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推廣全程代理合約(通用3篇)
傳播推廣全程代理合約 篇1
甲方:
地址:
聯系方式:
乙方:
地址:
聯系方式:
一、甲方委托乙方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本項目)傳播推廣全程代理,負責本項目的整體推廣策略、創意、設計、制作、調研監控的代理事宜。
二、工作內容
乙方根據甲方的范圍內提出的廣告任務工作單為甲方提供服務。
1、針對市場及目標消費群的分析研究
如甲方需進行更專業的定量,定性市場調查,應委托第三方專業市場調研公司,乙方配合參與。
乙方的分析研究范圍包括:二手資料收集、第三方調研報告分析、客戶提供的相關基礎資料的分析。
(1)營銷環境理解
(2)競爭對手分析
(3)目標客戶群分析
2、項目整合推廣的總體策劃思路及階段性具體操作方案
(1)項目品牌核心概念:核心傳播概念、主題廣告語、主題畫面。
(2)階段性具體操作方案:推廣目的、傳播主題、推廣策略、媒介組合建議、新聞、軟性廣告建議、各種表現策略及方法。
(3)整合傳播執行計劃:每季末提交下季度整合執行計劃方案、媒介發布計劃、費用預算。
3、項目全程跟進服務
(1)實行例會制,并于會前24小時提交會議議程,會后24小時內提交會議紀要。
(2)實行個案小組制。
(3)廣告成本預算及費用監控。
4、整合傳播策劃及服務需提交的文本內容
(1)各項傳播活動建議。
(2)季度廣告媒介投放建議。
(3)客戶會議報告。
5、項目各類傳播方式的創意、撰文與設計
(1)大眾傳播。
(2)宣傳用品
(3)項目VI應用系統設計。
(4)現場包裝。
(5)展示系統設計。
三、服務期限
1、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本合同期滿,如需續約,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四、收費標準及付款方式
1、在雙方合作期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服務費,具體如下:
(1)根據甲乙雙方協商,本合同每月服務費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______元),服務費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______元)。
(2)費用中包括相關的所有稅費,且由乙方提供稅務發票,甲方作必要查驗后根據合同規定結算。
本合同簽訂后,上述服務費用金額不受政府稅費變化影響。
如甲方需乙方提供本合同規定服務內容以外的服務,須另行協商。
2、服務費付款方式:
(1)_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甲方支付乙方兩個月的月服務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__元整(¥______元)作為第一個月的月服務費,另外____________元整(¥______元)作為訂金,合作結束后抵付合作期內最后一個月的月服務費。
(2)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甲方每個月的日前向乙方支付當月的服務費。
(3)若以上付款時間內甲方無法按期付款,可延遲5日,若甲方無正當理由超出該期限的,甲方則應每天按應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加付逾期罰息。
若超過當月30日仍未支付應付款項,乙方有權暫停工作。
(4)法定假期可順延付款。
(5)原則上報紙等媒體代理費及發布費甲方應于刊登前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如因甲方延遲付款造成沒有刊登成功或沒有訂到版位,損失由甲方負責。
但如甲方確實由于內部工作流程等特殊原因造成付款延誤,可由雙方協商解決。
(6)其他當月發生的另計費用根據雙方確認單或合同于當月30日前支付。
3、第三方費用
第三方費用具體指乙方無法獨立完成,經甲方同意后,借助第三方資源完成后發生的成本費用,第三方費用包括但不限于:
(1)委托專業公司作市場調查的相關費用。
(2)制作費:展廳、展位設計制作、導視系統制作、VI系統的制作、平面廣告制作、電視廣告制作。
(3)購買物料費。
(4)電臺廣告錄制、投放費。
(5)項目宣傳所需的景觀及人物正片拍攝費或租用圖片社圖片費。
(6)反轉片及專業數碼的拍攝:須當時提供單項拍攝計劃及費用預算,經甲方同意后執行,租用圖片則按實際費用收取。
(7)因項目實際需要發生涉及第三方的其他費用。
所有發生的第三方費用,均由甲方直接支付。
4、媒體投放費用支付
(1)由乙方負責報版的代理,代理費按每次實際發布費的______%收取;
如特殊情況不需乙方代理,甲方則按整版人民幣______元/款,半版或小全版以下______元/款的標準支付設計費給乙方,微調人民幣______元/款(指同款微調尺寸或增加刪減附加信息)。
其他媒體發布費用由發展商另行支付。
(2)報紙發布費用付款:原則上甲方于廣告發布前三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部報紙廣告發布費及代理費,如甲方確實由于內部工作流程等特殊原因造成付款延誤,經雙方協商,甲方需在廣告發布三日內支付全部費用。
其他任何非經乙方代理發布的本合約規定的報紙廣告,則甲方應按照上述設計費條款支付設計費。
(3)甲方如需乙方策劃公關活動及實施,乙方給出具體方案后另行報價。
(4)在合同期內,甲方如要求乙方到外地出差,乙方應出具書面差旅費預估,交甲方確認同意生效。
甲方以實報實銷的方式在收到乙方報銷憑證后十五日內向乙方支付差旅費用。
(5)審批費:如遇媒介投放當地媒體要求提供廣告審批文件,應由乙方負責申請廣告審批文號,如有政府征收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6)其他:上述各項款項的付款日期因法定休假而無法按期付款時,付款日期按假期順延(但不應超過假期后首4個工作日)。
五、違約責任
1、甲方應依合同規定時間內,向乙方支付貨款,每拖延一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額的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未能按時交貨,每拖延一天,須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_‰的違約金。
超過______天以上,______天以內未交貨的,須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_%的違約金。
4、乙方超過交貨時間______天仍未能交付貨物的,須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_‰的違約金,且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六、爭議解決
本協議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附則
1、本協議的補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
傳播推廣全程代理合約 篇2
雙方就合作開展使用和推廣應用,共同組織發動企業、組織和個人上因特網建網站事宜進行友好協商,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域名注冊、虛擬主機及相關業務,雙方達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條款。
1.1 作為乙方的代理商,向直接客戶提供域名注冊及虛擬主機服務;并在代理業務中保證向客戶提供良好的服務,以建立和保持乙方的良好聲譽。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戶損失的,應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如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保證作相應賠償。
1.2 確保自己及客戶的網站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策、法律和法規,如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由甲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1.4 乙方以甲方在本合同中填寫的資料為有效聯系依據,如甲方的電子郵件、地址、聯系人等資料變動時,須及時以傳真方式通知乙方予以更新。
2.乙方權利義務
2.1 以在線業務系統方式或、傳真方式為甲方提供相關服務。并指定專人對甲方服務。
2.2 為甲方提供虛擬主機服務,甲方可通過在線業務系統完成服務請求,在收到甲方的服務請求后兩個工作日內完成;并在服務期內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
2.3 持續完善代理服務系統,以更方便和支持甲方開展代理業務。
2.4 視必要定期或不定期舉辦代理商年會、研討會和培訓等活動。
3.付款/結算條款
3.1 甲方所有款項的匯付均以有效方式匯至乙方在網站上指定的銀行帳號。
3.2 在委托首次代理業務之前,甲方匯款人民幣600元或以上作為預付款,以使初期業務不因款項原因而影響乙方及時提供服務和支持。預付款是代理商預先打入的款項作為將來購買域名注冊,空間租用等萬維時空的產品與服務。
3.3 乙方逐筆結算甲方的委托業務并從預付款中自動扣除,甲方自行查詢余額并保證其余額足以支付下一筆委托業務。
3.4 乙方按要求為甲方開具發票并以掛號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記的地址;如甲方在發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須在匯款傳真件上詳細說明。
3.5 合同終止時,乙方如數退回甲方的帳款余額。
4.違約責任
4.1 甲方向乙方租用虛擬主機期間,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戶網站無法被訪問的,均視為乙方違約,但是,乙方在進行虛擬主機維護時,有時需要短時間中斷服務,或因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虛擬主機訪問速度下降,甲方認同這是屬于正常情況,不屬于乙方違約,此類情況每月不得超過三次,每次不超過2小時。對于乙方違約的情況,乙方承諾補償甲方以宕機時間乘以10倍甲方已付相關時段費用的賠款。甲方在與乙方的技術部門聯系并獲得證實后,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即可獲得賠償。
4.2 因甲方原因導致域名未能成功注冊時由甲方負責;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在實時注冊系統中提交注冊的域名被搶注時,乙方及時為甲方免費進行同等數量的域名注冊;因域名注冊信息錯誤產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4.3 除經乙方認可并授予信用額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時交納費用時即視為違約,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業務并有權停止甲方的域名和/或虛擬主機的使用權。
4.4 其它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款進行賠償。
4.5 如甲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條款,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終止其代理權。
5.免責條款
由于不可抗力而影響乙方正常的服務和支持時,不應視作乙方違約,甲方對此表示認同。
6.附則
5.1 在打印或填寫過程中,甲方不得更改或刪補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更動后的合同將被視為無效。
5.2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
5.3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雙方簽約之日始;一方要求提前終止時應以書面方式提前三十天通知另一方;本合同由雙方同意后可延續一年,續約期內甲方的業務結算累計進行。
5.4 其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會員號:
代表人:
聯系電話:傳真:
聯系地址:郵政編碼:
網址:電子郵件:
乙方:
代表人:
聯系電話: 傳真:
傳播推廣全程代理合約 篇3
代理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聯系人:
委托方:藝員:(簡稱乙方)
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及證件號碼:
現住址:
郵編:
主要聯系電話:
因受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乙方因參加演藝,經雙方友好協商而形成的表演及相關鄰接權而簽定經紀代理合同,甲、乙雙方完全一致達成如下具體內容:
一、經紀和代理權利內容
1.1表演權
本條表演權,指乙方因甲方認可的通過演唱組合形式從事的表演活動,主要包括:聲樂表演、舞蹈表演、經乙方另外授權的影視、不影響本合同其他限定的歌舞表演。
1.1.1乙方從事的表演,主要是甲方組織的特定以演唱組的形式進行的表演活動。如果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其他表演活動,如獨唱、獨舞、其他歌舞表演形式,經乙方確認,其表演活動與表演權代理與
1.1款內容和甲、乙雙方產生的經紀內容相同。
1.1.2演唱組的組合內容不限定在某個特定組合,組合形式和組合內容,應包含甲方組織的所有歌舞演唱組合形式。即,乙方參加某個演唱組但不僅限于該演唱組,如果甲方因市場或公司需要安排乙方參加另一個演唱組,或另一種形式的演唱組合,甲方的經紀代理權內容和乙方的表演權的許可與
1.1條所約定的代理內容相同。
1.1.3在
1.1條約定之外,乙方可以獨立享有影視作品和其他表演作品的權利,但其他所有權利不得與
1.1條所約定的表演活動相抵觸,即,乙方行使本款所列權利不得與甲方正常經紀代理活動相沖突,包括但不僅限于下列方面:表演時間;因其他表演而形成的該表演的廣告宣傳;甲方的其他商業活動。
1.2著作權(版權)
本條版權指因演唱組表演形成的一切作品的版權中的人身權和財產權。包括非完整形式的獨立版權的構思、創意、商業計劃等一切智力勞動成果,含一切載體或非載體形式。
1.2.1所有版權的權利依約定享有。但整體作品的版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等人身權和依約定的財產權。甲方是唯一對該版權作品擁有獨立使用者,非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就自己可以獨立使用部分進行盈利和非盈利性的任何使用。但甲方對該版權作品的行使不得侵害乙方的權益。
1.2.2版權包括新的作品載體形式的所有版權內容。
1.3肖像權
本條肖像權,包括但不限于因本合同的成立而形成的一切藝員的經紀代理合同約定的表演和非表演的個人形象、圖片、其他所有載體的影象權。
1.3.1甲方有權對乙方肖像進行商業和非商業使用,但甲方行使該權利不得違反國家法律。甲方也不得因
1.3條權利的行使侵害乙方權益。甲、乙雙方特殊約定的除外。
1.3.2乙方對非本合同約定的經紀代理活動的個人肖像的行使,非甲方許可,不得獨立行使,但純粹私人使用不受此限。
1.4鄰接權
本條鄰接權,指因演唱組而形成的一切唱片、磁帶、電視、廣播等所有權和使用權。鄰接權歸甲方所有,但乙方享有約定的財產權。
1.5商標和品牌權
因演唱組而形成的商標權、品牌所有權及衍生出來的所有商業權利歸甲方所有,甲方是所有乙方參與的演唱組的商標,品牌,標識等的唯一合法擁有者。但乙方享有約定的收益權。
1.6相關權利
相關權利包括但不限于演唱組的廣告權和其他商業活動產生的權益,乙方個人肖像權廣告(與演唱組相關或無關聯)使用權,行政事務代理(法律、經營、策劃、形象推廣等)。
1.6.1所有演唱組的廣告的制作、使用、處分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享有因廣告表演而產生的經濟權利。乙方個人獨立從事的與演唱組無關的廣告活動,其權益歸個人擁有,但非經甲方許可,不得有任何與演唱組或甲方相關的`文字、圖片、音樂、舞蹈等一切可以與甲方及演唱組產生形式和內容出現。
1.6.2特殊約定:非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從事與甲方經營范圍、演唱組形式等類似或相同的廣告活動。乙方行使獨立廣告活動時不得直接或間接侵害甲方的商業利益和名譽。此條約定包括善意的個人廣告宣傳活動。
1.7乙方完全同意上述關于表演權、肖像權、鄰接權及相關權利全權委托甲方代理。甲方完全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經紀代理上述乙方的權利。
1.7.1依據上述權利轉讓,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在任何國家和地區,甲方獨家擁有但不限于根據上述權利開展業務或通過乙方演唱、演奏、表演、舞蹈、創作等制作所有音像制品(聲音或影象固定在某種可流通的、可回放的所有物體,具體包括磁帶、錄象帶、CD、CD、DD、CD.、D等)、廣播、電視節目、演唱會、電影、話劇、廣告、攝影、畫冊、圖書等,其作品、復制、編輯、銷售、肖像及與之有關的使用、收益、處分等所有權利。
1.7.2對于利用新的傳播媒體、傳播形式(如形象、等)制作的新的音像制品,均依據1.7.1條約定進行。
1.8署名和簽字權:甲方擁有乙方的姓名、藝名、身份證、肖像、筆跡(簽字)、刻印等用于合同所有權利。
1.8.1甲方因乙方授權享有1.7等條款相關的簽字代理權,即甲方非經乙方另外許可,可以就代理范圍內代理乙方簽署相關演藝活動的合同、協議和有關文件。
1.8.2因演藝活動需要,甲方有權為乙方選擇藝名并可更改乙方現有藝名,乙方須以甲方認可的藝名對外進行演藝活動。
二、權利和義務
2.1甲方的權利
2.1.1甲方有權變更演唱組合名稱,并對演唱組進行商業性開發和運用,享有因組建和投資而獲得的收益權。
2.1.2甲方有權對演唱組的所有權進行出讓、變更,但本條權利的行使不得侵害乙方的利益。
2.1.3甲方對演唱組的表演內容和管理制度有最終的決定權。
2.1.4甲方享有對演唱組的演出而形成的一切收益權,并在其代理權限和與之相連的權利內對乙方許可使用的權利獨立行使相關使用和獲得相應的權益。
2.1.5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決定乙方的經濟處罰、依法追究乙方違約責任、調整和開除乙方。
2.1.6合同到期,甲方擁有乙方優先簽約權
2.2甲方的義務
2.2.1甲方行使權利過程中不得侵害乙方權益。甲方所有經營和管理不得違反國家法律,也不得要求乙方從事違反國家法律的表演和演出。
2.2.2因乙方按合同正常演出,甲方應按約定支付乙方稿酬和其他約定的經濟收益。非盈利性的演出和表演除外,但非盈利性的演出應限定在:為演唱組的廣告推廣活動;為演唱組的發展而對特定團體和機構進行的演出;為演唱組品牌推廣而從事的慈善和公益性演出,每年不多于50場的機動演出。
2.2.3甲方如果出讓自己所有權益,有義務保障乙方的權益不受損失,沒有執行完畢的合同內容應完全履行。
2.3乙方的權利
2.3.1因履行合同享有約定的收益,并因演唱組知名度提高獲得與之相適應的經濟利益和推廣宣傳。
2.3.2因演唱組的商業開發和演唱組為其他企業進行的廣告活動獲得應有的經濟收益。
2.3.3在所有演員介紹中、演出和廣告宣傳、產品等享有署名權。雙方自動解約該署名權僅包含乙方參與的演出或宣傳,因違約、違法行為或因乙方的過錯甲方認為該署名可能影響演唱組的聲譽和不利因素,經與其他演唱組藝員通報,該署名權不在此列。
2.3.4乙方享有非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表演權,并可通過獨立使用自行獲得相應的獨立權益。但本項權利的行使不得違反第一條經紀和代理權利內容所含相關約定,也不得違反本合同其他限定約定。
2.3.5按正常程序向甲方反映經紀代理過程中出現的一切問題,并有權提出對公司指定的管理人員提出更換。有權參與演出和唱片策劃、制作、出版、銷售的相關活動。
2.3.6合同期滿,符合甲方要求,相同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
2.4乙方的義務
2.4.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關于演唱組的各項規定制度。對甲方安排的演出、訓練、廣告宣傳、與演唱組相關的盈利和非盈利商業活動必須無條件服從,并認真履行個人在演唱組中應承擔的表演和演出。
2.4.2乙方不得從事與甲方演唱組相同內容和形式的其他單位和個人組織的演出和表演,非經甲方許可,不得將演唱組表演的舞蹈和歌曲、音樂從事其他商業或非商業性表演和演出。
2.4.3乙方不得有侵害甲方或甲方所屬人員的言行,此條適用甲方所屬的其他企業或相關機構及其從業人員。
三、關于演唱組的相關約定
3.1演唱組采取如下管理模式,即由甲方()、藝員(B方)、制作(C方)三方構成管理形式和利益共享主體。代表是公司及其指定的管理經理人,B方是藝員個體自然人或由藝員推舉的代表,C方由音樂、舞蹈、化妝、廣告宣傳等藝術創作個體自然人或推舉的代表。
3.2負責演唱組的39;組織、藝員篩選和培訓、演唱組商業產品和唱片的制作、銷售、演出的談判和廣告宣傳的組織、資金的管理和分配。并按約定支付B方和C方的基本酬金,分配B方和C方應得的其他約定收益。
3.3乙方作為B方一員,必須符合甲方整體要求,當B方利益與和C方發生沖突或矛盾時,作為B方一員的乙方必須遵守本合同內容約定的內容要求。乙方必須服從C方的舞蹈要求和音樂演唱要求和角色的安排。
3.4乙方可以自己獨立聯系演唱組的表演和演出,但實施必須經過公司確認,并由甲方對外統一簽約,乙方無權以演唱組名義對外締結任何表演、演出、廣告和各類活動。乙方聯系的表演、演出和其他商業活動,依據本合同約定享有自己的除正常演出酎金之外的經濟收益。
3.5演唱組為乙方演出和表演提供的服裝、道具、化妝品或其他一切相關用品,非經甲方許可,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3.6甲方指定專人負責乙方的聯絡人,如果聯絡人發生變化,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必須及時將自己地址、電話、個人情況等的變化通知聯絡人。非聯絡人按規定方式安排的任何演藝活動或相關廣告、商業、行政等事務,所出現的任何違約或意外情況和過失,由乙方自己負責,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并由乙方承擔相應違約和經濟、法律責任。
四、廣告及衍生商業權益
4.1因參與演唱組乙方獲得的個人聲譽及因此產生的經濟收益,歸乙方自行享有,但行使該權利不得違反1.6.1款的約定。
4.2與演唱組相關的一切廣告由甲方統一代理,此條并包括甲方根據客戶需要安排乙方單獨進行的廣告活動。
4.3甲方的廣告包括廣告活動、演唱組表演和演出、各類媒體的文字和肖像的使用,公司其他業務的促銷活動。
4.4甲方自己所屬廣告公司拍攝制作相應廣告,請乙方從事廣告表演,酬金應按公司內部定價支付。
五、影視表演、其他演藝活動
5.1乙方自主享有影視表演及非甲方演唱組合的音樂演出權。經甲方許可,在不影響演唱組演出的情況下,乙方可以自主事其他藝術表演和演出事務,并獨立享有相關權益。
5.2非經乙方許可,甲方可以安排乙方從事
5.1方面內容的表演和演出,并可獨立簽定相關表演和演出合同,乙方須按甲方簽定的演出或表演合同執行。
5.2.1上述
5.2款合同內容所指合同,即甲方代理乙方與其他演出單位或影視機構簽定的演出或影視表演合同。演出和表演內容包括甲方自主的音樂演出和制作的影視節目,也包括非甲方自己的內容。
5.2.2乙方可以全權委托甲方從事乙方影視、所有音樂表演及其他藝術表演的經紀代理事務。甲、乙雙方可以另行簽定協議,也可以按照本合同的基本權利義務關系執行。
5.3乙方可以委托甲方從事演唱組之外的行政、法律和演出事務,甲方在行使同類服務和代理過程中,比照同業收取最優惠的傭金或服務費,甲、乙雙方也可以單獨就本款所列服務和代理另行簽定相應協定確認。
5.4甲、乙雙方特殊約定:乙方在從事
5.1款活動時,可以按照甲方的統一口徑,在征得甲方許可的情況下,盡量對甲方和演唱組進行有利的宣傳,甲方在其他演藝活動中應優先考慮乙方的使用和宣傳。
六、藝人個人情況
6.1乙方必須向甲方如實反映家庭情況和個人簡歷,同時及時向公司或公司指定的聯絡人通報個人聯系方式和行動,按公司要求及時反映自己出現的任何可能影響排練和演出的情況。
6.2在合同期間,乙方不得結婚,也不得因戀愛等個人原因影響正常表演和演出,同時不得因個人言行給演唱組和甲方造成不好影響。
6.3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以個人名義發布演唱組情況和任何信息。也不得私自披露其他藝員的個人情況。
6.4乙方在非演藝活動時也應該按照甲方要求保持一定的對外形象,不得因個人言行影響演唱組聲譽。
七、權益和經濟分配
7.1乙方因參加演藝活動享受相應的酎金。
7.1.1乙方的酬金收益包括:參加演唱組表演和演出的收益;演唱組合廣告收益和獨立廣告活動形成的廣告收益;因唱片銷售而產生的收益;因乙方演藝活動而形成的商業收益;其他雙方約定的收益。
7.1.2乙方的收益分為三種:演藝活動和廣告、商業收益;參加組合而衍生的其他收益;因約定而產生的利潤分成。
7.1.3甲方因投資演唱組而享有因演出和表演而形成的對演唱組的所有權并因其獲得投資回報。甲方投資制作的唱片因其銷售和使用獲得約定的經濟收益。
7.1.4因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乙方的其他演藝活動按照約定收取相應傭金。
7.2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按照一定比例就下列收益進行分配和獲取經濟利益。
7.2.1甲方投資演唱組人員的所有費用。甲方通過但不限于演唱組的演出收回投資并獲得利潤,但在回收投資和創造利潤的過程中應支付乙方因演出而約定的酬金。本條款包括乙方以演唱組名義進行的一切組合或個人的廣告、組合的其他表演活動。
7.2.2乙方經甲方許可從事的以演唱組名義個人獨立的演藝活動,甲方從乙方表演或演出的收益中獲取約定的傭金。此款演藝活動僅限于歌舞表演和演出,不包含第
7.2.1款的廣告和其他商業活動。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