審核。
(三)會所內各項流水均以報表的形式上報給會所負責人。
(四)會所內易耗品、外賣品、以及固有資產的庫存管理。
七、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社會公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二)職業紀律:
1.應當熱愛本職工作,鉆研業務,使自己的知識和技能適應本職工作的要求。
2.應熟悉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
3.應按照會計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財務工作,保證所提供的財務信息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4.辦理會計事務應實事求是、客觀公正。
5.應熟悉本公司業務管理情況,運用掌握的財務信息,為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服務。
6.應當保守本公司的商業秘密,除法律規定或公司領導同意外,不得私自向公司無關人員或外界提供或泄露公司的財務信息。
(三)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甲方的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同意甲方可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八、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 __ 元以上或間接損失 __ 元以上的;
4、乙方在其他單位兼職,造成甲方名譽受損,或其他經濟損失在 __ 元以上;
5、甲方規章制度或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乙方應征入伍、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失蹤但是尚未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甲方可以中止履行勞動合同,也可以根據甲方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九、聲明與確認
(一)乙方確認:
其向甲方提供或填寫的入職登記表,履歷上的信息完全真實有效。乙方與其他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亦不受競業限制義務的限制。
(二)乙方確認:
甲方有關文書在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的情形下,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寫的通信地址為甲方郵寄送達地址,甲方以EMS或掛號信郵寄至該地址的,視為送達。
(三)本合同約定之崗位或工種,乙方已知悉其錄用條件,包括規章制度里規定的錄用條件以及下列錄用條件:
1、具備政府規定的就業手續;
2、勝任甲方安排的工作和甲方規定的崗位職責的;
3、未患有精神病或按國家法律法規應禁止工作的傳染病的,或者身體健康條件符合工作崗位要求的;
4、與原用人單位已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
5、與原用人單位不存在競業限制約定或不在限制范圍之內的;
6、未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到崗;
7、入職后不得拒絕購買社會保險或者拒絕按甲方制定的勞動合同版本簽訂勞動合同;
8、不應隱瞞曾經受過法律處罰或者紀律處分的事實;
9、完成試用期的工作任務,考核達標 。
十、保密約定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商業秘密系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支術密和經營信息。其中,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
十一、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和招收錄用費用;
2、對甲方生產經營工作造成的各種經濟損失;
3、甲方由此支出的律師費用、調查費用、訴訟費用等;如果上述損失無法準確計算,則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賠償金最低為相當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約定之崗位實際獲得的月平均工資之二倍。
(二)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或者違反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乙方應當賠償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如果這種損失無法準確計算,則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賠償金最低為相當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約定之崗位實際獲得的月平均工資之二倍。
十二、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甲方出具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十三、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四、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五、其它
(一)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財務人員勞動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___公司名(甲方)聘用_________(乙方)為甲方技術顧問,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期限
雙方訂立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從20xx年5月1日起到20xx年5月1日止,合同期限為壹年。
二、工作內容
1、乙方的工作崗位:技術顧問。
2、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除了承擔甲方企業產品質量方面的工作以外,還應按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1、乙方在工作期間,隨甲方的工作時間進行工作和休息。
2、在合同的有效期內,乙方在甲方的工作時間,一般每周不超過40小時;若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超時加班時,甲方支付乙方加班工資,平時加班1.5倍,周末加班2倍,法定節假日加班3倍。
四、勞動報酬
1、在乙方工作期間,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的.報酬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稅前),其個人所得稅由乙方支付。
2、甲方每月15日向乙方支付上月報酬。乙方可委托甲方辦理換匯、匯款手續,有關費用由乙方支付。
3、甲方不再另外向乙方支付加班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執行中國政府和廣州市政府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勞動條件。
2、乙方應接受有關安全方面的培訓,在甲方應嚴格遵守與其工作有關的安全法規、制度和操作規程。
六、勞動紀律
1、乙方應嚴格遵守中國的各項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甲方因簽訂本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七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1)不能勝任工作或因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商業秘密,對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60天)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5)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與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1)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勞動條件的;
(3)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福利和保險待遇的。
5、在合同有效期間,除本合同第八條3、4款所規定的以外,若甲、乙方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對方。
6、勞動合同到期時,本合同即告終止。
7、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若希望續簽勞動合同,應在合同終止前3個月書面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后,辦理續簽勞動合同手續。
八、發生爭議時的解決辦法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本著真誠合作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廣州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其它
1、本合同須經甲方、乙方簽名(或蓋章)方能生效。
2、在合同有效期內,若遇本合同未明確規定之事宜,甲、乙雙方可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對本合同進行補充和完善。
3、本合同中英文版本各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中英文兩種版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_________
時間: 年 月 日
財務人員勞動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協商,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生效,合同期限為一年,其中試用期為三個月。
二、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需要,擔任 崗位工作。
2、乙方自費辦證,持證上崗,按照甲方要求,按時完成甲方交給的工作數量,達到甲方要求。
3、負責工程成本核算及甲方隨機安排一些工作。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勞動保護由甲方提供,費用從乙方工資中扣除,根據工程施工連續性的'特點,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提供必要的住所,水電。
四、勞動報酬:
月工資為 元/月,工資包括各種勞動保護用品、勞動保險等費用。
五、勞動紀律:
1、乙方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財務制度,愛護甲方財物,聽從項目經理的領導。
2、嚴格遵守財務崗位責任制,詳見附件。
六、罰則:
1、由于乙方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按損失多少照價賠償。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單獨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身體患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七、勞動爭議處理:
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
1、財務崗位責任制和甲方其他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財務人員勞動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企業注冊號: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
性別:
專業:
文化程度:
民族: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生日:(農歷、公歷)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并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自愿簽訂本合同,雙方應嚴格遵守以下條款。
一、聘用崗位及職務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 技術 崗位工作,并聘任職務。
二、聘用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日至年月 日止,期限為年。 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個月。
2、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合同中約定之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三、工作職責、內容和工作條件
1、乙方的工作職責:全面負責技術管理工作
2、具體工作內容及要求:保持公司產品安裝設備正常運行及設備保養工作
3、乙方工作時間遵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延長工作時間,但不得超過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
4、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對本崗位任務和職責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質量指標或工作任務。
5、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按乙方崗位要求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6、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作業的教育和培訓;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工作規程,有權拒絕執行甲方違規指揮,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四、勞動報酬
1、合同期內,乙方年薪為元/年,其中基礎工資為元/月(上述薪酬包含國家規定繳納的一切稅、費、金),績效工資按照公司考核辦法實施發放。
2、業績考核,正常生產后,公司將圍繞"忠誠度、態度、能力、績效"四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其中績效包含"技術創新、質量控制、生產安全",根據目標完成情況給予發放績效工資。
3、若遇公司實行新的工資方案,以公司文件為準。
五、工作紀律
1、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制定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自覺遵守甲方的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2、甲方應切實加強單位內部的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楚、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懲分明。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及時足額向社會保險部門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中的個人負擔部分由甲方按國家規定從乙方月工資中扣除后代繳,由社會保險經辦部門按規定記入繳費本人個人賬戶。經雙方協商,也可以由乙方按規定自行繳納。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乙方醫療期滿或痊愈后,不能從事原工作被解除聘用合同時,由甲方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3、乙方因工或因病死亡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的撫恤費、救濟費、醫療費等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4、甲方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婚喪假、帶薪年休假等。
七、聘用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1、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⑴、乙方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
⑵、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
⑶、乙方嚴重失職、瀆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⑷、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責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與乙方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
⑴、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
⑵、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
⑶、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
⑷、乙方不能履行聘用合同。
5、甲方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員時,可依法定程序裁員。
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本條5、6項規定解除合同:
⑴、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⑵、患病或負傷,在法定醫療期內。
⑶、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7、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
8、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⑴、試用期內。
⑵、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
⑶、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
⑷、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9、從事國家機密工作,或曾從事國家機密工作,在規定的保密期內,按國家有關規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承擔專業技術工作或管理工作的受聘人員,如提前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可能給單位代理技術項目終止、引發知識產權糾紛、技術泄密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在聘用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條件未具備時,不得提前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
10、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延本合同期限,辦理續訂手續。
11、甲方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變化,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合同有關條款內容,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12、乙方被依法開除、勞動教養、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3、本合同依法訂立后,不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解除。
八、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
雙方協商一致,認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書面通知。
2、填寫《職工離職通知書》;乙方歸還持有的甲方的各種文件、資料、通信設備、勞動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甲方財產。如有遺失、損壞應予賠償。
3、交接工作。
4、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
5、甲方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6、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
自乙方提出書面通知之日起的第三十一日,雙方勞動合同關系解除。但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時按程序辦妥手續的,則辦理時間可以順延,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負。但如這種延誤系甲方原因,則甲方應為乙方辦理手續并賠償乙方損失。
九、違反合同的責任
1、由于當事人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責任,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付的違約責任。
2、當事人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據情況部分或者全部免于承擔違約責任。
3、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給對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應根據責任大小及后果追究經濟賠償責任。
十、其它約定
1、甲方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2、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協商。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財務人員勞動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為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工作崗位
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與乙方簽訂會計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三條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甲方實行每周工作小時,每天工作小時的工作制度。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甲方應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工作報酬
根據國家、單位的有關規定,超市財務人員勞動合同乙方的會計工作崗位,甲方按每月元支付乙方工資,每月計發工資的具體日期為。
甲方根據國家、單位的有關規定,可調整乙方的工資。
財務人員勞動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注冊地址:經營地址:電話:傳真:電子郵件:
第二條乙方:性別: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居民身份證號碼: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家庭住址:郵政編碼:在京居住地址:郵政編碼: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聯系電話:有效的電子郵件: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經雙方一致同意并簽字、蓋章后生效,于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本合同試用期結束前,乙方未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有義務以口頭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有關轉正事宜。
乙方試用期內不符合有關錄用條件時,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盡量提前1-5天通知乙方。
試用期內,乙方可以提前1-5天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特殊崗位,如:項目中的關鍵崗位、關鍵技術研發崗位、財務高級崗位、其他需要保密的崗位等,需經雙方共同協商,或以招聘到接替者日期為限。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甲方應當提前30日將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經協商辦理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手續。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甲方可以根據其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經營業務需要及乙方的實際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及身體狀況等因素,經與乙方協商一致,調整乙方的工作職位和工作內容。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安排乙方出差或臨時外派,乙方接到甲方的出差通知時,應當按照甲方的勞動規章制度辦理相關的出差手續,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第六條乙方工作應達到公司《職位說明書》中該崗位所要求的標準。
特殊崗位約定:
(1)財務、審計人員:
(2)總裁、副總裁、業務線主管領導、市場營銷人員:
將下述關鍵業績指標,甲方有權定期或者不定期進行調整,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業績目標:營銷成本費用:毛利:凈利: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證決定。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息休假制度詳見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等相關制度。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8日(含當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按以下第種形式執行支付。具體發放時間和形式,參閱《薪酬管理制度》。
1.甲方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乙方工資=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其它。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和業務能力,確定乙方的基本工資為每月______元,(稅前/后,含/不含個人應繳納公積金及個人應繳納各項社保費用);基本工資與績效工資的百分比設置參閱有關《績效管理制度》,或在此約定比例為:;乙方績效工資與其績效考核結果掛鉤,與甲方經濟效益掛鉤,其發放辦法,按甲方制定的相關考核制度執行。
2.甲方實行底薪+業務提成的工資制度,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和業務能力,確定乙方的底薪為每月______元,(稅前/后,含/不含個人應繳納公積金及個人應繳納各項社保費用);乙方業務提成與其銷售業績掛鉤,其發放辦法,按甲方制定的業務人員相關考核制度執行。
3.甲方實行年薪制,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和業務能力,確定乙方基礎年薪總額為萬元。甲方每自然月預付乙方基本工資元,(稅前/后,含/不含個人應繳納公積金及個人應繳納各項社保費用)。甲方依據經營管理情況制定績效管理和考核制度,依據績效考核結果發放績效工資,其發放辦法,按甲方制定的相關考核制度執行;甲方根據經營情況,依據公司高管薪酬和激勵管理的相關制度,每半年或一年從凈利潤中拿出一定比例作為高管團隊激勵獎金,對包括乙方在內的高管進行激勵。
4.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人民幣元的薪酬(稅前/后,含/不含個人應繳納公積金及個人應繳納各項社保費用)。乙方聲明保證已經在市繳納社保費用,并提供證明,乙方同意甲方因此不再為乙方在北京繳納公積金及社保。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轉正工資的______%。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甲方可以根據其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甲方:
乙方:
日期:
財務人員勞動合同 篇8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風險提示:
企業的招聘工作完成后,就進入了用工階段,在用工前,企業一定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企業將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
一是,企業將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雙倍工資。
如:企業超過一年未簽勞動合同,企業就得多支付員工11個月的工資。
二是,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超出一年,將致使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條件成立,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企業就得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無法解除勞動合同。
甲乙雙方已相互介紹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內容的有關情況,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自愿到甲方從事兼職會計工作,甲方決定聘乙方為兼職會計。
第二條 乙方的工作范圍:根據甲方提供的單據、資料,進行建賬、記賬(含整理原始憑證,裝訂會計憑證/賬薄),計提稅金、稅務申報、出具稅收繳款書;財務管理咨詢。
第三條 合同期限及報酬:本合同有效期為___年,自簽訂之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試用期為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甲方每___支付乙方工資___元,至合同終止,試用期工資為_____元;合同期滿時,雙方可以另行辦理續簽事宜。
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勞動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違反以上規定進行約定的,若被員工投訴,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單位還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甲方每年應支付資料費_____元。
(資料費指賬本、憑證、報表、申報材料、交通及電話費等)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執行下列條款:
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
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
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具體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或雙方協商決定。
第五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檢查乙方的工作情況。
2、甲方不得無故解聘乙方,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a.應聘會計違反合同事項,不積極履行義務,經勸阻不改時;b.應聘會計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違背職業道德;c.應聘會計因違法亂紀被撤銷會計資格;d.應聘會計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履行職務時。
3、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會計資料必須取得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原始憑證應當真實,合法,準確,并應配有專人負責日常收支和原始憑證的保管工作。
4、甲方按照約定工資報酬及時足額的支付乙方工資。
5、甲方對乙方要求按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及時更正補充。
6、會計憑證、會計報表由雙方約定進行保管。
7、無論是郵遞、乙方上門服務還是甲方送到乙方,對所傳遞的原始憑證及相關資料均由雙方簽字確認并按要求于當月25日-30日前交給甲方。
第六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根據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并負責妥善保管好乙方的相關財務單據,原始憑證和資料等,稅務機關召開會議,培訓等事務,除規定必由法人代表到場外,均由乙方參加,并及時將會議或培訓內容轉達甲方。
2、定期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負責納稅申報及稅務年檢等工作。
3、為甲方提供會計、稅務等方面的咨詢服務,使客戶在合法合理前提下,享受稅務政策,提高經濟利益。
4、乙方僅對甲方提供的各項原始憑證進行會計核算,保證會計憑證,賬簿及報表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準確性。
5、對在執行會計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6、乙方離職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終止合同時有義務與甲方作好賬務交接工作。
7、合同解除后一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文件,案卷材料和財務的各種檔案,并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會計職務。
風險提示:
建議單獨簽訂競業禁止協議的五類崗位,以保護公司商業秘密:
1、高層管理者——掌握企業大量商業秘密;
2、技術研發人員——掌握企業技術秘密;
3、高級營銷人員——直接掌握著大量的客戶資源;
4、重要信息員——掌握企業內的各種調研數據等;
5、重要管理崗位的人員——如hr、財務管理、法務管理人員,許多公司關鍵資料都在他們那;
注意:公司給付給予上述員工經濟補償是員工履行競業禁止義務的前提,且法律上也對競業禁止的范圍、地域、期限做出了嚴格的規定,稍有不慎可能導致協議無效。
企業若有需要,請交給專業律師定制。
第七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
風險提示:
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避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
因此,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必須而為的行為,否則,當員工以此通過法律程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一)雙方依法參加公積金,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為乙方繳納公積金。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第八條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甲方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九條 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或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之一終止的,甲方應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期滿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3)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乙方有第七條第(二)項第5點情形之一,合同期滿的,甲方應當續延乙方合同期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但甲方在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4、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按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支付乙方賠償金。
第十條 勞動爭議處理
(一)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全面履行,并嚴格、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和給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
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定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法定時效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舉報。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簽訂日期: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財務人員勞動合同 篇9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及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常居住地及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及誠實信用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合同期限按照以下第______項執行:
1.固定期限。本合同的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的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直至本合同依法解除或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的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之日止。為本合同之目的,工作任務是指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之日以甲方向乙方發出的書面通知為準。
第二章 試用期
第二條 試用期為_____個月,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在試用期內,甲方將對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及其他方面進行評估,以決定乙方是否符合錄用條件。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
第四條 上述第三條所規定的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乙方不符合其工作崗位的任職要求;
2.乙方的身體健康情況不符合其工作崗位的要求;
3.乙方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不提供或者提供虛假的用于辦理用工手續的相關材料的。
第三章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應按照附件一工作崗位描述中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 除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外,乙方還應當聽從甲方不時提出的合理工作指令,完成其他工作。
第七條 甲方可以根據經營需要、乙方的工作表現或身體狀況等因素,依法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也可以依據甲方的規章制度,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包括調整工作崗位或調整工作職責)。乙方應服從甲方的調整決定。
第八條 甲方可以根據經營需要不時地安排乙方至工作地點以外的地區出差。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前述安排。
第四章 勞動報酬
第九條 乙方的工資構成及工資標準:甲方每月月工資為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_____元。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在乙方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甲方應在每月____日前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或當]月的工資,并通過轉賬/現金方式付給乙方。如發薪日恰逢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甲方可提前或者順延至相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的薪酬制度中對特定類型的工資組成部分的支付時間有其他規定的,則應按照該等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甲方有權根據甲方的經營情況、薪酬制度、乙方的工作表現或者乙方的工作內容的變化(包括工作崗位變化或工作職責變化)等因素相應地依法調整乙方的工資構成、工資標準、支付方式或支付時間。
第十二條 乙方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將依法按月從乙方的工資里代扣個人所得稅,并以乙方的名義向稅務機關繳納。
第五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三條 甲方實行以下三種工時制度。乙方應執行其工作崗位所適用的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即乙方的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八小時。具體的上下班時間應按照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如果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甲方對乙方的工作崗位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乙方的工作崗位應適用相應的特殊工時制度。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以周、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甲方將根據勞動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批復,制定具體的計算周期及上下班時間,并另行告知乙方。
3.不定時工作制,即因經營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范圍的關系,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或需要機動作業而所采用的一種工時制度。除相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甲方不會向適用不定時工作制的乙方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調休。
第十四條 如果乙方的工作崗位發生變更,則乙方應執行變更后的工作崗位所適用的工時制度。
第十五條 由于工作需要,甲方可以依法安排乙方加班。乙方應按照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的規定辦理相應的加班審批和確認手續。對于已辦理前述手續的加班乙方,甲方將根據其適用的工時制度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調休。
第十六條 乙方有權依據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享受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和其他休假。
第六章 社會保險與其他福利
第十七條 甲方應根據國家及參保地的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乙方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有關社會保險和醫保中的個人繳費部分。甲方將按月從乙方的工資里做出相應的扣除,并以乙方的名義向有關主管機構繳納。
第十八條 甲方還將向乙方提供以下福利:
1.福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福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章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勞動保護用品,以保證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下工作。
第二十條 甲方應依據乙方的工作內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
第二十一條 如果乙方的工作內容涉及職業危害,則甲方應向乙方如實告知該等職業危害及可能發生的后果,并且應當依法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第八章 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第二十二條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當出現下述任一情形時,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法律法規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形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四條 當乙方出現下述任一情形時,甲方可在不提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交辦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詐、脅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違背真實意思訂立本合同,從而導致本合同無效的(欺詐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對甲方隱瞞或謊報學歷、工作經歷、資歷、健康狀況或者提供虛假的學歷學位證書、資質等級證書以及其他不實材料等情形)。
第二十五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三日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在試用期結束后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法律法規或規范性文件另有規定或者雙方另有約定的情形除外。
第二十六條 當出現下述任一情形時,本合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責令關閉、撤銷的;
5.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6.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七條 當甲方出現下述任一情形時,乙方可在不提前通知甲方的情況下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違背真實意思訂立本合同,從而導致本合同無效的;
6.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7.甲方在本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的;
8.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當出現下述任一情形時,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在依法履行法定程序后,可以實施裁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五]個工作日內按照甲方的要求及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完成所有離職工作交接手續,包括但不限于交接工作以及交還其占有的或處于其控制之下的所有甲方財物。甲方應當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之日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之日起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九章 經濟補償
第三十一條 當出現下述任一情形時,甲方應在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辦理完畢離職工作交接手續后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或第二十八條解除本合同的;
2.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3.本合同依據第二十六條第1項終止的,但本合同終止前甲方維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要求與乙方續訂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除外;
4.本合同依據第二十六條第4或5項終止的;
5.乙方依據第二十七條解除本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 經濟補償按照以下方法計算:
1.甲方應按照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方相當于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工作年限在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應按一年的標準(即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發給經濟補償。工作年限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的經濟補償。
2.為計算經濟補償之目的,“月工資”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內的月平均工資。
3.如果乙方的月工資高于乙方工作地點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下稱“封頂工資”)的,甲方應按封頂工資支付經濟補償,并且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第十章 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應負責賠償對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為招聘乙方所支付的費用,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以及乙方給甲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三十四條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果乙方因其個人原因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則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一章 爭議解決
第三十五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如果不愿協商、在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雙方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以外,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章 補充條款
第三十六條 雙方同意執行以下條款:
補充條款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將取代雙方此前就本合同涉及內容所達成的全部書面或口頭協議。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任何對本合同的修改都必須由雙方以書面方式完成。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的任何約定被認定為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不影響本合同任何其他約定的有效性或可強制執行性。
第四十條 任何一方對本合同約定的任何權利的放棄,均不應視為此后對相同權利或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的放棄。
第四十一條 乙方應服從甲方在生產經營方面的指揮和管理,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并不時修訂地各項規章制度。如果乙方違反該等制度,則甲方有權按照規章制度的規定對乙方予以適當處理,包括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首部所記載的乙方的經常居住地將被視為用于與本合同相關事宜的所有通知的有效通信地址。乙方在經常居住地發生變更后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否則乙方應承擔相應的不利后果。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之任何附件一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即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之約定如與國家或適用的地方法律法規存在沖突之處,應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執行。
用人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勞動者(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遷安市企業聘用財務人員勞動合同范本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及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常居住地及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及誠實信用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合同期限按照以下第______項執行:
1.固定期限。本合同的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的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直至本合同依法解除或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的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之日止。為本合同之目的,工作任務是指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之日以甲方向乙方發出的書面通知為準。
第二章 試用期
第二條 試用期為_____個月,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在試用期內,甲方將對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及其他方面進行評估,以決定乙方是否符合錄用條件。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
第四條 上述第三條所規定的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乙方不符合其工作崗位的任職要求;
2.乙方的身體健康情況不符合其工作崗位的要求;
3.乙方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不提供或者提供虛假的用于辦理用工手續的相關材料的。
第三章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應按照附件一工作崗位描述中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 除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外,乙方還應當聽從甲方不時提出的合理工作指令,完成其他工作。
第七條 甲方可以根據經營需要、乙方的工作表現或身體狀況等因素,依法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也可以依據甲方的規章制度,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包括調整工作崗位或調整工作職責)。乙方應服從甲方的調整決定。
第八條 甲方可以根據經營需要不時地安排乙方至工作地點以外的地區出差。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前述安排。
第四章 勞動報酬
第九條 乙方的工資構成及工資標準:甲方每月月工資為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_____元。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在乙方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甲方應在每月____日前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或當]月的工資,并通過轉賬/現金方式付給乙方。如發薪日恰逢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甲方可提前或者順延至相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的薪酬制度中對特定類型的工資組成部分的支付時間有其他規定的,則應按照該等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甲方有權根據甲方的經營情況、薪酬制度、乙方的工作表現或者乙方的工作內容的變化(包括工作崗位變化或工作職責變化)等因素相應地依法調整乙方的工資構成、工資標準、支付方式或支付時間。
第十二條 乙方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將依法按月從乙方的工資里代扣個人所得稅,并以乙方的名義向稅務機關繳納。
第五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三條 甲方實行以下三種工時制度。乙方應執行其工作崗位所適用的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即乙方的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八小時。具體的上下班時間應按照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如果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甲方對乙方的工作崗位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乙方的工作崗位應適用相應的特殊工時制度。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以周、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甲方將根據勞動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批復,制定具體的計算周期及上下班時間,并另行告知乙方。
3.不定時工作制,即因經營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范圍的關系,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或需要機動作業而所采用的一種工時制度。除相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甲方不會向適用不定時工作制的乙方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調休。
第十四條 如果乙方的工作崗位發生變更,則乙方應執行變更后的工作崗位所適用的工時制度。
第十五條 由于工作需要,甲方可以依法安排乙方加班。乙方應按照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的規定辦理相應的加班審批和確認手續。對于已辦理前述手續的加班乙方,甲方將根據其適用的工時制度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調休。
第十六條 乙方有權依據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享受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和其他休假。
第六章 社會保險與其他福利
第十七條 甲方應根據國家及參保地的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乙方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有關社會保險和醫保中的個人繳費部分。甲方將按月從乙方的工資里做出相應的扣除,并以乙方的名義向有關主管機構繳納。
第十八條 甲方還將向乙方提供以下福利:
1.福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福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章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勞動保護用品,以保證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下工作。
第二十條 甲方應依據乙方的工作內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
第二十一條 如果乙方的工作內容涉及職業危害,則甲方應向乙方如實告知該等職業危害及可能發生的后果,并且應當依法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第八章 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第二十二條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當出現下述任一情形時,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法律法規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形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四條 當乙方出現下述任一情形時,甲方可在不提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交辦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詐、脅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違背真實意思訂立本合同,從而導致本合同無效的(欺詐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對甲方隱瞞或謊報學歷、工作經歷、資歷、健康狀況或者提供虛假的學歷學位證書、資質等級證書以及其他不實材料等情形)。
第二十五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三日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在試用期結束后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法律法規或規范性文件另有規定或者雙方另有約定的情形除外。
第二十六條 當出現下述任一情形時,本合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責令關閉、撤銷的;
5.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6.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七條 當甲方出現下述任一情形時,乙方可在不提前通知甲方的情況下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違背真實意思訂立本合同,從而導致本合同無效的;
6.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7.甲方在本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的;
8.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當出現下述任一情形時,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在依法履行法定程序后,可以實施裁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五]個工作日內按照甲方的要求及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完成所有離職工作交接手續,包括但不限于交接工作以及交還其占有的或處于其控制之下的所有甲方財物。甲方應當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之日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之日起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九章 經濟補償
第三十一條 當出現下述任一情形時,甲方應在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辦理完畢離職工作交接手續后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或第二十八條解除本合同的;
2.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3.本合同依據第二十六條第1項終止的,但本合同終止前甲方維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要求與乙方續訂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除外;
4.本合同依據第二十六條第4或5項終止的;
5.乙方依據第二十七條解除本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 經濟補償按照以下方法計算:
1.甲方應按照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方相當于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工作年限在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應按一年的標準(即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發給經濟補償。工作年限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的經濟補償。
2.為計算經濟補償之目的,“月工資”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內的月平均工資。
3.如果乙方的月工資高于乙方工作地點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下稱“封頂工資”)的,甲方應按封頂工資支付經濟補償,并且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第十章 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應負責賠償對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為招聘乙方所支付的費用,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以及乙方給甲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三十四條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果乙方因其個人原因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則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一章 爭議解決
第三十五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如果不愿協商、在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雙方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以外,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章 補充條款
第三十六條 雙方同意執行以下條款:
補充條款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將取代雙方此前就本合同涉及內容所達成的全部書面或口頭協議。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任何對本合同的修改都必須由雙方以書面方式完成。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的任何約定被認定為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不影響本合同任何其他約定的有效性或可強制執行性。
第四十條 任何一方對本合同約定的任何權利的放棄,均不應視為此后對相同權利或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的放棄。
第四十一條 乙方應服從甲方在生產經營方面的指揮和管理,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并不時修訂地各項規章制度。如果乙方違反該等制度,則甲方有權按照規章制度的規定對乙方予以適當處理,包括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首部所記載的乙方的經常居住地將被視為用于與本合同相關事宜的所有通知的有效通信地址。乙方在經常居住地發生變更后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否則乙方應承擔相應的不利后果。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之任何附件一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即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之約定如與國家或適用的地方法律法規存在沖突之處,應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執行。
用人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勞動者(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