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葉及制品委托管理合同書(精選20篇)
茶葉及制品委托管理合同書 篇1
合同登記編號: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服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訂地點: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市(縣)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技術服務(該項目屬____________計劃※),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屬技術培訓合同應當填寫培訓內容和要求、培訓計劃、進度;屬技術中介合同應當填寫中介內容和要求)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驗收標準和方式技術服務或者技術培訓按____________標準,采用____________方式驗收,由____________方出具服務或者培訓項目驗收證明。
本合同服務項目的保證期為__________________。
在保證期內發現服務質量缺陷的,服務方應當負責返工或者采取補救措施。
但因委托方使用,保管不當引起的問題除外。
五、報酬及其支付方式(一)本項目報酬為(服務費或培訓費):____________元。
服務方完成專業技術工作,解決技術問題需要的經費,由______方負擔。
(二)本項目中介方活動費為:____________元,由______方負擔。
中介方的報酬為:____________元,由______方支付。
(三)支付方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①一次總付: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②分期支付: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③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技術服務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技術民法典實施條例第九十八條、第九十九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技術培訓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技術民法典實施條例第一百零五條、第一百零六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技術中介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技術民法典實施條例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一百一十三條、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條約定,______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違反本合同第______條約定,______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七、爭議的解決辦法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__________進行調解。
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采用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因本合同所發生任何爭議,申請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二)按司法程序解決。
八、其它(含中介方的權利、義務、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等上述條款未盡事宜):
①填寫說明一、“合同登記編號”的填寫方式:合同登記編號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為公歷年代號,第三、四位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編碼,第五、六位為地、市編碼,第七、八位為合同登記點編號,第九至十四位為合同登記序號,以上編號不足位的補零。
各地區編碼按2260--84規定填寫。
(合同登記序號由各地區自行決定)二、委托管理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
委托管理合同中包括技術培訓合同和技術中介合同。
技術培訓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對指定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特定項目的技術指導和專業訓練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中介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以知識、技術、經驗和信息為另一方與第三方訂立技術合同進行聯系,介紹、組織工業化開發并對履行合同提供服務所訂立的合同。
三、計劃內項目應填寫國務院部委、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地、市(縣)級計劃,不屬于上述計劃的項目此欄劃(/)表示。
四、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包括技術服務的特征、標的范圍及效益情況;特定技術問題的難度、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具體的做法、手段、程序以及交付成果的形式。
屬技術培訓合同的此條款填寫培訓內容和要求,以及培訓計劃、進度。
屬技術中介合同此條款填寫中介內容和要求。
五、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包括甲方為乙方提供的資料、文件及其它條件,雙方協作的具體事項。
屬技術培訓合同此條款填寫培訓所需必要場地、設施和試驗條件,以及當事人各方應當約定提供和管理有關場地、設施和試驗條件的責任。
六、其它合同如果是通過中介機構介紹簽訂的,應將中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如果雙方當事人約定定金、財產抵押擔保的,應將給付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手續的復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七、委托代理人簽訂本合同書時,應出具委托證書。
八、本合同書中,凡是當事人約定認為無需填寫的條款,應在該條款填寫的空白處劃(/)表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茶葉及制品委托管理合同書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郵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郵箱:
甲乙雙方根據《_____》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經共同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相關事項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委托管理事項的內容、范圍和具體要求
1、委托管理事項的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管理事項的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托管理事項的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管理權限
乙方管理委托事項的權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管理標的交付時間及交付方式
1、委托管理標的交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管理標的交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委托管理期限
1、委托管理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時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本合同約定的委托管理期限屆滿,雙方的權利義務自行終止。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再行管理委托事項。
五、保證金的支付方式
1、乙方自愿管理受托標的并向甲方交納保證金_______元,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付清保證金,甲方收到保證金后將相關委托管理手續交于乙方。
2、保證金在雙方一致同意提前解除合同結清相關費用或合同終止后甲方返還乙方。
六、報酬的支付方式
1、管理委托標的第一年贏利_______萬元以上,甲方按_______%支付乙方報酬。
2、管理委托標的后兩年贏利_______萬元以上,甲方按_______%支付乙方報酬。
3、報酬于次年的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一次性支付給乙方,甲方須按期履行,如有拖欠須按每天_______%支付乙方作為滯納金。
4、乙方管理受托事項時,利益額不足甲、乙雙方規定的_______元時,乙方應交納相應差額,補足為_______元。
5、乙方管理受托事項時廣告、設備、維護、人事、工資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除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報酬外,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6、鑒于委托管理標的房屋租金已由甲方付給房東,因此委托管理期間乙方每月的房屋租金以現金方式返還于甲方。
七、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按約定向乙方交付委托管理的標的,尊重乙方在委托管理權限范圍內的管理活動,甲方無正當事由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經營活動,但對其財務狀況、服務質量享有監督權。
2、甲方應當對乙方委托管理標的前的債權做出清理,并由甲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收回原先對外出租或承包的一切場地和工種。
3、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及時地向乙方披露與委托管理事項相關的具體情況,提供與委托管理事項有關的文件及其它材料。
4、甲方有權不定期對乙方的管理活動進行監督與評估,要求乙方及時報告委托管理事項的進展情況,并將發現的問題及時通報乙方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5、甲方有權自行使用除委托管理標的房屋以外的房屋,乙方不得干涉。
八、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在簽訂合同前,應找到甲、乙雙方認可的擔保人(物)并提交擔保人(物)的相關手續及資料交于甲方。在本合同中約定,委托管理期間出現乙方不能履行責任時,甲方有權找擔保人(物)承擔責任。
2、乙方應當充分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技能和經驗,盡心盡職地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本合同的約定處理委托管理事項。乙方在承修雙方聯系的車源時,須嚴格按照所簽訂的維修合同辦理一切業務,不得使用偽劣汽車配件,不得弄虛作假,保證服務質量,做到價格合理,最大限度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管理委托事項,未經甲方書面形式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取消委托管理事項中的項目或者超越委托管理權限管理委托事項,乙方如須變更或取消委托管理事項中的項目必須經甲方書面形式同意。
4、乙方應當在委托權限和期限內親自處理委托事項,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委托給任何第三方。
5、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時向甲方報告委托管理事項的進展情況,對甲方了解委托管理事項情況的正當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
6、應甲方要求,就本合同所涉事項及相關信息,乙方應當保守秘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任何第三方進行披露。
7、乙方處理委托管理事項取得的收益應當按照約定交付給甲方。
8、乙方享有在受托管理期間對委托管理標的的生產、人事、財務、工資等方面的管理權。
9、乙方在委托管理事項處理完畢或者委托期限屆滿后,應按甲方要求將管理委托事項涉及的相關的資料和財物移交甲方。
10、乙方不得利用委托管理事項,損害甲方利益。
九、委托管理標的專用設施、場地的維修、保養
1、乙方在受托管理期間享有委托管理標的所屬設施的專用權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但乙方應負責委托管理標的內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年審,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并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專用設施以可靠運行狀態隨受托管理標的歸還甲方,甲方對此有檢查監督權,如委托管理期間有出現問題所有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2、在委托管理期內如乙方須對管理標的進行裝修、改建、對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鄰用戶影響的,須事先向甲方提交裝修、改建設計方案,并經甲方同意,同時須向政府有關部門申報同意。如果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租賃物主結構造成影響的,則應經甲方及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后方能進行。裝修、改建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在受托管理期間經過各政府相關部門和甲方同意后進行裝修、改建。委托管理終止后不得對場地固定設施進行破壞和拆除。
十、違約責任
1、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關報酬給乙方的,每逾期一日,按照《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辦理或完成的委托管理事項不符合甲方要求或者本合同約定的,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沒收乙方的保證金:
(1)乙方擅自轉委托的。
(2)乙方擅自變更委托管理事項的。
(3)乙方超越委托權限管理委托事項的。
(4)乙方在委托管理期限屆滿后,未經甲方同意管理委托事項的。
(5)乙方利用委托管理事項,損害甲方利益的。
十一、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本著友好的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簽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茶葉及制品委托管理合同書 篇3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 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所屬的( )集中供暖鍋爐房及供暖管網委托乙方進行運營管理,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與責任,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托運營管理事項
1、甲方將冬季供暖鍋爐房及供暖管網委托給乙方進行運營管理。乙方獨立負責供暖運營管理并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2、乙方在委托運營管理期間,嚴格按照甲方與政府簽訂的《集中供暖特許經營協議書》《供熱采暖管理辦法》及等相關文件的規定,履行供熱單位的責任和義務。
3、乙方負責鍋爐房及管網的正常運行、維護保養、安全以及燃料供應保障等項工作,保證供暖質量達到政府規定的'標準,并保證供熱系統故障的及時維修。
4、乙方必須自行制定、執行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并對鍋爐房運行安全及人員安全負全責。
5、在供熱期間,若發生大的故障或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雙方應緊密配合,協商解決,并由甲方監督恢復正常運行。對于由供暖質量問題給甲方帶來的賠償責任,乙方須完全承擔。
6、乙方自主進行管理、維修、技術、操作等人員的選聘工作,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招用員工并制定相應的獎懲辦法。
第二條 供暖期限和供暖標準
乙方應嚴格按照《供熱采暖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按時供暖,并且保證達到供暖標準。
1、供暖期限:當 年 月 日至次 年 月 日為法定供暖期,具體以市政府當年公布的供暖時限為準。
2、供暖標準:根據市政府規定執行。
第三條 供暖服務具體內容
乙方在運營管理期內涉及到維修保養等供暖綜合服務,主要承擔以下工作:
1、供暖前供熱系統的安全檢查、調試。
2、鍋爐設備的維護、保養、安全檢查。
3、供暖管網的維護、保養、安全檢查。
4、鍋爐及其附屬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
5、鍋爐房及供熱系統的普查,供熱設備、設施的維修,零部件的更新。
6、甲方提供的鍋爐房及管網各類技術資料、 圖紙的使用及保管。
第四條 供暖費用的結算
1、乙方自委托運營管理之日起,乙方負責供暖費的收取工作。入網費和供暖費的收取工作,作為乙方運營管理中的成本經營費用購買熱力服務的費用。
2、入網費和供暖費的收費標準按照物價局相關文件的規定執行。
3、遇政府對供暖費收費標準進行調整,乙方按調整后的價格收取供暖費。
第五條 委托經營管理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運營管理( )年,即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2、期滿后,甲乙雙方如有意繼續合作,可續簽協議。如不能繼續合作,乙方向甲方移交設備、設施的經營權。
第六條 其它約定
l、本協議生效后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若本協議需要變更或解除時,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協議依然有效。
2、履行協議期間,因外部其它因素影響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 經雙方協商,變更或解除合同。
3、乙方如違反本協議規定的條款,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不負違約責任。
4、本協議期滿后,如甲、乙雙方同意續簽,雙方應在協議終止前三個月續簽新的協議。
5、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通過補充協議得以完善。
6、雙方如產生糾紛應本著友好的態度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的可向當地法院申請訴訟。
7、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茶葉及制品委托管理合同書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本著對甲方的信任委托甲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月_______日期間負責乙方子女參加英倫游學夏令營事宜。具體協議如下:
一、甲方責任
1.甲方需在整個游學過程中負責乙方的行程安排,包括乙方的衣食住行、學習及游覽活動。
2.甲方給乙方安排的游學行程中一切集體活動所產生的費用,均已包含在乙方所支付的全額款項中。(全額費用包含項目見附件)
3.甲方替乙方購買全程保險,主要包括人身意外險和健康險。
4.甲方負責辦理簽證。因甲方原因未能辦成短期學習簽證,退回乙方所有已交費用。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全權委托甲方為其子女_______辦理赴英游學夏令營的有關手續,向甲方交納夏令營營費共 _______元整。
2.乙方需在填報名表時預交_______元定金;交簽證材料、簽署聲明書時付清余款。
3.乙方需按時提交辦理簽證所需的所有材料。
4.乙方需在交付辦理簽證所需材料時簽署同意其子女參加體驗美國夏令營的聲明書。
三、退營和退費
1.乙方在交簽證材料前因故要求退營的,退回定金的_______元(其余_______元用作報名開支)。
2.乙方在交齊所有簽證材料和簽署聲明書后及簽證辦理過程中因故要求退營的,不退回預交定金_______元和簽證費。
3.乙方在領取簽證后不能退營。如有意外重大原因,比如因病實在無法繼續參加,乙方需提供醫院證明;或其他原因的相關證明材料。在這種情況下,退回港歐往返機票一張。
4.若乙方子女從深圳出發后退出,此時一切費用已經發生,恕不退還任何費用。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協議自甲方蓋章、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茶葉及制品委托管理合同書 篇5
甲方:上海物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管理合同約定,乙方為變配電設備有資質的專業管理公司,甲方經過對乙方的了解,決定將所屬配電站委托乙方管理。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電力法》,并明確雙方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乙方按照《關于變配電站的運行管理規程》及甲方配電站的實際情況制定符合電業kv巡視配電站巡視要求的管理內容,經雙方自愿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管理的設備及數量:
甲方所屬配電站為區路kv供電的配電站,計有kv電壓等級,變比為:kv/kv,容量為kva(干式)變壓器臺。
二。管理地址:上海市區路弄號。項目為:
三。管理范圍:
乙方管理范圍為甲方與供電部門所簽訂的供用電合同中責任分界點用戶部份的配電站即kv進線閘刀至kv饋線開關出線樁頭(包括kv饋線開關)進出線(電纜)均不屬于委托管理范圍。
四。甲、乙雙方要求:
1.甲方要求:
1.1.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配電站采用的設備定期巡視方式。經雙方約定為每周一次,并24小時全天候應急(到現場時間20-30分鐘左右)
1.2.乙方應指派的配電站巡視人員專人應定期抄錄有關儀表數據,記錄電壓、電流、電量等數值,每月提供一份《變配電站運行管理月報表》給甲方有關部門。乙方聯系人;乙方聯系人;
1.3.乙方應負責對配電站按電業的設備運行管理標準進行規范管理,確保配電站的正常、安全運行,并保持站內環境整潔。乙方應每月根據甲方用電負荷情況提醒并協助甲方調整md,若一年內發生二次應乙方未提醒甲方調整md而造成甲方md超限,乙方將承擔責任。加強力率管理,在泛歐現代大廈用電負荷正常的情況下,盡量保持配電站力率正常。
1.4.在合同期內,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所管理設備建立預防性電氣試驗計劃和維護計劃,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費用。
1.5.乙方在巡視中發現的設備缺陷和事故隱患應及時通知甲方,書面提出處理建議,由甲方采取措施進行消缺排除,乙方協助配合并做好有關記錄。如甲方委托乙方進行消缺排除,雙方事先簽定委托協議,乙方可按實際消耗的材料和人工向甲方進行結算。
1.6.配電站在運行中如發生事故,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協助甲方處理事故,并做好事故處理記錄。由非乙方管理過失原因造成的設備故障處理,甲方可委托乙方處理事故,雙方事先簽定委托協議,乙方可按實際消耗的材料和人工向甲方進行結算。由乙方操作過失原因造成的,乙方應及時處理事故、負責修復,做好記錄,修復費用由乙方承擔。
1.7.乙方的管理內容及標準均能符合國家相關職能部門(供電部門)的要求。
2.乙方要求:
2.1.對委托管理的配電站,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包括并不限于下述文件和圖紙。
2.1.1.配電站平面布置圖。
2.1.2.配電站電氣主系統接線圖。
2.1.3.配電站繼電保護展開圖。(包括各種保護、自切及進口繼電器的型號及說明書)
2.1.4.變配電設備的電氣交接試驗報告。
2.1.5.主要電氣設備(變壓器、斷路器、流變、壓變、監控系統終端等)使用說明書復印件。
2.1.6.施工結束后的竣工圖。
2.1.7.甲方與供電部門簽訂的供用電合同復印件。
2.1.8.設計院確定的負荷等級及分布情況。(設計說明書有關章節復印件)
2.2.1.乙方在接受委托管理前,須對配電站進行全面檢查并審核電試繼保校驗報告及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資料。對發現的問題,包括但不限于設計、施工質量、設備、站本體建筑、安全防護等方面的問題,以書面形式提交甲方。對影響安全運行的,甲方應及時進行整改和補充,否則由此而引發的事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2.2.為了便于和供電部門的聯系,乙方須對配電站設備按供電部門的要求重新進行命名,并將帶有設備命名的系統圖送交一份給甲方存檔。
2.2.3.甲方應配齊配電站應有的試驗合格的安全用具及消防器材,并按電業規定定點放置。
2.2.4.配電站投運前,為確保配電站運行信息的及時交流,甲方應設專用分機,聯系通道應暢通。
2.2.5.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停電,應書面寫明日期和停電時間,提前24小時交給乙方巡視人員。設備停電由乙方巡視人員負責操作,恢復送電時,甲方應再通知乙方巡視人員操作送電。緊急停電,甲方對口專業人員可以直接下令乙方操作。乙方巡視人員應記下操作命令,如無錄音電話,操作后甲方發令人應對記錄的操作命令及時簽認。
2.2.6.乙方巡視人員無法現場處理的設備缺陷或事故隱患,甲方在接到乙方的報告后應及時提出處理意見。乙方也可受邀參與討論,由甲方決策并付之實施。
2.2.7.出入配電站:甲方人員要進入無人值班配電站,應通知乙方派員陪同進入,并履行登記手續。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1.甲方根據企業經營及維修等要求,有權決定配電站部分或全部停電。
1.2.甲方可隨時了解配電站運行情況。
1.3.巡視人員有越出職責范圍,影響甲方企業經營行為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撤換該人員。
1.4.甲方應當為乙方進行有效管理創造條件并提供方便;
1.4.1.提供巡視所需的設施。
1.4.2.為出入
甲方配電站提供方便。
1.5.甲方如需變更所委派的與乙方業務對口的專業人員,應提前通知乙方。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乙方有權取得甲方委托管理的配電站相關的技術資料和圖紙。
2.2.對有可能影響配電站安全運行的設備、元件、器材,乙方有權提出由甲方進行改進或調換。
2.3.乙方應編制與配電站有關的運行規程和相關管理制度。
2.4.乙方應根據甲方委托管理合同,就配電站運行安全等問題與供電部門進行業務聯系。
六。管理費用:
1.管理費:每月管理費元(含預防性電氣試驗費)
七。支付方式:
1.甲方支付方式為按每(月、季)支付一次。
2.具體支付日期為:每個月日前。
3.甲方以支票支付或以轉賬形式將該期管理費用付入乙方銀行賬號。
(乙方開戶行:)
(乙方銀行戶名:)
(乙方銀行賬號:)
八。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管理期限為:年。
九。違約責任:
1.甲方如于合同規定的委托管理期限屆滿前終止委托,甲方承擔違約責任,應支付給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為甲方單方面終止委托月份至合同屆滿各月的管理費金額再加上2個月的管理費金額。
2.乙方如于合同規定的委托管理期限屆滿前退出管理,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為乙方單方面終止管理月份至合同屆滿各月的管理費金額再加2個月的管理費金額。
3.甲方如不能按約定日期支付管理費用,連續超過3個月,應向乙方說明原因,以便得到乙方的諒解。
4.因乙方管理原因造成的停電、設備損壞(站內),給甲方帶來直接經濟損失,乙方除負責搶修損壞的電氣設備外,損壞修復費用由乙方承擔。
5.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甲方對項目管理終結,本合同自然終止,此種情況不受違約責任約束。
十。合同爭議、更改、補充及終止: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雙方發生爭議,由雙方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可同意提交上海市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和程序進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為準,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規定的管理期限屆滿時,本合同自然終止。如欲續訂合同,須在期滿前2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十一。其他事項:
1.本合同內容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可以簽定補充協議或另加附頁。
2.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本合同對甲、乙雙方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經雙方蓋章簽字后,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十。附件:
1.變配電設備設施維保作業規程。
2.變配電設備設施巡視作業規程。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簽字)______乙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1:變配電設備設施維保作業規程
1.0.目的和范圍:
確保變壓器、高壓柜、低壓柜及附屬設備運行合格率達到100%.
2.0.職責:
值班電工、維保電工負責執行本規程。
3.0.作業規程:
3.1.變配電設備維保內容:
3.1.1.每次維保工作的安全由值班電工負責。
3.1.2.由電工領班負責每年將kv變配電設備外委做電試,每年將kv變電設備外委做電試,并在《設備設施維保記錄表》上作好記錄。
3.1.3.由電工領班負責每年將電氣安全用具外送做電試,并在《設備設施維保記錄表》上作好記錄。
3.2.配電設備內部每半年進行一次檢查
3.2.1.檢查電線和接線樁頭。要求電線和樁頭表面無變色、氧化現象,接觸良好。
3.2.2.檢查接地線。要求接地線無松動,接觸可靠,接地線電阻小于4ω。
3.2.3.檢查電器元件。要求開關、接觸器動作靈敏、可靠,無損壞、發熱、異響現象。
3.2.4.對修理過的設備要加強巡查,修理內容記錄在《設備設施維保記錄表》內。
3.3.每半年對配電設備進行一次清潔
3.3.1.對變配電設備(包括變壓器、高低壓柜、量電柜、發電機柜)內部進行清潔工作。
3.3.2.檢查箱內的清潔。要求柜內電器元件干凈、整潔,開關軌道清潔并上油。
3.3.3.開關柜外清潔。要求柜外柜頂、橋架等用清潔布擦干凈。
3.3.4.清潔完畢在《設備設施維保記錄表》上作好記錄。
3.3.5.維修后,應將固體廢棄物及有毒有害固體廢棄物按規定送至垃圾房集中處理。
4.0.相關文件和記錄:
4.1《電氣管理工作制度》。
4.2《設備設施維保記錄表》。
附件2:變配電設備設施巡視作業規程。
1.目的和范圍:
配電站為路kv供電的配電站,計有kv電壓等級,變比為:kv/kv,容量為kva(干式)變壓器臺。保證上述變電機房供配電等設備正常運行。
2.職責:
維保人員負責執行本規程。
3.0維保人員工作程序:
3.1上崗前的準備:
3.1.1維保人員應安合同約定定期定時到崗。
3.1.2維保人員上崗必須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3.1.3查閱上一班的運行記錄若有疑問向領班了解情況,各項記錄無疑義后簽名確認。
3.2在崗的巡視要求:
3.2.1巡視變壓器運行的聲音、溫度和電壓。
3.2.2巡視各支路的電流、信號裝置。
3.2.3巡視各種安全用品是否按規定擺放。
3.2.4巡視各種消防器材是否完好,并按規定放置。
3.2.5巡視環境衛生和通風情況。
3.2.6巡視變配電室的門窗關閉情況。
3.2.7巡視是否有小動物活動的跡象。
3.2.8巡視中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并記錄于運行記錄中的備注欄內。
3.2.9當值班維保人員每一次巡視,要求將巡視情況記錄于《變配電系統運行記錄表》上。
3.2.10維修后應將固體廢棄物及有毒有害固體廢棄物按規定送至垃圾房集中處理。
3.2.11遇突發事件操作程序按《突發事件處理手冊》進行處理。
茶葉及制品委托管理合同書 篇6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達成本合同,并鄭重聲明共同遵守。
一、 定義:
1.1 "甲方"意指 公司。
1.2 "乙方"意指天津信網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1.3 "第三方"意指除甲方、乙方之外的任意一方。
二、 合同標的:
2.1 甲方向乙方托管企業級Internet 電子信箱系統壹套,合同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2 根據甲方需求,乙方向甲方提供 個標準信箱的托管,每個郵箱容量 MB,收費為 /個/月。其中 網絡存儲 M空間,其中贈送 M網絡存儲空間, M網絡存儲空間收費為 元/月,其余郵箱網絡存儲不設空間,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
2.3 乙方提供甲方一個郵箱設置權限,甲方可以根據需要在總容量許可范圍內( M)調整容量,每個信箱的空間(不含網絡存儲)不能少于 M。
2.4 付款:甲乙雙方協商, 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信箱托管費用,即人民幣 元。
三、 權利與義務:
3.1 乙方承諾其為合法的郵件運營商,其提供給甲方的服務是在其經營范圍內的合法經營行為。
3.2 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有權自行決定在 年 月 日以后是否或者以何種方式繼續使用乙方提供的托管信箱,并應在年 月 日以前通知乙方,且在 月 日前告知第二次的付款方式。
3.3 甲方向乙方提供已注冊的國內域名 ,乙方為甲方提供以 為地址的電子信箱。
3.4 本軟件的知識產權仍然為乙方所有。
3.5 甲方承諾不用該郵件系統傳輸任何非法信息,遵守所有郵件服務的協議規定。
3.6 乙方承諾尊重用戶隱私,不公開用戶郵件內容。乙方為甲方設立管理員信箱。
3.7 甲方可自行管理其所有信箱。
3.8 乙方負責該系統的日常維護,保障系統正常運轉。
四、 服務條款:
4.1 合同期限內,乙方提供一個技術服務信箱和客戶服務電話號碼: ,接到甲方用戶信息后,乙方2個小時內給出書面的答復和解決辦法。20:00以后可以通過語音郵件留言到中,乙方于次日上午9:00-11:00給出書面的答復和解決辦法。
4.2 系統中相應軟件的升級,乙方承諾給以甲方免費升級的優惠。新增軟件功能另議。
五、 違約責任及免責:
5.1 因為乙方提供的服務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權隨時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合同終止后,乙方仍有義務協助甲方進行善后工作;乙方的費用應按實際服務的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5.2 因甲方違反合同規定設置郵箱空間,乙方有權隨時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有甲方負責,但乙方仍有義務協助甲方進行善后工作。乙方的費用應按實際服務及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5.3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火災,水災,地震,雷擊等自然災害以及甲、乙雙 方共同承認的原因而影響本合同的執行,任何一方不負違約責任,但應及時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并盡最大可能將損失降至最低限度,雙方可根據事故影響的時間可將合同履行時間相應延長,并由甲、乙雙方協商補救措施。
六、 仲裁:
凡發生與合同有關的爭執,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應提交天津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仲裁費用及合理的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七、 保密:
7.1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內容有保密的義務,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7.2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獲悉的對方的商業機密、機密之資料及技術等信息時:
1. 除非獲得對方書面同意外,不得對任何第三方泄露前述資料及技術等信息。
2. 本合同終止時,應在一周內將載有前述資料及技術等信息的載體歸還對方或將該信息從載體中刪除。并從合同終止之日起未經他方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將該信息向第三方泄露,也不能利用該信息進行任何商業活動。
如有違反致對方受到損害,受損方有權要求賠償。然而,機密資料并不包括以下資料:
(i) 可證明其于本合同及本合同雙方訂立的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其他協議的日期之前已知悉的資料。
(ii) 可證明其在不承擔任何保密義務的情況下從第三方合法取得的資料;或
(iii) 非由于各方的作為或違反任何義務而是或成為公開的資料。
八、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8.1 本合同簽字蓋章后即時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8.2 若本合同因某種原因未能生效,則與本合同相關的所有文件,一律無效。
8.3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茶葉及制品委托管理合同書 篇7
甲方(委托人):______ 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托人):______ 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 住宅區牧業管理,保障區內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權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深圳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及其配套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和市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書面如下:
一、招手管理范圍及內容
(一)甲方將位于 區 路的 住宅區范圍內的物業委托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二)管理事項包括:
1.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內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連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后的工作);
4.共生活秩序;
5.娛活動場所;
6.民服務網點及住宅區內所有營業場所(不含肉菜市場);
7.輛行駛及停泊;
8.宅區檔案管理;
9.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二、委托管理原則
以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為主,經濟效益為輔,相互促進,體現為業主提供優質服務和責、權、利相統一原則。
三、委托管理期限
確定管理目標、經濟指示,實行風險抵押經濟承包責任制。
四、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為 ________年,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五、雙方責任、權利、義務
1、依照住宅區條例和本合同規定將 住宅區委托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 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標準租賃租用,并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 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 _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標準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托乙方對違反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以及業主公約的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集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和物業管理工作;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辦法;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并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義通過后,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禽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并報告工作,每月勝敗甲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著商效、精干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處;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每三個月向區住宅管理部門繳交一次50%商業用房的租金,作為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回收;
9.有權依照甲方委托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住宅區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牧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深圳住宅區物業管理標準》及市、區住宅管理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后 ________年內達到 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 ________萬元,合理支出 ____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 %作為經營收入。
七、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在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后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于乙方過錯致辭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反還抵押金,并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八、獎罰措施
(一)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用如有節余,甲方按節余額 %獎勵乙方。
(二)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 元(全國)、 元(省)、 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間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襝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 至 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于期滿前六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但根據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規定被取消優先承包理資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臺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 、 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提請市住宅主管部門或區住宅管理部門調解,或由深圳中級人民法院裁決。
(五)
(六)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
時間: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附:住宅區業主公約
為加強住宅區各類物業管理,保障本住宅區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維護住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同意簽訂本公約,并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區情況
1.地點 區 路;
2.總占地面積:______ _____平方米;
3.總建筑面積:______ 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 方米,非住宅 _____平方米(商業用房 _____平方米,(商業用房 _____平方米,其他 _____平方米);
4.樓宇 棟 套;其中:高層樓宇 棟 套,多層樓宇 棟 套;
5.業主數量:______ 個;
6.管委會財產:
公用設施專用基金; 元;
物業管理用房 _____平方米,其中:管委會 _____平方米,物業管理公司 _____平方米;
商業用房 _____平方米;
其他;
7.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狀況:
道路:車行道 _____平方米;人行道 _____平方米;
園林綠化地面積:______ _____平方米;
教育設施:中學 所,建筑面積 _____平方米;小學 所,建筑面積 _____平方米;幼兒園 所,建筑面積 _____平方米;
文體設施:文娛活動中心 個,建筑面積 _____平方米;網球場 個,占地面積 _____平方米;門球場 個,占地面 _____平方米;游泳池 個,建筑面積 _____平方米;兒童游樂場所 個,占地面積 _____平方米;
其他:___、
b、
c、
路燈 盞;庭園燈 盞;其他為燈:___、 b、
污水檢查井 個,排污管 米;雨水檢查井 個,雨水管 米;化糞池 座;明溝 米;暗溝 米;
(7)消防水泵頭接口 個;
(8)停車場 個,總占地面積 _____平方米,車位 個;
(9)綜合樓 座,建設面積 _____平方米,其中:___、 b、
(10)肉菜市場 個,建筑面積 _____平方米;
(11)郵電局(所) 個,建筑面積 _____平方米;
(12)影劇院 座,建筑面積 _____平方米;
(13)醫院 座,建筑面積 _____平方米;
(14)其他:
以上所有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0有 、 、 項已竣工音樂會使用,有 、 、 項尚未竣工或交會使作,預計 ________年 ________月可交會使用。
8.其他事項:
二、業主大會召集和決定住宅區重大事項的方式
1.業主大會的召集:
第一次業主大會在住宅交付使用且入住率達到50%以上時,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先舉產生管委會。
___.由區住宅管理部門牽頭與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組成業主大會籌委會(以下簡稱籌委會),籌委會可邀請市住宅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單位的人員參加;
B.籌委會根據有關法規規定,在充分征求業主的意見后提出管委會員候選人名單,并作發大會議程、資料準備等工作;
C.籌委會在業主大會召開十四天前的士大會召開日期、地點、內容、方式程序及籌委會候選人名單街頭住宅區內公告
D.籌委會主任按規定的程序主持業主大會,選出第一屆籌委會,完成大會各項議程;
E.第一屆籌委會產生后,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核準登記成立,依法行使各項權利;
F.住宅所有有投票權的已入住業主,均應按籌委會公告要求,按時出席業主大會,參加投票,行使法定權利,承擔法定責任;
G.各業主明白如不出席業主大會并參加投票表閃,將由自己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
管委會成立后,負責召集此后的業主大會,并每個至少召開一次。
經持有10%以上抽標權的業主提議,管委會應于接到該項提議后十四天內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如開業主大會。
管委會應于如開業主大會七天前將會議地點、時間、內容、方式及其他事項予以公告。
業主大會由管委會主任主持,如管委會主任缺席,則由管委會副主任主持。
2.業主大會必須有已入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出席才能舉行;如經已入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決定,可以推遲召開業主大會。
3.業主大會的出席人數達到法定人數時,在會上是出的一切事項,由出席會議的業主表決,以過半數通過。表決可采用書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數相等,則會議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還可投一票決定票。
4.大會投票實行住宅房屋一戶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第一百平方米的建設面積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產權證書的非住宅房屋每證一票。
5.在業主大會上,業主應親自或筍代表投票。委托代表投票,必須于會議召開前一天或管委會主任批準的時間內,向管委會出具授權委托書,否則該項委托無效。授權委托書必須有業主簽字。如業主為法人,則須蓋該法人公章。
6.業主可以一棟或數棟樓房為單位,推選樓長,作為推選人的共同代表,參加業主大會,并行使業主的其他物業管理權利。
三、業主的權利、義務
(一)業主的權利
1.依法享有對自己所擁有物業的各項權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體公用設施(樓梯、通道、電梯、上下水管道、加壓水泵、公用天線、陽臺、消防設備等)和住宅區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道路、文化娛樂場所、體育設施、停車場、單車房等)的權利;
3.有權按有關規定在允許的范圍內進行室內裝修、維修和改造;
4.有權自己或聘請他人對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種管道、電線、水箱以及其他設施進行合法維修養護;
5.有機根據房屋的墻面、樓梯間、通道、屋面、下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善,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組織維修養護,其費用從住宅維修基金中支出;
6.有權根據住宅的道路、路燈、溝、渠、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棚)等到住宅區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的狀況,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進行維修養護,其費用從管理服務費中支出;
7.有機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內種違章建筑、違章裝修以及違反物烽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為予以制止、糾正;
8.有權參加業主大會,并對住宅區的各項管理決策擁有表決權;
9.有權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管委會、和業管理公司提出質詢,并在三日內得到答復;
10.有權要求管委會和物業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規定的期限定期公布住宅區物業管理收支帳目;
11.有權對住宅區的牧業管理提出建議、意見或批評,右要求管委會對物業管理公司的違反事同或有在規定的行為進行干預、處罰;
12.有權對同其他業主就某一議題要求管委會如集業主大會;
13.有權就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投拆或提出意見與建議;
14.有權要求毗連部位的其他維修責任人承擔維修責任,對方不維修的,可要求物業管理公司代為維修養護,并按規定分攤維修費用。
(二)業主的義務
1.在使用、經營、轉讓其名下物業時,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2.在使用住宅區物業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未經市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和用途;
不得對房屋內外承重墻、梁、柱、樓板、陽臺、天臺、屋面及通道進行違章鑿、拆、搭、占;
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不得利用房屋從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動;
不得侵害他人的正當權益。
3.業主如需將其住宅裝修,必須遵守《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并填寫裝修申請表,報物業管理公司審查批準后方可施工,接受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監督;
4.房屋室內部分以及供電、供水、供氣等分戶表后部分(往用戶方向)和表前至第一個閥門部分用戶負責維修養護;
5.凡房屋及附屬設施有影響市容或可能危害毗連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規定應由業主單獨或聯合修繕的,業主應及時進行修繕。拒不進行修繕的,由管委會授權物業管理公司修繕,其費用由業主承擔;
6.業主應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整潔、美觀、暢通及公用設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場所違章搭建任何建筑物或堆放、懸掛、棄置物品、垃圾,不得損壞、拆除、改造供電、供水、供氣、通訊、交通、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設備;
7.在住宅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踐踏、占用綠化地;
占用樓梯間、通道、屋面、平臺、道路、停車場、自行車房(棚)等公用設施而影響其正常使用功能;
亂拋垃圾、雜物;
影響市容觀瞻的亂搭、亂貼、亂掛等;
損壞、涂劃園林藝術雕塑;
聚眾喧鬧;
(7)隨意停放車輛和鳴喇叭;
(8)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噪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質;
(10)經營鍛造、鋸木、建筑油漆、危險品、殯儀業以及利用住宅開舞廳、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響業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業;
(11)防礙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
(12)法律、法規及市政府規定禁止的其它行為。
8.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公司人員在出示工作證(牌)或有關證明后,在合理時間內(上午11:45-12:45,下午6:00-7:00)進入本住宅區任何樓宇內部及共公共部位進行檢查、維修、養護或檢查業主公約的有關條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實施的巡視行為,業主應提供方便,不得拒絕或阻撓;
9.按規定繳納應支付的管理服務費和住宅維修基金等;
10.業主應同時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規、規定,并承諾接受管委會或物業管理公司居此而進行的管理及處罰:
深圳住宅區牧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深圳市公共衛生條例;
深圳市園林綠化管理條例;
深圳市環境噪聲管理暫行規定;
深圳房屋租賃管理條例;
深圳市消防管理暫行規定;
(7)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在市區飼養家禽家畜的通告;
(8)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在特區內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9)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
(10)其他有關住宅區的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
11.業主應承諾自己與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繕、改造有關物業的法律關系時,告知對方并要求對方遵守住宅牧業管理規定和本業主公約中的有關規定條款。
四、業主應付的費用
1.業主應按月到和業管理公司繳納管理服務費。管理服務費的標準是:開發建設單位自行或委托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期間,執行市物價主管部門和市住宅主管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管委會成立后,由其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制訂,并交業主大會通過后實施。管理服務費的用途:住宅區的通道、路燈、溝、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場所、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柵)等公共設施和公共場所(地)的管理、維修、養護。
2.業主應按月到物業管理公司繳納住宅維修基金。住宅維修基金的標準是:0。5元/平方米。由物業管理公司以房屋本體為單位設立專帳代管、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
3.業主如進行室內裝修,則應在辦理申請手續時按有關規定繳納裝修押金,裝修完工后由物業管理公司進行檢查,如無違章情況則予以返還,否則不予以返還。
4.業主如請物業管理公司對其自用部位和毗連部位的有關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養護,則應支付有關費用。
5.業主使用本住宅區有償使用的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和停車場等公用設施、公共場所(地)時,應按規定繳納費用。
五、違約責任
1.違反業主義務中第2、6、7款規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并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進行強制恢復,包括采用停水,停電,停氣等催改措施;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賠償。
2.業主進行室內裝修,如違反《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按其中有關規定處理。
3.業主如延期繳納應交的管理服務費,住宅維修基金以及有關賠償款,罰款等費用的,處以每日以千分之三的滯納金;無正當理由超過三個月不交的,物業管理公司采取停水,停電,停氣等催繳措施。
4.業主無理拒絕,阻撓物業管理公司對房屋本體公用設施和區內公共場所,公用設施的檢查、維修、養護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動,由此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六、其它事項
1.本業主公約由前期物業管理單位如實填寫第一條"本住宅區情況"后印制,并在本住宅區入住率達到30%后組織已入住業主簽訂。
2.本業主公約已入住業主中持有過半數以上投票權的業主簽訂后生效。已生效的業主公約對本住宅區所有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具有約束力。
3.業主大會可以依支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對本業主公約進行修改補充,并報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備案。修改補充條款自業主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無須經業主重新簽訂。
修改補充條款不得與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相抵觸,否則區住宅管理部門有權予以糾正或撤消。
4.本業主公約一式二份,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各執一份。
業主(簽章):______ 物業管理公司(蓋章):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 代表: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名下物業:住宅:______ 棟 房
商業用戶 棟 房(店、鋪)
其它:
附: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章程
第一條 住宅區業主管委會(以下簡稱本管委會)是根據《深圳經濟物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和深圳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的有關規定成立的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貪污核準登記后,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本管委會的一發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二條 本管委會接受審計署登記管理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的領導,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政策規定。
第三條 本管委會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以科學、發主、合法的管理手段,保障住宅區物業的合理使和,維護信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整潔、優美、安全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
第二章 管委會的產生及職權
第四條 本管委會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選舉起產生,向業主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接受業主大會和市、區住宅管理部門的監督。
第一屆管委會的產生: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期委托物業管理公司組成籌委會,提出管委會候選人名單,提交第一次業主大會選舉通過。
第五條 本管委會設委員__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__名,執行秘書__名。執行秘書負責處理管委會日常事務。
管委會主任、副主任由管委會在其委員中先舉產生。
管委會執行秘書由管委會聘任,如聘任非本住宅區業主提任執行秘書的,須由本人在本住宅區的直系親屬業主為其經濟擔保人。
管委會主任,執行秘書為專職或兼職。
第六條 本管委會委使下列職權:
1.按照有關規定召集和主持業主大會;
2.審議決定住宅維修基金和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使用;
3.采用公開招標或其他方式,聘請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進行牧業管理并與其簽訂委托管理合同;
4.審查物業管理公司上年對本住宅區的管理計劃完成情況及其費用決算報告;
5.審議物業管理公司制訂的對本住宅區的年度管理計劃,住宅區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維修工程項目;
6.審查并決定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費標準;
7.監督物業管理公司對本住宅區的牧業管理工作;
8.執行業主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
前款的第3、5、6項規定的事項,必須經業主大會批準。
第七條 本住宅區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住宅維修基金和管理服務費的收支帳目,管委會應每三個月到少公布一次,接受業主的監督。
第八條 下列人員經管委會決定產經業主大會批準后要獲得適當津貼;
1.管委會主任;
2.管委會執行秘書;
3.業主選舉的樓長;
4.管委會同意的其他人士。
第三章 管委會會議
第九條 管委會會議每兩個月至少如開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員提議或主任、副主任二人以上認為有必要并書面呈述議題時,可召開管委會特別會議。
第十條 管委會會議的如開提前七天將會議通知及有關材料送達每們委員。委員因事不能參加會議的,可以書面委托代表參加。
第十一條 管委會會議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時,由副主任主持。
第十二條 管委會召開會議時,可以邀請政府有關部門,居民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等單位的人員和承租人代表、其他非業主使用人代表參加會議,但上述人員沒有表決權。
第十三條 管委會會議決定問題,采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會議進行表決時,每一委中央電視臺有一票表決權。委員可委托代表人行使表決權,但必須出具授權委托書,若表決中出現贊成票與反對票相同時,由主任或會議主持人投決定性一票。
第十四條 管委會執行秘書必須作好每次開會的會議記錄,并由會議主持人簽署后存檔。
第四章 管委會委員
第十五條 本管委會委員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在業主中選舉產生,委員人數為單數。管委會可聘請派出所、居民委員會等有關單位的人員以及承租人代表或本住宅區的非業主居民擔任管委會委員(以下簡稱聘請委員),其名額不得超過最終委員總數的三分之一。聘請委員擔任管委會主任,應由為本住宅區業主的直系親屬作其經濟擔保人并經業主大會批準。
第十六條 本管委會委員則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時間的成年人來擔任。
第十七條 本管委會委員每屆任期三年,可以連選連任。
第十八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撤換,減增由管委會會議通過后,提交業主大會投票決定。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的人士不得擔任管委會委員,已經擔任的須停任委員并由下次業主大會追認:
1.已宣告破產;
2.因身體或精神上的疾病已喪失履行職責的能力;
3.未經管委會同意無故在管委會會議中連續缺席三次以上;
4.以業主身份當選為委員,但已不再是業主;
5.以書面形式向管委會提出辭呈;
6.有違法犯罪行為的;
7.業主大會已將其罷免的。
第二十條 任何委員停任或退任而不尋求連任時,必須在停任或退任后半個月內將由其管理、保存的本管委會的文件、資料、帳簿以及屬于本管委會的任何財產(動產、不動產)移交給本管委會。
第二十一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權利:
1.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對本管委會的建議和批評權;
3.參與本管委會有關事項的決策;
4.參加本管委會組織的有關活動,
第二十二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義務:
1.遵守本管委會章程;
2.執行本管委會的決議,努力完成本管委會的工作;
3.積極參加本管委會組織的仁義和活動;
4.向本管委會的工作提供有關資料和建議。
第五章 管委會日常經費收支與只公用房
第二十三條 本管委會的經費來源是本住宅區的管理服務費。
第二十四條 本管委會的經費開支包括:業主大會和管委會會議;購置設備;編印資料。購買書刊資料;國內外交往;有關人員的津貼;日常辦公及其他項目的費用等。經費收支帳目(不包括現金)由執行秘書管理,每月臺票向管委會會議匯報,每年度向業主大會匯報。
第二十五條 本管委會的辦公用房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購買的物業管理用房中劃出。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業主大會通過有關本章程的決議和細則都是本章程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七條 管委會的終止與解散:本管委會依照業主大會的決定或市社團登記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的決定終止或解散。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管委會。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與有關法規不符時,按有關法規執行。
第三十條 本章程經業主大會通過后生效。
附:住戶手冊
一、前言
二、簡介
三、物業管理
四、管理費用
五、設備及服務
六、裝修管理
七、入住前期的特別服務
八、業主及用戶的其它責任
九、保安/安全
十、關于防盜門、窗安裝的有關辦法
十一、防火
十二、清潔
十三、衛生管理細則
十四、保險
十五、常用電話號碼
十六、結語
一、前言
為 了便于業主/用戶進一步了解小區管理公約的內容及運作情況,管理公司物編寫此住戶手岫,以供參考之用。小區住戶手冊根據管理公約而制定,其目的在于保證小區所有精度及用戶能有效地使用其購置之物業,而并非對業主及用戶加以約束。管理公司將竭誠為各業主用戶提供盡善盡美的管理服務。
二、小區簡介
小區占地 公頃,總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綠化面積_____平方米,綠化率為 。物業管理公司以現代的意識、全方面的構思服務于業主,使業主在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下,充分享受舒適、寧靜、祥和的生活,創造出一個溫馨、各諧、全新的花園式住宅。
1.按照建設國際化大都市的要求注意提高小區的整體居住環境質量。
2.注意加強物業管理,保持住宅小區建設整體環境和使用功能長久良好。
3.實行超前管理,參照新、香港的屋村式管理,使物業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礎,以優質高效的服務,得到廣大業主的認可。
4.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小區管理處主要負責如下工作:
管理:具有嚴格和管理制度,做到違者必罰,獎罰分明。
保安:小區有專門保安力量,實行24小時晝夜值班。
清潔:保潔員定時清掃和清運垃圾,保持小區內地段衛生,做到地面無煙頭,無紙屑,地痰跡,無污印,垃圾清運采用塑料袋,以防垃圾清運時再污染。
綠化:負責小區綠化,四季維護樹木,花草,修剪花木,維護綠化景觀。
車輛交通管理:對機動車輛進入小區加以限制,保持小區寧靜的氣氛。
有償服務:代請保姆,代為購物,你訂機票,接送孩子,照顧老幼,病殘,打掃客戶衛生,成立老年活動中心等生活服務系列。
(7)有償中介服務:代業主出租、出售小區住房。
(8)設立便民的小型超市、便民商店等。
三、物業管理
1.管理公司
根據管理公約的條文,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已被委聘為小區之物業管理公司。
2.管理公司之代表權
管理公司有絕對的權力代表各業主及用戶就有關管理本小區之一般事務與政府公共事業機構和團體進行磋商及處理有關問題。
3.公共地方及設施管理
管理公司根據管理公約條文所賦予的權力,將管理及負責所有公共地方、小區結構、電梯、泵房、綠化及其他公共設施及設備之保養、維修及管理。
4.管理職員
為提供完善之管理服務,管理公司雇有專業管理人員及專業維修承造商負責小區一切日常管理及維修事務。請各業主及用戶切勿要求任何管理公司職員作么人性質服務,所有管理員工一律不準向業主,租戶。住客或任何承造熵收取管理賞賜或其他利益。
5.建議及投訴
任何人士若對小區環境及管理欲作出建議或投訴,請以書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
6.小區管理處辦公時間
小區管理處辦公時間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在上述時間以外,小區監控中心仍有值班職員為客戶服務。
管理公司電話(辦公時間):______
管理處電話(二十四小時服務):______
四、管理費用
1.管理費
管理費乃根據每年度之管理開支預算而制定,計有管理員工薪酬,稅收,公共地方水電費、公共地方之清潔費用,公共設施維修費,法律及其他專業咨詢費用、小區保險、第三者保險及管理公司酬金等。管理費金額將根據日后實際支出需要而調整,調整前各業主將獲預先通知。
2.管理保證金及管理基金
各業主應于驗收其單位合格后,立即向管理公司支付數額相當于三個月的管理費用作為履約保證金。同時亦需支付數額相當于三個月的管理費作為管理基金,以支付日常性之管理維修開支。當管理基金不足時,管理公司可發也通知,要求各業主增繳管理基金。各業主不得動用保證金或管理基金,作為抵扣管理公約內所指定各項應付費用。
3.繳付管理費
樓宇管理費于每月10日前繳付,管理公司為各用戶專責管理本小區,任何租戶延期繳交管理費,管理公司有機根據公約賦予的權力征收利息、催繳手續費用,甚至停止供應水,電及采取適當的法律行動追討。
付款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20:30
星期六、星期日及假期09:00-17:30
付款辦法:以支票或現金形式直接交往小區管理處。
4、管理費盈虧
小區之管理公約內訂明,如管理費不足以應付各項開支時,各業主須按比例交付不足之數目,如有盈余,則將會撥入下年度帳目。各業主與用戶床相互協調使用期間的費用分攤比例,管理公司最終將以物業業主為法定負責人,而不涉入業主與用戶之間之關系。
管理帳項
5、 管理帳項以實報實銷方式處理,收入及支出帳項將按時向各業主/租戶通知。各業主在繳足所有應付管理費用的,有權向管理公司索取有關帳單副本作為參考。
6、業權轉讓
如有更改或轉讓業權,原業主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否則仍須負責該單位之管理費用。業權轉讓時,管理費保證金及管理基金,應按管理公司所指定應辦之妥善手續,轉讓予新業主名下。賣方業主自行安排向買方收回上述做主金及基金。
五、設備及服務
1.電力
各單位都已安裝獨立電箱、電表及充足的電燈及插座若發現陳舊必須更換,任何電器工程必須由合格(指定)的電器技工進行。
2.供水
小區24小時供應冷、熱水。接駁洗衣機修理水嘴的工作必須由合格技工進行。自來水是利用水壓輸送到各單位的,因此即使是輕微的漏水亦足以引起水浸,外出時必須將水嘴關妥。若因漏水而令小區的公眾地方,設施或其他單位業主蒙受損失,該單位的業主必須負責維修及賠償。
3.煤氣
小區24小時保障煤氣源供應。接駁供氣設備的工作必須由合格(指定)的技工進行。系統若發生泄漏現象,須及時與管理處取得聯系以免造成更大損失。
4.電話
小區已鋪設電話電纜直達各物業單位,用戶可向管理中心呂X接駁及安裝電話。
5.電梯服務
小區各樓宇備有先進的電梯,為客戶提供24小時服務。
6.公共天線
各單位均高有電視天線插位。若需嗇額外的天線插位時,可通過管理處安排保養承辦商安裝,而費用應由有關業主負擔。根據小區公約條文,所有單位均不得安裝任何室外天線。
7.消防系統
小區的消防設備含每層設置的消防栓,由管理員24小是值班,監察消防系統的運作。
六、裝修管理
1.政府法規、公約條文
用戶在室內進行任何工程,必須事前確定該項工程是否抵觸有關政府部門之法例及管理公約條文,若所進行工程發生違反法規條文情況,用戶須將改變部分恢復原面貌,直至有關方面滿意方面的資料,業主可先向管理公司問詢。
2.用戶在單位內施行各類裝修工程必須確保不影響樓宇結構和原有系統,并須書面通知管理處,提交有關裝設計圖及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待申請批準及繳納裝修按金及第三者保險后,方可開工。
3.裝修保證
裝修按金--此按金由管理公司按單位面積制定,并由管理公司保存,作為保障裝修期內,承辦商或其工作人員對小區物業或其他單位造成破壞、損耗、涂污時作適當處理。工程完成后,經管理公司檢查完畢,才會按實際情況作全部或部分發還。
第三者保險--為減少在裝修時發生意外所導致損失,承辦商應購置工程期間第三者保險,金額方面由管理處視其單位及工程大小評定。
4.裝修規則
提供足夠之保護防御設施予樓宇內之結構、裝置、裝飾等,避免裝修期內有任何損毀。對于桉X內設備有任何損毀或因缺甜言蜜語防御設施而導致破壞,包括裂痕、污漬等,有關業主需賠償一切修繕費用。
裝修期間不得占用小工內公共地方,為保障其他業主及其他用戶的利益,基有任何人士及物業本身各部分受到直接或間接損害,將由有關用戶負責及賠償。
盡量提供足夠防御措施減抵裝修期內收到之塵埃、噪音和氣味等,令小區內其他業主,用戶不要受到干擾和感覺不便。
施工現場必須備有緊急醫療藥品,必須有足夠防火設備,如惡意火簡等,以備發生事故時緊急應用。
不得在通道走廊、其他公共地方或跨入其他業主單位進行裝修工程。
所有通道走廊或其他公共地方不得放置或儲存任何建筑裝修物品、工具或廢料等。
(7)不可在小區內之消防喉取水作調制混凝土、清洗地方或其他用途。
(8)裝修工人必須空著適當的衣服及不得赤足出入工作范圍,以防發生意外及有礙觀瞻。
(9)所有裝修工人在小區范圍內必須掛上管理公司發出的工作證,工作證每天四上向管理處登記領取,每天下班時必須交回管理處,如有任何損壞或遺失應立好賠償,否則嚴禁進入小區范圍內或在物業范圍內進行工作。
(10)所有機器、工具、設備、包裹或建筑裝修材料等,若要搬離小區范圍,必須先填妥管理公司特定出門許可證再經檢驗始可放行。
(11)裝修承造高須對其本身用具、設備及建筑材料等承擔保管責任,管理公司概不負責任何損失或遺失。
(12)切勿交混凝土、吵石、瓦礫或其他雜物倒入坐廁或排水渠內。
5、物業外墻
所有用戶皆不得適拆、更改或干擾物業外墻及公共地方設備,或改討任何排水喉管。此外,更不得加高任何招牌、帳篷、窗花、秩籠、花架、天線或將其他物品裝置物業外墻上。
發吸任何上述違章行為,業主/用戶將需承擔所修正工程及管理公司額外工作負擔費用。
6、裝修承造商
各用戶所聘的指定裝修承造商在進行工程時有任何疏忽而造成公共地方、設施損毀或對其他住戶物業構成破環,有關用戶必須負責所有賠償損失,因此在選聘裝修承造商時必須小心謹慎。
七、人往前期的特別服務
尊敬的業主:
歡迎您入住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小區管理處負責及管理的小區,并對您給予公司的理解和支持表示感謝,在這里您將充份享受到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丫區管理處為您提供的完善、高效的服務。
為了便于您盡快、順利地進駐小區,管理處開辦了裝飾、搬家業務,如您需要,請盡快與我公司聯系。
聯系電話:(裝飾):______
聯系電話:(搬家):______
八、業主及用戶的其他責任
1、物業用途限制
各用戶不得將其單位用作非法工吵道德或與土地批文、政府用途、管理公約秫等許可告示相抵觸的用途。
2、飼養寵物
住戶所飼養的寵物,必須在管理處指定地方排匯及做廢物處理事宜。
3、噪音氣味
為優質環境寧靜用戶切勿在其室內發出噪音或氣味,滋擾其他用戶。
4、公眾通道
茶葉及制品委托管理合同書 篇8
甲方為完成業主委托的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行使甲方項目經理職責,代為甲方履行甲方與業主簽訂的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義務。為明確雙方責任,共同為業主提供高質量的產品和高標準的服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方式
乙方代表甲方履行主合同義務,對甲方委托管理的裝飾裝修工程實施包工,部分包料,包質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方式的施工承包管理。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 年,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傭金
甲方按乙方管理完成的裝飾裝修工程項目支付傭金。
(一) 傭金標準
甲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計算乙方傭金:
1,甲方按乙方所負責的裝修工程結算總價%向乙方支付傭金。稅費由乙方負責繳納;2,甲方按乙方所負責的裝修工程的內部結算總價扣除材料費,人工費用后,用余額作為傭金支付乙方。內部結算價由甲方策動或參照行業慣例標準指定;乙方負責承擔內部結算總價的稅費。甲方鼓勵乙方采用科技的管理措施,在優質高效服務業主,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工期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降低工程成本。
( 二)傭金支付時間
1, 乙方履行完主合同全部義務,所負責的裝修工程施工項目業主與甲方完成,結清全部工程款并完稅后七個工作日內計算和支付;
2, 甲方在乙方應得傭金中扣除主合同約定的保修金(主合同沒有約定時,按裝修工程結算
總價的 %計算,當該項目解除責任后一周內向乙方結算保修金;
四、合同的變更,解除,重新訂立和終止
(一)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依法變更合同。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 乙方不能按主合同及本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委托任務的;
2. 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甲方委托任務的;
3. 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定制度或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4. 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和信譽造成重大損害的;
5. 乙方炒單、賣單、私自承攬裝修工程施工的;
6. 乙方私自購買材料、偷工減料、以次充好對甲方利益和信譽造成重大損害的;
7. 乙方在六個月內兩次被業主要求或甲方決定撤換的;
8.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9. 乙方患病或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10.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11.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傭金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3,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 甲方依法宣告破產;
2, 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消;
3, 乙方死亡。
(五) 除本條第三款規定的情形之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六) 重新訂立合同
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同意延續合同關系的,在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內雙方重新訂立合同。
(七) 合同終止
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合同自行終止。
五、雙方責任
(一) 甲方責任
1、甲方需要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傭金。甲方無故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傭金的,除全部支付乙方傭金外,還應支付相當于傭金 %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對乙方實施培訓、監督、考核和分級管理。
3、甲方協助乙方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參加乙方組織的現場交底,協助和監督乙方施工組織管理,監督檢查乙方工地的施工質量和安全,對乙方施工項目實施中間驗收、隱蔽驗收、竣工驗收和質量評定,參加乙方竣工移交。
4、甲方制定考核派單管理辦法,根據裝修工程任務量,按分級、考核情況向乙方委托裝修施工任務。
5、甲方按乙方提供的材料計劃向乙方集中陪送裝修材料,并對所提供材料的質量負責。甲方應不斷優化材料采購渠道,努力提供質優價廉的材料。
6、甲方為委托乙方管理施工的裝修項目提供設計服務。
7、如經甲方或業主認定,乙方已經或有潛在的可能五月法繼續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標準履行主合同,甲方有權撤換乙方,并保留向乙方索賠的權利。
8、由于甲方原因導致違反主合同約定,給業主,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和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9、己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和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二) 乙方責任
1、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小寫:元)(不計利息)。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第4,5,6項解除合同的,該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乙方依據本合同第四條
第三款解除合同的,該履約保證金在30個工作日內全部退還;其他原因解除或終止合同的,該保證金5000元在乙方負責的最后一個工地解除保修責任后一周內退還;
2、根據工程需要或業主要求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及進度計劃、材料計劃),經甲方審核后交業主審定;
3、嚴格遵守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和環境保護規定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按照主合同約定、施工圖紙、做法說明、施工組織設計及相關規范、標準規定的質量、工期、材料和工藝標準組織施工,確保施工安全;
4、乙方必須在每個施工工地指派一名現場負責人,該負責人必須經過甲方的培訓且最多只能負責同屬一個行政區的兩個工地,其費用及其它責任由乙方承擔;
5、乙方使用的施工人員必須先經過甲方的培訓,經培訓合格且持有相應的培訓合格證件后才可參與施工,施工期間若出現施工人員不足時,為不影響工程進度,經甲方同意,乙方可臨時再聘請施工工人。所有施工工人的費用及其他責任由乙方承擔;
6、乙方必須按甲方的材料陪送目錄,使用甲方統一陪送的材料。不在甲方材料配送目錄內的材料,經甲方批準后乙方可自行采購,并自行承擔質量責任、經濟責任及其他責任;
7、負責裝修工程款的催繳。業主未按時繳納工程款時,需積極催繳并采取即使有效的風險防范措施;
8、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9、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法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10、由于乙方原因導致違反主合同約定,給業主、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11、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和后夠均由乙方承擔。
六、處罰與獎勵:
1、甲方有權按相關管理規定和處罰標準就乙方所負責工地的安全、質量、工期、文明施工等問題對乙方實施處罰;
2、乙方按期、保質、保量、保安全完成施工任務,施工工地達到管理有序,質量優良,且業主按時接清工程款的,甲方可視情況,酌情給予乙方獎勵。
七、其它:
1、乙方自負盈虧,自行承擔其勞動就業和安全保障等風險和責任;
2、乙方的采購、用工行為概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承擔其全部責任和義務;
3、甲方可以根據乙方要求或根據項目管理需要,代乙方支付工人工資,工傷保險和材料費用等。但不代表甲方對除乙方外的任何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義務。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栓放協商解決。
九、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合同爭議后,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涂鴉或代簽無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件:誠信承諾。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茶葉及制品委托管理合同書 篇9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委托經營管理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委托管理內容及委托期限
1、甲方將自己購買的建筑面積共計平方米、位于惠州市河南岸演達一路三環裝飾城區層號之(商鋪/寫字樓)全權委托乙方對外出租及管理。
2、甲方委托乙方與承租方簽署《物業租賃合同》及《商鋪經營管理協議書》,代收租金。
3、委托期限為十年,即自x年xx月xx日止。
二、租金
1、投資者委托經營回報為該鋪位的租賃收入。
2、投資回報(只能選擇一種,打√)
①、甲方同意給予乙方個月免租期的優惠,購買(商鋪/寫字樓)前三年租賃收入,乙方須按人民幣_________元/平方米,共計_________元一次性返還給甲方(可在甲方交購房首期款內抵扣),從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終止;三年后,乙方可以按照商城整體的招商政策、價格對外招商;在該商鋪沒有出租出去期間,乙方無須支付甲方租金。
②、甲方同意給予乙方個月免租期的優惠,購買(商鋪/寫字樓)前三年租賃收入,不管該商鋪有無出租,乙方須每月按人民幣_____元/平方米,每月租金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按月返還甲方,從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終止;三年后,乙方可以按照商城整體的招商政策、價格對外招商;在該商鋪沒有出租出去期間,乙方無須支付甲方租金。
③、乙方按照商城整體的招商政策、價格對外招商;在該商鋪沒有出租出去期間,乙方無須支付甲方租金。
3、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乙方每月二十日之前(節假日順延)將上月的該商鋪位的租賃收入存入甲方指定帳號(一次性返租的除外)。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委托經營管理期間,甲方有權將該商鋪轉賣、贈予或繼承、但受讓方必須接受并繼續履行本協議書約定的條款內容。
2、委托經營管理期間,甲方有義務參與商城的'推廣與宣傳,并配合乙方共同樹立及維護該商鋪的良好公眾形象,不得做有損乙方聲譽的事情,不得違反乙方的管理規定。
3、甲方向乙方出具委托書,供乙方開展有關代租代收工作。租金稅費由甲方負擔,乙方收取租金后,應開具租賃發票給甲方(抬頭由甲方指定)或由乙方代扣代繳相關稅費。
4、甲方在購買該(商鋪/寫字樓)返租到期后,每月按當月租金總額的1.5%提成給乙方作為代收租金手續費。
5、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商鋪/寫字樓),若乙方已出租給另一方,由乙方自行按商城管理費標準收取;若未出租出去,由甲方按商城管理費標準每月15日前支付給乙方。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義務要求該商鋪承租方進行合法經營。
2、乙方有義務經營管理好該產權商鋪。
3、在委托經營管理期間,乙方將該商鋪經營用途改做其它經營用途的,在不損害甲方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及國家利益的情況下,甲方應予準許。改變該商鋪用途的報批手續由乙方按照法律、法規以及三環裝飾城統一管理的規定負責辦理。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時將所收取的商鋪租金交付甲方,如延期交付,每延期一天,則按延期交付款項總額的千分之三支付滯納金給甲方。
2、在委托經營管理期間,甲方不得擅自提出解除或終止合同,否則按乙方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并賠償乙方一切經濟損失。
3、若該商鋪未出租期間,甲方沒有按時支付管理費給乙方,每延期一天,則按延期交付款項總額的千分之三支付滯納金給乙方。
六、其他
1、甲方如將商鋪抵押或轉讓,應書面通知乙方,并保證該商鋪的抵押權人或受讓人充分了解本協議下的權利與義務,同時須抵押權人或受權人書面同意繼承甲方在本協議下的權利義務,否則該抵押或轉讓行為無效,乙方有權向法院申請撤銷。
2、在該商鋪經營期間,乙方有權根據市場的變化,改變該商鋪的裝修風格,以更好地適應市場經營。
3、如遇到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或不可抗力的事故災難時,可根據實際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對本協議在受影響期間的回報做出相應調整。
4、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自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x年xx月xx日
茶葉及制品委托管理合同書 篇10
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受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為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和盈利水平,甲乙雙方在對證券市場存在風險達成共識的基礎上,本著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資產管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原則
本協議下委托資產的運作和管理遵循“資產的安全性,運作的合法性和收益的穩定性”三大原則。
二、委托資產及委托方式、期限
1、甲方出資萬元資金委托乙方運作和管理;乙方提供萬元資金(或等值股票)做為乙方運作甲方委托資金的風險保證金。甲乙雙方資金到位的時間間隔不得超過日。
2、甲方委托資金和乙方風險保證金的運作和管理均以在雙方認可的營業部分別設立的保證金專戶的形式進行。委托資金和風險保證金項下各項投資的收入和變現資金只能在保證金專戶中運作,不得挪作他用。
3、委托資產管理期限自甲乙雙方在本協議上簽字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共月。
4、委托期限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延長,甲乙雙方如需延長委托期限,應在委托期限屆滿前提前60天向對方提出延期申請。
三、有關帳戶的約定
1、甲方提供或確認的用于委托資金運作和管理的指定證券帳戶為: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帳戶卡
股東名稱:股東編號:深圳證券交易所股東帳戶卡
股東名稱:股東編號:
2、乙方提供或確認的用于風險保證金運作和管理的指定證券帳戶為: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帳戶卡
股東名稱:股東編號:深圳證券交易所股東帳戶卡
股東名稱:股東編號:
四、投資收益的約定及資金清算
1、甲乙雙方共同約定甲方委托資產的年收益率為%。
2、委托期滿后,甲方有權按第一順序將委托資產的本金及依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收益同時收回。
3、委托期滿后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到開戶營業部辦理委托資產和投資收益的清算手續。
4、委托截止日至資金清算日,乙方不再為甲方委托資產計算投資收益。
五、甲方權利與義務
1、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甲方在本協議下享有以下權利:
(1)依賴乙方在本協議中所作的各項聲明、保證和承諾委托乙
方管理其委托資產。
(2)獲得乙方定期提供的資產委托管理報告。
(3)享有委托資產的保值和年收益率為%的增值效益。
2、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甲方在本協議下負有以下義務:
(1)按照本協議規定按時向乙方提供委托資產。
(2)向乙方提供指定證券帳戶及本協議附件所列各項文件。
(3)對委托資產項下的投資信息及其他秘密資料負有保密的義
務。
六、乙方權利與義務
1、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乙方在本協議下享有以下權利:
(1)依賴甲方在本協議中所作的各項聲明、保證和承諾從事本協議項下的資產委托管理業務。
(2)在本協議規定的范圍內自主作出委托資產管理項下的投資決策并付諸實施。
(3)按本協議規定獲得委托資產項下投資收益超過%以上的部分。
2、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乙方在本協議下負有以下義務:
(1)嚴格遵守現行法律有關證券交易管理的各項規定。
(2)保證甲方委托資產的保值和增值,并在委托期滿后工
作日內將委托資產本金及依本協議規定的投資收益一并支付給甲方。
(3)在委托期限內定期向甲方提供資產委托管理報告。
七、聲明、保證與承諾
1、甲方向乙方作出以下聲明、保證與承諾:
(1)如在委托期限內出現任何可能使乙方資產委托管理受到限
制的事實情況,甲方將立即通知乙方并對本協議作相應修改。
(2)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就資產委托管理所作出的任何投資決
策。
(3)甲方在本協議及附件,以及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資料中所作
出的事實陳述是真實、準確、完整的,沒有任何虛假、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對于甲方提供的.委托資產,甲方保證其來源合法,且在法
律上擁有無可爭議的所有權,并承諾該資產未進行任何形式的抵押、質押、擔保、租賃和托管等任何形式的產權變更。
(5)甲方保證委托資產項下的投資收益超過%以上的部分歸
乙方所有。
2、乙方向甲方作出以下聲明、保證與承諾:
(1)乙方是在中國境內合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投資機構,已取得從事委托資產管理業務所必需的一切政府許可、批準和
同意。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資料及作出的所有事實陳述均是真
實、準確、完整的,沒有任何虛假、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3)對于乙方提供的風險保證金,乙方保證其來源合法,且在法律上擁有無可爭議的所有權,并承諾該資產未進行任何
形式的抵押、質押、擔保、租賃和托管等等任何形式的產權變更。
(4)委托期限內,如因乙方運作、管理不當,導致甲方委托資產減少或收益不足%的,乙方承諾用風險保證金補足;若風險保證金尚不足以彌補甲方委托資產原值和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收益的,乙方承諾用自有資產補足。
3、甲乙雙方共同同意并指定作為本次合作的監督管理方,并與之共同簽署有關三方協議,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期限將應付甲方款項支付給甲方,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延遲一天按應付款項的萬分之五計算。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本協議中向對方所作的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所提供的資料有虛假、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導致對方受到損失時,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額為委托資產期初余額的%。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時,應向對方提供完全和有效的賠償。
九、協議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協議終止:
1、資產委托管理工作已經完成。
2、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
3、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本協議無法執行時。
4、甲方未按本協議規定及時向乙方提供委托資產時。
5、本協議賴以成立的任何條件出現變化,使本協議的存在或履行成為非法時。
本協議的終止必須是書面的。協議終止時,本協議項下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隨即終止。
十、爭議解決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甲乙雙方一旦發生糾紛,乙方應停止委托資產的運作,但為防止虧損或虧損擴大的交易除外,
3、因本協議而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訴訟,訴訟管轄法院應為
被告所在地法院。
十一、協議效力
1、本協議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附件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協議附件目錄
附件一:股票投資監督管理協議
附件二:甲乙雙方營業執照(復印件)
附件三:甲乙雙方指定證券帳戶的股東卡原件及操作授權書附件四: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法人授權書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茶葉及制品委托管理合同書 篇11
委 托 單位: 重慶市綦江港航管理處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單位: 綦江縣趕水鎮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根據《行政處罰法》、《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重慶市鄉鎮船舶管理辦法》、重慶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重慶市綦江港航管理處委托綦江縣趕水人民政府按照委托的執法權限,對本行政區域內水上安全行使行政執法權:
一、委托執法范圍
負責本街道行政區域內水上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直接查處水上安全違規違法行為。
二、委托執法權限
受委托單位在委托權限范圍內以重慶市綦江港航管理處的名義對水上安全違規違法行為行使下列監督管理職權:
(一)行政檢查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重慶市鄉鎮船舶管理辦法》、《重慶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水上安全違規違法行為行使行政檢查權。
(二)違法行為制止權。對水上安全行為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個人或生產經營單位有水上安全違規違法行為,有權要求違法違規行為人立即改正或限期糾正,并向重慶市綦江港航管理處報告。
(三)部分行政處罰權。對轄區內水上交通安全實施監管,糾正違章行為,責令限期整改,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違法違章行為處以500元以下罰款。處罰金額在工作上500以上的必須報經委托單位審核后予以處罰,處罰時必須事實清楚、證據充分、適用法律污得當、程序合法、手續完備。
(四)提請行政處罰權。受托鎮人民政府發現違法行為不屬于其法定職權或者委托職權范圍的,應當提請委托單位依法對違法行為人作出行政處罰。
三、委托執法責任
(一)委托單位責任
1.指導和監督受委托單位在委托權限范圍內以委托單位名義實施行政執法行為;
2.對受委托單位因違法導致案件錯誤所產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單位承擔,委托單位承擔相應責任后,可以根據受委托人的過錯責任大小,依法予以追償;
3.對受委托單位違法或者不適當的行政執法行為予以糾正或者撤銷;受委托單位違法實施行政執法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委托單位可以解除委托執法協議;
4.委托單位應組織受委托單位執法人員參加市或區縣政府法制辦組織的執法資格培訓及相關業務學習,并為其申辦市政府行政執法證件;
5.委托單位為受委托單位提供相關資料及規范的行政執法文書、表格;
6.委托單位將部分行政執法權委托給被委托單位后,委托單位應當承擔被委托單位在履行委托行政執法職責過程中產生的實際費用。
(二)受委托單位責任
1.受委托單位只能在委托權限和范圍內實施行政執法行為;
2.受委托單位在履行行政執法行為時,必須出示有效的行政執法證件,并按法定程序實施行政執法行為;
3.受委托單位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實施委托單位委托的行政執法行為;
4.主動接受委托單位的指導和監督,參與和配合委托單位的行政執法工作;
5.嚴格按照委托執法的有關規定,以委托單位的名義制作行政執法文書;
6.建立相關的'監督檢查實施辦法和行政執法相關制度;
7.每月底前按要求準確地向委托單位報送委托行政執法報表,定期匯報執法情況,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
8.及時向委托單位書面報告在委托行政執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9.受委托單位以自己的名義執法或者超越委托權限,亂施行政處罰所產生的法律后果由受委托單位自行承擔。
四、委托期限
從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止。本委托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者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之后,每五年由委托單位進行一次審核,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重新簽訂委托書;經審核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委托。
五、本委托書一式四份。委托單位和受委托單位各執一份,另兩份分送重慶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縣政府法制辦備案。
委托單位(蓋章) 受委托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二〇〇七年十月一日
茶葉及制品委托管理合同書 篇12
委托方:(以下稱“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受托方:(以下稱“管理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在相互信賴、優勢互補、共謀發展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雙方訂立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定義
本合同之下述用語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均應作如下解釋:
1、“建筑物及附屬設施設備”意指在“場地”構成酒店的各類建筑物和與建筑物結合在一起的設施設備及數量。
2、“經營物料”意指所有應用的瓷器、玻璃器皿、窗簾布巾飾品、金屬容器、制服和其他性質類似的物品。
3、“經營物品”意指所有的紙類應用品、清潔用物品以類似的消費品和存貨。
4、“工程物料”意指工程配件、維修材料及與其性質相類似的物料。
5、“營業收入”是指經營酒店設施包括但不限于客房、餐飲、酒吧、商場、娛樂設施的收入及電話、傳真、洗衣及其他各項服務獲得的應納稅營業性收入之總和。
6、“經營毛利潤”是指營業收入減去酒店繳納的營業稅金、營業成本和經營費用后的余額。
7、“基本管理費”是指委托方因管理方在經營管理期限內提供服務而向管理方支付的按照該酒店營業收入的百分比計算的管理費。
8、“鼓勵管理費”是指委托方根據本合同應向管理方支付的按該酒店經營毛利潤的百分比計算的管理費。
9、“營業成本”是指餐飲部門的食品主、輔料成本、酒水成本和商品部門的商品成本及客房成本、洗衣成本等。
10、“經營費用”是指酒店在經營管理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包括各營業部門在經營中發生的直接費用和酒店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及不可分割的公共費用,主要分為人工成本費用、能源燃料費、廣告宣傳費、物料低值品、日常維修費、壞賬及存貨虧損、實際應酬費、其他管理財務費、管理方收取的基本管理費及管理方派出人員工資用等九個部分。
11、“非經營費用”是指與酒店經營無直接關系,一方無法控制、由委托方處置的費用。下列費用屬于非經營費用。在計算酒店經營性毛利潤時應予除外:包括固定資產折舊;利息、銀行手續費、匯兌損失;項目開辦費攤銷、無形資產攤銷、其他資產攤銷;土地使用費;城市房地產稅;企業所得稅;建筑物財產保險和機器設備保險;項目開辦費;管理方收取的鼓勵管理費;其他經委托、管理雙方確認的非經營所發生的費用。
第二條合作方式及品牌約定
委托、管理雙方合作方式為:全權委托管理:委托經營管理期限:年。
自正式開業起至年_月_日。
1、“酒店”使用品牌及名稱暫不定,雙方再協商確定。
2、本合同期限屆滿前至少叁(3)個月前,委托、管理雙方協商是否續簽事宜。如雙方無異議,本合同自動延長年。
第三條委托方的義務和責任
1、負責提供“酒店”合法經營的全部有效法律手續。包括可能的酒吧、餐廳、娛樂、商業經營點的商標專用權證、營業執照和安全、衛生等相關許可證照。
2、委托方應將一個可以正常營運的“酒店”一次性交給管理方經營管理。并應按“合同”規定提供一切必要的資金,以使管理方能夠正常地實施對“酒店”的經營管理。
3、委托方應保證管理方作為合同期限內“酒店”的唯一經營管理人,管理方在本合同項下所有活動必須符合本合同約定并維護委托方的利益,在此前提下管理方擁有對酒店的獨立經營管理權,經營管理期間,其經營管理權不受委托方干涉。
4、在管理方正式經營管理“酒店”之前,委托方應會同管理方共同進行盤點、并確認盤點后的清單。委托方應在將酒店正式移交管理方管理的同時,將“酒店”完整的圖紙和盤點清單交付管理方。
5、按照合同中所述,為“酒店”提供足夠的經營所用資金,以保證管理方可以迅速展開各項營運操作。經營資金一般為年度營業收入預算的10—20%。
6、委托方可派出業主代表一名、會計一名。其中業主代表擔任“酒店”副總經理,進行委托、管理雙方的協調工作,會計對“酒店”財務工作享有知情權和審核權。除發生侵犯委托方合法權益的行為外,委托方派出人員須服從管理方派出總經理管理,在總經理領導下開展工作。
7、委托方或委托方委派代表應在事先通知酒店總經理的情況下,可在合理的時間了解酒店經營狀況,包括查閱賬本與記錄。
8、委托方對住宿、會議、餐飲等設施有按照約定時間、數量及價格優先使用的權利。
9、委托方在“酒店”有簽單消費的權利,消費額計入“酒店”營業收入。
第四條管理方的義務和責任
1、根據本合同規定對“酒店”的運營提供服務,組建高水平的管理團隊,招聘、培訓、管理員工,自覺接受委托方的監督。
2、實際工作中凡預算外的開支,管理方另行報委托方審批后方可實施。
3、管理方在經營管理期間對酒店固定資產的任何處置必須報委托方批準。
4、由委托方購置的設施設備,須向管理方提供購買合同、質量保證書、技術文件等相關資料。設施設備在質保期內,委托方負責協助管理方聯系廠家(供應商)維修保養及質量索賠等事宜。
5、管理方在經營管理“酒店”時,可以委托方代理人的身份,在書面方案和預算獲得委托方批準的前提下,在雙方約定的職責權限內對酒店進行改、擴建和裝修,包括必要的更換、改進、增添和替代,直到“酒店”的設備符合委托方要求的經營管理標準。
6、管理方應每年適時派出高級管理人員(如管理方“公司”的副總經理以上人員,財務、人事、質量、工程總監及有關業務的專家),到“酒店”進行業務檢查和指導。
7、在委托方事先同意的前提下,以“酒店”的名義聘用、聘請或任命第三方的專業人、代理人、律師或常年法律顧問。
8、在委托方按盤點清單將設施設備移交管理方管理后,管理方負有保管和保全的責任,除按折舊年限及正常使用損耗、老化外,由于管理方重大過失原因導致人為損壞或失少的,管理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五條酒店籌備期間的特別約定
1、委托、管理雙方約定本“酒店”籌備期不超過天(從開業日向回倒推),具體籌備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
2、籌備期開始,雙方約定的本項目派出人員將到“酒店”現場或雙方認可的場地工作。項目人員工資將開始支付。
3籌備期間,委托方負責管理方派出的項目管理人員的差旅費、食宿費用。
4、籌備期間,管理方為“酒店”開業準備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如培訓費、交通費、招聘費、食宿費等在征得委托方同意后應在“酒店”營業賬目中的“開辦費”項目列支。
5、籌備期項目管理人員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內容:確定“酒店”的市場定位;制定“酒店”價格政策、促銷方案、獎懲制度;制定營業流程和后臺管理程序;協助業主采購營業所必須的設施設備、經營物料、經營用品、工程物料、電子信息管理系統等;編制營業預算;組建管理部門;整體定崗定編;落實招聘培訓計劃;制定人事管理政策;協助確定員工制服的設計、制作;制定詳盡的營銷策劃方案;制定廣告宣傳方案;員工技能培訓;“酒店”開荒;籌備開業典禮。
第六條酒店正式經營期間的特別約定
管理方在合同簽署后,籌備期派出高級管理人員參與“酒店”開業工作。至少開業前三個月所有派出的管理人員必須到崗工作。
委托方應保證“酒店”正式經營時,其各項功能完備,各類家具設備與經營物料、用品準備就緒,具備使用條件。
委托方已按本“合同”中的有關條款注入“酒店”足夠的經營資金。
雙方商定“酒店”開業日為年月日。如果變更開業日期,委托方應至少提前6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管理方,雙方在此通知的基礎上商定實際開業日期。
委托、管理雙方約定“酒店”開業日/試營業日即管理方正式經營管理日期的開始。即告管理費的提取日的開始。
第七條管理方管理服務費用的計算及支付
委托方應自“試營業日”起,以逐月結算方式,經營收入不計入應收款,每月向管理方支付管理方贏得的經營管理收益。管理方收益具體為,在經營管理期內,根據管理年限提取。其取費標準為:
1、基本管理費:合同期內,按每月“酒店”經營收入的%提取“基本管理費”。
2、鼓勵管理費:管理方按“酒店”經營毛利額提取“鼓勵管理費”。具體標準為:
管理方完成每財務年度經營毛利潤100萬(不含)以下,不提取鼓勵管理費;
管理方完成每財務年度經營毛利潤100萬(含)—200萬(不含),按經營毛利潤的10%提取鼓勵管理費;
管理方完成每財務年度經營毛利潤200萬(含)—300萬(不含),按經營毛利潤的20%提取鼓勵管理費;
管理方完成每財務年度經營毛利潤300萬(含)—400萬(不含),按經營毛利潤的30%提取鼓勵管理費。
管理方完成每財務年度經營毛利潤400萬(含)以上,按經營毛利潤的40%提取鼓勵管理費。
3、委托方向管理方付費的具體日期和方法確定為:
基本管理費:于每月十五日前向管理方支付上個月的基本管理費。鼓勵管理費:于每年3月15日前向管理方指定銀行賬戶支付鼓勵管理費。
因各種原因,委托方不能按期履行本章上述條款,而發生延遲支付時,延期支付給管理方的人民幣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檔貸款利率計息。
第八條財務事項
1、銀行賬戶
管理方應以“酒店”名義開設銀行賬戶,并與委托方代理人共同維持,委托方總會計師擁有銀行賬戶資金支用審核權,同時掌握網銀支付設置的一個必須權限。“酒店”所收到的.全部營業收入,包括委托方提供的流動資金,均應存入該賬戶內。這類資金不應和委托方或管理方的其他資金混合。管理方從“賬戶”中,支付一切經營費用和管理方應得的基本管理費及鼓勵管理費。
2、賬簿
“酒店”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發布的《企業財務通則》與《企業會計準則》相關規定設置賬簿。管理方在經營管理中,必須代表委托方保留能反映經營成果、完整充分的會計賬簿及其他記錄。賬簿和記錄,始終是“酒店”的財產,在“合同”履行期間,如委托方要求,管理方應提供委托方合理要求的相關資料,管理方未經委托方許可不得向國家執法機關之外的第三者提供或披露。
3、預算
管理方應于每年11月30前向委托方提交一份“酒店”下一會計年度的財務預算及固定值產購置預算(也包括局部裝修改造)、委托方應于每年12月30日前審核批準完畢。在管理方遞交委托方30日內,委托方未予以任何形式的回復,則視為同意管理方報告而將自動執行。年度預算只是作為對下一經營年度預期業績與費用支出的一種估算,管理方將在合理的范圍內盡量實現年度預算反映的預算目標,但不應將其作為該營業年度實際業績的保證。
4、營運資金
委托方同意在“酒店”銀行賬戶中保留必要的“營運資金”,保證管理方能夠不受干擾并有效地經營和管理“酒店”。
5、財務報表
按照管理方制定的“酒店”財務報表,每月15日前,“總經理”向委托方提交一份“酒店”上個月的財務報表。應由管理方向委托方提交該年度的財務決算報告,委托方應在收到財務決算報告三十天內審核完成。逾期管理方未收到委托方的任何回復,管理方將視同委托方默認。該財務決算報告將作為管理方計提“鼓勵管理費”的依據。有關編制財務報表、預算及審計而發生的一切費用開支,應在“酒店”經營賬戶列支。
第十條特別約定
1、委托、管理雙方如有一方在合同到期前提前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并賠付三個月的管理人員工資給另一方。
2、雙方商定不對第三方泄露任何與本協議書以及根據本協議書所做出的一切協商和討論。此保密條款在意向書終止后繼續有效。任何一方如有違約,一經查實受害方可以向違約方提出不低于萬元人民幣的損害賠償。
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的,委托、管理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1、凡因本協議的解釋、效力及履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委托、管理雙方均應向酒店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可以書面形式補充和修改,且因此形成的補充文件與本協議構成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三條本協議于年月日,由委托、管理雙方在簽訂。
(以下無正文)
委托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管理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茶葉及制品委托管理合同書 篇13
甲方(委托人): 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托人): 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 住宅區牧業管理,保障區內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權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深圳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及其配套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和市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書面如下:
一、招手管理范圍及內容
(一)甲方將位于 區 路的 住宅區范圍內的物業委托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二)管理事項包括:
1.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內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連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后的工作);
4.共生活秩序;
5.娛活動場所;
6.民服務網點及住宅區內所有營業場所(不含肉菜市場);
7.輛行駛及停泊;
8.宅區檔案管理;
9.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二、委托管理原則
以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為主,經濟效益為輔,相互促進,體現為業主提供優質服務和責、權、利相統一原則。
三、委托管理期限
確定管理目標、經濟指示,實行風險抵押經濟承包責任制。
四、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雙方責任、權利、義務
1、依照住宅區條例和本合同規定將 住宅區委托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 平方米給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標準租賃租用,并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 平方米,員工宿舍 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標準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托乙方對違反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以及業主公約的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集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和物業管理工作;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辦法;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并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義通過后,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禽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并報告工作,每月勝敗甲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著商效、精干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處;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每三個月向區住宅管理部門繳交一次50%商業用房的租金,作為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回收;
9.有權依照甲方委托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住宅區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牧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深圳住宅區物業管理標準》及市、區住宅管理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后 年內達到 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 萬元,合理支出 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 %作為經營收入。
七、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在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后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于乙方過錯致辭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反還抵押金,并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八、獎罰措施
(一)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用如有節余,甲方按節余額 %獎勵乙方。
(二)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 元(全國)、 元(省)、 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間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襝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 至 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于期滿前六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但根據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規定被取消優先承包理資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臺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 、 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提請市住宅主管部門或區住宅管理部門調解,或由深圳中級人民法院裁決。
(五)
(六)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時間: 年 月 日
附:住宅區業主公約
為加強住宅區各類物業管理,保障本住宅區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維護住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同意簽訂本公約,并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區情況
1.地點 區 路;
2.總占地面積: 平方米;
3.總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方米,非住宅 平方米(商業用房 平方米,(商業用房 平方米,其他 平方米);
4.樓宇 棟 套;其中:高層樓宇 棟 套,多層樓宇 棟 套;
5.業主數量: 個;
6.管委會財產:
(1)公用設施專用基金; 元;
(2)物業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管委會 平方米,物業管理公司 平方米;
(3)商業用房 平方米;
(4)其他;
7.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狀況:
(1)道路:車行道 平方米;人行道 平方米;
(2)園林綠化地面積: 平方米;
(3)教育設施:中學 所,建筑面積 平方米;小學 所,建筑面積 平方米;幼兒園 所,建筑面積 平方米;
(4)文體設施:文娛活動中心 個,建筑面積 平方米;網球場 個,占地面積 平方米;門球場 個,占地面 平方米;游泳池 個,建筑面積 平方米;兒童游樂場所 個,占地面積 平方米;
其他:a、
b、
c、
(5)路燈 盞;庭園燈 盞;其他為燈:a、 b、
(6)污水檢查井 個,排污管 米;雨水檢查井 個,雨水管 米;化糞池 座;明溝 米;暗溝 米;
(7)消防水泵頭接口 個;
(8)停車場 個,總占地面積 平方米,車位 個;
(9)綜合樓 座,建設面積 平方米,其中:a、 b、
(10)肉菜市場 個,建筑面積 平方米;
(11)郵電局(所) 個,建筑面積 平方米;
(12)影劇院 座,建筑面積 平方米;
(13)醫院 座,建筑面積 平方米;
(14)其他:
以上所有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0有 、 、 項已竣工音樂會使用,有 、 、 項尚未竣工或交會使作,預計 年 月可交會使用。
8.其他事項:
(1)
(2)
(3)
二、業主大會召集和決定住宅區重大事項的方式
1.業主大會的召集:
(1)第一次業主大會在住宅交付使用且入住率達到50%以上時,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先舉產生管委會。
A.由區住宅管理部門牽頭與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組成業主大會籌委會(以下簡稱籌委會),籌委會可邀請市住宅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單位的人員參加;
B.籌委會根據有關法規規定,在充分征求業主的意見后提出管委會員候選人名單,并作發大會議程、資料準備等工作;
C.籌委會在業主大會召開十四天前的士大會召開日期、地點、內容、方式程序及籌委會候選人名單街頭住宅區內公告
D.籌委會主任按規定的程序主持業主大會,選出第一屆籌委會,完成大會各項議程;
E.第一屆籌委會產生后,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核準登記成立,依法行使各項權利;
F.住宅所有有投票權的已入住業主,均應按籌委會公告要求,按時出席業主大會,參加投票,行使法定權利,承擔法定責任;
G.各業主明白如不出席業主大會并參加投票表閃,將由自己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
(2)管委會成立后,負責召集此后的業主大會,并每個至少召開一次。
經持有10%以上抽標權的業主提議,管委會應于接到該項提議后十四天內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如開業主大會。
管委會應于如開業主大會七天前將會議地點、時間、內容、方式及其他事項予以公告。
業主大會由管委會主任主持,如管委會主任缺席,則由管委會副主任主持。
2.業主大會必須有已入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出席才能舉行;如經已入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決定,可以推遲召開業主大會。
3.業主大會的出席人數達到法定人數時,在會上是出的一切事項,由出席會議的業主表決,以過半數通過。表決可采用書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數相等,則會議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還可投一票決定票。
4.大會投票實行住宅房屋一戶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第一百平方米的建設面積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產權證書的非住宅房屋每證一票。
5.在業主大會上,業主應親自或筍代表投票。委托代表投票,必須于會議召開前一天或管委會主任批準的時間內,向管委會出具授權委托書,否則該項委托無效。授權委托書必須有業主簽字。如業主為法人,則須蓋該法人公章。
6.業主可以一棟或數棟樓房為單位,推選樓長,作為推選人的共同代表,參加業主大會,并行使業主的其他物業管理權利。
三、業主的權利、義務
(一)業主的權利
1.依法享有對自己所擁有物業的各項權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體公用設施(樓梯、通道、電梯、上下水管道、加壓水泵、公用天線、陽臺、消防設備等)和住宅區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道路、文化娛樂場所、體育設施、停車場、單車房等)的權利;
3.有權按有關規定在允許的范圍內進行室內裝修、維修和改造;
4.有權自己或聘請他人對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種管道、電線、水箱以及其他設施進行合法維修養護;
5.有機根據房屋的墻面、樓梯間、通道、屋面、下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善,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組織維修養護,其費用從住宅維修基金中支出;
6.有權根據住宅的道路、路燈、溝、渠、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棚)等到住宅區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的狀況,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進行維修養護,其費用從管理服務費中支出;
7.有機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內種違章建筑、違章裝修以及違反物烽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為予以制止、糾正;
8.有權參加業主大會,并對住宅區的各項管理決策擁有表決權;
9.有權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管委會、和業管理公司提出質詢,并在三日內得到答復;
10.有權要求管委會和物業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規定的期限定期公布住宅區物業管理收支帳目;
11.有權對住宅區的牧業管理提出建議、意見或批評,右要求管委會對物業管理公司的違反事同或有在規定的行為進行干預、處罰;
12.有權對同其他業主就某一議題要求管委會如集業主大會;
13.有權就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投拆或提出意見與建議;
14.有權要求毗連部位的其他維修責任人承擔維修責任,對方不維修的,可要求物業管理公司代為維修養護,并按規定分攤維修費用。
(二)業主的義務
1.在使用、經營、轉讓其名下物業時,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2.在使用住宅區物業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未經市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和用途;
(2)不得對房屋內外承重墻、梁、柱、樓板、陽臺、天臺、屋面及通道進行違章鑿、拆、搭、占;
(3)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4)不得利用房屋從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動;
(5)不得侵害他人的正當權益。
3.業主如需將其住宅裝修,必須遵守《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并填寫裝修申請表,報物業管理公司審查批準后方可施工,接受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監督;
4.房屋室內部分以及供電、供水、供氣等分戶表后部分(往用戶方向)和表前至第一個閥門部分用戶負責維修養護;
5.凡房屋及附屬設施有影響市容或可能危害毗連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規定應由業主單獨或聯合修繕的,業主應及時進行修繕。拒不進行修繕的,由管委會授權物業管理公司修繕,其費用由業主承擔;
6.業主應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整潔、美觀、暢通及公用設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場所違章搭建任何建筑物或堆放、懸掛、棄置物品、垃圾,不得損壞、拆除、改造供電、供水、供氣、通訊、交通、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設備;
7.在住宅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踐踏、占用綠化地;
(2)占用樓梯間、通道、屋面、平臺、道路、停車場、自行車房(棚)等公用設施而影響其正常使用功能;
(3)亂拋垃圾、雜物;
(4)影響市容觀瞻的亂搭、亂貼、亂掛等;
(5)損壞、涂劃園林藝術雕塑;
(6)聚眾喧鬧;
(7)隨意停放車輛和鳴喇叭;
(8)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噪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質;
(10)經營鍛造、鋸木、建筑油漆、危險品、殯儀業以及利用住宅開舞廳、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響業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業;
(11)防礙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
(12)法律、法規及市政府規定禁止的其它行為。
8.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公司人員在出示工作證(牌)或有關證明后,在合理時間內(上午11:45-12:45,下午6:00-7:00)進入本住宅區任何樓宇內部及共公共部位進行檢查、維修、養護或檢查業主公約的有關條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實施的巡視行為,業主應提供方便,不得拒絕或阻撓;
9.按規定繳納應支付的管理服務費和住宅維修基金等;
10.業主應同時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規、規定,并承諾接受管委會或物業管理公司居此而進行的管理及處罰:
(1)深圳住宅區牧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2)深圳市公共衛生條例;
(3)深圳市園林綠化管理條例;
(4)深圳市環境噪聲管理暫行規定;
(5)深圳房屋租賃管理條例;
(6)深圳市消防管理暫行規定;
(7)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在市區飼養家禽家畜的通告;
(8)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在特區內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9)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
(10)其他有關住宅區的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
11.業主應承諾自己與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繕、改造有關物業的法律關系時,告知對方并要求對方遵守住宅牧業管理規定和本業主公約中的有關規定條款。
四、業主應付的費用
1.業主應按月到和業管理公司繳納管理服務費。管理服務費的標準是:開發建設單位自行或委托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期間,執行市物價主管部門和市住宅主管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管委會成立后,由其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制訂,并交業主大會通過后實施。管理服務費的用途:住宅區的通道、路燈、溝、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場所、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柵)等公共設施和公共場所(地)的管理、維修、養護。
2.業主應按月到物業管理公司繳納住宅維修基金。住宅維修基金的標準是:0。5元/平方米。由物業管理公司以房屋本體為單位設立專帳代管、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
3.業主如進行室內裝修,則應在辦理申請手續時按有關規定繳納裝修押金,裝修完工后由物業管理公司進行檢查,如無違章情況則予以返還,否則不予以返還。
4.業主如請物業管理公司對其自用部位和毗連部位的有關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養護,則應支付有關費用。
5.業主使用本住宅區有償使用的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和停車場等公用設施、公共場所(地)時,應按規定繳納費用。
五、違約責任
1.違反業主義務中第2、6、7款規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并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進行強制恢復,包括采用停水,停電,停氣等催改措施;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賠償。
2.業主進行室內裝修,如違反《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按其中有關規定處理。
3.業主如延期繳納應交的管理服務費,住宅維修基金以及有關賠償款,罰款等費用的,處以每日以千分之三的滯納金;無正當理由超過三個月不交的,物業管理公司采取停水,停電,停氣等催繳措施。
4.業主無理拒絕,阻撓物業管理公司對房屋本體公用設施和區內公共場所,公用設施的檢查、維修、養護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動,由此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六、其它事項
1.本業主公約由前期物業管理單位如實填寫第一條"本住宅區情況"后印制,并在本住宅區入住率達到30%后組織已入住業主簽訂。
2.本業主公約已入住業主中持有過半數以上投票權的業主簽訂后生效。已生效的業主公約對本住宅區所有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具有約束力。
3.業主大會可以依支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對本業主公約進行修改補充,并報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備案。修改補充條款自業主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無須經業主重新簽訂。
修改補充條款不得與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相抵觸,否則區住宅管理部門有權予以糾正或撤消。
4.本業主公約一式二份,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各執一份。
業主(簽章): 物業管理公司(蓋章):
簽約時間: 代表: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名下物業:住宅: 棟 房
商業用戶 棟 房(店、鋪)
其它:
附: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章程
第一條 住宅區業主管委會(以下簡稱本管委會)是根據《深圳經濟物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和深圳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的有關規定成立的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貪污核準登記后,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本管委會的一發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二條 本管委會接受審計署登記管理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的領導,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政策規定。
第三條 本管委會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以科學、發主、合法的管理手段,保障住宅區物業的合理使和,維護信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整潔、優美、安全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
第二章 管委會的產生及職權
第四條 本管委會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選舉起產生,向業主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接受業主大會和市、區住宅管理部門的監督。
第一屆管委會的產生: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期委托物業管理公司組成籌委會,提出管委會候選人名單,提交第一次業主大會選舉通過。
第五條 本管委會設委員__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__名,執行秘書__名。執行秘書負責處理管委會日常事務。
管委會主任、副主任由管委會在其委員中先舉產生。
管委會執行秘書由管委會聘任,如聘任非本住宅區業主提任執行秘書的,須由本人在本住宅區的直系親屬業主為其經濟擔保人。
管委會主任,執行秘書為專職或兼職。
第六條 本管委會委使下列職權:
1.按照有關規定召集和主持業主大會;
2.審議決定住宅維修基金和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使用;
3.采用公開招標或其他方式,聘請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進行牧業管理并與其簽訂委托管理合同;
4.審查物業管理公司上年對本住宅區的管理計劃完成情況及其費用決算報告;
5.審議物業管理公司制訂的對本住宅區的年度管理計劃,住宅區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維修工程項目;
6.審查并決定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費標準;
7.監督物業管理公司對本住宅區的牧業管理工作;
8.執行業主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
前款的第3、5、6項規定的事項,必須經業主大會批準。
第七條 本住宅區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住宅維修基金和管理服務費的收支帳目,管委會應每三個月到少公布一次,接受業主的監督。
第八條 下列人員經管委會決定產經業主大會批準后要獲得適當津貼;
1.管委會主任;
2.管委會執行秘書;
3.業主選舉的樓長;
4.管委會同意的其他人士。
第三章 管委會會議
第九條 管委會會議每兩個月至少如開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員提議或主任、副主任二人以上認為有必要并書面呈述議題時,可召開管委會特別會議。
第十條 管委會會議的如開提前七天將會議通知及有關材料送達每們委員。委員因事不能參加會議的,可以書面委托代表參加。
第十一條 管委會會議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時,由副主任主持。
第十二條 管委會召開會議時,可以邀請政府有關部門,居民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等單位的人員和承租人代表、其他非業主使用人代表參加會議,但上述人員沒有表決權。
第十三條 管委會會議決定問題,采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會議進行表決時,每一委中央電視臺有一票表決權。委員可委托代表人行使表決權,但必須出具授權委托書,若表決中出現贊成票與反對票相同時,由主任或會議主持人投決定性一票。
第十四條 管委會執行秘書必須作好每次開會的會議記錄,并由會議主持人簽署后存檔。
第四章 管委會委員
第十五條 本管委會委員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在業主中選舉產生,委員人數為單數。管委會可聘請派出所、居民委員會等有關單位的人員以及承租人代表或本住宅區的非業主居民擔任管委會委員(以下簡稱聘請委員),其名額不得超過最終委員總數的三分之一。聘請委員擔任管委會主任,應由為本住宅區業主的直系親屬作其經濟擔保人并經業主大會批準。
第十六條 本管委會委員則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時間的成年人來擔任。
第十七條 本管委會委員每屆任期三年,可以連選連任。
第十八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撤換,減增由管委會會議通過后,提交業主大會投票決定。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的人士不得擔任管委會委員,已經擔任的須停任委員并由下次業主大會追認:
1.已宣告破產;
2.因身體或精神上的疾病已喪失履行職責的能力;
3.未經管委會同意無故在管委會會議中連續缺席三次以上;
4.以業主身份當選為委員,但已不再是業主;
5.以書面形式向管委會提出辭呈;
6.有違法犯罪行為的;
7.業主大會已將其罷免的。
第二十條 任何委員停任或退任而不尋求連任時,必須在停任或退任后半個月內將由其管理、保存的本管委會的文件、資料、帳簿以及屬于本管委會的任何財產(動產、不動產)移交給本管委會。
第二十一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權利:
1.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對本管委會的建議和批評權;
3.參與本管委會有關事項的決策;
4.參加本管委會組織的有關活動,
第二十二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義務:
1.遵守本管委會章程;
2.執行本管委會的決議,努力完成本管委會的工作;
3.積極參加本管委會組織的仁義和活動;
4.向本管委會的工作提供有關資料和建議。
第五章 管委會日常經費收支與只公用房
第二十三條 本管委會的經費來源是本住宅區的管理服務費。
第二十四條 本管委會的經費開支包括:業主大會和管委會會議;購置設備;編印資料。購買書刊資料;國內外交往;有關人員的津貼;日常辦公及其他項目的費用等。經費收支帳目(不包括現金)由執行秘書管理,每月臺票向管委會會議匯報,每年度向業主大會匯報。
第二十五條 本管委會的辦公用房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購買的物業管理用房中劃出。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業主大會通過有關本章程的決議和細則都是本章程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七條 管委會的終止與解散:本管委會依照業主大會的決定或市社團登記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的決定終止或解散。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管委會。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與有關法規不符時,按有關法規執行。
第三十條 本章程經業主大會通過后生效。
茶葉及制品委托管理合同書 篇14
甲方:
乙方:蘭州精誠鴻業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對臨潭縣市區內金洮花園、臨潭飯店、金洮人家(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為加強小區的物業管理,保障區內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安全、方便、文明、整潔的居住和工作環境,根據國家建設部和市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委托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合同事項如下: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甲方將位于臨潭縣市區內金洮花園、臨潭飯店、金洮人家,
建筑面積:40000平方米;其中多層住宅18600平方米;高層住宅面積: 3400 平方米;飯店面積: 15000 平方米;物業類型:多層、高層、飯店,面積四萬平方米范圍內的物業委托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
第二條委托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2)公共設施、設備及場所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公共環境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4)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本物業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的協助管理(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5)便民服務網點及住宅區內所有營業場所;
(6)車輛行駛及停泊;
(7)住宅區檔案管理;
(8)政策規定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為 五 年。自 20xx 年 9 月 1 日起到 20xx年 8 月 31 日。
第四條雙方責任、權利、義務:
1、甲方責任、權利、義務:
(1)給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建設單位按房屋總建筑面積的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配置物業管理用房);
(2)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必須給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面積不小于200平方米。其中包括辦公用房、員工宿舍、其它用房等。
(3)負責向乙方提供經營活動中必要的幫助;
甲方在樓宇工程竣工15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區域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戶資料、……);
(4)負責管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5)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行使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6)委托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辦法》和《業主公約》的業主、物業使用人行為進行處理:包括罰款、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納有關費用或違章行為的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7)甲方有義務督促房屋裝飾裝修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及時與乙方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遵守協議約定的內容。
(8)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小區遺留問題:
遺留問題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9)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義務為乙方提供其他單位的物業管理業務。
(10)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其他單位的物業管理業務。
2、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國務院《物權法》之規定,結合小區實際情況,制訂小區物業管理辦法;
(2)遵守物業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物業實施綜合管理,并自覺接受甲方監督;
(3)制訂公共設施大、中修的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后,施實維修方案;
(4)建立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5)負責測算物業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收取;
(6)有權依照甲方委托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7)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安全防范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等工作;
(8)乙方不承擔對業主及物業使用人的人身、財產保險保管等義務。
茶葉及制品委托管理合同書 篇15
甲方:收款人
乙方:付款人
簽訂地點:
根據甲方開戶銀行管轄行 行批準,甲方已獲準采用同城特約委托收款方式向付款人收取 (費種名稱)。為明確各方責任,現簽訂協議(合同)如下:
一、甲乙雙方承諾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支付結算辦法》及《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同城特約委托收款業務管理辦法》。
二、甲方向乙方收取款項應當以事實為依據,并符合有關收費政策。
三、乙方同意甲方采用同城特約委托收款方式在其存款賬戶(戶名: 賬號: 開戶銀行: )中收款。甲方符合規定的特約委托收款憑證到達乙方前述開戶銀行后,由其開戶銀行按規定劃款。
四、乙方應在賬戶內留有足夠款項用于支付甲方委托收取的 (費種),且在轉賬日未被銷戶。
五、乙方賬戶因各種原因被停用期間,應主動采取其他結算方式向甲方繳納款項。
六、乙方在異常情況下多付款項且符合《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同城特約委托收款業務管理辦法》所列的反方向委托收款情形的,乙方有權自付款日起一個月內向甲方發起反方向委托收款,甲方同意由原受托收款銀行在其賬戶內劃款。
七、乙方根據自身需要確定是否需要獲取收據(是,否)。
八、乙方需變更指定付款賬戶的,應另簽新協議(合同)。
九、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合同)后,乙方應在七日內向本協議(合同)所指定的開戶銀行授權,并將本協議(合同)其中一份隨"委托收款授權書"送交指定的開戶銀行。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
2、
3、
4、
5、
十一、若乙方解除協議(合同),須攜單位介紹信或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本協議書(合同),提前一個月與甲方辦理協議(合同)解除手續。
十二、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協議(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協議(合同)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十三、如因甲方提供的委托收款紙憑證(或電子支付信息)有誤,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十四、甲乙雙方發生糾紛后,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本協議(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另一份送付款人開戶銀行。本協議(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合同)有效期限為: 。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收款單位):_________
乙方(付款單位):_________
為切實搞好住房公積金的匯繳結算工作,確保住房公積金的及時歸集,方便單位繳交,明確各方責任,經雙方協商,現簽訂合同如下:
一、甲乙雙方承諾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支付結算辦法》及《_________銀行_________中心支行同城特約委托收款業務管理辦法》。
二、乙方同意甲方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采用同城特約委托收款方式在其存款賬戶(帳號: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中收款。甲方符合規定的特約委托收款憑證在每月五日委托到達乙方前述開戶銀行后,由其開戶銀行按規定劃款。
三、乙方應在賬戶內留有足夠款項,用于支付甲方委托收取的住房公積金且在轉帳日未被銷戶。
四、乙方賬戶因各種原因被停用期間,應主動采取其他結算方式向甲方繳納款項。
五、乙方在異常情況下多付款項且符合《_________銀行_________中心支行同城特約委托收款業務管理辦法》所列的反方向委托收款情形的,乙方有權自付款日起一個月內向甲方發起反方向委托收款,甲方同意由原受托收款銀行在其賬戶內劃款。
六、乙方根據自身需要確定是否需要獲取收據(是,否)。
七、乙方如變更指定付款賬戶,應在一周內通知甲方。
八、甲乙方雙方簽訂合同后,乙方應在七日內向本合同所指定的開戶銀行授權,并將本合同其中一份填“委托收款授權書”送交指定的開戶銀行。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十、若乙方解除合同,須攜單位介紹信或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本合同,提前一個月與甲方辦理合同解除手續。
十一、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如因甲方提供的委托收款紙憑證(或電子支付信息)有誤,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十三、甲乙雙方發生糾紛后,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另一份送付款人開戶銀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茶葉及制品委托管理合同書 篇16
受托人(船舶經營人,以下簡稱甲方):
委托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交通部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如下合同:
一、乙方將自有船舶委托甲方經營管理
船名:曾用名:
船舶種類:建造日期:年 月日
總長: 型深:型寬:
總噸: 凈噸:載重噸:
主機功率:
二、船舶委托經營管理期限,自該船取得合法營運資格之日起,至年月 日止。
三、甲方責任:
⒈負責取得船舶合法的營運資格;
⒉負責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并承擔船舶的安全管理責任。按規定建立并指導、檢查、督促落實該船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負責對船員的崗位安全培訓,保持船岸的通訊暢通;
⒊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船員,辦理聘用合同。對乙方推薦符合要求的船員優先配備;
⒋負責按規定及時交納各項稅費;
⒌負責辦理船舶保險、船員人身保險、油污染險、船舶承運險,并爭取保費優惠;
⒍負責海商、海損事故處理;
⒎負責建立船舶各類管理臺賬、聯系制度,及時向乙方通報情況;
⒏其他責任:
四、乙方責任:
⒈如實向甲方提供船舶有關資料和證明,保證船舶來源的合法性;
⒉配合、協助甲方對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
⒊向甲方推薦船員,并負責對船員管理進行監督;
⒋按本合同約定的額度和支付方式按時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并承擔未經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造成的違約責任;
⒌負責承擔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風險責任和經濟損失;
⒍其他責任:
五、雙方關于經營管理費、保險費用和有關費用額度、支付方式的約定:
六、雙方關于風險責任和責任賠償的約定:
七、雙方關于經營費用和利潤分配的約定:
八、雙方關于違約責任和違約金的約定:
九、其他約定:
十、本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并分別報備當地航管部門、船舶國籍登記機關。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要求當地航管部門協調,也可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住址: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茶葉及制品委托管理合同書 篇17
建 設 單 位:
監 理 單 位:
年
日 月
工 程 監 理 合 同
建設單位:
監理單位:
根據業主的委托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由監理方承擔永州市 工程建設監理業務。為明確雙方在建設監理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委托監理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投資性質:
第二條 監理工程的范圍及其工程造價
一、范圍:
二、工程造價:根據工程概算,暫定為人民幣
第三條 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 監理內容及職責:
一、協助業主落實施工前期的準備工作,并編制《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送業主審查備案。
二、審查施工單位編制,并經施工單位領導機構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及施工進度計劃,提出監理意見并監督檢查實施。
三、審查承建單位和業主提供的材料、設備清單及其所列的規格型號和質量。
四、督促、檢查承建單位嚴格按照施工合同及國家的相關技術規范、標準及設計圖紙文件的要求進行施工、安裝。核查施工工程的主要部位、環節以及隱蔽工程的施工驗收,控制工程質量。
五、對于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構件的出廠合格證、質檢報告進行核定。如發現不實之處,有權責成施工單位對材質進行抽檢,防止不合格的材料、構件等用于工程擬定部位。
六、檢查工程采用的主要設備及關鍵材料是否符合設計文件或合同所規定的廠家、型號、規格、數量以及質量標準,在施工單位或業主訂貨前,根據需要并經業主同意可對生產廠家進行了解考察,但所發生的差旅費用由訂貨單位承擔。
七、根據施工合同的約定,及施工單位所在的工程進度計劃,檢查施工單位填報的旬、月、季等報表,隨時提出監理意見,控制工程進度計劃。
八、關于重大的設計修改和技術洽商,除提出監理意見之外,應征得業主及設計單位的意見,并由原設計單位進行修改并出具正式變更通知后方可實施。
九、監督檢查工程的文明施工及安全防護措施。
十、對施工單位提出的各階段分部分項工程及時進行檢查、驗收。組織單位工程的初步驗收并簽署意見,參加業主組織的最終驗收。
十一、根據國家有關文件規定,督促檢查施工單位完成各階段及全套竣工圖的工作并整理各種必須歸檔的資料,交業主歸檔。
十二、主持工程中出現的質量事故的處理工作,提出處理意見,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第五條 業主職責
一、負責辦理或委托承包單位辦理開工前的拆遷、施工用地、水源、電源、通訊、運輸道路、施工許可證等申報手續。
二、提供工程的有關技術資料,包括勘察資料、設計圖紙文件(一式二套)、設計概算、預算、施工承包合同或協議一式二份(包括合同協議附件)。
三、業主必須指派一位充分了解工程范圍、有權作出迅速的決定和快捷提供資料的人員,出任其代表。
四、業主在施工承包單位簽訂的合同中必須明確委托監理有關職責的權力和條款,以確保施工承包單位接受監理工程師,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理合同的規定,對工程建設進行實質性監督管理。
五、業主負責將與設計單位有關的委托監理條款通知設計單位,以取得設計單位的配合。
六、業主必須為監理人同提供必要的駐現場辦公和臨時住宿用房等,并協助監理方解決駐現場人員的生活問題。
第六條 監理依據
一、業主與承包單位簽訂的正式施工合同或協議文件。
二、正式的工程項目施工圖紙及說明。
三、國家、地方現行的建筑、市政工程質量評定標準及施工驗收規范。
四、當地現行的預算定額、取費標準及有關建設管理辦法。
五、《建筑法》、《合同法》、《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
第七條 經雙方協商,業主同意監理方根據被監理工程需要提出的工程監理組織機構,并委派 為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授予代表行使監理合同范圍以內的全部有限權力。
第八條 監理酬金及其支付規定
一、監理方根據20xx年3月30日國家發改委、建設部[20xx]670號《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管理規定》及當地實際情況,建設監理酬金按監理方承擔監理范圍的工程造價的 計取,或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 元計取,酬金約 萬元,具體以最終的工程結算總價或按最終竣工總建筑面積為計費基數。
二、監理酬金支付方式:雙方協商施工監理組織機構建立后5日內業主向監理方支付 萬元, 年 月 日前支付監理費 萬元,以后每月底之前支付監理費 萬元,工程竣工驗收后一個月內支付全部余額監理費。
第九條 本合同規定的監理項目,在建設過程中如因業主原因或雙方不可控制原因,需中斷合同或延長合同監理期限時,監理方為此項目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業主承擔,如系監理方原因則監理
方為此項目開支的費用由監理方自負。
第十條 本合同規定的監理酬金,監理方按合同完成任務時可全額計取,如因監理失職造成質量事故損失時,除施工單位應承擔直接損失外,監理方應按一定的比例退還監理酬金,其計算方法為:直接損失金額監理取費百分比=應退還監理費(扣除稅金) 如工期超過本合同約定監理期限,雙方商定按每月支付監理費 萬元執行或雙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 監理方在工程監理過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議,經業主、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并采納實施,且切實有力的保證整個工程前竣工,業主將給予 萬元作為監理方的獎勵。
第十二條 合同的終止
倘若任何一方嚴重地不按照本合同條款履行義務,30天后另一方可以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并由違約方給予對方相應補償且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由于任何非政府行為例如天災、山崩、雷擊、地震、火災、爆炸、水災、公敵行為、戰爭和封鎖造成的不可抗拒的影響,致使業主或監理方未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受影響的一方必須就不可抗拒影響詳情,以書函或電函通知另一方,并應在其后15天,將有關機構簽發的證明書寄予另一方,以供確認。
若不可抗拒的影響連續超過120天,雙方必須解除繼續執行合同的問題,倘若合同已無效,并不能繼續執行,雙方必須通過協商解決賠償問題。
第十四條 其它事項
一、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合同規定,履行各自的義務。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概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并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二、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需要,經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合同或協議。
三、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有分歧意見時,盡量采取協商解決;不能達成一致時,可報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協調;經協調仍不能一致,請當地仲裁機關或法院解決。
四、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監理費結清時自然失效。
五、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建設單位(業主): 監理單位(監理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茶葉及制品委托管理合同書 篇18
受聘方:
(以下簡稱甲方)
聘用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現有二級建造師建筑工程專業執業資格,經考慮,現委托乙方全權代理二級建造師的注冊與日常管理工作,為明確有關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現訂立合同如下:
一、甲方基本情況
詳見:身份證、畢業證、資格證(原件)。
二、乙方基本情況
乙方為正規工商部門在注冊的商務咨詢公司,可以接受甲方的委托辦理建造師初始、延續注冊和日常的維護保管與使用工作。詳見后附企業資質等證件。
三、甲方二級建造師的注冊用途
甲方的二級建造師只用于資質升級和保級,不作為企業投標與施工使用。
四、有關費用及處理辦法
1、甲方的建造師由乙方注冊,本合同訂立并在收到甲方所有的初始注冊材料(二級建造師資格證原件,畢業證書原件,身份證,一寸照片4張)2日內乙方支付甲方定金20xx元整,大寫貳仟元整,甲方的二級建造師證書由乙方成功注冊(以江蘇省建筑業網網上公告時間為準)2日內,乙方支付甲方尾款7500元整,大寫柒仟伍佰元整。若因甲方自身原因導致注冊不成功的,甲方應退還已收乙方的全部費用。
2、乙方辦理甲方二級建造師注冊與調動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3、合同期內年度使用費為人民幣:玖仟伍佰元整,此費用乙方以現金支付,甲方來乙方辦公室提取現金,或打到以甲方為用戶名的中國農業銀行卡賬戶上。年度費用在委托期內不再調整。合同到期雙方根據市場行情再行商定是否繼續簽訂合同。銀行卡賬號:
4、履約期內,乙方妥善保管甲方的注冊證書原件,如有遺失,乙方負責及時為甲方辦理補證手續及承擔甲方因為注冊證書的遺失而給甲方帶來的全部損失。
5、履約期內,乙方在不影響甲方證書使用的前提下,可對注冊單位進行調整,但在一年之內調整不得超過三次。在合同期內因注冊單位年檢,審查或變更所必須用到甲方身份證,資格證,畢業證原件或建造師印章的,甲方須及時配合提供,若無特殊原因不能及時提供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剩余期限的費用。
五、聘用期限
合同期限暫定壹年,自甲方二級建造師證書成功注冊起(以江蘇省建筑業網網上公告時間為準)滿壹年止。
六、二級建造師注冊證章的保管與使用
1、乙方負責甲方的二級建造師注冊與注冊證、章領取工作。
2、注冊成功后的`注冊證書存放在乙方,資格證與章存放在甲方。
七、雙方責任
1、甲方承諾本人符合國家規定的建造師注冊條件。
2、甲方須全力配合乙方的注冊工作,及時向乙方提供相關證件與照片。
3、因甲方因素造成注冊或調動不成功的,本合同立即終止執行,甲方退還已收取的費用。
4、合同期內,若甲方提前要終止合同,由此引發的相關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5、乙方及時按約支付給甲方二級建造師使用費(合同約定費用)。
6、聘用期間,甲方的工作制度為不坐班制。
7、合同期滿后,甲方要求轉注其他單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退還甲方的注冊證書等材料,并提供解聘證明及轉注的相關手續。
八、違約責任
1、甲方的建造師證書只作為企業升級或保級使用,若因企業擅自投標而造成的證件被吊銷以及所有損失由乙方負責,并另補貼壹
年的崗位津貼20000元,大寫貳萬圓整。乙方不能強行要求或冒名頂替幫助甲方考取安全B證;若甲方同意考B證,一切費用由乙方支付。
2、資格證書、注冊證丟失,乙方還應按照國家規定向發證機關報告并補辦,相關手續和費用由乙方承擔。若畢業證丟失無法補辦,乙方賠償甲方伍萬圓整。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其它說明:本證書作為企業資質升級,不作為企業項目施工掛靠用。
受聘方(簽字):
聘用方(蓋章):
代表(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手機:
手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茶葉及制品委托管理合同書 篇1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認真協商,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甲方自愿將合法資產委托乙方進行管理,用于投資我國深圳、上海交易所的上市股票、基金及國債。現就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投資金額:
投資資金由甲方出資,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 元),于20xx年 月 日投入至 證券營業部的以下投資經營帳戶。該帳戶內資金只作為甲方委托乙雙方進行資產管理使用,結算及利潤分配后歸甲方所有。
戶名
資金帳號
上海股東帳戶卡號
深圳股東帳戶卡號
身份證號碼
二、期限:
期限為12個月,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雙方權利及義務:
1、為避免甲、乙雙方單方提取投資經營帳戶上的資金或股票轉托管,甲、乙雙方共同委托 證券營業部隊對合作帳戶網和本協議的最終清算進行監管。
2、合作期內由乙方全權負責投資決策經營,但甲方對合作帳戶上的持倉品種及總值狀況有無條件的監督、檢查權利,乙方須給予配合。
3、合作期間,乙方不得蓄意進行對倒或制造成交量的買賣。
四、結算及利潤分配:
1、合作期滿,經營帳戶以現金結算。
2、合作期滿,如經營帳戶資金產生盈利,甲、乙雙方按以下辦法進行分配:
(1)若贏利低于20%(含20%),甲方不參與利潤分配。
(2)若贏利大于20%,甲方將盈利的25%作為分成款兩日內一次性付給乙方。(本款之盈利系指:超過甲方投入經營帳戶資金的部份)
五、在委托資產管理期內,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協議,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終止協議。
六、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簽定時間:
茶葉及制品委托管理合同書 篇20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_____________________
1、 年 月 日, 公司(即甲方,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通過《關于 的決議》,決定對公司實施整體(或業務)托管經營。
2、乙方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的 公司,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獨立法人資格和權利,愿意接受甲方委托對公司實施整體(或業務)托管經營。
為進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提高公司經營效益,實現公司跨越發展,甲方同意授權乙方對公司實施整體(或業務)托管經營。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
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自愿、平等協商一致,就公司托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托管標的1.1 本協議項下托管標的名稱為: ,成立于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注冊資本: ,企業性質: ,經營范圍: .
1.2 根據《 審計報告》的記載,截止到? 年?月?日,公司總資產為人民幣? 萬元、總負債為人民幣? 萬元、所有者權益(凈資產)為人民幣萬元;職工人數為?人,其中離退休人員? 人。
第二條 托管期限本協議項下乙方對公司的托管經營期限為 年,自乙方整體接管公司之日起算。
第三條 托管事項3.1 本協議托管經營期限內,乙方全面負責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或業務)。具體包括:
3.1.1 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公司董事會決議;
3.1.2 擬訂、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1.3 擬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3.1.4 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3.1.5 公司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3.2 乙方托管經營期間,公司的產權隸屬關系保持不變,公司資產依法歸公司所有。
第四條 托管經營目標4.1 乙方承諾:在乙方托管經營期內,公司凈資產應保持不低于 萬元,稅后利潤年平均增長率不低于: ,負債率小于 . 4.2 本協議生效后 日內,乙方應組成不少于 人的托管組,具體負責本協議項下托管經營工作。乙方托管組人員名單應當報公司董事會備案,否則甲方有權不予接收。
4.3 本協議生效后 日內,乙方應當向公司董事會提交企業托管經營方案。托管經營方案經公司董事會審批同意后,由乙方負責組織、實施。
第五條 托管經營擔保5.1 本協議生效后 日內,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交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大寫: )的托管經營保證金(或由國有或股份制商業銀行省級分行出具的擔保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大寫: )的履約銀行保函),作為乙方履行本協議項下托管經營義務的擔保。
5.2 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或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直接從托管經營保證金中扣收違約金或要求擔保銀行在擔保金額范圍內支付違約金。
5.3 托管經營期限屆滿或本協議提前終止,乙方應當將扣除違約金后的托管經營保證金余額或履約銀行保函返還乙方。
第六條 托管費用及支付6.1 本協議項下托管費用為人民幣 元(大寫: )。
6.2 甲方分 期支付托管費用,其中第一期托管費用于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第二期托管費用于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第三期托管費用于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
第七條 甲方(董事會)的權利和義務7.1 甲方依法對公司資產享有法人財產權。
7.2 對乙方提出的公司年度經營計劃、重大經營決策、重要資產處置等重大事項享有審查、否決權。
7.3 有權對乙方的托管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有權向乙方提出書面整改意見。
7.4 有權對乙方進行經營目標考核,有權委托專業機構對乙方的托管經營活動進行審計、評估等。
7.5 有權任命公司主要財務負責人,公司會計部門直接對公司董事會負責。
7.6 負責辦理本協議項下公司托管事宜的審批手續,確保乙方托管經營合法、有效。
7.7 按照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托管費用。
7.8 按照本協議約定協助乙方組織、協調有關托管經營工作。
7.9 不得非法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8.1 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接管公司,有權以公司名義開展對外經營活動。
8.2 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組織、實施公司的生產、經營及管理活動。
8.3 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托管費用。
8.4 應當確保公司資產實現保值增值,保證托管經營目標的實現。
8.5 應當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各項文件、資料,托管經營期滿后按照本協議約定移交甲方。
8.6 依法經營,按照工商、稅務等機關的規定和要求辦理公司年檢、依法納稅。
8.7 嚴格執行企業財務會計制度,遵守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8.8 乙方應按季度向甲方董事會提交財務、業務報表和甲方要求提交的其它資料,定期報告 公司經營情況。
8.9 接受公司董事會的監督、檢查與質詢,按照董事會的要求進行整改。
8.10 未經公司董事會書面同意,不得以公司名義貸款、提供擔保,不得以出租、出借、贈與、轉讓、質押、抵押等任何方式處分公司財產。
8.11 按照本協議約定履行托管經營義務,不得部分或全部將公司交由他人托管經營。
8.12 不得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于公司的商業機會,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托管公司同類的業務。
第九條 托管事項的交接9.1 本協議生效后 日內,甲方負責擬訂企業托管移交清單,向乙方移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章及其它印鑒、銀行帳號、管理文件、人事檔案、業務檔案、技術資料、財務賬冊、資產憑證等全部公司經營管理資料。
9.2 企業移交工作完成后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對企業托管移交清單進行簽章確認,乙方實際接管公司。
9.3 乙方托管經營期滿前 日內,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委托專業機構對公司進行財務審計。甲、乙雙方依據專業機構的審計報告制定移交方案。
9.4 托管經營期限屆滿之日起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企業托管經營終結確認書》,乙方結束并退出對公司的托管經營。
第十條 公司債權、債務的處理10.1 根據《 公司債務處置方案》,乙方接管前的公司債務由公司自行承擔。
10.2 本協議托管經營期間,乙方應采取有力措施、積極追償公司債權,債權回收所得歸公司所有。
10.3 乙方因履行托管經營義務形成的債務,由公司承擔。但因乙方過錯等原因形成的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與公司無關。
第十一條 公司勞動、人事管理11.1 經公司董事會批準,乙方有權根據業務發展情況決定公司崗位設置及人員配備。
11.2 乙方應依法進行勞動、人事管理,確保公司職工隊伍的穩定;未經公司董事會批準,不得隨意解聘公司職工。
11.3 本協議托管經營期限內,未經公司董事會批準,乙方不得擅自變更公司員工工資及各項福利待遇。
11.4 乙方應當依法為公司職工辦理社會保險手續,按時繳納各項社保費用。
11.5 乙方派駐的托管組人員的工資等勞動報酬由乙方自行支付,不得納入公司職工工資管理;
第十二條 重大事項的通知12.1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12.1.1 乙方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聯系方式等發生變更; 12.1.2 乙方經營范圍和注冊資本變更、股東變動;
12.1.3 乙方發生改制、重組、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項或涉及重大經濟糾紛;
12.1.4 乙方被宣告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12.2 上述情形影響乙方實施托管經營的,乙方應當妥善落實本協議項下托管經營責任并向甲方提交具體方案。
第十三條 甲方的陳述和聲明13.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資料均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遺漏、虛假、誤導性陳述。
13.2 本協議項下的托管經營已經獲得必要的內部授權,并按照法定程序履行了必要的審批手續,乙方依據本協議享有的托管經營權真實、合法、有效。
13.3 甲方保證按本協議約定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 第十四條 乙方的陳述和聲明14.1 乙方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協議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并且乙方已經獲得簽署本協議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內部和外部的批準和授權。 14.2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資料均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遺漏、虛假、誤導性陳述。
14.3 乙方保證在托管經營期內忠實、勤勉的履行本協議項下托管經營義務。
14.4 本協議項下乙方的一切義務對其繼承人、接管人、受讓人及其合并、改組、更改名稱等后的主體均具有完全的約束力,不受任何爭議、索賠和法律程序及上級單位任何指令的影響。
第十五條 保密義務15.1 甲、乙雙方對因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而獲知的對方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不得將前述商業秘密公開或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披露。
15.2 上述保密責任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有關商業秘密成為公開信息時止。
第十六條 協議的變更、解除和終止16.1 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16.2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可以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須簽署書面協議。
16.3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16.3.1 乙方逾期30日以上仍未足額提交托管經營擔保的; 16.3.2 擅自處置公司資產或以公司名義貸款、提供擔保的; 16.3.3 部分或全部將公司交由他人托管經營的;
16.3.4 乙方未實現本協議約定的托管經營目標的;
16.3.5 乙方被宣告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的;
16.3.6 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16.4 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16.4.1 甲方逾期30日以上未將公司交付乙方托管經營; 16.4.2 甲方逾期30日以上未足額支付托管費用。
16.5 本協議提前終止的,甲、乙雙方應當按照本協議第九條的約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17.1 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均應全面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17.2 甲方逾期未將公司交由乙方托管經營的,應當按照托管費用總額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7.3 甲方逾期未支付托管費用的,應當按照逾期托管費用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7.4 乙方未實現本協議約定的托管經營目標的,應按照托管費用總額10%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7.5 乙方逾期未將公司移交甲方的,應當按照托管費用總額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7.6 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原因給公司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爭議的解決18.1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按第 方式解決: 18.1.1 由 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按照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為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18.1.2 在甲方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18.2 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協議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需履行。
第十九條 附則19.1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附件。
19.2 本合同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3 本協議任何條款或任何部分的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不影響本協議任何其它條款或部分的效力或可強制執行性。
19.4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及乙方足額提交托管經營擔保之日起生效。
19.5 本協議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公司董事會決議
2、公司財務審計報告
3、企業托管經營方案
4、乙方托管組名單
5、企業托管移交清單
甲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