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品牌加盟合同(精選7篇)
餐飲品牌加盟合同 篇1
甲方:______(品牌)加盟總部
乙方:加盟者
第一條:本合同使用的有關文字定義
“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由總部開發、完善成型,用于焙烤食品專賣店經營的具有統一性、獨立的經營技術,是公司的注冊商號、商標、標志和與服務標志、模式、樣式、店鋪管理方式、商品陳列技術、會計系統、專業教育研修程序及有關營運的不可分割的統一系統。
“公司店鋪”:指使用屬于總部所有的經營技術資產及商標的特許加盟店!肮旧虡恕保褐阜Q為公司的商標和服務標志及表示公司的標記、記號、招牌、標簽、樣式、及其他一切營業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和商標,而使其統一性被公眾廣泛認識、獲得了信譽,并在定型的統一形象下營運。
第二條:獨立的當事者
1、合同當事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代理、雇傭、承包關系。
2、加盟店不具有代行總部而發生任何行為的權利。加盟店職工不是總部的員工,也不是總部的代理人,總部對其勞動關系及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3、加盟店鋪的經營由加盟店自立、獨立承擔責任,經營決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斷、自主運作的行為。
第三條:特許的給予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總部給予加盟店使用總部開發、完善的經營技術——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在無錫市崇寧路開設、經營公司店鋪的權利。附:品牌授權書
第四條:商標的使用承諾
1、總部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標、服務標志及這些標志、記號、樣式、標簽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店鋪以外使用本合同中總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標。
3、加盟店要使用總部商號的一部分或作為加盟店商號的一部分使用總部商標,須事先征得總部的書面承諾。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標。
第五條:使用范圍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總部承諾的范圍和方法使用公司商標及經營技術資產,同時必須以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為基礎,按統一形象經營店鋪。
2、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時,不得有以下行為:
。1)降低公司形象,損害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的行為。
。2)除為公司店鋪經營而向加盟店員工傳授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總部有特別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傳遞公司經營技術資產。
(3)加盟店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或幫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條:店址選擇
1、加盟店店鋪設在乙處。
2、總部不得在加盟店半徑250米(直徑500米)范圍內自己或讓第三者經營本公司品牌的店鋪。
3、因地理環境變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變更店鋪地址時,可以向總部提出變更申請。
4、總部認為變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應即刻作出答復,并須提供對選擇新店址進行調查等必要的幫助。
5、加盟店應按成本支付總部進行上述調查等的費用。
第七條:追加建店
1、還要新建公司店鋪時,必須與總部另簽訂以該追加建店事項為對象的公司特許連鎖合同。
2、如總部認為該追加建店要求符合經濟、人才條件,而且也符合公司連鎖總體利益,總部就必須同意,但總部不承認5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簽訂了以該追加建店為對象的公司特許連鎖合同后,應即刻向總部支付加盟管理金。
4、前款加盟管理金包括公司特許連鎖合同規定的費用和為追加建店而進行調查的費用,以及向政府主管部門申請許可所需的一切費用。
第八條:公司商標及經營技術資產
1、加盟店承認公司經營技術資產是只屬于總部的具有特定價值的經營技術資產,受法律保護。
2、加盟店承認公司商標為公司連鎖統一的營業象征,屬總部所有。
3、總部須適應社會經濟形勢變化,對現有經營技術資產進行不斷地研究、完善和積累。
第九條:經營指導及幫助
1、加盟店能維持經營,在開業前及本合同執行期間總部必須向加盟店傳授必需的知識和經營技術。
2、加盟店在開業前必須派遣店主和兩名可以代行承擔責任的職工參加總部規定的教育研修,獲得經營公司店鋪必需的知識和技術。
3、開業后,如總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須按指示要求派員再次參加前項規定的進修教育,獲得必需的知識和技術。加盟店承擔這次培訓所需的一切費用。
4、加盟店開業前后五天,作為店鋪營運入軌期,總部須向加盟店派遣本部人員進行開業和經營指導。
5、加盟店必須參加一年兩次的定期總會及總會召開月以外的定期經營月會和臨時經營者會議。總部應提前三周通知開會日期。
6、除經營者會議召開月以外,總部每月向加盟店派遣營運負責人進行指導。
7、加盟店在接受總部營運指導時期,經經營者或店長同意,允許總部派遣的人員進入店堂內檢查加盟店的全部經營情況。
8、加盟店在接受總部營運指導時期,允許總部的代理人及總部人員檢查加盟店的商品庫存。
9、總部根據教育計劃,隨時培訓、教育加盟店雇傭的店長和職工。
第十條:店鋪開發相關事項
1、為維護公司形象的統一性,加盟店店鋪結構和內外裝飾必須符合總部規定的標準。
2、裝修隊選擇可以由乙方負責,店鋪設計、裝修監督指導,由總部派人執行。
3、為維護公司形象的統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鋪的設備、裝置、用具、招牌等的規格符合總部規定的樣式。
4、為了集中采購以降低成本、獲得利益,加盟店同意從總部指定處購買營運必需的設備、裝置、器具、用具、招牌等物品。
5、對于加盟店的店鋪改造、購置設備等的申請,總部要作認真研究,并與加盟店協商、協調,決定樣式、品位、品質,幫助實施。
6、對于營運必需的包裝材料、票單、封口袋、提貨袋、標簽及其他附屬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總部指定的產品,同意從總部指定處購買。
7、上述所列各項的購買資金由加盟店負擔。
第十一條:促銷
1、總部要計劃和實施,以維護公司連鎖全體利益為目的宣傳、促銷活動。
2、加盟店要單獨或與其他加盟店共同進行宣傳、廣告、展示等促銷活動,必須事先向總部提出書面申請,說明活動的內容和進行的方法,征得同意后才能實行。
第十二條:協助銷售
1、總部對加盟店的銷售進行以下幫助:
。1)推薦進貨渠道。
(2)推薦進貨品種、品目。
。3)對設定標準零售價格提出建議。
。4)提供總部和進貨單位收集的有關銷售情報。
。5)提供有關促銷的各種資料。
2、加盟店同意,與總部推薦的進貨對象交易時使用總部指定的合同書,締結長期交易合同。
第十三條:進銷價格的設定
1、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總部推薦的商品進貨,按總部建議的零售價格銷售。
2、總部建議的零售價格與本地區實際不符,加盟店要向總部告明情況?偛繎鶕拘蜗蟮慕y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向加盟店提出與其實際相符的價格建議。
3、加盟店要從非總部推薦的進貨單位采購時,應事先書面向總部說明理由,征得總部書面同意。
第十四條:加盟管理金
1、加盟店于簽訂合同的當日向總部支付加盟管理金,以后每年同日向總部支付。
2、加盟管理金_______萬元,用于為加盟店開業而接受總部經營技術資產、商標使用權等特許連鎖費用及支付總部用于為加盟店開業而進行的市場調查、開業指導、培訓教育的費用。
3、不論是本合同期滿,還是中途解約或其他理由,都不歸還加盟金。
第十五條:保證金
1、作為合同簽訂后總部與加盟店之間發生債務及加盟店忠實地執行合同的擔保,加盟店須在本合同簽約時向總部預交的保證金。
2、以用此保證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債務。加盟店在接到總部的充抵通知后,須馬上向總部支付與被充抵數額相同的現金,補充保證金。
3、保證金_______萬元,不計息,合同簽訂后七日內向總部支付全部款項。
4、除用于充抵總部債務外,加盟店不得對保證金作其他任何處理。
5、不論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無解約權、解除權,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為,而導致事實上本合同無法繼續執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義務而被解約時,可以沒收加盟店的保證金充抵違約金。
6、合同期滿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營業象征后,總部應歸還加盟店全部保證金。
第十六條:廣告宣傳分擔金
加盟店須向總部支付公司總體進行的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產生的費用的實際負擔金額。
第十七條:拖欠損失金
加盟店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總部規定的加盟管理金、加盟保證金、廣告宣傳分擔金等債務時,按每超過一天加付3%的比例向總部支付拖欠損失金,直至付清為止。
第十八條:商品、服務的質量管理
1、加盟店要保持售出商品質量和服務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營業方法必須遵守總部提供的經營手冊規定的要求和標準。
2、總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書面和其他方法對加盟店進行進貨管理、銷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識、衛生管理、員工管理、會計處理、店鋪經營管理、店鋪保安等各方面的指導,提供有關信息,幫助加盟店實施標準化管理。
第十九條:物品的保養和維修
1、加盟店要切實保養好店鋪建筑、設備及其他供營業使用的一切物品,維護公司形象。必須經常清洗、檢點店鋪建筑外觀,養護內外裝飾和其他用品,使之保持清潔和完好狀態。
2、加盟店如不能充分做好前項規定的保養工作,且在受到總部相關警告后的5日內仍不見改善,總部可委托第三者做保養事務,所需費用由加盟店負擔。
3、加盟店同意,在總部認為有必要時,總部人員可隨時進入店鋪建筑、停車場,檢查店鋪、設備的保養狀況。
第二十條:賬簿等的制作
1、為使加盟店和總部雙方準確把握加盟店的經營情況,加盟店要按總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1)票據和表單。
。2)營業報告書(每天制作)。
2、加盟店每周向總部遞交一次一周的每日營業報告書。
3、總部和總部任命的注冊會計師可隨時在營業時間,調查第1項所列的賬簿,加盟店應主動向總部提供相關文件、協助調查。
第二十一條:盤點
1、加盟店要定期進行庫存、銷售款、收到支票、匯票及消耗品的盤點清查工作,準確把握經營情況,及時報告總部。
2、總部認為加盟店盤庫結果、盤點報告書和營業報告書不準確,要隨時通知加盟店,并提出改正勸告。
3、如遇前項情況,總部可以同加盟店一起共同進行盤點作業,以保證結果的準確性。
第二十二條:決算文本
1、加盟店應在總部指定的注冊會計師的指導下制作稅法要求的會計年度決算申報書。
2、加盟店在每年向稅務所遞交稅法要求的最終申報書及其附件時,應同式一并遞交總部,修改最終申報書時也同樣。加盟店收到稅務所要求更改或確認事業收入的修改通知后也必須將通告同式遞交總部。
3、加盟店的最終申報書及決算書與按營業報告書為依據制作的決算書之間發生不一致時,加盟店應以營業報告書為準修改決算書。如因此而損害了總部的應得利益,則必須作出合理賠償。
第二十三條:專心營業義務
1、加盟店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必須全力以赴提高該店的營業成績。
2、除非得到總部的書面同意,加盟店不得從事其他經營項目。
3、加盟店須嚴守總部指定的營業日和營業時間從事經營。營業日為一周七天制,無休息日。開店時間為上午_______點以前,閉店時間為晚上_______點以后。每天的營業時間應在12小時以上、24小時以內。
第二十四條:守密義務
1、除法律規定必須公開的以外,總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遞交的營業報告書及其他有關資料和有損于加盟店利益的情報。
2、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總部按合同規定提供給加盟店的經營技術資產秘密及有損于總部利益的情報。
3、加盟店有責任保證其職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項秘密。
4、前三款規定的總部和加盟店的守密義務在合同期滿后仍然有效。
5、總部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加盟店的經營技術手冊和其他文件歸總部所有,出借給加盟店,加盟店須負責保存,合同終止后即刻歸還總部。
第二十五條:禁止毀譽義務
加盟店不得損害總部和公司其他連鎖店的聲譽、信譽,不得妨礙總部和其他加盟店的業務。
第二十六條:糾紛報告義務
1、加盟店營運中發生訴訟、爭執或其他糾紛時,須及時報告總部。
2、如加盟店營運中發生糾紛,總部以維護公司事業為目的,可隨時指示加盟店付諸法院,或采取其他措施。加盟店應遵從總部決定。
第二十七條: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為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算、店鋪開業后滿3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前3個月,經總部和加盟店雙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2、更新合同為本合同期滿終止后接續成立的新合同,加盟店須再支付加盟管理金,本合同的保證金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證金。此種情況下,加盟店不得要求總部歸還保證金。
第二十八條:合同的解除
1、加盟店發生如下各項中任何一項行為,總部可對加盟店規定期限,以書面形式勸告加盟店終止或改正其行為。超過指定期限無改善,總部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1)加盟店沒有忠實地實施總部為改善營業而提出的勸告指導。
。2)加盟店按本合同規定向總部遞交的營業報告書、決算書等文件不真實。
(3)加盟店拖欠需交總部的加盟管理金和預付金及其他債務。
。4)加盟店拖欠總部推薦的進貨單位及總部指導對象的債務。
。5)加盟店的其他違約行為或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2、加盟店發生以下各項中的任何一項行為,總部可不作預告而解除合同。
。1)加盟店受到臨時查封、臨時處分、拍賣處分、滯納稅處分、破產、審查、特別清產核資等處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請的總部同提出申請的加盟店之間的經濟信賴關系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布破產、協議出賣或整頓店鋪、特別清算與申請新企業。
。2)債權者開始收理資產、負債的全面管理和整頓。
。3)受到銀行的拒絕受理匯票的處分。
(4)加盟店未得到總部的事先書面同意而私自出讓營業權。
(5)加盟店未得到總部的事先書面同意而私自出讓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設立擔保權或對店鋪進行其他處置。
(6)加盟店向其他人泄漏公司的經營秘密,或讓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冊資料。
。7)加盟店損害了總部、公司連鎖店的名譽、信譽,妨礙了總部或其他加盟店的業務。
。8)發生加盟店店主死亡、法人解散、營業終止、與他人合并或其他對經營權產生影響的股東構成變更、劇烈的組織變動、企業管理層變動等情況,而使加盟店同總部間的經濟信賴關系破裂。
。9)向債權者出讓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財產,或把店鋪財產用作讓渡擔保。
。10)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受到拘留或其他刑事處罰。
(11)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為禁業者或準禁業者。
(12)加盟店退出公司事業者或將其營業委托他人,從全部經營或實際重要部分退出或放棄店鋪經營超過10天以上。
。13)加盟店店鋪建筑喪失。
。14)加盟店店鋪建筑等使用權喪失。
(15)法院、政令規定加盟店終止營業。
(16)加盟店在簽訂本合同一年以后仍未開業。
3、總部發生以下各項中的任何一項事由,加盟店可對總部規定兩周以上的期限,以書面形式敦促總部確實停止該行為,履行規定的義務。如總部在規定期限內仍不履行規定義務,加盟店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1)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2)其他違約行為。
4、發生如下各項中的任何一項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預告單方面終止合同。
(1)總部申請破產、特別清算、清算或法院宣布特別清算和清算。
。2)總部損害了加盟店的名譽、信譽或妨礙了加盟商的事業開展。
。3)總部退出公司特許連鎖事業者的地位,或放棄該事業。
。4)法令、政令規定總部廢止連鎖事業。
(5)加盟店店鋪建筑喪失。
(6)加盟店店鋪建筑等使用權喪失。
。7)法院、政令規定加盟店終止營業。
第二十九條:協商解約、中途解約
1、只要加盟店和總部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可隨時終止本合同。此時總部收取一半的保證金,剩余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他營業象征一年后歸還。
2、加盟店提前3個月通知解約,并付清了加盟管理金、廣告宣傳分擔金和其他由總部代行負擔的一切債務,同時明確放棄歸還保證金的要求時,本合同在加盟店預告期滿后便告終止。這里加盟店不能用保證金充抵由總部代負擔的債務。
3、有第三十一條第1、2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項解約權。
第三十條:招牌、商標等的撤除
1、無論合同期滿還是中途解約,本合同一旦終止,加盟店就失去了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的使用權。
2、在前項的場合,加盟店必須自行撤除公司招牌,從建筑物和其他設備、用品上消除公司商標、服務標志和特定名稱等一切營業象征。
3、如加盟店不主動撤除,總部或總部代理人可以自行進行撤除作業,并要求加盟店負擔為之產生的一切費用。
第三十一條:禁止競爭
1、加盟店保證,如遇前條第1款情況,不再使用相同的或類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商標、服務標識、特定名稱等營業象征和公司經營技術資產,不發生有損于其他公司加盟店利益及會造成營業混亂給總部帶來麻煩的行為。
2、當總部發現并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項所列的違約行為時,加盟店須立即終止該行為。
第三十二條:物件的歸還和債務清算
1、無論任何理由,本合同終止時,加盟店均須放棄使用總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權,并及時將物品歸還總部。
2、終止時,除本合同特別規定者外,當事者雙方均須及時結清所欠對方的一切債務。
3、加盟店在本合同終止后,須及時消償欠總部推薦的進貨對象的債務。
第三十三條:營業的讓渡和承繼
1、加盟店未事先征得總部同意,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權利、店鋪營業的全部或一部分轉讓給第三者,不得將此用作擔保和其他處置。
2、總部認為加盟店已不能再繼續營業或因明顯的困難而有可能發生營業中斷時,為保持加盟連鎖店的運營,總部可以臨時接替營業。待本部確認加盟店可以重新經營后,應及時把經營權歸還加盟店。本部接替經營期間發生的收益和損失均屬加盟店,本部代行營業所產生的費用由加盟店負擔。
3、如加盟店希望出讓或出租店鋪時,總部可優先接受店鋪建筑或接替、承租。
4、遇上款情況,總部和加盟店可以通過協商,規定讓渡價格和租賃金,協商意向不能成立時,可用鑒定的讓渡價格和租金作價交易。鑒定費用由加盟店負擔。
第三十四條:名義責任
1、加盟店使用公司的商號、商標、服務標識,因自己的經營而損害了第三者利益時,由加盟店主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總部不承擔名義責任。
2、總部因加盟店的行為而被索賠責任時,可要求加盟店負擔被追索的賠償金。
第三十五條:遇不可抗力的免責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對方承諾因罷工等其他勞資糾紛和暴動、天災人禍、行政機關的措施及其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損失負擔。
第三十六條:保證
1、加盟店為開業而從金融機構貸款形成的債務,如由總部提供保證或物質擔保時,加盟店和總部必須另簽債務擔保合同。
2、如遇上述情況,加盟店必須向總部提供物質擔保。
第三十七條:保證債務的消除
不論任何理由,本合同終止時,如加盟店還負擔著開業之初和此后用總部的保證或物質擔保,接受金融機構提供的用于購置設備和充作其他費用或因新建、改建而發生貸款債務時,必須即時歸還貸款,解除總部的債務擔保責任。
第三十八條:損害賠償
1、總部違約給加盟店造成損害時,不論本合同存在與否,須向加盟店賠償損失。
2、加盟店違約,總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時,加盟店須向總部支付相當于保證金兩倍的損失賠償金。
3、無論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按本合同規定有無解除權、解約權,因其退出合同等行為造成事實上合同不能繼續時,加盟店須向總部支付相當于保證金兩倍的損失賠償金。
4、本合同剩余期限不足一年時,本條第2、3款的損害賠償額,按剩余月數乘以保證金的月平均數計。
5、在加盟店違反合同給總部造成損害而總部不解除合同的場合下,加盟店亦須向總部賠償損失。
第三十九條:合同的變更
經雙方當事者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
第四十條:連帶保證人義務
連帶保證人與加盟店連帶承擔加盟店在合同中承擔的一切財務債務。
第四十一條:付保義務
為保障公司連鎖店事業,防止萬一的事故和損害,加盟店須就總部指定的物品按本部規定的險別和保金投保。
第四十二條:受理法院
本合同發生糾紛交付法院審理時,總部所在地法院為初審專屬受理法院。
第四十三條:確認事項
在簽訂本合同前,總部要向加盟店詳細說明加盟店開展經營事業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內容,要獲得加盟商的充分理解。
加盟商應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實:在總部說明中所展示的各種資料只是說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對加盟店經營事業的獲利承諾。
第四十四條:協商
對本合同規定的及未規定的事項如有疑問,由當事者雙方本著發展事業的愿望,坦誠地協商解決。
以上合同一式二份,當事者雙方署名蓋章后各執一份。
乙方:______(品牌)
地址:
電話:
法人:(蓋章)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總部甲方:加盟者
地址:
電話:
法人:(蓋章)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品牌加盟合同 篇2
甲方:______(品牌)加盟總部
乙方:加盟者
第一條:本合同使用的有關文字定義
“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由總部開發、完善成型,用于焙烤食品專賣店經營的具有統一性、_____的經營技術,是公司的注冊商號、_____、標志和與服務標志、模式、樣式、店鋪管理方式、商品陳列技術、會計系統、專業教育研修程序及有關營運的不可分割的統一系統。
“公司店鋪”:指使用屬于總部所有的經營技術資產及_____的特許加盟店!肮綺____”:指稱為公司的_____和服務標志及表示公司的標記、記號、招牌、標簽、樣式、及其他一切營業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和_____,而使其統一性被公眾廣泛認識、獲得了信譽,并在定型的統一形象下營運。
第二條:_____的當事者
1、合同當事雙方為各自_____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代理、雇傭、承包關系。
2、加盟店不具有代行總部而發生任何行為的權利。加盟店職工不是總部的員工,也不是總部的代理人,總部對其勞動關系及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3、加盟店鋪的經營由加盟店自立、_____承擔責任,經營決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斷、自主運作的行為。
第三條:特許的給予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總部給予加盟店使用總部開發、完善的經營技術——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在無錫市崇寧開設、經營公司店鋪的權利。附:品牌授權書
第四條:_____的使用承諾
1、總部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_____、服務標志及這些標志、記號、樣式、標簽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店鋪以外使用本合同中總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_____。
3、加盟店要使用總部商號的一部分或作為加盟店商號的一部分使用總部_____,須事先征得總部的書面承諾。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_____。
第五條:使用范圍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總部承諾的范圍和方法使用公司_____及經營技術資產,同時必須以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為基礎,按統一形象經營店鋪。
2、加盟店使用公司_____和經營技術資產時,不得有以下行為:
。1)降低公司形象,損害公司_____和經營技術資產的行為。
。2)除為公司店鋪經營而向加盟店員工傳授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總部有特別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傳遞公司經營技術資產。
。3)加盟店為第三者模仿公司_____和經營技術資產,或幫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條:店址選擇
1、加盟店店鋪設在乙處。
2、總部不得在加盟店半徑250米(直徑500米)范圍內自己或讓第三者經營本公司品牌的店鋪。
3、因地理環境變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變更店鋪地址時,可以向總部提出變更申請。
4、總部認為變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應即刻作出答復,并須提供對選擇新店址進行調查等必要的幫助。
第七條:追加建店
1、還要新建公司店鋪時,必須與總部另簽訂以該追加建店事項為對象的公司特許連鎖合同。
2、如總部認為該追加建店要求符合經濟、_____條件,而且也符合公司連鎖總體利益,總部就必須同意,但總部不承認5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簽訂了以該追加建店為對象的公司特許連鎖合同后,應即刻向總部支付加盟管理金。
4、前款加盟管理金包括公司特許連鎖合同規定的費用和為追加建店而進行調查的費用,以及向政府主管部門申請許可所需的一切費用。
第八條:公司_____及經營技術資產
1、加盟店承認公司經營技術資產是只屬于總部的具有特定價值的經營技術資產,受法律保護。
2、加盟店承認公司_____為公司連鎖統一的營業象征,屬總部所有。
3、總部須適應社會經濟形勢變化,對現有經營技術資產進行不斷地研究、完善和積累。
第九條:經營指導及幫助
1、加盟店能維持經營,在開業前及本合同執行期間總部必須向加盟店傳授必需的知識和經營技術。
2、加盟店在開業前必須派遣店主和兩名可以代行承擔責任的職工參加總部規定的教育研修,獲得經營公司店鋪必需的知識和技術。
3、開業后,如總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須按指示要求派員再次參加前項規定的進修教育,獲得必需的知識和技術。加盟店承擔這次培訓所需的一切費用。
4、加盟店開業前后五天,作為店鋪營運入軌期,總部須向加盟店派遣本部人員進行開業和經營指導。
5、加盟店必須參加一年兩次的定期總會及總會召開月以外的定期經營月會和臨時經營者會議?偛繎崆叭芡ㄖ_會日期。
6、除經營者會議召開月以外,總部每月向加盟店派遣營運負責人進行指導。
7、加盟店在接受總部營運指導時期,經經營者或店長同意,允許總部派遣的人員進入店堂內檢查加盟店的全部經營情況。
8、加盟店在接受總部營運指導時期,允許總部的代理人及總部人員檢查加盟店的商品庫存。
9、總部根據教育計劃,隨時培訓、教育加盟店雇傭的店長和職工。
第十條:店鋪開發相關事項
1、為維護公司形象的統一性,加盟店店鋪結構和內外裝飾必須符合總部規定的標準。
2、裝修隊選擇可以由乙方負責,店鋪設計、裝修監督指導,由總部派人執行。
3、為維護公司形象的統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鋪的設備、裝置、用具、招牌等的規格符合總部規定的樣式。
4、為了集中采購以降低成本、獲得利益,加盟店同意從總部指定處購買營運必需的設備、裝置、器具、用具、招牌等物品。
5、對于加盟店的店鋪改造、購置設備等的申請,總部要作認真研究,并與加盟店協商、協調,決定樣式、品位、品質,幫助實施。
6、對于營運必需的包裝材料、票單、封口袋、提貨袋、標簽及其他附屬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總部指定的產品,同意從總部指定處購買。
第十一條:促銷
1、總部要計劃和實施,以維護公司連鎖全體利益為目的宣傳、促銷活動。
2、加盟店要單獨或與其他加盟店共同進行宣傳、廣告、展示等促銷活動,必須事先向總部提出書面申請,說明活動的內容和進行的方法,征得同意后才能實行。
第十二條:協助銷售
1、總部對加盟店的銷售進行以下幫助:
。1)推薦進貨渠道。
。2)推薦進貨品種、品目。
(3)對設定標準零售價格提出建議。
。4)提供總部和進貨單位收集的有關銷售情報。
。5)提供有關促銷的各種資料。
2、加盟店同意,與總部推薦的進貨對象交易時使用總部指定的合同書,締結長期交易合同。
第十三條:進銷價格的設定
1、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總部推薦的商品進貨,按總部建議的零售價格銷售。
2、總部建議的零售價格與本地區實際不符,加盟店要向總部告明情況?偛繎鶕拘蜗蟮慕y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向加盟店提出與其實際相符的價格建議。
3、加盟店要從非總部推薦的進貨單位采購時,應事先書面向總部說明理由,征得總部書面同意。
第十四條:加盟管理金
1、加盟店于簽訂合同的當日向總部支付加盟管理金,以后每年同日向總部支付。
2、加盟管理金_______萬元,用于為加盟店開業而接受總部經營技術資產、_____使用權等特許連鎖費用及支付總部用于為加盟店開業而進行的市場調查、開業指導、培訓教育的費用。
3、不論是本合同期滿,還是中途解約或其他理由,都不歸還加盟金。
第十五條:保證金
1、作為合同簽訂后總部與加盟店之間發生債務及加盟店忠實地執行合同的擔保,加盟店須在本合同簽約時向總部預交的保證金。
2、以用此保證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債務。加盟店在接到總部的充抵通知后,須馬上向總部支付與被充抵數額相同的現金,補充保證金。
3、保證金_______萬元,不計息,合同簽訂后七日內向總部支付全部款項。
4、除用于充抵總部債務外,加盟店不得對保證金作其他任何處理。
5、不論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無解約權、解除權,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為,而導致事實上本合同無法繼續執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義務而被解約時,可以沒收加盟店的保證金充抵違約金。
6、合同期滿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營業象征后,總部應歸還加盟店全部保證金。
第十六條:廣告宣傳分擔金
加盟店須向總部支付公司總體進行的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產生的費用的實際負擔金額。
第十七條:拖欠損失金
加盟店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總部規定的加盟管理金、加盟保證金、廣告宣傳分擔金等債務時,按每超過一天加付3%的比例向總部支付拖欠損失金,直至付清為止。
第十八條:商品、服務的質量管理
1、加盟店要保持售出商品質量和服務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營業方法必須遵守總部提供的經營手冊規定的要求和標準。
2、總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書面和其他方法對加盟店進行進貨管理、銷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識、衛生管理、員工管理、會計處理、店鋪經營管理、店鋪保安等各方面的指導,提供有關信息,幫助加盟店實施標準化管理。
第十九條:物品的保養和維修
1、加盟店要切實保養好店鋪建筑、設備及其他供營業使用的一切物品,維護公司形象。必須經常清洗、檢點店鋪建筑外觀,養護內外裝飾和其他用品,使之保持清潔和完好狀態。
2、加盟店如不能充分做好前項規定的保養工作,且在受到總部相關警告后的5日內仍不見改善,總部可委托第三者做保養事務,所需費用由加盟店負擔。
3、加盟店同意,在總部認為有必要時,總部人員可隨時進入店鋪建筑、停車場,檢查店鋪、設備的保養狀況。
第二十條:賬簿等的制作
1、為使加盟店和總部雙方準確把握加盟店的經營情況,加盟店要按總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1)票據和表單。
。2)營業報告書(每天制作)。
2、加盟店每周向總部遞交一次一周的每日營業報告書。
3、總部和總部任命的注冊會計師可隨時在營業時間,調查第1項所列的賬簿,加盟店應主動向總部提供相關文件、協助調查。
第二十一條:盤點
1、加盟店要定期進行庫存、銷售款、收到支票、匯票及消耗品的盤點清查工作,準確把握經營情況,及時報告總部。
2、總部認為加盟店盤庫結果、盤點報告書和營業報告書不準確,要隨時通知加盟店,并提出改正勸告。
3、如遇前項情況,總部可以同加盟店一起共同進行盤點作業,以保證結果的準確性。
第二十二條:決算文本
1、加盟店應在總部指定的注冊會計師的指導下制作稅法要求的會計年度決算申報書。
2、加盟店在每年向稅務所遞交稅法要求的最終申報書及其附件時,應同式一并遞交總部,修改最終申報書時也同樣。加盟店收到稅務所要求更改或確認事業收入的修改通知后也必須將通告同式遞交總部。
3、加盟店的最終申報書及決算書與按營業報告書為依據制作的決算書之間發生不一致時,加盟店應以營業報告書為準修改決算書。如因此而損害了總部的應得利益,則必須作出合理賠償。
第二十三條:專心營業義務
1、加盟店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必須全力以赴提高該店的營業成績。
2、除非得到總部的書面同意,加盟店不得從事其他經營項目。
3、加盟店須嚴守總部指定的營業日和營業時間從事經營。營業日為一周七天制,無休息日。開店時間為上午_______點以前,閉店時間為晚上_______點以后。每天的營業時間應在12小時以上、24小時以內。
第二十四條:守密義務
1、除法律規定必須公開的以外,總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遞交的營業報告書及其他有關資料和有損于加盟店利益的情報。
2、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總部按合同規定提供給加盟店的經營技術資產秘密及有損于總部利益的情報。
3、加盟店有責任保證其職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項秘密。
4、前三款規定的總部和加盟店的守密義務在合同期滿后仍然有效。
5、總部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加盟店的經營技術手冊和其他文件歸總部所有,出借給加盟店,加盟店須負責保存,合同終止后即刻歸還總部。
第二十五條:禁止毀譽義務
加盟店不得損害總部和公司其他連鎖店的聲譽、信譽,不得妨礙總部和其他加盟店的業務。
第二十六條:糾紛報告義務
1、加盟店營運中發生訴訟、爭執或其他糾紛時,須及時報告總部。
2、如加盟店營運中發生糾紛,總部以維護公司事業為目的,可隨時指示加盟店付諸法院,或采取其他措施。加盟店應遵從總部決定。
第二十七條: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為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算、店鋪開業后滿3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前3個月,經總部和加盟店雙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2、更新合同為本合同期滿終止后接續成立的新合同,加盟店須再支付加盟管理金,本合同的保證金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證金。此種情況下,加盟店不得要求總部歸還保證金。
第二十八條:合同的解除
1、加盟店發生如下各項中任何一項行為,總部可對加盟店規定期限,以書面形式勸告加盟店終止或改正其行為。超過指定期限無改善,總部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1)加盟店沒有忠實地實施總部為改善營業而提出的勸告指導。
。2)加盟店按本合同規定向總部遞交的營業報告書、決算書等文件不真實。
。3)加盟店拖欠需交總部的加盟管理金和預付金及其他債務。
。4)加盟店拖欠總部推薦的進貨單位及總部指導對象的債務。
。5)加盟店的其他違約行為或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2、加盟店發生以下各項中的任何一項行為,總部可不作預告而解除合同。
(1)加盟店受到臨時查封、臨時處分、拍賣處分、滯納稅處分、破產、審查、特別清產核資等處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請的總部同提出申請的加盟店之間的經濟信賴關系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布破產、協議出賣或整頓店鋪、特別清算與申請新企業。
(2)債權者開始收理資產、負債的全面管理和整頓。
。3)受到銀行的拒絕受理匯票的處分。
。4)加盟店未得到總部的事先書面同意而私自出讓營業權。
(5)加盟店未得到總部的事先書面同意而私自出讓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設立擔保權或對店鋪進行其他處置。
。6)加盟店向其他人泄漏公司的經營秘密,或讓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冊資料。
(7)加盟店損害了總部、公司連鎖店的名譽、信譽,妨礙了總部或其他加盟店的業務。
。8)發生加盟店店主死亡、法人解散、營業終止、與他人合并或其他對經營權產生影響的股東構成變更、劇烈的組織變動、企業管理層變動等情況,而使加盟店同總部間的經濟信賴關系破裂。
。9)向債權者出讓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財產,或把店鋪財產用作讓渡擔保。
。10)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受到拘留或其他刑事處罰。
。11)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為禁業者或準禁業者。
(12)加盟店退出公司事業者或將其營業委托他人,從全部經營或實際重要部分退出或放棄店鋪經營超過10天以上。
。13)加盟店店鋪建筑喪失。
(14)加盟店店鋪建筑等使用權喪失。
(15)法院、政令規定加盟店終止營業。
。16)加盟店在簽訂本合同一年以后仍未開業。
3、總部發生以下各項中的任何一項事由,加盟店可對總部規定兩周以上的期限,以書面形式敦促總部確實停止該行為,履行規定的義務。如總部在規定期限內仍不履行規定義務,加盟店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1)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2)其他違約行為。
4、發生如下各項中的任何一項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預告單方面終止合同。
。1)總部申請破產、特別清算、清算或法院宣布特別清算和清算。
(2)總部損害了加盟店的名譽、信譽或妨礙了加盟商的事業開展。
。3)總部退出公司特許連鎖事業者的地位,或放棄該事業。
。4)法令、政令規定總部廢止連鎖事業。
。5)加盟店店鋪建筑喪失。
。6)加盟店店鋪建筑等使用權喪失。
。7)法院、政令規定加盟店終止營業。
第二十九條:協商解約、中途解約
1、只要加盟店和總部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可隨時終止本合同。此時總部收取一半的保證金,剩余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他營業象征一年后歸還。
2、加盟店提前3個月通知解約,并付清了加盟管理金、廣告宣傳分擔金和其他由總部代行負擔的一切債務,同時明確放棄歸還保證金的要求時,本合同在加盟店預告期滿后便告終止。這里加盟店不能用保證金充抵由總部代負擔的債務。
3、有第三十一條第1、2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項解約權。
第三十條:招牌、_____等的撤除
1、無論合同期滿還是中途解約,本合同一旦終止,加盟店就失去了公司_____和經營技術資產的使用權。
2、在前項的場合,加盟店必須自行撤除公司招牌,從建筑物和其他設備、用品上消除公司_____、服務標志和特定名稱等一切營業象征。
3、如加盟店不主動撤除,總部或總部代理人可以自行進行撤除作業,并要求加盟店負擔為之產生的一切費用。
第三十一條:禁止競爭
1、加盟店保證,如遇前條第1款情況,不再使用相同的或類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_____、服務標識、特定名稱等營業象征和公司經營技術資產,不發生有損于其他公司加盟店利益及會造成營業混亂給總部帶來麻煩的行為。
2、當總部發現并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項所列的違約行為時,加盟店須立即終止該行為。
第三十二條:物件的歸還和債務清算
1、無論任何理由,本合同終止時,加盟店均須放棄使用總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權,并及時將物品歸還總部。
2、終止時,除本合同特別規定者外,當事者雙方均須及時結清所欠對方的一切債務。
3、加盟店在本合同終止后,須及時消償欠總部推薦的進貨對象的債務。
第三十三條:營業的讓渡和承繼
1、加盟店未事先征得總部同意,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權利、店鋪營業的全部或一部分轉讓給第三者,不得將此用作擔保和其他處置。
2、總部認為加盟店已不能再繼續營業或因明顯的困難而有可能發生營業中斷時,為保持加盟連鎖店的運營,總部可以臨時接替營業。待本部確認加盟店可以重新經營后,應及時把經營權歸還加盟店。本部接替經營期間發生的收益和損失均屬加盟店,本部代行營業所產生的費用由加盟店負擔。
3、如加盟店希望出讓或出租店鋪時,總部可優先接受店鋪建筑或接替、承租。
4、遇上款情況,總部和加盟店可以通過協商,規定讓渡價格和租賃金,協商意向不能成立時,可用鑒定的讓渡價格和租金作價交易。鑒定費用由加盟店負擔。
第三十四條:名義責任
1、加盟店使用公司的商號、_____、服務標識,因自己的經營而損害了第三者利益時,由加盟店主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總部不承擔名義責任。
2、總部因加盟店的行為而被索賠責任時,可要求加盟店負擔被追索的賠償金。
第三十五條:遇不可抗力的免責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對方承諾因_____等其他勞資糾紛和_____、天災人禍、_____的措施及其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損失負擔。
第三十六條:保證
1、加盟店為開業而從金融機構貸款形成的債務,如由總部提供保證或物質擔保時,加盟店和總部必須另簽債務擔保合同。
第三十七條:保證債務的消除
不論任何理由,本合同終止時,如加盟店還負擔著開業之初和此后用總部的保證或物質擔保,接受金融機構提供的用于購置設備和充作其他費用或因新建、改建而發生貸款債務時,必須即時歸還貸款,解除總部的債務擔保責任。
第三十八條:損害賠償
1、總部違約給加盟店造成損害時,不論本合同存在與否,須向加盟店賠償損失。
2、加盟店違約,總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時,加盟店須向總部支付相當于保證金兩倍的損失賠償金。
3、無論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按本合同規定有無解除權、解約權,因其退出合同等行為造成事實上合同不能繼續時,加盟店須向總部支付相當于保證金兩倍的損失賠償金。
4、本合同剩余期限不足一年時,本條第2、3款的損害賠償額,按剩余月數乘以保證金的月平均數計。
5、在加盟店違反合同給總部造成損害而總部不解除合同的場合下,加盟店亦須向總部賠償損失。
第三十九條:合同的變更
經雙方當事者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
第四十條:連帶保證人義務
連帶保證人與加盟店連帶承擔加盟店在合同中承擔的一切財務債務。
第四十一條:付保義務
為保障公司連鎖店事業,防止萬一的事故和損害,加盟店須就總部指定的物品按本部規定的險別和保金投保。
第四十二條:受理法院
本合同發生糾紛交付法院審理時,總部所在地法院為初審專屬受理法院。
第四十三條:確認事項
在簽訂本合同前,總部要向加盟店詳細說明加盟店開展經營事業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內容,要獲得加盟商的充分理解。
加盟商應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實:在總部說明中所展示的各種資料只是說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對加盟店經營事業的獲利承諾。
第四十四條:協商
對本合同規定的及未規定的事項如有疑問,由當事者雙方本著發展事業的愿望,坦誠地協商解決。
以上合同一式二份,當事者雙方署名蓋章后各執一份。
乙方:______(品牌)
地址:
電話:
法人:(蓋章)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總部甲方:加盟者
地址:
電話:
法人:(蓋章)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品牌加盟合同 篇3
體育用品品牌加盟協議書
品牌加盟協議書
甲方:廣州搏浪體育產*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經洽商,就合作經營FILA品牌產品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 甲方委任乙方設置專賣店或專柜,在有效日期內負責銷售甲方所供應的FILA商品(專業比賽系列貨品除外)。
二、乙方必須為合法經營單位,并于本協議書簽訂前將下列證件提供給甲方:
1.營業執照(復印件) 2..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三、本協議書第一條所述的商品指由甲方所生產、制造、進口及代理之FILA服飾及運動用品系列。
四、乙方經營地區為 批發、零售。
五、本協議書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六、乙方必須確保甲方之商品按照甲方所定之全國統一零售價格在市面銷售。如有需要調整價格,必須實現以書面通知并得到甲方書面同意方可改動。
七、乙方必須提供不低于40平米專賣店或專柜銷售甲方產品,并同意按甲方要求裝修陳列,裝修費用由乙方支付。
八、乙方屬下所有銷售FILA產品的零售點均需向甲方申請進行經營資格認證,未經認證的零售點不得經營FILA產品。
九、甲方同意以統一零售價之 %供貨給乙方,個別商品或按特定之供貨價供貨(供應價以甲方出貨單價格為準),結算方式另定。所有商品的運費由乙方支付。
十、所有商品(除特別聲明外)均以購銷方式結算,乙方首次訂貨量不低于人民幣壹十伍萬元。每次進貨必須在甲方收到乙方貨款后,甲方根據所收到乙方貨款情況發貨給乙方。
十一、乙方需確認一家貨運公司為指定收發貨公司,并向甲方提供書面的委托證明書,以示該運貨公司收到貨品即代表乙方受到貨品。
十二、乙方收到甲方所發貨品,必須根據甲方驗貨要求進行驗收貨品。
a) 甲方在發貨時于商品包裝箱外貼上甲方封條及貨物重量貼紙。
b) 乙方在接到運輸部門轉交的貨物時,應面對承運單位檢查原包裝封口封條是否完整。如發現有破損,應當場開箱,檢驗箱內貨物數量與箱面標示內容是否相符。如發現有短少則請馬上向承運單位索賠。
c) 在開箱前必須過磅,檢查與原箱標示的重量是否相符。如發現不符,請將原箱貨物退回甲方,否則,甲方概不負責。
d) 如重量相符,則可開箱清點箱內總數是否與箱面標示的總數相同,然后根據書倉單位內容按色按碼驗收。
十三、如驗收發現短少,請將原箱的編號、重量、所裝貨品、數量、顏色、尺碼及短少貨品之顏色、尺碼、數量等內容詳列于驗貨單,并經二人以上簽名驗收并加蓋乙方驗收印章后寄交甲方,甲方應盡快核查并作出處理。
十四、如甲方所供的貨品出現因生產質量問題,甲方負責退貨,但乙方必須遵循甲方要求提出退貨申請。
a) 乙方將需退給甲方的貨品名詳細列于退貨申請表并注明退貨原因交甲方審批,經甲方書面簽字同意后方可交運輸發運退回。
b) 乙方退貨,必須填寫退貨裝箱單(箱號、款號、顏色、尺碼、數量及整箱的重量)一式三聯;第一聯存根并傳真予甲方備查收貨;第二聯放于本次退貨的一號箱內隨貨同行;第三聯貼于箱外側。
十五、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退回貨品,甲方不予受理乙方退貨,且通知運輸公司將貨品返回給乙方,有關一切費用及途中所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十六:甲方每月給乙方寄發月結單,乙方必須于次月20日前在月結單上加蓋財務章,以此確認月結單上所列的貨品已收到,并將原件寄給甲方,確保雙方往來賬務準確。
十七:乙方須于每月8日前向甲方提供其屬下零售點的FILA產品上月的銷售記錄。
十八、每季度的訂貨合同必須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方為有效。乙方需于訂貨合同確認后十五日內將相當于所訂購貨品金額30%的定金匯往甲方指定的賬戶。
十九、甲方將根據乙方每年之實際回款額計提2%給乙方發放陳列貨架及宣傳資料等宣傳推廣用品(此經費不能用作貨款抵扣或其它用途)。如此類物料價值超出此額,乙方必須先支付超出部分的金額,甲方才予發給。
二十、雙方每年12月25日前作年終總結,乙方必須于翌年1月25日前結清本年度所有應付貨款。乙方必須執行此項條款后可享受甲方年終返利之優惠。
餐飲品牌加盟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因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利益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按照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協議,共同遵守。
一、 授權區域
1、 甲方授權乙方為___品牌內衣系列產品___區域唯一加盟商。授權期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
2、 甲方配合乙方在授權區域的品牌連鎖店發展。
二、 加盟條件及要求
1、 乙方在合同簽訂時必須交合同信譽金________元。
2、________市經銷商年銷量需達到10萬/每品牌,首批進貨不少于2萬。
3、 縣經銷商年銷量需達到5萬/每品牌,首批進貨不少于1萬。預付貨款可作首批貨款用途,合同信譽金須在合同執行期間且銷售指標完成后不計息退還。
三、 首批貨及貨品的調換
1、 經雙方協商同意,首批上貨必須由甲方統一安排,貨品在甲方現有庫存的基礎上給予100%的調換。
2、 所有調換的貨品必須預先通知甲方,未經甲方同意退貨的產品造成所有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負。需退貨產品必須保證產品的完整性,不得影響第二次銷售。如(包裝不一,污臟,特價品)否則不予調換。任何貨品不得跨季調換。
四、 銷售任務及獎勵措施
甲方給乙方所提供的產品應保證質量,提供有關產品的證明文件及相關資料并及時提供廠家有的廣告、宣傳資料。
五、 新客戶及沒有形象柜的客戶:________________首付2萬元支持形象柜4米、首付3萬元支持形象柜7米、首付5萬元支持形象柜12米、首付8萬元支持形象柜19米。
六、 合同期內,甲方根據乙方的進貨額度提供一定數量的特型衣架、廣告噴畫、手提膠袋、紙袋等······。
七、乙方只能在甲方特許范圍經營該品牌,嚴禁在特許以外的區域銷售,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代理權和經營權。
八、 乙方必須通過正規渠道(即甲方)進貨,嚴禁通過其他渠道進貨,嚴禁經營假冒偽劣產品。一經發現取消代理權或經營權,并追究其相應的責任,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轉讓或轉包代理權或經銷權。
九、 甲方所贈貨柜的品牌沒有銷售一年以上的客戶,形象柜全部按照廠家成本價,即900元/米收取。銷售不到兩年的客戶,形象柜全部按廠家成本半價,即450元/米收取。甲方將從合同信譽金中收取。
十、 甲方責任
1、 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質量合格的產品。
2、 為乙方提供合理的售后保障。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客服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飲品牌加盟合同 篇5
飾品品牌加盟協議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為其在 (特定區域內)經營甲方的“ ”專賣店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加盟期限為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止。
二、加盟經營
1、甲方特此授權乙方為區域內成為的特許經銷商。經此授權后,甲方在該區域內將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業、個人以同類經銷權。
2、 在授權期內,甲方在向乙方提供品牌產品時,甲方應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品級與實物相符,并保證貨源供應。
3、 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7日內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費人民幣貳萬元/店。每個加盟店首次從甲方購進品牌的產品,按供貨價不少于 萬元。
4、甲方保證向中國大陸內各加盟方交付的產品保持統一的零售標價。
5、 甲方將品牌產品按零售標價的4—4.5折售予乙方(詳細見配貨單),不論首次購貨還是后續購貨乙方應在提貨時一次性支付貨款。
6、如果出現乙方采用以假匯票、假支票的方式騙取貨物的情況,甲方除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外,將依法請求司法機關追究相關人員、單位的刑事責任。
7、乙方從甲方購進產品后,如因質量問題或貨物品種組合問題,可在自進貨之日起五天內,向甲方調換產品,但不得退貨。調換時乙方須保持原產品完好、包裝齊備、標簽沒有損壞。 8、 合同到期后,若乙方決定不再銷售品牌產品,在乙方保證產品完好、包裝齊備、標簽無損壞、未超過保質期的前提下,可將現存的產品退還給甲方。甲方按供貨價的6折回收退還的產品。
三、營業場地、店面裝飾與配置
1、乙方應在雙方共同商定的區域內開展經營和促銷活動。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將自己的經營活動和促銷活動擴大到區域之外。
2、加盟店店鋪設在乙方處,或由乙方自行選定其它場所并報甲方批準。
3、為維護公司品牌形象的統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費進行裝飾設計,裝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報價并施工,乙方應按工程預算支付裝修工程款并協助辦理在當地施工的相關手續。甲方收到工程款項后 日內將店鋪交付乙方使用。
4、加盟店內的營業所需(包括:設備、裝置、用具、招牌等)由總部統一進行設計制作。對于營運必需的包裝材料、促銷禮品、提貨袋及其它附屬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總部配備的產品。 上述所涉及的費用由加盟商承當。
四、促銷與廣告
1、甲方在授權期內,將協助乙方進行品牌的形象設計,并向乙方適時提供相應的產品宣傳資料、標識、招貼物品等。甲方可根據乙方的經營狀況和要求,幫助乙方進行特定時間和區域的產品促銷和推廣活動。(具體事宜可另議)
2、甲方進行 品牌的整體宣傳活動乙方必須配合,相關的品牌的產品進行促銷、推廣計劃和廣告設計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執行。甲方對于促銷活動所涉產品在供貨價基礎上按照促銷折讓的比例給與優惠。
3、乙方單獨進行品牌有關的宣傳、廣告活動時,應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進行。相關廣告形象設計須經過甲方審核或由甲方提供。
4、乙方須承擔自行組織促銷活動產生促銷讓利和費用。
五、培訓與指導
1、為使加盟店能良好經營,在開業前及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應向加盟店傳授必要的知識和經營技術。
2、加盟店在開業前應派遣店主或兩名可以代行承擔的職工,參加甲方規定的教育研修,獲得經營公司店鋪必要的知識和技術。
3、開業后,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須按指示要求派員再次參加前項規定的進修教育,獲得必需的知識和技術。
加盟店承擔前來培訓的旅差費用。
4、加盟店開業前后三天,作為店鋪營運入軌期,甲方應向加盟店派遣人員進行開業和經營指導。
5、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年度銷售會議及臨時經營者會議。甲方應提前四周通知開會日期。
6、除經營者會議外,甲方將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場負責人進行指導和培訓。
六、商標、服務標志及相關權利
1、 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標、服務標志及其相關權利的所有權均歸屬于甲方。
2、 甲方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標、服務標志及表示這些標志、記號、樣式、標簽和招牌。
3、 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標和服務標志。
4、 乙方應在經營中向顧客提供良好的服務,維護甲方品牌的聲譽、信譽和良好形象。
5、 雙方在此明確,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權期內、在指定區域內甲方商標、服務標志的使用權和產品的經銷權,這并不意味著甲方商標、品牌及商譽等相關知識產權的任何轉讓、許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繼續使用品牌,或以品牌經銷商的名義從事任何商業活動。
七、競爭限制
1、 在合同期內,乙方如有意獲得其所在省市區域的特許經營代理權,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取得甲方的特許代理權。
2、 為表示對甲方合作的誠意,在合同期內,如甲方推出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務,乙方有優先代理權。
3、 乙方在授權期內,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業、個人的授權或委托,在加盟店內代理、經銷其它品牌的產品。
4、 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甲方授予的經銷權以各種形式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八、服務質量控制
1、 為維護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種和服務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運營方法必須遵守總部提供的經營手冊規定的要求和標準。
2、 凡甲方有新產品推出,乙方必須按照最低配貨量或以上的數量購入,并將新產品及時上架銷售。
3、 乙方須按照甲方要求,對顧客購買金額達到規定標準時,給與“玫瑰卡”會員資格和相應的折扣優惠,做好會員資料信息的登記匯總工作并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會員資料信息。凡有新產品上市或產品促銷活動乙方應通知所有會員,讓會員享受到來自持續不斷的優質服務。甲方將不定期回訪會員客戶以檢查乙方的服務質量。
4、 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書面或其它方式對加盟店進行進貨管理、銷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識、衛生管理、職工管理、會計處理、店鋪經營管理、店鋪陳設等各方面的指導,提供有關信息,幫助加盟店實施標準化管理。
5、 隨著甲方加盟店數量在全國范圍內的不斷增加,甲方將對全體加盟店進行信息化管理。如該項管理實施時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內,乙方須遵照甲方的管理規定執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絕執行。
九、保密
1、 除法律規定必須公開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遞交的營業報告書及其它有關資料和有損于乙方利益的情報。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乙方的經營技術秘密及有損甲方利益的情報。乙方有責任保證其職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項秘密。
2、 以上規定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期滿后仍然有效。
3、 甲方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乙方的加盟店經營手冊以及其它文件歸甲方所有,乙方應妥善保管,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即刻歸還甲方。
十、加盟店的讓渡與承繼
1、 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權利、加盟店營業的全部或一部分轉讓給第三者,不得將此用作擔保和其它處置。
2、 如乙方加盟店因明顯的困難而有可能發生營業中斷時,為保持加盟連鎖店的運營,乙方可以請求總部臨時接替營業。待總部確認加盟店可以重新經營后,應及時把營業權歸還加盟店。
3、 上述總部接替經營期間發生的收益和損失均屬加盟店,總部代行經營所產生的費用由加盟店負擔。
4、 如乙方希望出讓加盟店或出租店鋪時,應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優先承讓和承租的權利。5、 遇上述情況,雙方可以通過協商,確定加盟店讓渡價格和租賃金。協商意向不能成立時,雙方均可申請具有法律效力的認證或評估,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合同的終止
1、合同期滿前3個月,經雙方協商,可以更新合同。
2、 前款的合同更新,應在本合同期滿之前一個月完成。以雙方簽訂新的特許連鎖合同書為合作文本。
3、 如本合同期滿后雙方無意繼續合作,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時承擔下列義務:
a、 支付所有應付給總部的費用;
b、 歸還所有操作手冊、機密文件和專利資料;
c、 向甲方移交“卡”會員登記名冊;
d、 歸還、轉賣或銷毀所有帶有商業標志的招牌和材料;
e、 取消以名義登記的商業注冊和名稱登記
f、 在原加盟店經營場所內外的房屋、設備、陳設等處,消除任何與有聯系的跡象;g、 因加盟店的經營而損害了第三者利益時,由乙方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4、 甲方因加盟店的行為而被索賠責任時,可要求乙方負擔被追索的賠償金。
十二、違約責任
1、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條款中規定的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的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 雙方約定,違約的金額為在此前乙方經銷甲方提供的產品零售價總額的10%。如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并損失超過違約金總額,違約方還應負責對超額部分賠償責任。違約一方經對方書面提出改正意見后30天內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十三、合同糾紛的解決
1、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深圳市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十四、其它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及傳真: 電話及傳真:
委托代表(簽字): 委托代表(簽字):
餐飲品牌加盟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為保障雙方的根本利益,尋求共同發展,本著互利互惠的誠信合作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經銷區域
甲方作為“ ”品牌內衣系列產品廣州辦事處,授權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專賣(專柜)經銷“ ”品牌系列內衣產品。
二、 乙方加盟經銷制度
1、 乙方特許經銷權自本合同簽訂、并向甲方繳納信譽保證金貳仟元后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2、 甲方以“ ”全國統一零售價之4折供給乙方。乙方要以專賣店(柜)的形式進行銷售,首次進貨金額在_________萬以上,以保證貨源的充足(首批貨由甲方統一配發)
3、 形象配合推廣總公司為把“ 品牌”打造成最具競爭優勢的品牌,為了長遠的發展和獲利,要求乙方有義務和責任積極配合總公司新形象推廣。
(1)加盟店必須是品牌統一形象標準。
(2)加盟店必須無條件配備品牌的標準形象柜,
(3)產品陳列專柜形象必須與總部要求一致,各種形象用品要配套齊全(形象柜、及各種宣傳用品)。
4、 乙方所進的六月玖瑰系列產品必須是在自己店內零售銷出,不得以批發形式售出,不得進行網上銷售。乙方在經營“ ”的品牌中,必須按甲方制定的全國統一零售價格銷售,未經甲方允許不得私自打折銷售(持有貴賓卡顧客按相關規定享受優惠),一經查證,視影響程度對信譽保證金進行處罰,直至完全扣除,取消經營資格。
5、 乙方對甲方和公司要求做的各種促銷活動必須無條件配合執行。
6、 乙方必須保證店內干凈、整潔、明亮、光源充足,新品上市時按總公司統一要求操作。
7、 乙方必須有專職人員負責 產品銷售工作,并配合公司的相關管理工作。必須定期派導購員參加甲方的各種培訓活動,以便提高銷售業績。
10、乙方所進 品牌產品只能在甲方授權的區域內銷售,不得跨區域經營。
三、 銷售目標任務
1、 合同期內,乙方應完成最低銷售任務______元(指回款金額)。
每月進貨量應達到合同規定額度(見附表)。乙方如連續3個月未達到規定進貨量,甲方有權中止合同或在本地區發展第二家經銷商。
附:銷售任務分解表:(單位:元/月)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2、 新簽約客戶首批進貨量按地區等級應過到以下最低標準:
(1) 縣級以上所在地:不低于人民幣壹萬元,品種數不少于70%;
(2) 地級市所在地:不低于人民幣壹萬伍千元,品種數不少于80%;
四、 乙方權利
1、 獲得品牌授權區域獨家經營權;
2、 獲得品牌年度銷售返點獎勵;
3、 獲得品牌經營培訓、指導權;
4、 獲得公司品牌廣告宣傳、促銷支持。
五、 乙方義務
1、 乙方有責任和義務維護本品牌在該地區的發展,維護品牌信譽和樹立品牌形象,全力宣傳推銷本品牌產品,不能做出有損本品牌聲譽和形象的行為。
2、 嚴格按照“某某品牌”全國統一零售價。
3、 根據的品牌經營思想和銷售政策在自己所經營區域內積極配合甲方提高品牌知名度主維護品牌形象。必須認真執行公司的各項政策及促銷活動。
4、 每周最少一次向代理總部提供有關產品銷售情況及競爭產品情況;每月25日前盤點庫存、填寫報表,傳真至代理總部,甲方有權隨時抽查乙方的庫存及報表,嚴格控制庫存比例,即a類不低于50%;b類不大于30%;c類貨控制在20%以下。
六、 優惠政策
1、 甲方幫助乙方設計店面形象(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及免費配發廣告噴畫等宣傳資料,合作結束后甲方有權收回上述廣告宣傳資料。
2.按產品1:1比例配發小手提袋。
3.每個終端商免費配發150個形象衣架,包括褲架在內。
4.按公司標準上形象柜交押金500-1000元/柜,完成年銷售任務可以退回(安兩萬元一個形象柜計算)。如2次發現形象柜上陳列有其它產品則將扣除押金。
2、 廣告及促銷支持
(1) 甲方免費提供乙方統一的門頭(噴匯)和每年兩季的宣傳廣告畫(一般情況要求每家終端店春夏、秋冬季各配兩張宣傳畫,及促銷宣傳品的按比例發放,如有特殊情況可向代理總部申請)。
(2) 經過總公司和甲方多年的經營經驗得出各地市、縣最好的內衣廣告方式是路牌廣告及報紙雜志廣告。本著長期品牌的穩定經營宗旨,甲方支持乙方在當地經銷區域或黃金位置做路牌廣告。
a. 廣告費用為乙方向甲方申請批準后,戶外及路牌廣告畫由甲方向公司申請,免費提供給乙方,廣告發布費用由甲方與乙方各分擔50%(年底結算)
b. 對于一些特殊區域需其它的宣傳方式的,申請后經甲方審批同意后,費用也同上,即各分擔50%。
七、 換貨制度
乙方所進首批貨品,在銷售一個月后,兩個月內如不好銷售,甲方50%的換貨(有質量問題甲方無條件退換,但吊標要保存完整,特殊情況可協商處理;乙方收到貨后,應立即進行清點,如發現實物與所開單據不符,應于收到貨物的兩日內,以電話或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視該批貨物收妥)。
下列情況不予退換: a. 乙方未向甲方書面提出退換貨申請的。
b. 產品包裝沒有按甲方發貨時的標準包裝方式包裝(含混色碼包裝或每包數量不齊);
c. 產品被污染,有污點或有破損現象。
八、 為了有效地管理市場,維護雙方的利益,乙方在合同簽定時必須向甲方繳納合同信譽保證金20__-4000元不等(貳仟元整),合同期滿后,在乙方沒有違背本協議任何條款的情況下,原額退還。
九、 乙方必須以現金向甲方進貨,款到發貨。任何拖延逾期付款,都將導致甲方停貨,甚至解除合同。
十、 甲方可以為乙方代辦托運,托運費由乙方支付,由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貨品丟失等現象,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負擔。
十二、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十三、在合同有效期內,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解除,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手中剩余貨品(破損、 舊除外)
十四、在合同期內乙方因遵守經營政策,保守商業秘密,不得泄露甲方提供的市場信息和營銷資料。(如發生此類情況對甲方造成相關損失,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十五、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生效。
十六、合同簽定地點:
十七、在履行協議的過程中,甲、乙雙方如有爭議不能通過協商達成一致,雙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公司電話: 聯絡電話: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餐飲品牌加盟合同 篇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郵編:
聯系電話:
乙方:
姓名:
住址:
郵編: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e多e牌服裝加盟店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為拓展e多e服裝品牌在××市(地區)的營銷市場,甲乙雙方本著發展的誠意,同意乙方在該地區經銷甲方的e多e品牌系列服裝。
第二條
乙方專賣店的經營場地必須以設在繁華地段或者大商場的專賣店作為營業場所。xx年度我們將以外套為主,大家可適當搭配其它品牌的種類。xx年度我們的種類將向多樣化發展。
第三條
各專賣店可自行裝修,但是必須以中等以上的裝修水平對待。我們也將提供裝修參考及一些宣傳圖片
第四條
乙方預存金在×元以上,用于支付e多e品牌服裝進貨及進貨中所產生的費用。
第五條
乙方向甲方進貨價為及其它甲方實際所屬的網絡對外批發價的基礎上打8.7折。
第六條:
乙方春秋兩季的平均每季進貨數量超過300件,將返還此季度進價總額的百分之三;春秋兩季的平均每季進貨數量超500件,將返還此季度進價總額的百分之五。乙方夏季的進貨數量超過450件,將返還此季度進價總額的百分之三;夏季的進貨數量超過600件,將返還此季度進價總額的百分之五。乙方冬季的進貨數量超過350件,將返還此季度進價總額的百分之三;乙方冬季的進貨數量超過500件,將返還此季度進價總額的百分之五。返還金額將在每個累計周期完成后充進乙方預存金額內。
第七條:
乙方的零售價不得低于及其它甲方實際所屬的網絡對外批發價的一點八倍(比如網絡批價60元的服裝,零售價不得低108元)!如有特殊原因,可與甲方協商解決。
第八條:
甲方所屬的所有網站不得接納除乙方外,xx市的任何批發客戶,乙方有權力對甲方的本條所說明的誠信進行任何方式的驗證(比如以代理地區其它批發客戶身份進行驗證),一經發現甲方向xx市的任何地址進行十件起的批發行為發貨,可按甲方違約處理。
第九條
乙方每次進貨均從預存款中扣除。
第十條
預存款只能用于支付e多e品牌服裝進貨及進貨中所產生的費用,不以其它方式退還。
第十一條
乙方所有進貨可享有百分之七十的調貨率(收貨起兩月內),特價品、低價品,不享有換貨率。
第十二條
乙方每次調貨,服裝附件不全或污損的不能調換。
第十三條
若進貨后發現次品,請在一周內告知公司,并說明次品原因,如果屬實,退換費用可由甲方支付。
第十四條
一方對因履行本協議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且該義務不受本協議履行終止或解除的限制。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五條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1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協議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各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稅務登記證等各種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協議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是指雙方在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如自然災害、地震和國家政府管制等等。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經書面通知之后,本協議內受影響之條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間及受影響之范圍內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責任。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的責任
如果甲乙方未按本協議履行義務,將本終止本合同,甲方退還乙方所有的剩余預存金額。違約方按本協議約定所支付的違約金如果低于對方因該違約行為所實際受到的損失(包括各種因之產生的費用、開支、額外責任,以及合同履行后所可以獲得的直接利益),則對方保留進一步要求違約方進行補償的權利,但必須提供相關損失的證明,且不得超過違約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行為所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十九條
本協議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條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任何一方一次放棄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并不等于今后均放棄違約追償。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二十一條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可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九條
如本協議包含的某一條款或某些條款無論在任何方面由于任何原因被認為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則這種無效性、非法性或不可執行性將不影響本協議中任何其它條款及整個合同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確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
1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采用數據電文形式通知或通訊的,是指該數據電文進入被通訊人的收件系統。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三條
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并加蓋公章及預存金額到達(可銀行轉帳也可現金支付,銀行轉帳以憑證條為準)之日起生效。
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協議—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