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建材廠合同(精選3篇)
承包建材廠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雙方本著誠信合作、互利雙贏的原則,決定對毛家橋村金和片原茶山和荒山進行承包開發。為規范雙方的權利,經充分協商,特訂立如下條款:
一、甲方主體資格條件
乙方開發荒山的所有權分別屬于毛家橋村的集體所有。
二、承包范圍
原金和茶山地和部分荒山(金和水庫)。
三、承包開發時間與租金方式
1、承包開發時間定為叁拾年,從20xx年8月1日起至2041年7月30日。
2、面積共936畝,每畝租金40元,共計37440元。第一期租金在甲方交地后簽訂合同時付清,以后租金分二次均為十年一付,以第一次付款日為準。
四、承包開發項目
由乙方組織資金全額投入該基地出行高效立體農業種植。
五、雙方的權力義務
1、乙方擁有對該開發項目的合法經營自主權。
2、承包開發期內,在不妨礙甲方利潤獲得的前提下,乙方有權對其開發的項目有償轉讓或有償承包、轉包,甲方不得以各種方式收回項目用地。
3、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對項目區內水、電、路等基礎修建,費用歸乙方負責。
4、甲方有義力協助乙方解決周邊的一切糾紛。
5、本合同期滿后,乙方可繼續投資經營,合同另行簽訂。如乙方不再投資經營,其地表財產歸甲方所有。
六、違約責任
本合同期內任何一方不得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如有一方違約可拆司法機關處理,由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七、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即產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承包建材廠合同 篇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現將 制作安裝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二、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安裝制作,包運輸費。
三、工程數量
根據甲方提供的圖紙制作安裝一處標示牌,如有超出圖紙的工程量部份雙方另行確定價格。
四、工程造價
工程承包總價人民幣
五、工期
1、本工程進場開工時間為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前施工完畢交付驗收。
2、如確因非承包方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工程無法按合同日期完工,工期可以順延。
六、施工要求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提供并經甲方認可后的圖紙進行施工。
2、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強制性建筑施工標準及施工規范要求進行施工,確保施工安全。
七、材料要求
發光字采用1.0的鍍鋅板,LED數碼管,點光源,安裝使用50、40角鐵。 安裝牢固,無動搖。
工程質保二年。
八、結算和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款30%作為備料款。
2、工程安裝施工完畢后甲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及時組織工程驗收,工程驗收合格后來居上5個工作日內,甲方付至工程總價款的30%,剩余的三個月再付20%,一年后付清20%。
九、竣工驗收
1、工程安裝施工完畢,乙方及時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組織進行驗收,作出驗收結論。甲方不按時進行驗收或不按時作出驗收結論的,視為驗收合格。
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如在二年內有由于乙方安裝或者制作原因需要維修的,乙方在收甲方通知之日起1日內無條件負責維修。二年以后按成本價計費維修。
十、雙方工地代表
甲方: 聯系方式:
乙方: 聯系方式:
如工地代表更換,應提七天通知對方。
十一、雙方其他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及時提供與本合同業務有關的建筑設計圖紙、設計變更通知單,按圖紙進行驗收。
2、甲方負責與其他交叉施工單位的協調工作。
3、甲方為乙方提供施工用電源和配套材料存放場地。
4、甲方按照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和辦理工程結算。
5、甲方如因城管等政府單位造成停工或不能安裝,乙方有權按合同價格收費。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科紙和現場實際情況進行制作安裝。
2、乙方服從甲方統一指標,與土建及其他交叉施工單位協調、配合施工。
3、乙方做好施工安全防護工作,嚴守安全操作規程。
十二、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義務,任何一方違約都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2、如果甲方不按約定期限和數額付款,則每日按欠款項的'千分之五(5‰)支付違約金。
十三、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2、若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3、本合同附件、施工圖紙及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本合同簽訂地點:
本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承包建材廠合同 篇3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茲有 鄉 村荒山一處,因經費短缺,無力管理,經研究協商,決定由 承包。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該處荒山西起 ,東至 ,北起寫,南至 。共計 畝。
二、經甲乙雙方共同點數,荒山內現有楊樹 棵(其中成材樹 棵),李樹 棵,均已掛果,其他雜樹 棵。
三、承包期為 年。承包期間,乙方只能在荒山上植樹,不得做其他經營,但乙方可以自主選擇種樹的種類,甲方不得干涉。前三年內,包括乙方,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隨意砍伐現有樹木,更不得毀林開荒,違者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四、乙方在承包期內,應嚴格執行“開荒育林”的方針,除加強管理、防火防盜外,每年應有計劃地培育幼林 棵。承包期結束之時。荒山上的.樹木不得少于 棵,否則少一棵罰款 元。
五、乙方每年付給甲方荒山管理費×元,甲方應提供開荒育林資源使用上的便利。承包期間如有被偷伐、毀損等情況.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經有關部門批準,可間伐樹木,所得收入歸乙方所有。
七、甲、乙雙方協議制定荒溝管理規定,甲方需協助執行規定的實施。若有違反規定者,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半月內履行協助義務,甲方應追究責任人毀林等相關責任。甲方逾期不履行的,致使承包任務不能完成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八、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合同內容或無故中止合同,不得違反合同有關規定,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