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鍋爐產品安全性能監督檢驗協議書(精選3篇)
出口鍋爐產品安全性能監督檢驗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做好_________鍋爐產品安全性能監督檢驗工作,確保鍋爐產品制造質量,本著密切合作、風險共擔、為順利開展檢驗工作,按照《質檢總局關于調整特種設備產品監檢工作的通知(國質檢特函{20__}505號經雙方協商,現達成協議如下:
檢驗依據:
1.《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2.《鍋爐壓力容器產品安全性能監督檢驗規則》;
3.有關規程、標準;
4.__________________《質量手冊》;
二、檢驗內容
鍋爐產品監督檢驗項目和方法按《鍋爐壓力容器產品安全性能監督檢驗規則》的規定進行。
三、檢驗方式
由乙方牽頭聯合成立監督檢驗小組進行駐廠檢驗,監督檢驗小組由乙方人員組成。監督檢驗小組人員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要求,并持有鍋爐檢驗師資格證,業務熟練,工作認真負責。
四、檢驗報告
監督檢驗工作按照分院的質量體系進行質量控制,檢驗方案、原始記錄執行分院質量手冊的規定,監督檢驗綜合檢驗報告按照國家統一格式由乙方出具。為不斷提高工作質量,雙方在合作的過程中可共同對技術質量的內容提出建議、協商修改、不斷完善。檢驗人員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要求開展工作,并對各自承擔的檢驗工作質量負責。
五、檢驗收費
檢驗費用按有關的規定,共收取監檢費___元,由甲方向乙方交付。。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鍋爐產品安全性能監督檢驗協議書 篇2
1.簽約方
1.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1.2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協議范圍
2.1認證中心按照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授權的強制認證業務范圍向乙方提供認證服務。
2.2乙方確保向認證中心提供為實施認證所需的信息和設施。
3.認證人員
3.1認證中心確保使用經評定合格的評審人員和技術專家或本機構的專職人員,對乙方實施認證檢查和證后監督。
4.費用
4.1認證中心按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發布的強制認證收費管理辦法,向乙方收取認證費用。
4.2乙方確保按甲方要求的時限繳納相關認證費用。
4.3認證中心檢查員/技術專家實施認證的差旅費由乙方支付。
5.協議的終止
5.1本協議的終止條件包括:
5.1.1當乙方不能滿足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相關規定時,甲方有權決定終止本協議,并不退回乙方已支付的相關費用;
5.1.2當乙方決定終止時,應書面通知甲方,本協議立即終止。
5.2本協議終止之日,乙方應立即將認證證書及相關附件交回甲方。
6.權利與義務
6.1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有向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訴的權利。
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書面申請,并按甲方的要求提交質量手冊等體系文件。
乙方確保按甲方要求的時限繳納相關認證費用。
6.2當乙方是獲證方時,乙方具有以下權利和義務;當乙方不是最終獲證方時,乙方應確保獲證方享有以下權利并承擔相應義務。
6.2.1獲證方的權利
在證書有效期內,認證證書可用作廣告、展銷會、訂貨會或推銷產品時進行宣傳和展示。
可在獲準認證的產品上正確使用認證標志。
獲證方有向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訴的權利。
6.2.2獲證方的義務
按甲方的要求,獲證方應為審核組提供必要的方便,包括為審核人員提供檢查文件、提供檢測樣品、進入所有區域的安排、調閱所有記錄和訪問人員的方便。
當獲證方對質量體系實施了可能影響其符合性的更改或獲證方的地址、聯系方式發生變更時,獲證方應在更改后的1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告。
如發生客戶重大投訴和(或)重大質量事故時,獲證方應將相關信息及所采取的糾正措施以書面形式報告甲方。
獲證方應事實求是地宣傳被認證的產品,不得損害甲方的聲譽。
按照《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管理辦法》正確使用認證標志。
當認證被暫;虺蜂N/注銷時,獲證方應立即停止涉及認證內容的廣告宣傳,并按甲方要求交回所有認證文件。
按甲方的要求繳納有關費用。
6.3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按照《安全玻璃強制性認證實施規則》等有關規定,在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授權的業務范圍內,對乙方按《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目錄》申請的產品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
甲方應委托經過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的檢測實驗室嚴格按照相關產品的國家標準對獲證方的產品實施檢驗。
甲方按照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規定頒發符合要求的認證證書。
不向乙方(獲證方)提供認證咨詢服務。
甲方或其授權的代表有權在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對獲證方生產廠、倉庫內標有認證標志的產品進行監督抽查,如由于乙方變更地址或聯系方式未通知甲方,導致甲方無法進行監督審核時,甲方有權暫停直至撤消乙方持有的認證證書。
7.保密承諾
7.1甲方及其工作人員、檢查員保證在未經乙方許可的情況下,不向除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有關乙方的商業秘密。
7.2甲方承諾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和終止后始終遵守本條規定,但下列情況除外:
任何已成為或法律上應成為公開信息的信息;
任何甲方可以從其他公開途徑得到的信息;
為獲得認可應公開的其他信息。
8.仲裁
8.1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議,均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9.更改
9.1在本協議執行期間相關條款的更改,需經雙方協商后達成書面協議方為有效。
10.其他
10.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0.2因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文件,均以中文原件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出口鍋爐產品安全性能監督檢驗協議書 篇3
為更好地調動學生家長參與學校管理的積極性,使家長與學校各盡其責、相互配合,共同保障和促進學生的健康成長,同時為了增強學生安全防范意識,確保學生安全成長,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以及《中小學安全工作條例》精神,進一步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確保學生安全,現將家校共同協作,搞好學生安全教育管理有關方面的責任和義務,協議如下:
一、學生的監護人為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
二、學校和家長都有義務對學生進行法紀、安全、衛生知識教育,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應當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從事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活動。學生家長也應經常與學校和老師保持聯系,互通情況,密切配合。
三、學校應當做好以下工作,否則引起的安全責任由學校承擔。
1、學校的校舍、場地、其它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不能有明顯不安全因素。
2、學校制定完善的安全保衛、消防、設施設備等安全管理制度,經常排查安全隱患、各種矛盾并及時整改、調解。
3、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等符合國家或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
4、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在履行職責過程中不違反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
5、學校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和監督。
6、學生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知道后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
四、家長應當教育、監督學生規范以下行為,否則引起的安全責任由家長和學生承擔。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中學生守則》、校規校紀,服從學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從事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活動。
2、嚴格遵守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離校、到校時間。不私自滯留學校,不提前到校。
3、嚴格遵守請銷假制度,不無故缺課,不擅自離校,不逃寢上網。
4、不在教室,寢室點蠟、吸煙、燃燒物品、不帶火種(打火機、火柴等)進校園。
5、遵守交通規則,不乘坐非法營運車輛。
6、不在校內外喝酒鬧事。
五、家長應教育,監督學生嚴禁下列行為,否則引起的安全責任由家長和學生承擔。
1、私自到河、湖及游泳池或其它地方游泳。
2、隨意攀高、翻越圍墻、教學樓、寢樓,搖晃體育器械,拆毀公共設施。
3、購買不符合衛生安全標準的食品,吃不清潔的食品。
4、來校與回家的途中,未經學校同意,私自在外住宿。
5、違反校紀校規,不聽從安排,在校內外打架斗毆。
6、違反交通法規私自騎車上路。
7、私自攜帶和玩刀具和易燃易爆物品。
8、節假日私自進入游戲廳等娛樂場所。
9、不服從老師管理,不向老師請假私自外出。
六、家長學生應當如實向學校提供下列情況,否則由家長和學生承擔責任。
1、提供有效聯系方式(變更聯系方式及時通知學校)。
2、學生如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況,家長及時告知學校。
七、下列情況下,引起學生傷害責任由家長和學生承擔。
1、因打架斗毆給自身或他人造成傷害的。
2、教職員工履行職責,對學生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
3、學校開展的校內外集體活動,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自己造成意外傷害的。
4、學生上學、放學、離校、返校途中發生的傷害事故,以及課間、午休、課外活動、晚上休息由學生之間造成的傷害事故。
5、學生和監護人拒絕提供有效聯系方式,學校不能及時通知監護人的。
八、其他因素引起的學生傷害事故,依據《學生傷害處理辦法》依法處理。
九、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依據《學生傷害處理辦法》依法進行處理。家長在接到通知后,要迅速趕到學校,配合學校、教師妥善處理好有關問題。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監護人、學校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
家長簽名: 學生簽名: 縣教育中心(蓋章)
班主任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